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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经营人脉心得体会简短 经营心法心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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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经营人脉心得体会简短 经营心法心得(四篇)
2022-12-23 12:48:30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主动经营人脉心得体会简短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店管理方式、产品陈列设备设施、会计系统、专业技术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店”: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品牌产品加盟连锁店。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

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员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及客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店的经营由加盟连锁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必须在符合甲方要求的范围里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路

2. 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该区域主要指乙方店址两公里范围)。享有独家加盟的权益,甲方不擅自授权第三方在该区域加

3.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4.乙方要求延续加盟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各种变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种授权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店。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 除为加盟连锁店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

3.标准加盟连锁店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一,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费。

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_________”服装,特殊原因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店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送(配送费按具体情况定)。

2.加盟连锁店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店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甲方责任。

1. 提供加盟连锁店经营的相关资料。

2. 提供加盟连锁店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费用按具体情况定)。

3.甲方负责乙方两名以上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员工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4.甲方协助乙方对员工进行___企业文化的培训,并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服务质量和产品质 量,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5.为加盟连锁店提供充足合格的产品。

6. 负责加盟连锁店货品配送。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 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店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店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店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店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店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店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店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开业指导收费标准(免收收全?)。

1.加盟连锁店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 保证金和管理费。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店___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

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店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店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店的保证金,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2.保证金不计息。

3.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1、2、3项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4.每年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_____元管理费

第十二条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甲方帐户:————————————

第十三条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店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店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逾期五天不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每日按所欠款的5%向乙方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并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欠款和滞纳金。

3.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店的形象、服务质量,产品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店,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连锁店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主动经营人脉心得体会简短二

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本部”)与_________(以下称“加盟店”)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使用由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_________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为使_________公司食品零售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_________公司为标志的统一设备、部品、设备、店铺运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改善和实践,_________公司_____和服务标志,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标签、招牌、著作权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_________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_________公司_____表示的食品零售店。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_______公司的注册商号、_____、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_________公司店铺”:_________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_____的食品零售店。

“_________公司_____”:指称为_________公司的_____和服务标志及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_____,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_____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_____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_________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_____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 _____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_________公司店铺中使用_________公司_____、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_________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_____。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_____,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_________公司_____。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________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_________公司_____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_____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_________公司形象,损害_________公司_____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_________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__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授___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_________公司_____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_________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_________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_________公司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

4.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2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_________公司店(以下称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_____条件,而且也符合_________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 _________公司_____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_________公司_____为_________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向总部支付本项教育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5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主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营运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 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 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

8.加盟店同意向“_________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开发的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_________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瓮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2.加盟金中,_________元为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_________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_____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八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_________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本合同第四十三条第2款和第4款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让撤除所有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的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6.除前项第三十三条的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_________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营业象征一年,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九条 特许金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_________公司_____、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年毛利额10%金额的特许金。

2.前项“年毛利额 ”为年销售总额减去年进货额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计金额。回扣金指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扣金及进货对象支付加盟店的进货回扣金。

“年销售总额”指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期间,加盟店在本合同下进行营业所发生的销售额,包括现金和信用销售(信用销售无论是否已兑付)加上加盟店自家消费的商品零售额(自家消费商品零售额中不包括加盟店被盗商品零售额及腐坏商品、过期商品零售额)的合计金额。

3.根据各年度10月31日决算书及相关簿记凭证计算每年的特许金。

4.总部按每月毛利额10%的金额,于下一个月的10日前向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许金。加盟店最迟至该月末或持现款发到总部指定的场所,或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加盟店负担。

5.按第三十二条计算的年特许金同第四十二条每月支付的特许金的12个月总计数之间出现差额,由当事者双方核清解决。

第二十条 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作为_________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二十一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一日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二条 回扣

1.总部至每年2月的最后一天,将上一年度(11月1日-下一年10月31日)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委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一个月内归还给加盟店。

4.加盟店在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的合同执行期间而终止合同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管理。

第二十四条 物品的保养、维修

1.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它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五条 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传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六条 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七条 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八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4.营业日为周7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7点以前,闭店时间为下午11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婚、丧、葬祭日及类似特别祭日可休息。

第二十九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三十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_________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_________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10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须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它处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等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它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_________公司事业者或将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2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拖欠第二十二条第3款规定的给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四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的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付清了特许金、广告分担金和其它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三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的解约权。

第三十五条 招牌、_____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_________公司_____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_________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消除_________公司_____、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六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_____、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它_________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七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偿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上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续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日本不动产研究所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九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号、_____、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追索赔偿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四十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_____等其它劳资纠纷和_____,天灾人祸,_____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四十一条 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第四十二条 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它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三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必须向总部赔偿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二年时,第二、三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最近一年特许金的月平均数计。

5.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五条 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六条 付保义务

为保障_________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条 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特许方(盖章):___________ 加盟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最新主动经营人脉心得体会简短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xx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由甲方依法投资开办,甲方依法对其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和管理权。 为切实维护乙方在市场内的所有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市场经营管理者(“甲方”)和商品经营者(商铺承租方“乙方”)的职责,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法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视为甲、乙双方完全接受并完全认可理解本合同的内容细则和对甲、乙双方具有共同的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一章 合同条件

第一条 甲方是xx市场全部商铺的所有者即市场的经营管理者,依法享有经营管理市场、出租商铺并以此获取收益的权利,同时承担市场经营管理者和商铺出租方的义务。

第二条 乙方是xx市场商铺承租方,在市场内开始经营时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商品经营者资格,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照。乙方依法享有对其所承租商铺的合法使用权,同时承担商铺承租方的义务,认可市场经营管理者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接受市场经营管理者的依法管理,履行被管理者的义务。

第三条 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xx市场管理规则》、《xx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书》、《xx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及《xx市场物品交接清单》,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入市经营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的担保,其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入市经营保证金”按 元/间收取,四间以上按照 元/间收取。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共计 元(大写: )。

在合同期内,乙方的保证金低于本合同所约定的额度或不足以承担本合同约定赔付额时,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

合同期满后,经甲方确认乙方无相关的违法、违约行为时,乙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壹个月内,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第二章 入市经营费用、权利及义务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xx市场 区 号 ,共 间的营业商铺有偿出租给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享有对其的合法使用权。

第五条 商铺租赁有效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乙方所承租的商铺是甲方享有经营权的市场的组成部门。甲方实行市场划区经营管理,乙方承租的商铺只能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所承租商铺经营的种类和品牌,商品经营者(商铺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进驻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商品经营者(商铺承租方)不得将商铺以任何方式出借、转租给第三方,也不得变相转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经甲方同意的,按甲方要求办理。未经甲方同意擅将商铺出借、转租给第三方,也不得变相转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一律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商铺租金费采取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商铺租金每年 元,大写 元、管理费每年 元,大写 元,清洁费每年 元,乙方须在租赁该商铺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水电费每月13日前主动到市场管理办公室足额支付上月所用水电费用。乙方逾期支付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时,按应付金额5%/天计算赔偿甲方损失;逾期十日以上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且已经收取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条款履约,在本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甲方将押金原数退还乙方。如果乙方违约或者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过程中有违反市场相关管理规定并处违约金之情况,甲方有权从押金中先行扣除,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必须补齐押金,如延期交纳,甲方向乙方按欠款金额每天收取1%的滞纳金,如乙方欠缴期超过1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本合同约定依法定期向乙方收取商铺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按合同约定的租期,将商铺及其附属设施交给乙方,届时双方当面办理完毕所有交接手续和清单于本合同附件。甲方保证合同期内,所出租的商铺符合约定用途;

(三)合同期内,甲方负责公用电、水、灯设施设备并负责安装、维护等,乙方自行承担商铺内自用电等设施设备的安装和维修服务;甲方负责商铺(以本商铺前后雨棚为界限)以外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

(四)甲方提供的场地租赁服务,但不提供货物、车辆、人身安全的特殊服务,乙方在本市场内的货物车辆及人身安全与出租方无保管与被保管、保险与被保险的关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合同约定,乙方享有对承租商铺的合法使用权和维护权,甲方非依法或非依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保证金 元(大写 元),本项只限于新租商户和续租商户的保证金低于本合同所约定的额度或不足以承担本合同约定赔付额时,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的额度时适用本项;

(三)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四)乙方有义务做好本租赁场地的各种妥善安全防护措施和妥善使用、维护、维修所承租商铺范围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立即照价赔偿;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商铺以任何方式出借、转租给第三方,也不得变相转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经甲方同意的,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

(六)乙方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装饰和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并自行将装饰和装修的方案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乙方应当自甲方批准之日起的规定时间内完成装饰和装修,且须符合国家、本地及本市场对装饰装修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有关规定,但任何时候都不得损害房屋结构和房屋的其他设施及市场的设施;

(七)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所承租商铺的结构及其附属的水、电管线等设施设备,如确需增设或改动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由甲方认可后进行安装,乙方承担相关全部费用。

(八) 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核准经营范围内独立合法经营,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遵守税务、工商、技监等规定,由此产生的税、费等由乙方全部自理。

(九)乙方特别承诺: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借口为由,拒绝缴纳相关费用,也不能以其中某项服务存在的瑕疵而拒绝缴纳其他费用;由于第三方(含市场其他承租方)的行为导致乙方损失的,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求偿,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营业时间的规定,不得无故停业或在非营业时间内营业,以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商铺使用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 租赁期满,乙方若需续租的,应于本合同租期届满30日前与甲方续签相应的《入市经营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放弃续租。

乙方不续租的,应于本合同租期届满60日前书面告知甲方,并于合同期满前在甲方的指导下,拆除运走杂物,清理场地,将所承租的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恢复到租赁前的可出租状态,若商铺房屋及其设施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立即予以赔偿。合同期满当日前,乙方应将承租商铺内的乙方一切物品及全部经营设施等撤离完毕,在合同期满当日将恢复原状的商铺及附属设施返还给甲方。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前一日内,乙方应将商铺内物品全部撤出,如乙方未按上述期限撤出场地,由乙方按租金标的二倍向甲方承担商铺占用费。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租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由本合同及交接清单明确载明。

第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当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规则》等管理制度,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消防与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及乙方向甲方所作的《承诺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告知及送达

甲方对乙方的告知送达除让乙方确认签收外,甲方还可以通过张贴告知文本在乙方承租商铺内或公众告示栏,或寄挂号信件到乙方法定营业地址,挂号信件寄出三日后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遵从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六条 特别声明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充分阅读、理解、知晓、同意了本合同的内容以及《管理规则》、《消防与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甲方应乙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作了解释、说明。甲方特别提请了乙方注意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条款,乙方也注意到了这些条款,并完全接受并执行这些条款。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四川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章)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捺印):

甲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主动经营人脉心得体会简短四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发包方承办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发包方地址: 传真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负责人身份证号: 签约人:

承包方风险抵押金:联系电话:

承包方地址:担保人: 传真电话:

为了加强本企业部门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邮政局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为调动承包经营者的积极性,双方本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经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对国有资产的认定

以上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只限于乙方经营使用,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作为贷款及借款等抵押、质押。

第二条 甲乙双方发包与承包形式、年限

甲方将共 万元的国有资产交给乙方全权承包经营,承包期限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条 承包标的额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向甲方上缴税后利润万元(大写:)。

第四条 承包风险金

按协商条件,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需向甲方交纳现金万元整,作为风险抵押金。

第五条 承包合同的自动终止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协商条件乙方向甲方提出上缴税后利润计划表,于每月日前将%的上缴计划款额上划帐户。合同自动终止条件:

①、乙方每季完不成上缴税后利润计划的%;

②、乙方半年完不成上缴税后利润万元;

③、乙方全年完不成上缴税后利润的%;

出现以上三种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自动终止合同,并从终止合同之日起,将应上缴税后利润的差额部分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其责任属乙方违约。

第六条 承包经营中的奖罚条件

①、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全年完成上缴税后利润 万元后,超额部分的全部税后利润奖励给乙方支配。

②、乙方在全年结算时,超过应上缴款的80%,但不满100%时,乙方主动补齐 万元的视为完成上缴任务,不奖不罚。

③、乙方在全年结算时,超过应上缴款的80%,但不满100%时,乙方不主动补齐万元时,由甲方从乙方的风险金中扣交,罚差额的1%并视为违约,下一年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合同续签。

第七条 承包经营中的财务管理

①、为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规范乙方依法经营,由甲方按邮政局要求向乙方派会计一名,并由乙方聘任,受聘任的会计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在经营方面向乙方负责,在管理和履行合同方面向甲方负责。

②、乙方在经营与财务管理上要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不允许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经检查发现有以上二种行为的,帐外帐和小金库除没收外,按乙方违约自动终止合同论处,损失由乙方负责。

③、甲方为鼓励乙方承包经营,以现金方式注入万元流动资金,专门用于资金周转;受聘会计应监督流动资金的使用情况,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违法、违规等行为。

④、乙方承包经营期满,如不再续包或因违约等原因被终止承包经营时,乙方在返还甲方万元流动资金时,剩余物品按进价抵顶现金不得超过10%。

⑤、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只能在相关银行开立一个资金帐户,并接受甲方的监督,除此之外不得开设其他帐户。

第八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①、乙方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②、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甲方对其经营不进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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