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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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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汇总15篇)
2023-11-19 03:05:36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一个反思和总结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写心得体会时,要留有余地,给读者留下思考和回味的空间。以下是我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一

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医学综合笔试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方案及内容见下表:

基础医学综合17%

生物化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药理学 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医学人文综合5%

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临床医学综合8%

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预防医学综合10%

预防医学、口腔预防医学

口腔临床医学综合60%

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

注: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自2010年开始,现役军人(包括军队、武警现役人员及公安部所属的边防、消防和警卫现役人员,不包括军事单位聘用的地方人员)报考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除参加所报考类别的正常考试内容外,医学综合笔试还须增考军事医学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单独增设一个单元,口腔执业医师增考题量为80道,总分为20分。考试内容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军事医学2013年版)》为依据,复习指导用书可参考部队系统内部发行的《医师资格考试军事医学应试指南》。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二

口腔修复学是研究用符合生理的方法修复口腔及颌面部各种缺损的一门科学。接下来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2017年口腔执业医师口腔修复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概述

2、x线检查

(1)x线牙片

(2)x线曲面断层片

(3)下颌关节x线侧位片

(4)头颅定位片

3、模型检查

4、功能检查

(1)合力检测

(2)咀嚼效能检测

(3)下颌运动轨迹检查

(4)咀嚼肌肌电图检查

5、诊断与预后

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治疗方案。

1.病人的评估 2.口腔卫生指导 3.有关牙病的治疗 4.治疗计划的制定

1、修复前口腔的一般处理:

(1)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

(2)龋病及牙周病的治疗。

(3)去除不良修复体。

2、余留牙的`保留与拔除:

(1)ⅲ度松动牙可考虑拔除。

(2)牙体缺损达龈下治疗效果不佳者应拔除。

(3)根分叉受累牙治疗效果不佳者应拔除。

3、矫正治疗:限于牙齿少量移动的矫正治疗。

4、调合与选磨:消除早接触。

5、口腔粘膜病治疗

6、修复前外科处理:

系带矫正术。 牙槽嵴修整术。

骨性隆突修整术。前庭沟加深术。

牙槽嵴重建术。瘢痕/松软组织切除修整术。

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簇史、检查、诊断、治疗计划或修复计划、治疗过程记录。

1、概念

牙齿硬组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或外形异常,呈现为牙体不完整或畸形。临床表征为正常牙体形态、咬合关系及邻接关系的破坏。

2、治疗方法:

(1)充填术——缺损范围小。

银汞合金、复合树脂、玻璃离子材料

(2)修复术(修复体)——缺损范围大、程度严重、不能制备抗力固位形 。

人造全冠、部分冠、嵌体(高嵌体)

修复过程:牙体预备、印模制取 、修复体制作 、试戴、粘固

1、龋病:最常见

2、牙外伤:又称牙折

3、磨损:生理性(增龄性)和病理性(夜磨牙、不良咀嚼习惯)

4、楔状缺损:尖牙和前磨牙多见

5、酸蚀症:

6、发育畸形:釉质发育不全、氟斑牙、畸形牙、四环素牙

1、牙体和牙髓症状:轻-中-重

2、牙周症状:食物嵌塞(邻面)、牙龈损伤和牙龈炎(颊舌面)

3、咬合症状:单侧咀嚼

4、其他:影响发音、影响美观、成为病灶

一、 尽可能采用充填治疗

1. 抗力形和固位形 2 能恢复形态和功能

二、选择修复体治疗

1、牙体缺损范围大不能用充填法修复的

2. 抬高或恢复咬合

3. 牙折

4. 固定桥的基牙

特别注意:乳牙和年轻恒牙不能采用修复体修复

1、询问病史

2、口腔检查:

(1)牙位

(2)牙体缺损的部位及范围大小

(3)牙色

(4)牙松动度

(5)局部牙列排列及咬合关系

(6)牙周组织

(7)x线检查

1、嵌体

2、部分冠:3/4冠、开面冠、贴面、半冠、带环冠

3、全冠:

(1)金属全冠:铸造全冠、锤造全冠

(2)非金属全冠:塑料全冠、瓷全冠

(3)混合全冠:烤瓷冠、金属—树脂全冠

4、桩冠

5、种植体全冠

6、cad—cam修复体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三

1、乳牙患龋状况在3岁左右起即直线上升,5~8岁时达到高峰,此后由于乳恒牙的替换,新生恒牙的陆续萌出,乳牙的患龋率明显下降。

2、乳牙慢性牙槽脓肿形成后,脓液沿阻力小的部位排出。因乳牙牙周组织较疏松,脓液易从龈沟排除。

3、儿童复发性腮腺炎的发病,在儿童婴幼儿期至15岁期间均可发生,其中以5岁左右最为常见,男性多于女性。

4、乳牙龋病的治疗目的和原则是终止龋蚀发展,保护牙髓的正常活力,恢复牙体的外形和咀嚼功能,维持牙列完整,使乳牙正常替换,颌骨正常发育。

5、在乳恒牙的替换中,存在着乳牙根的生理性吸收。因此,乳牙根管充填材料必须是可吸收的材料,常用的有氧化锌丁香油糊剂、氧化锌碘仿制剂等。而牙胶尖和银尖都属于不可吸收的材料,不能用于乳牙牙根充填。

6、远中导板保持器适应症为第二乳磨牙早失,第一恒磨牙尚未萌出或萌出不足;功能性活动保持器的适应证为乳磨牙缺失两个以上或两侧乳磨牙缺失,或伴有乳前牙缺失;丝圈式保持器适应证为第一乳磨牙早失,或第一恒磨牙已经萌出,第二乳磨牙早失;舌弓式保持器适应证为两侧都存在第二乳磨牙或第一恒磨牙,近期内继承恒牙即将萌出;间接扩展装置适应证为因龋齿或乳牙早失使间隙变小或关闭的间隙扩开。

7、乳恒牙的交替是一种正常的生理过程,通常而言上颌恒中切牙平均在7岁左右开始替换,乳牙脱落继承恒牙在半年之内萌出都是正常的。患儿发育正常,x线片显示有恒牙胚,且未到恒牙迟萌的时间,不需要牙齿导萌,暂时观察。

8、乳牙龋病好发牙位,以上颌乳切牙、下颌乳磨牙多见,其次是上颌乳磨牙、上颌乳尖牙、下颌乳尖牙和下颌乳切牙较少。

9、年轻恒牙牙根未发育完成,生活牙髓的存在对牙齿继续生长发育有重要意义,因此年轻恒牙龋病治疗以保存生活牙髓为本。年轻恒牙牙体硬组织硬度、弹性、抗压力和抗曲挠力较低,制备洞形时,宜用车针减速切削,以减少牙齿发生裂纹。38%的氟化氨银具有腐蚀性,且牙齿变黑色,禁用于年轻恒牙。

10、间隙保持器包括半固定式和固定式两种,半固定式有远中导板间隙保持器、带环丝圈式间隙保持器、全冠丝圈式间隙保持器和充填式间隙保持器;固定式有舌弓式间隙保持器、nance腭弓间隙保持器。

11、来自于牙髓的'感染是乳牙根尖周病最主要的病源,其次是牙齿遭受外伤的损害。

12、乳牙拔除的适应证包括牙冠破坏已无法修复的乳牙;根管感染而牙根吸收1/3以上;外伤牙根近颈1/2折断者;乳牙根尖周骨质破坏广,破坏涉及继承恒牙牙胚。

13、常用的氟化物主要通过氟和银离子引起的药物作用,包括与釉质的羟磷灰石作用,生成氟磷灰石增强抗酸性,形成氟化钙促进再矿化;与有机质中蛋白结合,杀菌或抑菌;凝固有机质堵塞牙本质小管;抑制菌斑形成等。

14、iv大面积龋坏,ii度松动,叩诊(++),x线片显示根分歧大面积低密度阴影,为慢性根尖周炎的急性发作,初诊应急处理是开放引流。右脸肿胀3天,检查颊侧龈沟变浅,扪及波动感,说明已有脓肿形成,应及时切开引流。iv急性期过后,由于x线片显示根分歧大面积低密度影,远中根吸收2/3,恒牙牙囊不连续,上方骨板模糊不清。为消除炎症保护恒牙胚,应拔除iv,但是患儿7岁,继承恒牙萌出在2年以后,需要做缺隙保持器。v深龋洞,温度测试同对照牙说明牙髓活力基本正常,叩诊(—),骨板连续说明根尖周正常,因此可以诊断深龋。

15、三氧化二砷即亚砷酸,乳牙治疗时不宜使用,因亚砷酸作用迅速而无自限性,药物可以穿过乳牙髓室底或根尖孔,损伤牙周或根尖周组织。

16、乳牙备洞时意外穿髓,露髓孔直径小于1mm的患牙和外伤冠折的患牙应采用直接盖髓术。

17、在8岁时为初萌的年轻恒牙,牙根尚未发育完成,必须要生活牙髓才能保证牙根的继续发育,而患牙深龋未穿髓,温度测试感说明牙髓有活力,年轻恒牙牙髓抗感染和自我修复能力很强,因此首选活髓保存,可以考虑进行盖髓治疗。

18、考点:创伤性溃疡的临床表现。

无论是婴幼儿还是成年人,前庭沟都是创伤性溃疡的少发部位;舌缘、舌背和颊黏膜的创伤性溃疡往往由后牙咬伤所致;下前牙最易引起舌系带中央两侧黏膜的溃疡。

19、考点:龋病治疗中常用的药物。

注意其中的腐蚀性与刺激性。10%酸性氟磷酸溶液是在氟化钠中加入磷酸调整ph值为3,以提高氟化钠对对牙质的作用。在常用药物中除硝酸银和氟化氨银外均无腐蚀性。38%氟化氨银对软组织具有腐蚀性和刺激性,涂布于牙齿上可使牙齿变黑,使用时一定要保护好口腔黏膜,并严禁使用于恒牙。

20、考点:年轻恒牙牙髓修复特点。

年轻恒牙牙髓组织疏松,细胞成分多,纤维成分少,血管丰富,抗病能力和修复能力强,有利于控制感染和消除炎症。另外,牙乳头的原始器官,抵抗力强,炎症被及时控制后仍能行使功能。牙髓抵抗力强,因此炎症也容易局限,呈慢性过程。但是其根尖孔大,血运丰富,组织疏松,感染也容易扩散。

21、考点:牙齿固连的定义。

牙齿固连是牙齿与牙槽骨的融合。

22、考点:功能性缺损保持器的适应证。

应为乳磨牙缺失两个以上或两侧乳磨牙缺失或伴有乳前牙缺失。

23、考点:乳牙滞留的定义。

是指继承恒牙已萌出,原乳牙未能按时脱落。而乳牙早失是继承恒牙尚未萌出,乳牙即提前脱落。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四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口腔类:

2.口腔设备及专用器械和物品:

(1)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仿生头模型及下颌骨模型;

(3)正常离体磨牙;

(4)牙髓活力测试结果报告单、x线片(牙片及正常全口曲面断层片)及读片灯箱、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4.计算机多媒体演示:计算机、打印机。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1)考试内容:无菌操作、一般检查、职业素质以及特殊检查。

(2)考试方法:现场操作并如实填写口腔检查表。

(1)考试内容:口腔基本操作技能和临床基本急救技术。

(2)考试方法:口腔基本操作技能考试方法由考生在口腔专用模型、自带的离体磨牙上现场操作(未带离体磨牙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主考官指定2名考生互相操作。基本急救技术考试方法由考生对模拟人操 作或2名考生互相操作。

(1)考试内容:病史采集、病例分析、医德医风和辅助检查结果的判读(牙髓测验、x 线检查、实验室检验)。

(2)考试方法: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考试方法采用计算机阅题,口述作答。医德医风和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的考试方法采用多媒体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根据试题要求进行作答。

无菌操作242419
一般检查313
职业素质13
特殊检查14
口腔基本操作技能333453037
基本急救技术2127
病史采集152317
病例分析118
医德医风1287
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牙髓测验22
x线检查12
实验室检验12

10080

注: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五

口腔流行病学调查时常采用两数标记法表示各牙,乳牙的第一个数字是:右上区为5,左上区为6,左上区为7,右下区是8。第二个数字代表该牙在牙列和区中之位置及牙类。

1、乳牙牙冠之色泽呈微青白色或近白色。

2、乳牙牙冠按比例观察,近远中径

3、较大,牙冠高度较短,牙颈部明显

4、缩窄,牙冠在近颈部区有带状隆起

1、磨耗度 切嵴、牙尖磨耗明显。

2、色泽 乳牙色白,而恒牙微黄,更显有光泽。

3、形态 乳牙牙冠高度短,近远中径相对较大,牙冠近颈1/3处突出明显、颈部收缩等特点。

4、大小 以同名牙相比,乳牙比恒牙小。

5、排列 在完整的牙列中,可参考牙齿排列的次序以鉴别。

x线片

牙髓腔形态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六

以下是我两次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经验,供各位朋友参考(每个人的情况各有不同,请自酌裁减):

一、如果你有充裕的学习时间,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基础功扎实,基本上可以不考虑报班,辅导班里面都会强调基础的知识点,在复习的进度上可能会跟自己的实际情况不符,但是排除无自律性的一类考生,辅导班给你最大的帮助就是可以提醒你学习进度,告诉你每个阶段该干什么。

二、如果你是上班族,工作多,建议您还是选择辅导班,目前网络教育最大的好处就是师资共享,很多好的.课程,在面授班里面是无法接触到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再次是时间可以自己把握,一些课程还可以下载,像医学教育网的学员就能下载课件,随时学习。

1、建议做题一定要做历年真题:

1)题水平高;

2)每年考题中都有许多重复题(考点)出现;

3)可以大概掌握出题规律、方向。

2、再给大家一个建议:考前一个月时光重要,但猜题、押题也满天飞,今年我就上了当,浪费了许多时间,但近似原题只押中2分,不值得。

3、建议在考前10天左右,再快速看一遍教材。口腔执业医师考试的备考时间长,很多前面复习的知识点,在复习到后期的时候又回到了原地,因此需要在快速的过一遍,加深印象。

以上是个人的考试体会,仅作大家的参考。

(中国大学网)。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七

导语: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作为一名口腔执业医师应该具备资格证,同时也要具备对医患的理解关心。下面是口腔执业医师报考的条件,想要报考的考生们注意以下相关条件。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

1.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

口腔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

2.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相应口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口腔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的,该研 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本科学历

1. 五年制的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2.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3. 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高职(专科)学历

1. 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等)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 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 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 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四)中职(中专)学历

1. 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 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五)成人教育学历

1. 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 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 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六)其他

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符合《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报考。

1.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2.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效身份证件的详细说明:

(1)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3.口腔技术专业是否可以报考口腔执业医师?

不可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八

2011年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报名条件-12-0613:19参加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一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

4、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能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二)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

1、外籍人员;

(2)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同我国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台港澳居民:

(1)台湾居民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和外籍人员条件一样;

(3)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同内地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4)香港居民取得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中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香港合法行医权后,在内地三级中医医不间断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香港执照行医一年以上的;澳门居民取得澳门科技大学中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后,在内地三级中医医不间断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澳门执照行医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特别说明:

1.成教学历是否可以报考中西医执业医师?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0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3.临床专业是否可以报考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临床类别医师,取得省级考试,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道或参加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参加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考试。

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其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九

口腔溃疡俗称“口疮”,是一种常见的发生于口腔黏膜的溃疡性损伤病症,多见于唇内侧、舌头、舌腹、颊黏膜、前庭沟、软腭等部位,这些部位的黏膜缺乏角质化层或角化较差。舌头溃疡指发生于舌头、舌腹部位的口腔溃疡。口腔溃疡发作时疼痛剧烈,局部灼痛明显,严重者还会影响饮食、说话,对日常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可并发口臭、慢性咽炎、便秘、头痛、头晕、恶心、乏力、烦躁、发热、淋巴结肿大等全身症状。

口腔溃疡的病因很复杂。但国内外多项研究发现,有一些致病因素是可以确定的,其中包括:

。如长期感到压力大,精神紧张、波动,经常有疲劳感、睡眠不足。这是临床上最常见的诱因。

。任何会引起免疫功能紊乱的因素,都可能诱发口腔溃疡。

。如女性在月经前后,口腔溃疡就易复发;更年期妇女也有病损增多的现象。而怀孕后,有些女性的复发性口腔溃疡就会好转。

,占患者的.38%.使用做工粗糙的假牙套、牙刷,吃太烫的食物或不小心咬了自己一口,都可能成为诱因。

。尤其是缺乏铁和b族维生素。此外,爱吃辛辣、刺激性食物,爱吃酸或偏食的人,也更容易被溃疡缠上。

。父母中一方曾患此病,其子女得病的几率是35%—40%.

有些牙膏和漱口水含有,刷牙时的白色泡沫就是由它产生的。挪威一项医学研究就表明,这种化学成分会增加口腔溃疡风险,因为它破坏了口腔的保护层“黏液素”。

此外,消化系统疾病如慢性胃炎、胃溃疡、肠炎、便秘,以及药物治疗不当、环境污染等,也是比较明确的致病原因。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十

口腔修复学是研究用符合生理的方法修复口腔及颌面部各种缺损的一门科学。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口腔修复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概述

2、x线检查

(1)x线牙片

(2)x线曲面断层片

(3)下颌关节x线侧位片

(4)头颅定位片

3、模型检查

4、功能检查

(1)合力检测

(2)咀嚼效能检测

(3)下颌运动轨迹检查

(4)咀嚼肌肌电图检查

5、诊断与预后三、治疗计划

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治疗方案。

1.病人的评估 2.口腔卫生指导 3.有关牙病的治疗 4.治疗计划的'制定

1、修复前口腔的一般处理:

(1)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

(2)龋病及牙周病的治疗。

(3)去除不良修复体。

2、余留牙的保留与拔除:

(1)ⅲ度松动牙可考虑拔除。

(2)牙体缺损达龈下治疗效果不佳者应拔除。

(3)根分叉受累牙治疗效果不佳者应拔除。

3、矫正治疗:限于牙齿少量移动的矫正治疗。

4、调合与选磨:消除早接触。

5、口腔粘膜病治疗

6、修复前外科处理:

系带矫正术。 牙槽嵴修整术。

骨性隆突修整术。前庭沟加深术。

牙槽嵴重建术。瘢痕/松软组织切除修整术。

病历记录:

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簇史、检查、诊断、治疗计划或修复计划、治疗过程记录。

1、概念

牙齿硬组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或外形异常,呈现为牙体不完整或畸形。临床表征为正常牙体形态、咬合关系及邻接关系的破坏。

2、治疗方法:

(1)充填术——缺损范围小。

银汞合金、复合树脂、玻璃离子材料

(2)修复术(修复体)——缺损范围大、程度严重、不能制备抗力固位形 。

人造全冠、部分冠、嵌体(高嵌体)

修复过程:牙体预备、印模制取 、修复体制作 、试戴、粘固

1、龋病:最常见

2、牙外伤:又称牙折

3、磨损:生理性(增龄性)和病理性(夜磨牙、不良咀嚼习惯)

4、楔状缺损:尖牙和前磨牙多见

5、酸蚀症:

6、发育畸形:釉质发育不全、氟斑牙、畸形牙、四环素牙

1、牙体和牙髓症状:轻-中-重

2、牙周症状:食物嵌塞(邻面)、牙龈损伤和牙龈炎(颊舌面)

3、咬合症状:单侧咀嚼

4、其他:影响发音、影响美观、成为病灶

一、 尽可能采用充填治疗

1. 抗力形和固位形 2 能恢复形态和功能

二、选择修复体治疗

1、牙体缺损范围大不能用充填法修复的

2. 抬高或恢复咬合

3. 牙折

4. 固定桥的基牙

特别注意:乳牙和年轻恒牙不能采用修复体修复

牙体缺损修复前的准备与检查

1、询问病史

2、口腔检查:

(1)牙位

(2)牙体缺损的部位及范围大小

(3)牙色

(4)牙松动度

(5)局部牙列排列及咬合关系

(6)牙周组织

(7)x线检查

牙体缺损——修复体的种类

1、嵌体

2、部分冠:3/4冠、开面冠、贴面、半冠、带环冠

3、全冠:

(1)金属全冠:铸造全冠、锤造全冠

(2)非金属全冠:塑料全冠、瓷全冠

(3)混合全冠:烤瓷冠、金属—树脂全冠

4、桩冠

5、种植体全冠

6、cad—cam修复体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十一

报考条件是限制报考人数的重要门槛,你知道口腔执业医师考试的报考条件吗?下面是口腔执业医师报考条件。欢迎阅读。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1.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

口腔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

2.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相应口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口腔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的,该研 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1. 五年制的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2.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3. 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1. 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等)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 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 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 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1. 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 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1. 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 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 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符合《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报考。

特别说明:

1.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2.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效身份证件的详细说明:

(1)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3.口腔技术专业是否可以报考口腔执业医师?

不可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十二

(1)免疫。

(2)免疫系统及其组成。

(3)免疫的三大功能。

(4)克隆选择学说。

二、抗原。

1.基本概念。

(1)抗原和抗原的两种性能。

(2)抗原决定簇。

(3)t细胞抗原决定簇和b细胞抗原决定簇的概念及区别。

(4)抗原结合价。

(5)共同抗原(共有决定簇)。

(6)交叉反应。

(7)耐受原与变应原。

2.抗原的分类。

(1)完全抗原和半抗原。

(2)胸腺依赖抗原(td-ag)和胸腺非依赖性抗原(ti-ag)。

(3)异种抗原、同种异型抗原、自身抗原和独特型抗原。

(4)异嗜性抗原。

3.超抗原。

(1)概念。

(2)种类。

(3)与普通抗原的区别。

4.佐剂。

(1)概念。

(2)种类。

(3)作用机制。

三、免疫器官。

1.中枢免疫器官。

(1)概念。

(2)组成。

(3)主要功能。

2.外周免疫器官。

(1)组成。

(2)主要结构。

(3)主要功能。

四、免疫细胞。

1.t淋巴细胞。

(1)t淋巴细胞的表面标志。

(2)tcr-cd3复合物的组成及结构。

(3)t淋巴细胞亚群及功能。

(4)th细胞的亚型及其功能。

2.b淋巴细胞。

(1)b淋巴细胞的表面标志。

(2)bcr复合物的组成。

(3)b淋巴细胞亚群及其特征。

3.自然杀伤(nk)细胞。

(1)nk细胞的表面标志。

(2)nk细胞的受体。

(3)nk细胞的主要生物学功能。

4.抗原呈递细胞。

(1)抗原呈递细胞的概念。

(2)抗原呈递细胞的种类。

(3)外源性抗原呈递过程。

(4)内源性抗原呈递过程。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十三

世界卫生组织曾提出,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要保护牙齿,必须从预防牙病开始,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定期检查,并治疗牙齿疾病,及时镶复缺失牙齿,定期洁牙,以便保持牙齿健全的功能。

1965年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牙齿健康是牙齿、牙周组织、口腔邻近部位,及颌面部均无组织结构与功能异常"。

1981年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口腔健康标准是“牙齿清洁、无龋洞、无疼痛感、牙龈颜色正常、无出血现象。”

对口腔所下的定义虽各不相同,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是不能缺少的,这就是应具有良好的.口腔卫生、健全的口腔功能,以及没有口腔疾病。

1.刷牙时刷毛上有血迹,咬食物时食物上有血迹,说明有牙龈炎;

2.照镜子看看,如果有牙龈红肿,一碰就出血,说明有牙龈炎;

3.牙齿有不同程度的松动,牙根暴露或牙龈红肿、有脓,说明已发展到牙周炎;

4.有口臭说明可能有牙周炎。

轻微的牙龈出血是早期牙龈炎的指征,此时不应停止刷牙而应用软毛保健牙刷采bass法认真刷牙,一般都可以使牙龈出血得到控制。如果一周后还有牙龈出血现象,就应及时找口腔医生检查和治疗。

定期进行口腔检查,最好每6个月1次;定期进行洁治,即洗牙,医生用特殊器械清除牙石,每年一次;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十四

2016年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时间预计为7月1日-15日、9月10、11日,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是口腔常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唾液有很多重要的作用:

牙齿和其他口腔组织均处于唾液的包围中,可以将唾液看作促成或防御牙病的重要的外在环境因素;另一方面,唾液分泌的量和质的变化受大脑控制,唾液的某些成分又来自血液,故唾液的情况常常又是体内环境因素的反映。唾液的情况对口腔健康的影响有以下几种。

唾液的清洁洗刷作用唾液在口腔里经常流动,可以起到机械清洗作用,足以减少口腔内的污物和致病因子,达到保持牙齿和口腔的清洁,利于防病。据有学者观察,凡唾液分泌量大的人,其患龋率较低,而很多患龋率高的人,则常有唾液分泌量过低的现象。

唾液的防御能力唾液的酸碱度和含钙量的变化,既可影响牙周疾病的防御力(因牙周的炎性细菌适于在碱性溶液中滋生,而含钙量高,则能促成牙结石的.沉积,从而增强了对牙周疾病的刺激作用),与此相反,唾液也可影响龋病的防御力(因酸度增强,使龋病因素更趋优势,导致牙齿脱矿加重,而含钙量高,则又可促进牙齿脱矿区的再矿化)。

唾液的抗菌作用口腔经常存在着大量细菌,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口腔内的伤口很少有感染。唾液不仅含有溶菌酶的物质,能阻抑空气或水中的多种细菌的生长;而且也含有其他抗菌因子,如唾液中的免疫球蛋白等物质,能阻止细菌的附着,抑制其生长,甚至也有杀灭细菌的作用。有人观察到,狗的唾液抑制某些细菌的能力比人的唾液强,并据此解释狗为什么不产生龋病的部分原因。

此外,唾液含有淀粉酶,有助于消化熟食中的淀粉;唾液具有润滑作用,便于吞咽食物;唾液能帮助口腔软组织受伤区域的血液凝结,增加受伤区域的小血管的渗透能力,吸引白血球至受伤区,促进伤口愈合等。

唾液是由人体中的三对大唾液腺:即下颌腺、肋腺和舌下腺分泌出来的液体及许多小粘液腺分泌出来的液体,在口腔里混合而成的透明和半透明消化液。从唾液的变化也可以看出疾病征兆。通过观察唾液的多少、气味及味觉,我们能够从中窥探到全身的一些变化。其变化有三种情况,一是生理性的,二是功能性的,三是疾病的征兆.

专家介绍说,最近接诊了一位50多岁的腮腺肿瘤患者,她在医院做了乳腺小叶肿块及卵巢肿瘤切除手术,经相关检查,最后确诊为干燥综合征。她回忆起几年前确实有口干、眼干等现象,但当时没有引起注意。几年拖下来,才造成现在乳腺增生、卵巢增生和腮腺肿瘤等一大堆疾病。如果当初能够知道口干、唾液减少是疾病征兆,及时到医院看病,就不会造成现在这种被动局面了。

再如一些患胶原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往往也有口腔干燥、唾液比正常人明显减少的现象。唾液减少,有的容易患慢性腮腺炎,还有的会患上肾病综合征等疾病。

智齿是指人类口腔内,牙槽骨上最里面的上下左右各一的四颗第三磨牙。因为这四颗第三磨牙正好在20岁左右时开始萌出,此时人的生理、心理发育接近成熟,于是被看做是“智慧到来”的象征,故称它为“智齿”——智慧之齿。其实,从现代医学的观点看,智齿是人类进化的必然。众所周知,“用进废退”是生物进化论中的一个普遍规律。智齿就是极好的例证。

智齿,学名第三大臼齿,俗称智慧齿,立事牙,尽头牙,是口腔最靠近喉咙的牙齿,如果全部生长出来一共4颗,上下颚各两颗,一般是于16岁或之后才生长出来。相较于幼儿时期长出的乳齿与儿童时期更换的恒齿,智齿通常是在人类心智已经趋于成熟时才长出,因而得名。在智齿的生长方面,个体差异很大,有的人20岁之前,有的人40、50岁才长,有的人终生不长,这都是正常的。而且四颗智齿也不是都必然会长全,某些人的智齿可能只长1至2颗,有的智齿甚至长到一半就不再生长,这种情况称为智齿阻生。智齿的位置从门牙牙缝开始,由一侧门牙向里数牙齿数目,如果有第八颗牙,它就是智齿。

在青春后期,颌骨发育到接近成人大小。但有些人颌骨还不够大,没有足够位置供智齿萌出。智齿就会阻生在颌骨内,向其他方向生长。可能只有部分牙冠露出牙龈,或完全埋在颌骨里。牙根可能变形或向上颌窦或下颌骨神经所在部位生长,这很危险。

由于空间不足,阻生的智齿就向各种不同的方向生长,一般与邻近牙齿形成角度。可以向着邻近牙齿生长(近中呈角阻生),远离邻近牙齿生长(远中呈角阻生),也可以水平或垂直阻生。

口腔执业医师心得体会篇十五

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口腔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采用三站式考试的方式。考区、考点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生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依次通过“三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内完成全部考站的测试。

口腔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时间为2天,分4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口腔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8号),2013年起口腔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口腔、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

一、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病史采集与病例分析、口腔检查基本技能、基本操作技能、基本急救技术、基本诊断技术和辅助检查结果的判读、医德医风实例考核六部分。

二、综合笔试考试大纲

综合笔试大纲打破原大纲按传统学科划分的模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场景,将考核的内容与知识点重新归纳整合为基础医学综合、医学人文综合、预防医学综合、临床医学综合和口腔临床医学综合五部分。

本大纲自2013年起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

1.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

口腔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

2.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相应口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口腔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口腔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本科学历

1. 五年制的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2.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3. 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高职(专科)学历

1. 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等)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 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四)中职(中专)学历

1. 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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