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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制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规章制度培训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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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制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规章制度培训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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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规范制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一

所谓礼宾次序,是指国际交往中对出席活动的国家、团体、人士的位次按某些规则和惯例进行排列的先后次序。

它体现东道主(东道国)对宾客所给予的礼遇。

礼宾次序在国际性集会上还体现各国的平等地位。

1、礼宾次序的排列依据

①按宾客的身份与职务高低来排列。

国际交往活动中,礼宾次序主要按宾客的身份与职务的高低来依次排列。

②按姓氏顺序排列。

多边活动中,礼宾次序可按宾客的姓氏顺序来排列。

③按字母顺序排列。

有的多边活动对来宾的礼宾次序的排列,能够按参加国的国名字母(一般以英文字母为准)来排顺序。

④按通知代表团组成的日期先后排列。

这也是常用的礼宾次序排列方法之一。

⑤不进行任何正式的顺序排列。

实际上,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排列。

在多方外事接待中,此种排列顺序主要适用于如下两种情景:一是没有必要进行顺序排列;二是实在难以进行任何方式的排列。

2、礼宾次序的排列要求

(1)在一般社交场合,约定俗成的做法是:凡涉及位次顺序时,国际上都讲究右尊左卑。

(2)一些场合的特殊要求:

①同行时。

两人同行,以前者、右者为尊;三人或三人以上同行,并行以中者为尊,前后行,以前者为尊。

②乘电梯时。

若是乘坐无人值守电梯,志愿者须自我先进后出,以便控制电梯。

若是乘坐有人值守的电梯,则志愿者应当后进后出。

③乘坐轿车时。

一般是五人座轿车,如是司机开车,后排右边为尊,左边次之,前排副驾驶室最小;如是主人开车,则副驾驶室为上座。

上车时,应让尊者先行。

志愿者应请客人由右边上车,然后再从车后绕到左边上车。

④迎宾引路时。

志愿者走在客人前方约一米左右。

⑤上楼时。

尊者在前,下楼时则相反。

⑥在室内。

以朝南或面门的座位为尊位。

(3)重大宴会上的礼宾次序要求

重大宴会上的礼宾次序规则,主要体此刻桌次、座次的安排上。

国际上的一般惯例,座次高低以离主桌位置远近而定,席位的安排大体按照面门为大,以右为尊的原则。

在正式宴会上,陪同、译员一般不上席,为便于交谈,译员可坐在主人和主宾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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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客和送客是外事接待工作的两个环节,在整个涉外活动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所以,志愿者必须了解接待礼仪礼宾方面的一些常识。

1、迎送规格的确定

对来宾的迎送规格,通常主要是依据来访者的身份,访问性质和目的,适当研究两国关系,同时要注意国际惯例。

确定迎送规格,主要是确定哪一级人员出面迎接,是接待来宾的一个礼遇规格,应根据主管部门接待要求来办。

主要迎送人通常都要同来宾的身份相当,但由于各种原因不可能完全对等时,可灵活变通,由职位相当的人士或由副职出面。

总之,主人身份与客人的身份不能相差太大,以同客人对口、对等为宜,以示对客人的尊重。

当事人不能出面时,无论作何种处理,应从礼貌出发,向对方做出解释。

在特殊情景下,为了两国的外交关系或政治需要,可打破常规,安排较大的迎送场面,给予较高的礼遇,但要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以免造成厚此薄彼的印象。

2、掌握抵达和离开的时间

为顺利迎接客人,迎送人员必须准确掌握来宾乘坐的飞机(火车、船舶)的抵离时间。

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

由于天气变化等意外原因,飞机、火车、船舶可能不准时,迎送人员应在客人抵达之前到机场、车站或码头,不能出现让客人等候的现象。

送行人员应在客人起程之前到达,如有迎送仪式,应在仪式之前到达,并直到客人乘坐的交通工具看不见时再离去。

3、献花

献花适用于礼遇较高的外宾,迎接普通外宾,一般不需献花。

献花须用鲜花或由鲜花扎成的花束,花束要整洁、鲜艳,并且要研究到各国的花卉禁忌。

向贵宾献花,通常由儿童或女青年在参加迎送的主要领导人与客人握手之后,将花献上,并向来宾行礼。

4、互相介绍

客人与迎接人员见面时,应互相介绍。

通常先将主人介绍给来宾,可由礼宾交际工作人员,接待翻译或迎接人员中职位最高者介绍。

有时也可作自我介绍。

客人初来乍到,一般较为拘谨,作为主人应主动与客人寒暄。

5、迎送中的陪车

迎送车辆都应事先安排好,不可临阵调遣,给人以仓促之感。

客人抵达或迎送仪式结束后,从抵达地到住处,以及访问结束后,由住地前往机场、车站、码头,一般都应安排迎送人员陪同乘车。

陪车时,应请宾客坐在主人右侧。

上车时,请客人从右侧门上车,主人从左侧门上车。

如果客人已先上车并坐在了主人位置上,则不宜再请客人挪换座位。

6、迎送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迎送贵宾时,应事先在机场(车站、码头)安排好贵宾休息,准备好饮料。

客人的住处、膳食应事先订好。

如有条件,在客人到达之前,就应将住房地点、用膳方式、日程安排、联络方式、联络人等事宜通知到具体客人。

如做不到,可将上列事项打印好,在客人到达时分发给每个客人,这样可避免混乱,使客人心中有数,主动配合。

指派专人协助办理出入境手续及机票(车船票)和行李提取或托运手续等事宜。

客人到达后,应先把客人送到住处,给客人安排休息的时间,再开展其他活动。

不要直接就把客人拉到活动或宴会地点。

整个迎送活动应安排得热情、周到,有条不紊,使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能出现冷淡、粗心或怠慢客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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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见的特点

所谓会见,特指为了必须目的而进行的约会、见面。

会见,在国际上一般称为“接见”或“拜会”。

凡身份高的人士会见身份低的,一般称为“接见”或“召见”;凡身份低的人士会见身份高的,或是客人会见主人,一般称为“拜会”或“拜见”。

我国一般不作上述区别而统称“会见”。

接见和拜会后的回访,称“回拜”。

会见的性质有礼节性的、政治性的、事务性的,或兼而有之。

其中礼节性的会见时间较短,一般15分钟左右,话题较为广泛。

政治性会见一般涉及双边关系、国际局势等重大问题,一般30分钟左右。

会见后如必要,接下来会有详尽的会谈。

事务性会见则有一般外交交涉、业务商谈、经贸、科技及文化交流等,一般为45分钟左右。

2、会谈的特点

所谓会谈,特指双方或多方就某些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会谈也能够指洽谈公务和业务谈判。

会谈的资料较为正式。

一般说来,会见注重仪式性,会谈注重实质性。

3、会场布置与座位安排

高级领导人之间的会见,通常安排在重要建筑物的宽敞的会客厅(室)内进行,亦有在宾客下榻的宾馆的会客室进行。

桌上常放置两国国旗,现场设置中、外文座位卡,卡片的字体应工整、清晰,以便与会者对号人座。

场地正门口,还要安排人员迎送客人。

会见的座位安排有多种形式,有分宾主各坐一方的,有宾主穿插坐在一齐的。

通常这样安排:主宾、主人席安排在应对正门位置,客人座位在主人右侧,其他客人按礼宾顺序在主宾一侧就座,主方陪见人在主人一侧按身份高低就座。

译员、记录员通常安排在主人和主宾后面。

会谈座位的安排。

会谈分为双边会谈与多边会谈。

双边会谈通常用长方形或椭圆形桌子,宾主相对而坐,客人面向正门,主人在背门一侧,主谈人居中。

如会谈长桌一端面向正门,则以入门的方向为准,右为客方,左为主方。

多边会议,座位可摆成圆形、方形等。

不论什么形式,均以应对正门为上坐。

小范围的会谈,也有不用长桌,只设沙发,双方座位按会见座位安排。

(四)会见与会谈的几项具体工作

1、会见与会谈的组织工作。

(1)提出会见要求。

应将要求会见人的姓名、职务及会见什么人、会见目的通知对方,接见方应尽早予以回复,约妥时间,如因故不能接见,应婉言解释。

(2)接见方应主动将会见的时间、地点、主方出席人员、顺序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对方。

会见方则应主动向对方了解上述情景,并通知有关出席人员。

(3)准确掌握会见、会谈的时间、地点和双方参加人员的名单,及早通知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作好必要安排。

(4)及早安排、布置会见、会谈的厅室、座位、音响等。

2、迎接客人。

客人到达前,主人应提前到达会见(会谈)场所。

客人到达时,主人应在门口迎候。

主人的穿着要和自我的职务、身份相称。

如果主人不到大楼门口迎接,则可由工作人员迎接并引人会客厅。

3、会见、会谈期间的服务礼仪。

会见时所招待的饮料,各国不一。

我国一般只备茶水,夏天加冷饮,如会客时间过长,可适当加上咖啡(红茶)和点心。

如需合影,要事先安排好合影位置,布置好场地,准备好照像设备。

合影时主人和主宾居中,并以主人右侧为上,按礼宾次序,主、宾双方间隔排列。

合影时间宜安排在宾主见面握手之后,经合影后再入座,当然也有在会见结束后合影留念的。

需要指出的是,工作人员一般不参加合影。

4、会见、会谈涉及的人员。

领导人之间的会见、会谈,除陪见人和必要的译员、记录员外,其他工作人员安排就绪后均应退出。

如允许记者采访,也只是在正式谈话开始前采访几分钟,然后全部离开。

谈话过程中,旁人不要随意进出。

5、握别。

会见、会谈结束,热情话别并送至车前或门口握别,目送客人离去后再退回室内。

6、一般官员、民间人士的会见。

此类会见安排大体同上。

也要先申明来意,约妥时间、地点,通知来宾身份、人数,准时赴约。

而礼节性的会见,不宜逗留过久,半小时左右即可告辞。

客人来访,相隔一段时间后,应予回访。

有关规范制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了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工作,压缩经费开支,增强节约意识,提高接待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标准

1、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就餐,每人每次以30元标准接待(含烟、酒)。

2、县上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就餐,每人每次以20元标准接待(含烟、酒)。

3、县上其他因公下乡人员就餐,每人每次以15元标准接待(含烟、酒)。

4、超标准接待产生的接待费,由派餐领导、分管领导及后勤管理人员承担。

5、遇有特殊情况,按镇上主要领导安排的就餐标准执行。

二、接待办法

1、接待原则。按对口接待的原则,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及党群口的接待,由政府承担接待费用,其它各部、委、局、办来人接待,由相关站所承担接待费用。

2、接待程序。上级来人由对口站所分管领导填写接待单,后勤分管领导按接待标准安排,无特殊情况一律安排在镇政府餐厅就餐,接待单应于吃饭前2小时交后勤管理人员,以免与干部就餐产生冲突,党政办应视接待规模安排帮灶人员。

3、接待陪员。来人接待一般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陪同,应本着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陪员人数,不得随意增加陪员。

4、签字确认。接待完毕后,陪同领导应在接待单上签字,以认定接待标准。

三、经费管理

1、专帐管理。接待费用设立专帐,帐户设在政府文书处,由文书管理。

2、专款专用。接待费按月报帐结算,每月月底凭接待单报请镇长审批,各站所室应结清当月接待费,交现金或直

接将经费划拔政府接待帐户。接待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将后勤接待经费挪作他用,以保证后勤接待工作的正常开展。

3、核对实物。严格实行接待物品入库,出库管理制度,后勤管理人员要认真填写接待物品入库单、出库单和接待单,并按月核对,若有差错,追究当事人责任。

有关规范制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三

一、目 的:

为规范工作室会议管理,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权责:

1、 工作室主任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2 、会议提拟人或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三、会议分类:

1、 大例会

大例会每隔一周开一次。时间在星期二下午或傍晚。主要总结前两周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改进,并安排下两周的事情。

2、 部门会议

部门会议根据部门工作需要不定时召开。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四、会议准备

1、 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a、 会议前由主任助理或秘书部协助主任安排会议流程,确认会务服务人员工作准备就绪。

b、 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一次,特别重要会议当天早上再通知一次。

c、 通知信息由主任助理通知各,各部门部长通知给全体部员;所有收到信息的成员务必马上进行回复。有事不能到会者,向主任请假,部员向各部门部长请假。请假必须说明理由。

2 、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a、参会人员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工作提案、汇报材料、应提交资料等)

b、主任助理及秘书部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矿泉水、表格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c、召开大例会所需教室和多媒体设备,应向主任书面提出,由就业办老师盖章后交由教务处申请。(申请表上必须说明借用教室、设备使用时间并由老师签字确认)

五、 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不迟于会前10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大例会一般应控制在1小时左右,根据会议进行情况确需延时的,主持人向大家说明情况。

六、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坐在各部门指定区域。

2、各部长统计到会人数

3、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七、会议纪录

1、工作室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并整理为电子档。

2、工作室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

3、会议记录人员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与实施人(部门)在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

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整理完毕,由会议记录人员与主持人签字后交送办公室。做好记录的存档与保管工作。

5、 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6、会议记录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a、各部门会议的记录工作由主任助理或秘书部不定期记录。

b、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c、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d、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八、会后工作

1、所有成员会后整理自己的会议笔记,认真落实每项工作。

2、会议提拟人及主办方清理会场,借用物品及时归还。办公用品交送办公室。

3、摄像人员当天内将图像文件拷贝至办公室电脑专门文件夹。

八、 奖惩

1、奖励与处罚。按《工作室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2、 迟到、早退、缺席。

a、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b、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部长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6、 附则

一、会议审核表

二、会议管理要领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

2.要在开头就议题的要旨做一番简洁的说明。

3.要把会议事项的进行顺序与时间的分配预先告知与会者。 4.在会议进行中要注意如下事项: (1)发言内容是否偏离了议题

有关规范制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四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 车辆调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根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时根据全局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服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教育,督促平时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详细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为确保安全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灵活地调派车辆,遇车辆紧张,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根据车辆装载情况,同方向路线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安排,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时(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年度审验

第6条:车辆审验

(一)全局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各有车单位的调度员或车管人员做出计划,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_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生产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维修待料等客观原因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单位不作报销。

第7条:驾驶员审验

(四)全局机动车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必须是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年审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销。

(五)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凡属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每年的年审费用可作报销。因年审不合格或非因工作关系,违章吊证等的造成延时、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 驾驶员培训管理

第8条:因工作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应由局属各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第9条:全局专、兼职驾驶员必须报局主管部门经局领导审定发文认可。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专、兼职驾驶员,平时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悉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碣,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经局领导批准选送学习驾驶技术人员,经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各使用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驾驶技术过硬功夫并具有单独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带驾,时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资。待新驾驶员具有单独驾驶技能后,由带驾专职驾驶员提出,经使用单位领导同意,技术人员鉴定后方可单独驾车。

(三)自费学习的驾驶员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转为局专、兼职驾驶员,须经一定程序的技术鉴定,方可单独驾车。对不具备单独驾车,仍需带驾的按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四)自费学习的驾驶员转为局专、兼驾驶员后,原学习费用不作报销,其每年驾驶员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五)自费学习或增驾的驾驶员,需用单位名称(公章)证明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其本人在学习期间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在局外驾车发生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六)复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如被局吸收录用,除参加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复考外,服务单位应安排专职驾驶员对其带驾。(具体参照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第五章

借车、租车

第10条:全局车辆是为本局生产、工作服务,原则上外单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局内部单位之间车辆的调配借用,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借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油料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借用期间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事后应将车辆修复交还。

(二)外单位或本局职工借用,租用车辆原则上应由本局专、兼职驾驶员驾车。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外单位借车司机驾车,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借、租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按申请时所填的用途、路线、地点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如果用于非法运输和违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规定,驾驶员应坚决拒绝。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第六章 新车提运及车辆维修、保养

第11条:各车辆使用单位购买新车,必须作出计划申请局领导审批,按国家乘座标准及使用规定办理好车辆定编

等许可手续,方可购买。

新车验审和提运要有专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的性能及各部技术状况,全面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按物资堤运的要求办理好接收手续。购新车所有的票据必须有主管领导、购买人、证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签名。

第12条:车辆维修、保养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检修、保养。凡安排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计划向局办公室早报,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时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调度员或班长作计划向主管领导早报,同意后实施。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车辆清洁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时,应选择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并相应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车辆修复出厂时,驾驶员应对车辆的修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车,并在修车后付单上签名确认。

(三)车辆的保养、维修内容分为:

①车辆修理分三种: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车辆保养分四种:即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的保养。

③车辆保养是定期强制执行的,必须坚持“保修并重”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以达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④定期保养周期

第六章

车辆档案

第13条: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维修、保养必须逐台建立档案。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使用,调出单位必须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

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_复印件。

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③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八章

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条:安全制度

(一)各有车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认真抓好机动车驾驶同的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观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二)坚持以班为单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各有车单位应坚持每组织一次全体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如遇发生车辆事故应及时开分析会。

(四)结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大力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认可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违者将按局有半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第15条:安全措施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随国情工具及_是否齐全,货物是否牢固。

(三)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车辆带故障行车。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七)车辆执行完任务回场(库)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章

油料定额管理 第16科:各有车单位的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

第7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各有车单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情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防止油料流失。

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具体定额标准可参照本制度《各种车型油耗定额表》。

第十章

奖罚

第18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奖或罚

(一)各有车单位对边疆安全行车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无大、小事故,技术熟练,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可给予大力表彰宣传,并给予适当地物质奖励。

(二)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按定额标准节约部分的15%撮取奖励,对超耗定额20%者给予扣发月奖。

(三)专职驾驶员在带驾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属专职驾驶员驾车肇事,责任按交警栽决,由本人负责。属实习驾驶员驾驶,如带驾专职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专职加强员应负交警载决后70%责任,实习驾驶员应负30%责任。如肇事前专职驾驶员先有预见提示,而实习驾驶员不听或采取措施不力,则应由实习驾驶员负70%责任,专职驾驶员负30%责任处理。按损失情况扣奖。

(四)兼职驾驶员在单独驾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同专职驾驶员同等。

(五)未经领导同意,非因工作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个别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当事人扣发一个月月奖。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并按局有半规定处理。

第19条:除本制度标明的奖罚,其它的奖罚制度参照《政府机关供电局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第20条:本制度自五月一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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