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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调解普法心得体会及感悟 调解的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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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调解普法心得体会及感悟 调解的心得体会(7篇)
2022-12-22 14:25:55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矛盾调解普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甲方代表:_______,性别____,出生年月________,民族,职业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别:男,出生年月________,民族,职业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纠纷简要情况:

经双方当事人申请,________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双方对此纠纷进行调处,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当事人、_______及____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各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后生效。

当事人签名:________(盖章)

当事人签名:________(盖章)

调解员签名:________

在场人签名:________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解和好协议书范本2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现住____市____区____镇____村____组。职业:____厂操作工。

被申请人: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现住____市____区____镇____村____组。职业:____厂经营者。

纠纷简要情况:

____年____月____日晚7时左右,________在____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____万余元。________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______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________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2)________一次性补偿________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________元;

3)________与________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________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________现金_______元。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________为________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________(签名或盖章)

调解员:__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有关矛盾调解普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矛盾论》是毛泽东哲学代表著作,从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方面,深刻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发挥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

在《矛盾论》中,既有历史知识的厚度,又有哲理思想的深度,而且把史论有机地结合起来,具有一种立体感。读《矛盾论》使我的认识的到了升华,对我的个人价值取向和道德取向具有深远影响。读此篇文章,我感触很深。其中,我对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以及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感悟最多。

《矛盾论》对于我们今天的威武辩证法的学习很有帮助,该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不仅用大量具体而生动的例子全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思想,并且在许多方面发挥发展了马克思列宁的思想,创造性的运用了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成功的分析和解决了中国革命过程中的许多的复杂矛盾。它精辟地阐述了唯物辩证法的核心问题--矛盾的问题,矛盾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问题,特别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就是共性和绝对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对立统一关系,是关于事物矛盾的精髓,不懂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具有普遍性与客观性,它是一切事物所固有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却有许多人回避矛盾,否认矛盾,找不到认识矛盾和解决矛盾的科学方法。我们曾经学过“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故事。古往今来,人们所处的世界都是充满矛盾的世界。

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因而我们应该承认矛盾的客观存在性,不能回避矛盾,否认矛盾。

从矛盾的普遍性上看,矛盾每时每刻存在于每件事中。从矛盾的特殊性上看,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特点。毛主席曾经说过:“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如果能找到事物发展的普遍性就能发现事物发展的规律,找到事物发展的特殊性就能把事情做好。用哲学语言来说,就是要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说因材施教,找到学生们的特殊性即认知水平、学习能力以及自身素质的差别之后,再选择适合每个学生特点的学习方法来有针对性的教学。这样因材施教才更能发挥学生的长处,弥补学生的不足,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树立学生学习的信心,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在复杂事物自身包含的多种矛盾中,每种矛盾所处的地位、对事物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总有主次、重要非重要之分,其中必有一种矛盾与其它诸种矛盾相比较而言,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这种矛盾就叫做主要矛盾。正是由于,矛盾有主次之分,我们在想问题办事情的方法论上也应当相应地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要善于抓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要学会区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学会区分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分析和解决、处理问题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重点论,善于抓住重点。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坚持两点论,学会全面地看问题,做到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只看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看不到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就会犯一点论错误。相反,只看到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看不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就会犯均衡论的错误。

学习《矛盾论》,就是要树立正确的宇宙观,用科学的观点来看待万事万物,看待事物的发展变化;用科学的观点去分析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在现阶段,要提我们的基本道德素质和全面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增强科技创新的能力,就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武装我们的头脑。

有关矛盾调解普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各位领导、代表

大家好!

我到红星村自20__年参加工作已有7个年头,我从最初的退伍军人到干个体,又到红星村上班,虽然身份多次转换,但我始终坚持:干成事先从做人开始。所以在参加工作的几年里,我始终严于律己,扎身农村,兢兢业业从做人开始,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0__年村党支部重新分工后,我主要工作是协助红星幼教中心园长做好幼教中心的工作,同时兼管群团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新的领导岗位对自身素质和领导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年来,在村两委班子坚强有力的领导、指导下,在班子成员的关心、帮助和上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幼教中心和农村稳定工作的中心,进一步解放思想,虚心学习,求真务实,摆正位置,尽心尽力抓好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发展,注重大局,抓实抓好所分管的各项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能摆正位置,不越权,不越位,树立全村一盘棋的观念,勤勤恳恳,力求所分管的各项工作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一是抓好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红星村现有住宅小区4个,共有楼房38栋1518套已有7个队的群众住进了楼房,小区的治安卫生管理就成了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村上一直委派我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工作。我知道这件事情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从不敢掉以轻心,每天不论刮风下雨我都要到小区检查一遍,首先确保小区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因为我们群众住进楼房大多数在冲下水时用水量少,致使管道堵塞严重,为此要定期检查化粪池、上下水检查井3次,在疏通管道时,我都和各小区负责的队长亲临现场,指导看管人员进行疏通,有时还亲自下去疏通,在春节期间还要对这些工作进行检查。这两年两大工程对各小区的卫生环境要求也比较高,20__年我带领人员在四个小区植树560棵,种植各类花草4000株,各级检查也比较频繁,我都积极配合上级检查,并对小区存在的问题大胆提出整治和整改意见,不怕得罪人,基本上能按照各级部门的检查要求管理小区。

二是在群团工作中,由于多是和年轻人打交道,我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同他们联系,并适时的为他们讲解有关国家的一些富民政策,对那些一心创业的年轻人我也积极鼓励,并到相关部门了解相关鼓励和优惠政策后,及时告知他们。同时通过宣传,将发展二三产业的能手和关心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青年团员吸收到村党支部周围,为村党支部注入新鲜血液,几年来为村党支部推优20多名,被村党支部发展中共党员的有10余名,有效地完成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坚强的后背力量这一政治使命。

三是人民调解工作是近年来红星村的一项头疼工作。这几年红星村的拆迁和征地项目越来越多,相应的为了征地拆迁也产生了很多矛盾,有邻里的、姊妹间的、父子间的。为了更好的把握政策,调解好本村的各项民事纠纷,我自费订购了相关的法律书籍,进行学习,用科学和法律来武装自己,在一些纠纷矛盾中即能用法律来约束和劝说他们,也视实际情况以情说服,尽可能的不让他们步入公堂,几年来,凡是到红星村来调解的案件,经村党支部及村调委会的努力,基本上没有一件案件上诉到法院的,就是经我们调停的案件也没有一件上诉到法院的。几年来累计调解案件30余起,累计调解案件标的达100多万元,个案标的最高的达45万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在全力调解案件的同时,我深知预防为主,平时认真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有些有可能会产生矛盾纠纷的事情上,提前将利利害害告诉当事人,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我村社会稳定。为我村经济跨越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的意识。

能时刻注意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已,力争使自已尽快胜任岗位要求。一是注意加强政

治理论修养。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增强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村两委保持一致。二是注意加强有关企业管理、“三农”工作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工作水平。三是认真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加强党性锻炼,遵守廉政规定,不利用职权插手幼儿园的各项事务,不收受红包,不奢侈浪费,切实管好配偶,杜绝身边腐败现象。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回顾一年的工作,自己虽然尽了一些努力,做了一些事情,但深深感到由于自身素质还不高、经验不丰富、总体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不少差距。一是自身素质尚有待加强,业务不精,理论水平不高,工作浮在面上比较突出。二是领导方法不够丰富,工作措施不够有力,造成有些工作客观效果与主观要求差距较大。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虽然经常下基层,但真正走村入户深入了解与群众倾心交流的时间较少。四是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不够大胆,对如何加强管理,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提高办事效率等还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

我相信通过这次述职述廉以及长期坚持的“百姓直评村干部”等活动,我会更快的找出自己的差距,并在各级领导和群众及代表的指导监督下,更快的投入到自己的岗位上,并在自己的岗位上建立新的功勋。

20__年,我的分工将有所变动,我将负责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党建、继续主抓群团组织工作。根据分工要求,我已很快进入到了新的岗位角色,并积极虚心向曾经在这两项新的岗位上工作过的同志学习请教,吸取他们好的工作经验,在自己新的岗位上有所突破。努力抓好环境卫生工作,切实管好群众居住环境这一关乎民生的问题。同时做好党建宣传工作,使今年的党团组织工作有一个大的提升。进一步加强学习,勤政为民,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努力把自己分管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有关矛盾调解普法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20xx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地区的稳定,定此工作计划如下:

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5、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

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6、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7、明确目标。接待率达100%、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当造成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

8、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要根据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随时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外,还要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有关矛盾调解普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由于各种利益分配等因素造成各类矛盾纠纷凸现。因城市改造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稳定。因此,认真研究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总结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到有效预防、成功调处和防止激化,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建设和谐辖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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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想上重视,组织领导健全。稳定是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责任,维护社会稳定效果是检验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准,这种观念早已植根干部心中。街道党工委坚持科学发展、科学决策,畅通信访渠道、掌握社情民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在组织上构建起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将党政信访主渠道、人民调解渠道、诉讼调解渠道、治安调解渠道整合,形成了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调解格局。在明确党政“一把手”为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同时,落实了信访维稳工作分管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及联系社区的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分管责任的“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了信访维稳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尽力的强大合力。

2、措施上有力,工作确保有效。在维稳工作上,街道党工委坚持标本兼治。一是持之以恒地坚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确保及早发现、及早处置、及早解决,将矛盾隐患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对排查出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领导包案处理,一个事件、一个领导、一个方案,落实责任;三是确保各个特殊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的社会稳定。在这些时段坚持每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制定相应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特殊时段社会政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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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大辖区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这些问题呈现出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正当诉求与不合法方式、多数人合理诉求与少数人不合理要求相互交织。一些非正常上访演变为破环社会正常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有的上访成了极个别人勒索责任单位的有效手段,也是令街道办事处头痛又没有有效手段解决的事情,且要为之投入大量的精力。

1、城市拆迁改造,遗留隐患。各大辖区因城市改造拆迁补偿的条件不能统一,造成因拆迁安置后,由于补偿存在差异,而造成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一些在拆迁过程中遗留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更是变成了矛盾和安全隐患滋生的成因,矛盾更是被逐渐扩大。比如因居民和房开商之间在某些条件不能达成统一,双方各不相让,在街道办事处积极协调后也未达成统一,最后居民通过堵断的方式向政府施压,造成恶劣影响;或因各方拆迁补偿条件差距较大未能进行拆除,拖到现在仍没有解决,随着房屋价格的上升,更是将双方的拆迁条件差距拉大,房屋也变成了危房,严重威胁居住在内的住户及过往群众的安全,存在的稳定风险不可低估,并影响市容市貌。

2、企业改制遗留问题隐患大。由于经济发展、社会转型过程中被逐渐淘汰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因职工安置、工资拖欠、医疗社保、工龄买断等问题引发大量的矛盾纠纷。各大辖区的多家单位都会出现因企业改制、买断工龄而要求重回企业工作、解决生活来源的事件,一部分人更是将企业进出大门堵住,占用企业领导办公室,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隐患突出。由于企业改革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涉及人员多,处置这类弱势群体的诉求难有妥善之策,因而已成为这些辖区企业的长期重大不稳定因素,同时也对辖区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3、突发矛盾纠纷层出不穷。特别是社区纠纷、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的纠纷、员工和企业之间的纠纷,农民工工资纠纷等等越来越多,一旦发生,处理不及时,很容易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4、个别缠访人员非访、重访不断,影响社会秩序。部分辖区内缠访不断,多次进京上访向单位提出多桩无理诉求,一到特殊敏感时期,办事处和其单位就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稳控,有时还个别缠访人员还要求单位派人带其出游,上访成了勒索责任单位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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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史遗留问题包袱沉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各种利益冲突更加复杂,必然出现由于利益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而在解决方法、政策规定上比较滞后,致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时间越拖越长,问题越拖越大,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积重难返,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沉重包袱。

2、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各种行业标准的差异,监督制度的不落实导致因土地征用、城市改造拆迁安置等补偿标准不一,补偿标准缺乏透明度,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事后埋下隐患;在一些项目运作中,有的手续不全,有的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欺上瞒下,有的不履行法定义务,不兑现事前承诺,造成群众利益遭到侵害;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等等都会产生社会矛盾,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3、政府和责任单位权责划分不清。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责任划分不清,工作原则不明。有利益时各责任单位就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置之一旁,有责任时就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责任往政府一甩,独善起身。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又缺乏解决问题的权限,十分无奈。

4、小事拖大、易事拖难。个别企业领导缺乏维护社会稳定意识,在处理涉及员工及群众利益时,只顾当前,缺乏对员工及群众长期利益的考虑,对员工和群众利益诉求不能及时回应和引导,漠视群众合理诉求,致使一些应当解决的问题久拖未决,导致事件扩大,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群众法律意识较差。目前,“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在一些群众意识里根深蒂固,这些群众对法律规定片面理解,容易受人蛊惑,在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认为只有将事件扩大,引起社会大众和更高一级机关的关注才能将事情解决,并通过过激行为将事态扩大的手段向地方政府施压,寻求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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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各级政府决策必须瞻前顾后、统筹兼顾,防止顾及一部分人利益化解个案矛盾引发更大的不稳定现象发生。尤其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可接受的程度结合起来。制定任何涉及人民群众的决策都是需要深入调研、科学评估、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尽可能防止和减少新的群体性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2、理顺体制,有效运行。一是理顺工作体制,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责任单位为责任人,主要负责事项实体性处理,政府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事件解决过程中的违规侵害对方利益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并做好督促,切实将事情解决好,不要事后留下隐患。在应由同级政府和部门解决权限内的问题,不应下转给没有解决权限的下级政府和部门进行解决。

3、明确问责措施。在事件处理的问责上也应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原则。对政策法律规定和上级政府决定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事项、上级机关引起并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等问题,不应纳入下级的问责范围。

4、依法办事,规范信访。一是依照政策法规,抓紧开展对群体性诉求的研究和解决;二是依法维护现场秩序,引导群众理性解决问题。对群体性事件中采取大横幅、呼喊口号、拦截公务车辆、围堵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扰乱工作和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予以制止、警告,对不听劝阻的依法处罚;对事件过程中借机打、砸、抢以及冲击党政机关、阻塞公路交通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立即制止;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群体性事件中未经批准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应当劝告、制止、警告,必要时依照有关规定强制带离现场;对利用群众进行破坏活动的人员和煽动、策划群众闹事,制造事端的组织者,司法机关应依法处理。

5、强化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减少因素质低、工作失误而引起的纠纷。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普法宣传,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优化队伍,强化能力。一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要培养领导干部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大“一岗双责”检查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真正自觉地做好防患于未然、疏导于无形,及时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应对和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有关矛盾调解普法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社区调解工作计划。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的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打造平安社区和推进社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组各企业将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完善调解组织,加强工作责任。

在完善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要加强工作责任心,碰到居民户发生矛盾不管是白天黑夜,要做到随叫随到,公平合理,及时调处好各类矛盾纠纷,同时要继续保持吸收五老人员的良好方法。

三、预防解决各类不稳定因素。

一是调查摸底。对各类矛盾纠纷要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全面排查。把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发现问题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三是认真调处,要按照调解纠纷的程序和方法操作,做好格式化,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每月上报矛盾纠纷信息。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不稳定因素排查表上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的原则,把矛盾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组、各企业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落实。

2、务求实效。按照面上不漏系统,系统不漏企业,社区不漏居民的要求排查梳理到位。

3、健全机制。建立健社区、组、户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分析及应急预警机制。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有关矛盾调解普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保持整体社会政治和谐稳定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和平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18年汉源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要点》(汉多解决方案)〔2018〕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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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访问四川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设大美汉源、区域中心的总体要求,密切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实际情况,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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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解决问题、注意预防的原则。

2、坚持乡村差异、分类指导的原则。

3.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4、坚持共同管理、各方协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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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有效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年度信访总量、异常上访数量和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减少;从源头上巩固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提高基层调查和解决突出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和权利的长期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小事、大事、矛盾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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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矛盾纠纷排查重点。重点是:因土地流转、农民工工资、涉法涉诉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社会遗留重点、难点问题;信访老户问题。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排查工作进行分村排查和驻乡单位、站所排查。各村负责组织排查本村内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隐患。要健全定期排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乡村每周一排查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本村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情况,逐级汇总上报。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并将相关情况定期报送镇联席办和上级主管部门。乡综治办要汇总排查结果,并进行跟踪管理。

3、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1)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社情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好预警防范工作。(2)联合调处机制。乡村负责解决本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分解细化任务。(3)分级调处机制。实行两级调解工作制度,各村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摸排准确,报告及时;乡要以调处化解为主,对一般性矛盾及时调处化解,确保不出乡。(4)督查指导机制。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定期回访当事人,督促协调化解事项的落实,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动态,防止激化矛盾,发生越级上访或滋事情况。(5)应急处置机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组织力量全力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对有激化蔓延倾向的问题,要由乡、村组织调解并负责掌控、疏导;对大规模集体上访,乡党委、政府和村负责人要亲自处理,依法妥善处置,并跟踪处理落实情况,坚决防止由集体上访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4、加强法治教育和依法处置工作。乡、村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坚持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千方百计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严肃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信访事项尤其是信访老户反映问题的终结工作,对上访人员反映有实质性诉求的问题,当事人不接受办理意见的,应书面告知、引导信访人按程序逐级组织复查、复核。对非正常上访、串联聚集上访等违法上访行为,要加大以《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以图释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直观性、实效性。通过召开恳谈会,组织“三个讲清楚”集中教育等方式,加强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对三级复核和司法终结后仍坚持过高要求,缠访、闹访的,要依法进行训诫;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移交证据,依法进行处理。对受境内外敌对势力资助、支持、操纵的各类“维权组织”及“挑头人物”,要坚决依法打击、果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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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把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结合工作分工具体抓;党委、政府每周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具体措施,明确人员,负责落实排查化解工作任务。对上级交办和本级处理的矛盾纠纷案件,及时反馈、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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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乡党委分情况,将依据《关于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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