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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邹碧华心得体会和感想 邹碧华传事迹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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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邹碧华心得体会和感想 邹碧华传事迹心得体会(3篇)
2022-12-23 04:13:10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法院邹碧华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答辩人(被申请人):王**,男,19**年*月*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路***弄***号***室。

被申请人王**针对申请人王**、王**、王**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甘民一民终字第242号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案(案号:20xx民申字第1871号),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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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天一艺术馆内存放的画作、文物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无论其馆藏画作、文物数量多寡,皆与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无关。其次,天一艺术馆内馆藏画作与文物的数量已经查实。一审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即对天一艺术馆进行了查封、清点,共统计在册画作117幅及石鲁的《书法对联》一幅。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此皆予以认可

,不存在所谓的“重大遗漏”。事实上,天一艺术馆在被继承人生前为了文化交流而捐赠过部分画作和文物,申请人却一再抓住以前宣传册上的画作和文物数量来认作现存馆藏画作文物数量,实在不合逻辑。

再审申请人声称现陈列于天一艺术馆的117幅画作中,其中14幅被王亚民用复制品替代。被申请人再次声明:天一艺术馆不是遗产范畴,馆内是放原作还是复制品,完全是其内部管理以及保护画作的需要,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王**所持有之《孙悟空》画是被继承人所赠小幅《孙悟空》,亦不属于遗产。被继承人生前曾多次向儿孙赠画,三位再审申请人也拥有多幅被继承人所赠的画作,被申请人王**作为被继承人之子,拥有一幅父亲所赠的画作实属正常,且被继承人向被申请人赠画时出具了赠与证明,足以证明小幅《孙悟空》画作为被继承人所赠。再审申请人所主张的是20xx年连同数十张名人画作在被继承人家中被盗的精品《孙悟空》画作,该精品《孙悟空》画作不同于被申请人所持有的小幅《孙悟空》画作,是两幅不同的画。家中画作被盗后,被继承人怀疑是申请人王少平偷画,因此对于失窃的精品《孙悟空》画作应当由王少平来说明情况。

再审申请人称被申请人王**盗取了天一艺术馆180幅画作,该说法是对被申请人王**的xxx。再审申请人在20xx年3月在天一艺术馆取画一事,是被申请人张帆主持艺术馆工作时安排给被申请人王亚民的工作。对此,再审申请人已在二审答辩状中作了澄清,此处不再赘述。盗窃行为是受我国刑法所规制,由国家公权力机惩治的违法犯罪行为,申请人作为自然人,却一再xxxx被申请人王亚民。王亚民对此严正抗议,并保留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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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艺术馆作为20xx年依法登记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独立的财产主体,存放于天一艺术馆内的全部画作和文物是天一艺术馆的合法财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王天一为了收藏展览自己的美术作品及所收藏的文物,进行文化和学术交流,在艺术馆设立之初,就向成县文化局报备过相关画作,作为艺术馆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因此,天一艺术馆内的画作的所有权已转至天一艺术馆,不再由被继承人王天一所有,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二审判决对于天一艺术馆内的画作与文物归属的认定完全正确。

天一艺术馆1.55亩的土地使用权使与房产是天一艺术馆应具有的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是1995年由成县文化局征收城关镇中心行政村的土地并划拨给天一艺术馆使用的,用地类别为“文化用地”,土地所有权归成县政府,使用权归天一艺术馆,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天一艺术馆现有房屋40间作为艺术馆的展区及办公场所是艺术馆进行业务活动所必需的场所,属于艺术馆应具有的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艺术馆存续期间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分割天一艺术馆画作、文物、房屋、土地使用权将使天一艺术馆无法存续,且违背被继承人生前夙愿。正如二审判决所认定的,天一艺术馆是被继承人王天一为造福家乡文化产业而创办的弘扬艺术传播文化的公益性单位,其主要业务活动是收藏展览王天一画作与其收藏的文物,若分割天一艺术馆内所的画作、文物,天一艺术馆将无作品可供展览;若分割天一艺术馆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天一艺术馆将无场地开展业务。被继承人王天一生倾其一生筹建了天一艺术馆,以其通过举办作品展览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家乡的文化事业发展贡献力量,被继承人王天一前曾多次表示“天一艺术馆我生为艺术馆,死后为纪念馆”,在被继承人王天一写给成县县委书记、县长的工作汇报里,被继承人也表达了希望天一艺术馆由政府运营管理,让其作品永留成县的愿望。因此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分割天一艺术馆内全部画作、文物、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请求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生前夙愿。

至于再审申请人在二审中请求法院对天一艺术馆的画作、文物、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纸面分割”,明确归属,保留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被申请人认为此种说法荒唐至极。我国法律没有所谓的“纸面分割”的规定,一旦法院对天一艺术馆画作、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再审申请人对于分到其名下的财产即拥有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再审申请人若要取回变卖画作,出租、出售房产土地将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届时法律将无法保护天一艺术馆的完整性,天一艺术馆将难逃被分割解散的命运。因此,再审申请人提出的所谓“纸面分割”,保留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再审申请人为了分割天一艺术馆,官司打到了最高院,其目的已昭然若揭,完全是觊觎天一艺术馆的经济价值,其保留天一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完全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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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人王百灵系被继承人的孙女,王百灵在祖母、父亲与叔叔均健在且未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无权继承祖父的遗产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退休后有充足的退休金保障生活,无需王百灵为被继承人提供主要的经济来源,王百灵也没有给予被继承人劳务等方面的主要扶助。因此,二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王百灵没有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是完全正确的。王百灵本来就是被继承人的亲孙女且王百灵双亲健在,被继承人带大王百灵是协助王大平夫妇抚养王百灵,王百灵与被继承人之间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事实上都是正常的祖孙关系不可能是所谓的“养孙子女”的关系。被申请人完全认同二审法院对于王百灵不具有继承权的认定。

最后,被申请人王**提请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注意,对于弘扬王天一先生的艺术遗产,一边是被申请人耄耋老母与次子王亚民殚精竭虑,多方奔波、多方求助,出版纪念文集,保护艺术馆;另一边是申请人劳师动众,煞费苦心,不顾老母亲高龄病危,一再发起诉讼,进而强行霸占老人在兰州的住房和二审判决中属于被申请人的房产。还多次对王**进行人身攻击,阻挠被继承人文化研讨会顺利召开,扰乱艺术馆的相关保护计划。申请人不顾人伦,唯利是图的丑恶嘴脸为世人所不齿。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王亚民认为,于情于理于法,二审判决皆查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再审法院应当在审查材料后,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答辩人:王**

20xx年7月22日

有关法院邹碧华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一年来,检察院警察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关心下,围绕法院工作的大局,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把服务审判和配合其它工作作为检察院警察工作的重点,热情服务,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检察院警察的职能作用。下面将法警队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xx年的工作情况。

1、警务方面。

根据省院法警工作教育训练大纲和中院法警支队工作安排,法警队参加了由全省法院开展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学习了法警基础理论、专业技能,法警队队伍管理和警队建设方面取得的良好成绩。

2,门卫安保方面。

xx年xx年,法警门卫安保值班共检查受检人4700人余次,检查违禁物品2件(录音笔),没有一名当事人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法院审判区,很好的保证了审判人员的安全和审判秩序的正常进行。

3、刑事审判方面。

xx年共出警343人次,值庭38次,出警80人次;提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56人次,出警114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56 人次,出警114人次;中院调警6次,出警20人次;其他用警7次,出警15人次。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能按时将人犯提押到指定地点、庭审中维护法庭秩序,做好法庭警卫,根据庭审工作需要,传唤证人,出示证据等。在维护法庭秩序中,能服从审判长指挥,根据审判长的指令,传递证据,提押犯人,处置违反法庭纪律等行为。

二、法警队伍建设及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在院党组的关心、重视下,使法警在维护审判和参与其它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目前法警队伍建设和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十分突出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法警队伍职能作用的发挥。司法警察个人总结警力人员严重不足。目前,我院法警共有7名,2名正式干警,5名协勤。由于警力不足,存在着刑事案件庭审押解,值庭不能落实安全制度,庭审安全隐患很大;遇有突发事件,难以快速集中警力有效控制局面。

三、20xx年的工作安排。

结合目前法警大队的现状和本院工作实际,下半年法警队作以下安排:

1、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警队的相关工作及警务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警大队要根据自己工作的性质和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定套规章制度,并在实际中严格执行,有效促进警队依法规范文明执勤。如派警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和法警本职业务制度及规范。做到内务管理规范化;履行职责规范化;业务登记规范化。

2、努力工作,严格要求,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

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完成工作任务,为我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首先要认真完成刑事等值庭、押解任务。并经常性的对押解警械具的安全性进行检查,从而为刑事审判提供有力保障。

3、加强与分管领导和有关庭、室沟通协调。

由于法警大队的工作具有服务的性质,难免在工作中产生疏漏和分歧,希望相关庭室能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相互反馈,相互沟通,取得大家的理解,尽可能搞好工作,为法院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优质的保障。

综上所述,法警队的工作,需要院党组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重视法警队的各项建设,继续关心法警个人的工作和生活;同时还需要各庭室的帮助和理解。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齐心协力,将各项工作搞上去。法警大队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为法院整体工作服务当中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检察院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使法警队伍为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

有关法院邹碧华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委托人姓名:

申请注册;注销;信息变更;证书挂失;补办;更新;证书与密码信封领取;其他____________事项(入选项打“√”,不选项打“×” ):

受委托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 工作单位:_____ 住址:_____ 电话:_____

现委托_____在我与 _____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被授权方通过合法方式代表授权方从事活动的,其法律后果方由授权方承担,否则被授权方任何超越授权事项行事或以不合法的方式行事的,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被授权方自行承担。

委托权限如下: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

委托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

1、本委托书供公民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应按有关

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2、本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提交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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