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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法治感悟心得体会和感想 生态法治感悟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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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法治感悟心得体会和感想 生态法治感悟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9篇)
2022-12-24 03:51:15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生态法治感悟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思想僵化问题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党实施改革开放的一条成功经验。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党重新审视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使我们的思想不断地从那些被实践证明不合乎实际、不合乎时代进步、不合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事实上,我们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乡镇企业、创办经济特区、引进外资、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上,都有过不同的意见和各种各样的疑虑。正是我们党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用事实来说话,用实践来检验,所以,是非逐渐得到了澄清,广大党员干部转变了观念,统一了认识,使得改革开放的进程得以推进,这是我们改革开放40年取得辉煌成就的一个重要原因。

经过40年改革开放,我们取得了令世界惊叹的“中国奇迹”。同时,党内也产生了一些新的思想僵化问题。有人认为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了,改革开放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不需要再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了;有人认为中国不能再继续改革开放了,再改革开放就和资本主义没什么区别了;有人认为是时候对民营经济进行新的征收了,民营经济应该“离场”了,所以有人提出所谓“新公私合营论”,把现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为新一轮“公私合营”;有的人甚至说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是要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等等。这些言论都是思想僵化的表现,不符合我们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极其错误的,必须坚决反对。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于这些新的思想僵化问题,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冲破主观偏见的束缚,改变不接受新事物的精神状态。在解放思想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在深入研究新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的实践中增强本领、提高能力。

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

指出,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把改革开放的旗帜举得更高更稳,就不能再耽于低的起点、限于低的层次、停留于低的目标,而应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改革开放的时代性、体系性、全局性问题,立足更高起点,向着更高层次,瞄着更高目标推进改革开放。

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40年改革开放的努力拼搏推动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的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中国人民生活从短缺走向充裕、从贫困走向小康。经过党的xx大以来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是在这个新的更高起点上继续推进的。这个新时代,我们党执政的方式和方略有重大的创新,改革开放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今年以来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较多,长期积累的风险隐患有所暴露。经济运行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求我们政治站位要更高,站在新时代的高度去统筹谋划改革开放,把握好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要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相结合,把握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改革开放举措的落实,蹄疾步稳地推进改革开放。

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改革开放。经过40年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们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在这个时期,经济扩张速度会放缓,但消费结构全面升级,需求结构快速调整,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在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三步走”的战略安排,提出了“两个一百年”的发展目标和新的“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如果说经过40年改革开放,我们提前完成了原来设定的目标,那么下一阶段,我们就要瞄着更高的目标去全面推进,那就是要围绕“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来进行布局和安排。要通过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来实现富强的目标,提升物质文明;通过进一步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民主的目标,提升政治文明;通过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来实现文明的目标,提升精神文明;通过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现和谐的目标,提升社会文明;通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提升生态文明。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

改革开放40年,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40年。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基础上,把改革开放的旗帜举得更高更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

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改革开放正确政治方向。改革开放40年,我们国家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归根结底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中央统筹谋划,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一系列改革开放的政策,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保证党领导一切,使党继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改革开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40年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期盼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公平意识、法治意识、参与意识、监督意识等也不断增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要聚焦这对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调整和完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坚决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深化改革开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现实中存在的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损害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执政兴国的根本要求,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首要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优先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惟其如此,我们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个方面,大大提升了获得感的层次。深化改革开放,我们就要采取有效措施,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2022生态法治感悟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今天上午,我们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依法治县工作量大、面广,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这次会议是我们依法治县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目的就是要让全县人民理解依法治县的执政理念、执政意识,让依法治县工作深入人心。下面,针对如何开展依法治县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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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兴则天下兴,法治则天下治。法治是规范经济运行、推动科学发展的基础方式,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保障。推进依法治县,是改革所趋、是发展所需,更是民心所向,同时,也是党和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不断深化认识。

第一,推进依法治县是贯彻中央方针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足以体现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推进依法治县,就是以实际行动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法治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xx。

第二,推进依法治县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有了法治的护航,改革才能不走样、不变道、有章法,真正做到蹄疾而步稳、勇毅而笃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把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有机统一起来,把依法治县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进改革,确保让改革“列车”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第三,推进依法治县是促进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公平正义是人们追求的普遍价值。司法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广大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迫切需要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来推进民主建设。加之,随着社会利益多元化、社会结构复杂化特征日趋明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多,特别是一些涉法涉诉案件的久拖不决,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我们推进依法治县,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从而让每个人在xx大地上都能享受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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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县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严格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一要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法制宣传是依法治县的基础。我们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活动,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法制素养。要创新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全方位、广角度、多层面开展普法教育,使法制理念深入人心,渗透到各行各业,让“政府依法办事、公民依法行为”、“人人按规律办事,事事按程序办理”成为社会规则和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法之贵,在于行。”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坚决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使各项决策都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要加快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行政执法水平,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要把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察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管,形成严密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要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司法机关要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规范司法行为,遵守法定程序,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得合法、合情、合理。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法官、检察官的司法理念、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要坚守职业良知,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站稳脚跟,秉公执法,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四要加强基层治理,提高法治水平。基层司法站所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要把工作重心从打击防范向跟进服务转移,使政法干警走出机关,走进农村,深入群众,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不断夯实基层法制基础。要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要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克扣挪用涉农资金、涉黑涉恶联合专项整治活动,从严从重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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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依法治县的根本保证。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要夯实工作责任。各镇(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扎实推进。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人大要定期听取依法治县工作汇报,对普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政协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的专项调研。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依法治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司法局、信息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要认真总结具有行业、基层特点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积极挖掘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普法、用法、执法案例,培育和树立一批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通过他们的示范引领,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人人学法、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普法的大普法格局,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三要严格考核督查。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建立科学的法制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情况通报、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我县依法治县工作考核办法。要增加依法治县工作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将考核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镇(社区)、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做到阶段有检查,年度有考核,结果有通报,奖惩有兑现,加快法治xx建设步伐。

同志们,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法治xx建设进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主动履职尽责,不断开创法治xx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2生态法治感悟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按照《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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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站、队)抓细抓实具体工作,并选派了x名年轻干部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非法学专业x人,其中x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有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组织学习中央、省委、x市委关于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改革方向和改革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xxxx年x月,根据《x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原x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与x市x生态环境局实行“局队合一”,更名为x市x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工作重点突出,对各类恶意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对缺乏环保和法律法规知识的企业,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指导企业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实现依法严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两手抓”“两手硬”。xxxx年,开展“双随机”抽查xxx家次、夜间及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和信访投诉办理等其他执法检查xxxx余家次。对xx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xx起,罚款xxx余万元;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环境污染事故。

3.统筹抓好新冠疫情防控。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涉疫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生活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等重点区域检查,严格落实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组建环境监测党员突击队,对石河堰和团结堰饮用水源地源水开展了xx次生物毒性和总余氯监测,对定点医院开展了xx次总余氯监测,对污水厂开展xx次总余氯监测,对隔离点开展了xx次总余氯监测,上报监测信息和各类报表xxx条;环保铁军战“疫”队深入社区支援疫情排查、值守工作,服务居家医学留观对象xx名,累计值守xxxx余个小时。创造性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对保障疫情防控类建设项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现项目审批时限最多缩减xx%。全面实行电子件送审报批、“专家函审+视频会议”模式,实现环评审批xxx%网上办,环评事项办理全程“零接触”。

(三)规范性文件梳理、制定情况

按照全市规范性文件清查工作部署,对xxxx年xx月xx日前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xx件规范性文件中的《关于建设生态x的实施意见》等x件建议清理;xxxx年我局未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

推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查制度。严格落实《x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前,严格实施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完整记录每个环节情况,专档专卷管理。今年,由我局牵头《x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严格落实相关程序,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施行。

(五)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发了《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措施》《创新提能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以“十五条”有力措施为抓手,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范围,打造包容普惠的营商环境。二是对标提升服务水平。派专人赴x市局、锦江区、青羊区等交流学习,对标对表x荔湾区、x光明新区等国内行政审批先进城市,取长补短,将非承诺制项目报告表审批时限由x个工作日压缩为x个工作日,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精简为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当场办理。三是服务重大项目环评。xxxx年x月,水井坊x产业基地项目环评顺利取得省厅批复,为白酒产业振兴奠定了基础;为保障璞泰来重大产业项目顺利落地,多次邀请市局领导和省级专家现场实地考察,为项目落地提供帮助,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成功争取到璞泰来项目总量在x市范围内予以调剂,切实保障了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xxxx年累计公开环评公示信息xxx条、环境质量信息xx条、行政处罚信息xx条、环境工作动态xxx条,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了xxx%。

(七)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了信访投诉举报案例分析研判工作方案,成立了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委员会。xxxx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共计xxx件。按照“有件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回”的原则,办结回复率达xxx%,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好评。未收到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行政调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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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现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职人员x名,法制审查力量单薄,在职教育培训较少。下步,我局将为现有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专业在职教育提供必要保障,选优配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加强现有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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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x市委、x市委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局,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实际,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铁军,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夯实保障。强化法制力量配备,设置法规与行政审批科,选优配强专业的法制工作干部,探索建立干部职工的法律专业在职教育保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内部程序,全流程梳理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与行刑衔接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有依据、有标准的案件办理程序图。对标先进、探索创新,持续优化政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落实“重大项目环评周进度跟踪管控机制”,全力做好项目专员“一对一”跟踪、服务、调度、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工作,助推璞泰来等重大项目环评编制及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与x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x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x市司法局的沟通衔接,准确掌握生态环境领域法制工作新要求,执法工作新标准,形成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协同机制,用法治助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2022生态法治感悟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县委发〔2020〕40号),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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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宪法》基本知识考试活动。二是按照《白银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互联网+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现已全部完成学习任务。三是组织人员参加了法治专题讲座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冯江和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万雄新分别围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行为的司法审查”、“土地、房屋征收基本程序及常见问题防范”等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公开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机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将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流程,所需资料和时限要求等办事程序和以工代赈、易地搬迁、社会事业等重大惠民工程批复等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三是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明确审批职权范围。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重点项目前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做到按承诺时限办理,行政效能得到大幅提高。四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和具体项目,从排查防控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防控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在项目决策审批、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

(三)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发改工作特点,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现实业务问题有机结合,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依法审批、依法办事,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了工作人员综合业务水平。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法治素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章和党内法规;熟练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新修订的与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抓好领导干部、新录用人员、行政审批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党员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学习培训。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完善法治能力考核评价制度。二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宣传省市县“十三五”规划,宣传市场经济领域、投资管理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诚信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改革创新,创新法治宣传思路,丰富法治宣传载体,拓展法治宣传内容。三是加快建设法治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推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牢固树立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并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时必须亮出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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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深度不够;二是具体工作中,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尚未得到全面充分体现;二是个别同志认识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的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三是信用管理不够完善。多数企业没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没有专人收集交易资信档案,对信用期限、客户风险缺少系统、科学的研究,政府部门也缺少对信用管理的指导性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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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从长远看,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应建立可持续发展思路,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解决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我局将及时调整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重点加强队伍建设,配备懂法律、熟悉业务的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全面监督局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减少和避免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规范现象,保证局机关正确实施行政法律规范。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配合做好相关部门对宪法、基本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确保宪法、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各级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落实法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自觉接受社会大众对发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2022生态法治感悟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工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文件精神,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原则

目标要求: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在职工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大局稳定的能力,团结动员职工当好主力军、建功,为建设更加美好的肥东作出新贡献。

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xx期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构建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职工。从职工实际需求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形式,围绕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为职工服务的过程,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坚持与时俱进,求是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理念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使法制宣传教育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注重对新颁布和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大力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学习宣传工会法、刑法、经济法、社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突出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围绕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促进创新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现代产业基地,学习宣传现代企业制度、产品质量、世贸规则、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突出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注重实用;学习宣传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四)突出学习宣传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纠纷。

(五)继续深化法律进企业主题活动。

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企事业文化建设中统筹安排,注重贴近生活、贴近职工,弘扬法治精神。

切实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江淮普法行等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对象及要求

对象为各级工会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包括农民工)。要加强工会组织集体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各级工会委员会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地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逐步实现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工作规范化。要加强工会干部法制宣传教育。

建立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确保到xx普法结束时,工会干部基本轮训一遍,企业工会主席、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班组长的法律培训面基本达到100%。要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针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维权服务相结合,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不断提高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自觉性。延伸法制宣传教育的触角,努力做到哪里有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就开展到哪里。重点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农民工在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能得到法制宣传教育和相应的维权服务。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20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20xx年,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实施意见报县依法治县普法教育领导组办公室备案。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意见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做好总结,迎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县委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会xx普法工作领导组,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行业、系统要充分发挥作用,抓好行业、系统的普法工作。各类重点普法对象的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根据普法对象对法律的需求,编印本部门、本行业法律法规小册子,发放到重点普法对象手中,牵头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企业依法治理办公室,加强人员培训,为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人员保障和物质条件。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员,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

(四)加强阵地建设。各级工会要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努力扩*制教育覆盖面。在橱窗、板报、宣传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定期开展职工法律咨询。依托信访服务、法律援助等载体,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

(五)加强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工会积极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法制教育联动机制,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有机地整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水平。

2022生态法治感悟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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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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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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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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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2022生态法治感悟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在4月9号,我们来到了红树林进行实践活动。

下午3点,在班长和团支书带领下,我和我们班60同学进入红树林,在经过一系列简单的净滩准备和垃圾分类培训之后,我们班级分为两队,每队由一名清滩志愿者带领,认真清理树林里的垃圾,并对每一块垃圾进行分类登记。

红树林保护区有海漆、木榄、秋茄等珍稀树种,同时也是鸟类栖息嬉戏的天堂。游客随手扔下的垃圾都会对红树林的生态造成破坏。

听组织4月9日活动的各位班干部说,选择在红树林这个游人比较多的地方举办这样一个环保活动,就是希望能通过他们的行动影响更多的市民。

虽然只是红树林捡捡垃圾,但是这个小小的实践活动,却体现深圳大学学生的内涵和底蕴!徒步行走大半个红树林, 大家确实很辛苦,但是大家热情很高,很光彩,很快乐!不为物质报酬,良知信念和责任激励着我们,自愿为这个社会提供义务的服务和帮助!让我们手牵手,肩并肩,共同体现深圳吧吧友们的人生观 价值观,多年后我们不悔当下的付出,因为我们都是有爱心的,有奉献精神的人。    这个双休日实践活动的项目已经实施几年了,而且十分“热门”。有个同学告诉我,活动开始前的一个星期,组长需要到公园管理处申请活动,并上交参与同学的学生证。

60名学生分成三个小组,在两个小时内,分别在公园内不同的区域清理被遗弃的垃圾。有的同学到海边、过道上捡垃圾,有的去草地上扫枯叶。在实践反馈中得知,红树林公园的过道上,每隔两百米左右有一位环卫工人,因此垃圾较少,但是岩石缝中、沟里的垃圾就非常多,多数是游客留下的矿泉水瓶、零食袋等。

我在活动中看到一位同学,在捡垃圾的时候,有小朋友对我们的行为感到不解,小朋友的妈妈告诉小朋友:“哥哥姐姐们在捡垃圾保护环境呢,你不能随地扔垃圾哦!你长大之后也要向哥哥姐姐们一样保护我们的家园呀!”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让他感受到,原来自己的行为可以感染到身边更多的人。”

这次捡垃圾的活动,身体上虽然很疲惫,但在精神上却是很享受的。把志愿活动和做环保结合在一起,不仅可以学习发扬吃苦耐劳,无偿为人们服务的精神。同时还帮助我们身旁的环境做出了一些小小的贡献,不仅是这样,最重要的还是通过我们的努力。也能给身旁的人带来一点点感化。跟着我们的思路走,保护我们的家园,人人有责。这是需要大家长期不断努力才行的,所以,这次活动虽然结束了,但环保意识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我们应该无时无刻,无时无地的发扬我们的环保精神。

未上大学前,在很多人眼中,大学是一片没有被污染的净土,还美其名曰“象牙塔”。但是,真正的大学没人们想象的那么“纯洁”。在一点一滴的小事上,校园文明正在遭受悄悄地践踏。在此并非吹毛求疵,因为许多小事恰恰反映了校园里的一种风气和不良习惯,对当代大学生的要求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拥有优异的成绩了,更加重要的是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要提高,有德之人远远比有才之人对社会有用得多!

今天其实应该是大一新生的第一次政治学习,但是我们改为去捡垃圾,我认为这对我们同样也是一种思想的净化,对我们一种自省的警惕,之前我一直认为随着人们的素质越来越高,像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的行为应该减少很多了;但通过这次活动,使我改变了想法。在我们捡垃圾的时候看到有的行人把那些没有用的食品袋,烟头毫无顾忌的乱丢,其实垃圾桶就在他们身旁,而且我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一定看到了……才一会的功夫,我们就捡了一大袋子的垃圾,看到那一大袋子的垃圾,我们真不知道是应高兴还是难过。或许有些人认为只是个垃圾袋,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们也应认识到人的整体素质就是从这一点一滴看出来的。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这些坏毛病大概已经成为一些人的习惯,可回头想想,想改并不难,只是看你有没有心,又没有一颗爱国心。其实这都是些举手之劳,或许只是你一个很顺手的动作,就能体现出你的素质,方便自己,方便他人,又何乐而不为呢?在我们捡白色垃圾的时候,我们深深的体会到了清洁工的辛苦,清洁工的工作又脏又累,又是还被路人嫌弃;他们每天天还没亮就已经开始工作,从这条街扫到下条街,风吹日晒从未间断过。再想想,如果行人都能把垃圾仍到垃圾桶中,他们的工作或许会轻松很多。所以希望那些还在自顾自的乱丢垃圾。

2022生态法治感悟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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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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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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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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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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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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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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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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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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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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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2022生态法治感悟心得体会和感想九

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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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结合“x、x”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总书记在“x、x”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关于“x、x”论述摘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规定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省市县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x年x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县委党校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期干部培训至少安排x次法治专题学习。深化“法律六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广场建设和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整体要求,组建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副主任的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印发了《x县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x个方面x项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制定了《中共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x年工作要点》等x个文件和相关制度,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各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督导组,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三)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制定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文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x月底对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开展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及时修订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检查,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和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制度,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用x”专栏,组织各镇、各部门按照职能对外作出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对市场中介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清理了x个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开展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公布第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x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开展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通过“进百企大走访”活动,积极向企业宣传各项利企便民措施特别是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促进政策有效落地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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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行政府权力清单,促进政府履职。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目录,梳理完善“三级四同”目录,对划转事项进行了调整。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原则,依法向x个镇委托(交办)行政执法事项,巩固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公布“四办”清单,x项事项中涉及“马上办”x项,“一次办”x项,“网上办”x项,“就近办”x项。二是推行“一窗受理”。以市场准入和工程项目建设两大领域为重点,对政务大厅窗口进行了重新调整,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实现了让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三是加快线上“一网办”和线下“只进一门”。完成了电子证照梳理,高频事项梳理,移动端app梳理对接等工作,将平台功能向镇级延伸,对全县镇级办理的x个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环节进行梳理优化。推进政务服务网和各部门自建网上办事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群众办事“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共梳理x个专网平台、x个县级部门服务类app。四是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半、一次办”清单。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清单,x%以上事项一次办结。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x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治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中省市的要求,清理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同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逐步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着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实施《x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x—x年)》,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开展扬尘污染治理、煤烟治理、工业污染源治理、秸秆露天焚烧治理等多项环境治理行动,推进监测网络建设,做到全县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全覆盖。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快速反应能力明显提高。河长制得到深入落实,城市内河污染治理有效开展。实施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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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把“制发”入口。严格按照《x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核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x件。

(二)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落实“备案”审查。已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x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大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清理”出口。对x年至x年x月底前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营商环境的到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废止x件、继续执行x件并向社会公开,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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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县政府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县长办公会或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广泛征求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

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全年开展各界参与的听证会x场次。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县政府及各镇各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x次,出具法律意见书x份,参与化解信访及突发事件等x场次,解答咨询x余次,审核招商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出具律师建议书x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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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主体,依法清理公示全市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结合机构改革,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确定县级行政执法主体x个,委托组织x个,全县行政执法人员x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目录均已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

(二)抓制度,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我县制定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抓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全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已完成摸底工作及人员拟定工作,待省市批准后实施此项改革工作。今年陆续开展农村秸秆禁烧、农业污染防治、河道非法开采、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扫黄打非、食品药品检查等执法,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

(四)抓联动,建立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县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民商事审判、刑事审判“三大审判”,对审判中发现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x份。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建议落实反馈等制度,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个别行政机关切实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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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预防和化解风险。采取措施,依法预防和化解意识形态、金融、安全等领域的风险,县法院成立了“防范金融风险法官工作室”,改善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依法惩治等犯罪行为。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每年至少举办x次法治讲座,今年对政府工作人员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礼赞我的祖国”宪法知识考试x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深化“法律六进”,加强宪法等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送法下乡x余场次,法律进校园x余次,发放法律宣传书籍和资料x万余份。

(三)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交通肇事、医疗卫生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出台了县政府与县法院联系对接机制,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建立诉前调解对接机制,提前介入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法院办案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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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x件。

(二)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进行案卷评查。对x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共抽查了行政处罚案卷x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支持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公益诉讼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今年已发出建议x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x件。各行政机关重视检察院的司法建议,认真整改落实。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成品油市场、散煤市场、农资打假等专项执法检查,触动人员x人次,下令改正通知书x份,取缔无证照经营x户。

(三)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结案等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互动联动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果。今年,共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x余人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按时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x%。积极做好行政案件的举证、答辩工作和出庭应诉,x年共办理诉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x件,全部在法定时效内完成。

(四)完善纠错问题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纠正“四风”工作内容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镇、部门之间存在法治建设的进展程度不同步、目标及任务落实效果差距大等问题。二是执法人员素质还需提高。三是人员能力不适应。司法机关和部门法制人员的数量、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

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推进县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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