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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疫情值班心得体会实用 关于疫情值班的文章(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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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疫情值班心得体会实用 关于疫情值班的文章(三篇)
2022-12-24 02:15:21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单位疫情值班心得体会实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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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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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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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有关单位疫情值班心得体会实用二

我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迅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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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我局取消全局人员春节假期,及时召开县工信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对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二是根据县的工作部署,迅速成立了县工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许广多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组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力量,积极作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制定了《县工信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下设综合协调组、物资供应组、企业防控组(四个小组)及应急处置组,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建立每日一例会工作制度,各防控工作组组长通报一天防控工作情况及遇到的工作困难,共同研究当天工作目标及办法。二是我局举行两场县内规上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责任书签订会,会上许广多局长要求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到严防死守,切实做好企业湖北籍员工的管控,并提出了五点要求,做到五个到位,思想认识要到位,责任落实要到位,防控措施要到位,信息沟通要到位,宣传引导要到位。并与40多家企业负责人签订了防控责任书,压实了企业主体的责任。

(三)深入企业排查。我局成立四组企业防控小组,深入县内企业40多间和各大型商业综合体了解排查,重点做好县规上企业湖北籍务工人员排查工作,了解他们的具体去向,掌握实际情况,完善台账表格相关信息,及时向县防控指挥部汇报,并让企业通知好已回家的湖北籍员工节后暂不返岗,留当地带薪休假一个月。

(四)确保物资供应。一是及时利用好我县有口罩生产公司的产业优势,在春节前起草了《应急物资征用令》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并印发,征用了金宇星防护品制造有限公司一批口罩,确保了县内的口罩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二是指导督促县金宇星防护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在1月26日全面恢复生产,现该公司口罩日产量为4-5万个,有力地支持了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对口罩的需求。三是要求县内各大型商业综合体做好应急物品的销售供应工作,不引发社会恐慌。

(五)强化督促检查。我局防控工作组不定期到县内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督查,一是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面检查公共场所通风、换气设施,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二是要搞好公共场所的卫生,增加保洁的频次,及时清扫大堂及公共区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纸屑、果皮、地面无痰迹和污物。三是增加必要的消毒工具,确保用具、用品齐备,安排专人做好楼梯扶手抹试和对电梯的清洁、消毒,保障卫生间用水,方便消费者洗手,增加对厕所的清扫和消毒的次数,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切实保障公众购物安全。

(六)强化舆论宣传。我局及时制作疫情防控宣传横幅,悬挂在县政府大院外墙,同时要求企业也加大科普,利用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向员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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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部分企业还处于春节放假阶段,对工作沟通和情况报送造成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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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和及时上报,不谎报、不瞒报、不漏报,动态更新信息;二是继续加强疫情舆论防控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企业人员和县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禁止造谣、传谣;三是切实履行防控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加强与防控组办公室及其他执法部门、卫健部门的对接,继续做好全县的企业湖北籍务工人员排查及协助管控工作。

有关单位疫情值班心得体会实用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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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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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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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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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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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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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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