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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科室进修心得体会报告 如何做好行政工作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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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科室进修心得体会报告 如何做好行政工作心得体会(三篇)
2022-12-22 14:52:12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行政科室进修心得体会报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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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自己改造好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牢固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是紧紧围绕提高对“安全第一”思想观念的认识,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己对工作的适应能力,提高自己做好工作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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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做好给领导的车辆服务工作。

随着市委领导的调整,按照工作分工。由于服务对象变了,随之而来的就是服务方式的变化,为此,我在我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领导的工作、生活习惯等,并按照新的要求,尽快调整自己的服务方式,做到了随时用车、随时出车,没有发生各种由于出车不及时而耽误领导工作的事情。同时,我把为领导服务和为机关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领导外出的情况下,如果办公室领导派我执行其他出车任务时,我也能够积极配合。

二是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多年的驾驶员经历使我认识到,做好车辆保养和日常维修,是安全驾驶的保证。为此,我坚持把工夫下在平时,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这样,一方面使车辆在平时始终保持干净清洁,给领导以舒适的感觉。另一方面,通过对车辆的保养,及时发现毛病,小问题自己动手,大毛病立即向领导汇报后修理解决,从而做到了“有病不出车,出车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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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作好表率。

作为小车班的班长,我始终做到严于律己,对待本职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同志们做的,自己首先做到,发挥一名老大哥、老同志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小车班全体干部职工作好表率。

二是严格管理。

在工作中,要求大家坚持服从领导分工,不挑肥捡瘦,不拈轻怕重,不论领导安排什么工作,都认真的去履行好职责。每位同志要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做到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服从调度,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搞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确保各种机件齐全有效。坚持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活动,抓好行车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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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一年来,我根据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更高的标准衡量自己,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对一些安全法规、政策学习得不够深,不够系统。为领导服务的主动性不够强。在处理为领导服务和为机关服务的关系上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抓好安全法规、政策的学习,增强安全观念。切实加强服务意识,正确处理好为领导服务和为机关服务的关系,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

最新行政科室进修心得体会报告二

第三人: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_因不服扬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扬人社工认字【20xx年】第_______________号《工伤认定书》已向贵院提起诉讼,因该具体行政行为与第三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现提出如下答辩:_________________

一、第三人对扬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行政答辩状没有任何异议。

二、第三人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原告主张与第三人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与事实不符。原告是在歪曲事实,想摆脱自己的法律责任,并且原告未能法定的.期限提供任何证据材料证明与第三人的劳动关系不存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一致时应由用人单位举证。相反,本案中原告已经证明第三人在其批发部(广陵区__________酒类食品商贸部)工作的工资证明。这份证明充分说明了第三人与原告所经营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三、扬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书认定第三人的工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法,依法应当予以维持。

(一)、20xx年12月29日早上8点第三人在本单位门前等待上班时,公司老板_______________(原告)驾车在单位门前停车时将第三人撞伤,交通事故发生后由扬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一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原告承担全部责任。第三人受伤部位经武警江苏总队诊断为右膝内侧副韧带损伤、右膝前交叉韧带损伤、右下肢软组织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以及第6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二)、__________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法定期限内、法定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工伤认定书》认定第三人所受伤害为工伤。该行政行为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所述,扬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运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同时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保护弱者的合法利益,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行政科室进修心得体会报告三

答辩人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庞建军 局长

被答辩人渭南市临渭区某某村一组

负责人 刘某某 组长

答辩人因非法占用耕地行政处罚纠纷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作出的《渭南市国土资源局渭国土(监)字(20xx)00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依法应予维持。

1、《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在今年的五月份,我局接到某某村一组部分村民的举报材料,称所在村组组长刘某某以搞新农村建设为名,在未办理任何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房屋建设。随即,根据《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规定,我局立案查处,经过调查,被答辩人占用的土地为基本农田,占用土地9。642亩,从20xx年3月开始建设,现已建成45间房屋。虽被答辩人称持有临渭区城建局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批复,但至今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及村民建设住宅批准手续,严重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同时也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及第44条的规定。据此,答辩人认定被答辩人非法占用耕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正确。答辩人认为,正是由于被答辩人具有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擅自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及村民建设住宅批准手续,明显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和《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及第44条的规定,并且 针对被答辩人的行为,适用《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和《土地管理法》第76条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之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罚,故针对被答辩人的违法事实与处罚,适用上述法律十分准确。

3、《处罚决定书》处罚适当。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非法占用耕地事实客观存在,且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村民强烈要求“还我耕地,我们要生存”,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和《土地管理法》第76条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之规定,依法作出退还耕地,拆除房屋,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对该违法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答辩人之所以作出以上处罚,根据规定,退还土地,拆除房屋,恢复耕地是强行规定,任何人不得改变适用;答辩人在处罚时,没有适用最高限作出罚款,考虑到被答辩人的动机、给其一个改错的机会。因此,答辩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罚适当。

综上,答辩人作出的《渭南市国土资源局渭国土(监)字(20xx)00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认定事实上十分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无误,对其处罚客观适当,故应依法维持《处罚决定书》。

二、赔偿经济损失236万元没有依据。

被答辩人称,其在新村规划建设中的经济损失与答辩人的行政行为有密不可分的直接的因果关系,还认为,如果没有答辩人的批准和失职失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绝不会仅凭“新农村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占用本村土地为村民建房。答辩人认为,对被答辩人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我局至今没有作出任何批准用地手续,被答辩人所称的答辩人的答复根本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至于被答辩人提出的失职失查行为与其损失有关,答辩人固然具有检查违法用地的职责,被答辩人不能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归结到行政机关的未及时检查。根据其推理,任何一个杀人的受害人都可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赔偿,这样岂不滑稽?正是由于被答辩人没有办理相应的用地手续,非法占用土地,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自己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答辩人不可能承担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答辩人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了渭南市国土资源局渭国土(监)字(20xx)00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故应依法维持答辩人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此致

**市人民政府

答辩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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