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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防疫心得体会实用 防疫措施心得体会500(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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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防疫心得体会实用 防疫措施心得体会500(9篇)
2022-12-24 06:46:40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居民防疫心得体会实用一

疫情志愿者“初心”

当被问及为何会萌生当志愿者的想法时,徐令雯坦言,在疫情爆发初期,大家都非常恐慌,网络上不断公布的新增确诊病例和各种相关新闻都折磨着大家的神经。但是在抗疫过程中不断闪烁的人性之光让她深深的感动:冲击在一线的医护人员们不顾自己的安危、爱心人士们大力捐赠的物资,这些都使她也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于是当团县委发布招募志愿者消息的时候,她便主动报名,渴望自己小小的一份力量能帮助到前线的医护人员,不让他们的心血付之东流。

当谈到女儿的选择时,徐令雯的妈妈表示,虽然心里很担心,但还是支持尊重女儿的决定。在她看来,当代大学生应该有这个时代赋予的使命和担当。体现自己的担当不一定非要有轰轰烈烈的壮举,而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中去积淀,把每一件小事平凡事都用心用情去做好,这是担当的一种态度,也是“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另一种收获!

遇“难”仍然上

面对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徐令雯深入一线走访排查,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每天为居家隔离群众“代购”生活必需品,并作为心理导师为他们鼓劲打气,引领他们走出恐惧与不安。在做志愿的过程中,除了面临防护物资短缺、工作强度越来越大、休息得不到充分保证等困难,她有时还会遇到不配合的群众,比如有居民不戴口罩出行,不听志愿者的劝告;还有一些居民不配合志愿者日常的测量体温,并且外出时不携带出入许可证;一些老年人不清此次楚疫情的严重性,想要出门散步;在前往居民家中进行走访查证的时候,有时会遭到拒绝;帮助采购物资时,一些居民情绪会不稳定,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等等。对此,徐令雯解释道,遇到这些情况志愿者们一般都会耐心地进行劝解,告知他们形势的严峻,同时做好防疫知识的宣传,面对情绪激动无法劝阻的人员,则会选择报警处理。

在帮忙采购物资时,她也收获了一些居家隔离的住户对志愿者们的感谢,他们体谅志愿者们工作的不易,这让她感觉十分的温暖。其中,徐令雯这些大学生担任着心理疏导师这个特殊的身份,主要是在电话中对居家隔离的人员进行安慰,稳定他们的情绪,倾听他们的烦恼和苦衷,让他们以积极的心理状态对待疫情防护工作。

疫情凝聚我们

在徐令雯看来,这次志愿活动让她收获到更强的责任意识和一颗更强的同理心,理解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和他们的负面情绪,并且对在前线抗疫的党员、医护人员们产生了深深的崇敬之情,更让她意识到国家面对疫情做出的举措十分迅速有效,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做好防护隔离,不放松警惕就是最大的贡献。

工作过程中她学会了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更加理解这次疫情对人们的打击和伤害。疫情无情人有情,我们从来都不是局外人,过去不是,现在不是,未来也不是。“河海有别,波涛共挽”,相信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我们一定能战胜疫情,迎来春天!

当全民都待在家里时,“逆行者”们却没有宅在家里玩手机、打游戏、刷屏追剧,而是主动加入到这期事先没有准备的“社会实践”中,让青春在疫情一线接受“洗礼”。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我们感受的不仅是焦燥恐慌,还有像徐令雯这样的大学志愿者们,作为最美“逆行者”带给我们的温暖。春可期,山河定无恙。

对于居民防疫心得体会实用二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__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民,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我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下是我的基本情况和申请原因: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住址:家庭结构:

申请原因:(年龄大生活困难、残疾人、不具备劳动能力等)。现在党和国家的政策非常英明,更加体恤困难群众。听说我家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我们异常地高兴。于是几经斟酌,我家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20__年x月x日

对于居民防疫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进一步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积极营造欢乐祥和氛围,扎实推进各项文明创建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社区文明办决定在中秋、国庆期间以“中秋过大节,家家都团圆”为主题,广泛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__年9月13日―9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1、在广大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吟诵中华经典,朗诵中秋诗文、传承文化血脉,汲取思想精华,增强爱国情感。

2、结合中秋、国庆,广泛开展扶贫济困,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切实关心关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以及困难居民。要组织志愿者上门看望慰问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给他们献上一束花,送一份月饼,致以亲切的节日问候,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关心帮助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特困家庭等困难居民,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开展生活帮助、亲情关爱、文体活动等,和他们一起过中秋、吃月饼,让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组织广大志愿者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高尚品质,在节日期间,广泛开展健康义诊、电器维修、家政服务、法律咨询、爱心家教等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践行公民道德,争做合肥好人。

3、围绕“我们的节日”主题,精心设计开展活动项目载体,广泛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各类节庆文体活动,通过组织举办中秋文化庙会、民俗文化展、中秋团圆宴、中秋赏月、社区邻里联欢、民俗讲座、游园会、灯谜竞猜、书画比赛、经典诵读、节日联欢、体育健身等文体活动,让居民们亲身体验中秋文化的独特魅力,在家家思团圆的氛围中,融入爱我中华、振兴中华的民族大义。

三、活动要求

1、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活动影响力。各社居委要积极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等宣传途径,营造舆论宣传氛围,提高社区居民对活动的知晓率和认同度,争取以高参与率和高影响力完成任务。

2、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居民参与。要紧紧围绕“中秋过大节,家家都团圆”这个主题,结合欢度建国64周年,寓教于乐、寓教于文,在家思团圆的心理中,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和主动精神,在广泛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精心设计活动项目,开展居民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向全社区居民宣传“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

3、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各社居委要把组织开展中秋节主题文化活动作为推进文明创建的重要举措,作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途径,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居民,突出广泛性、扩大参与面,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对于居民防疫心得体会实用四

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上述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第三条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

第四条参保人员办理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衔接手续时,先按国家有关规定归集职保关系,确定职保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有关衔接手续。

第五条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保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或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第六条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职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

第七条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达到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条件时,按照当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第八条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复时段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金额退还本人。

第九条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已经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的,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余额或者职保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十条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第十一条健全完善全国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加快普及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办理制度衔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第十二条本办法从____________年月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人社部同时公布了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说明。近年来,我国加快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全面建立。____________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亿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的转移接续问题规定了明确的政策和程序,目前正在平稳实施。今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过程中,尽早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更好地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是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和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操作简便、防范风险的原则,制订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暂行办法》适用于在职保、新农保、城居保这三种制度中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制度的人员;而在某一种制度中跨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员,应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各制度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于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二、关于衔接时点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二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这一规定的关键是,在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最后时点实施转移衔接,而不是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主要是考虑:在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之间衔接的主要对象是农村进城务工的参保人员,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可能多次流动就业,“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反复变化,增加参保人员的事务负担,也容易损失养老保险权益;而统一在最后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时点办理衔接手续,有利于简化程序,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制度衔接手续。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制度设计是一样的,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是因户籍变迁而引起的,一般不存在城乡之间多次变更的情况,因此可以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也有利于更好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三、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方向和条件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因此,规定只要满足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无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多长时间,都可以转入职保合并计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引导参保人员长期参保、持续缴费;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

四、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资金转移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个人账户目前都是由个人缴费形成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在资金性质上均属于个人所有,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之间衔接,不影响个人账户资金的属性。规定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予以转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暂行办法》对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的,没有规定转移职保统筹基金。这是因为:第一,统筹基金是国家对职保制度的专门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职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新农保、城居保制度中没有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如果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单向转移统筹基金,会导致各项制度资金安排上的不平衡。第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性质不同,不属于个人所有。在职保制度内跨地区转移规定要划转12%的统筹基金,是为了适当平衡不同地区之间职保基金的负担,并不直接体现为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不转移统筹基金,也不影响其个人权益。

五、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计算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一般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简单地认同为职保的缴费年限,会造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导致资金不平衡和道德风险。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与职保之间根据缴费额度进行比例折算,则会出现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一年仅能折算为职保十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年;同时,按照对等原则,职保缴费一年将等于新农保或城居保十年甚至几十年的缴费年限,这也是不科学的。鉴于新农保、城居保转入职保后,其原缴费年限即使折算也对其养老金的计发影响很小,而且个人账户全额转移相对于缴费年限折算对参保人员更有利,因此规定不予折算。但对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员,为了避免出现参加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均不满十五年而享受不到待遇的情况,规定其各项制度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这样更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六、关于新农保与城居保衔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规模、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是一致的,明确个人账户存储额转移合并,缴费年限累加计算,能够较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七、关于重复参保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从制度设计、运行要求上看,不应允许同时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但在实际中,由于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不同、参保缴费的具体规定不同等原因,城乡流动就业人员在同一年度某个时段重复参保缴费的现象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针对这一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重复参保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职保关系,并将重复参保时段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由此带来的额外缴费负担。

八、关于重复领取待遇的处置

《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的,保留职保关系,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对于重复领取的要予以退还或抵扣。这样规定,主要是遵循养老保险关系唯一性的原则,既优先保留养老金水平较高的职保待遇,又防止重复领取待遇给其他参保人员权益带来损害。

九、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暂行办法》还对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办理程序、经办时限以及公开性做出规定,以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根据自身实际规定了一些接续办法。为统一规范操作,保障在全国范围流动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规定本办法实施后,各地要以本办法为准调整相关政策。

本办法作为暂行办法,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

对于居民防疫心得体会实用五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县人民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现提出如下倡议:

1、提倡就地过节。倡导广大市民在国庆假期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金,不前往疫情发生城市,不出行高中低风险地区。劝导在外地的亲友非必要不来金、不返金,确需返回的,应提前通过“济宁报备小程序”或向所属社区报备。提倡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及家庭成员全部在工作地过节,如因特殊情况离金的,积极履行报备审批程序,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2、遵守防疫措施。所有县域外抵返金人员需提前报备,携带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来人返程进行核酸检测“落地检”。抵返金后,应如实向属地社区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信息,自觉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如有7日内低中高风险区或重点地区旅居史,应主动配合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相应管理措施。

3、做好日常防护,不聚会聚集。全体市民出入公共场所请规范佩戴口罩、测温、亮码,并主动扫场所码;排队保持1米安全距离,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身体不适及时就诊并开展核酸检测。

4、严格报备审批和过程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不组织、不参与聚会聚餐,特殊原因确需举办的须简化程序、减小规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报备审批。

战“疫”仍在继续,防控不能放松。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终胜利,需要广大居民共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度过一个健康文明、欢乐平安的国庆节日!

金乡司法

2022年9月26日

对于居民防疫心得体会实用六

本社区中心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按照镇党委、政府对本社区工作的傲气,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本社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树立与时代发展要求相符合的本社区建设理念。

上半年,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

一是制定相关规范、扶持、引导社会组织文件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机制体制,为社会组织在--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配合做好--会理事会换届事宜。中心协调相关居委做好分会理事的推选和把关工作,目前已完成莘城、水清两个分会的换届选举,确保了分会顺利交接。

三是进一步对接本社区服务站。将专业组织的服务进一步下沉到服务站,目前每个片区至少有一个站点提供公益服务和专业服务,不断满足本社区居民个性化需求。同时,通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牵线搭桥,近期社会公益组织将会在服务站开展“致夕阳”---为本社区空巢老人免费拍照以及“梦想diy”针对本社区外来务工子女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心理关爱活动,我办已初步物色了服务站对接相关活动,届时将做好协调、组织工作。

二、建立居民区环境卫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做好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

在本社区中心层面,根据相关部门的反馈情况,对各小区,特别是重点关注小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小区卫生工作的长效性。在居委层面,由居委牵头物业公司,建立了由物业保洁员、居委干部、协管员以及小区志愿者组成的卫生巡查队伍,明确了各自责任,制定了工作时间表,每天进行环境巡视,随时了解掌握小区的卫生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汇总,及时处理,保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二是配合做好夏季灭蚊蝇活动。

发动居委利用黑板报、电子屏、宣传栏、海报等各种宣传方式向居民宣传灭蚊蝇知识,倡导居民养成文明的卫生行为。组织各居委开展卫生大扫除、蚊蝇灭杀行动,有效减少蚊蝇孳生场所和密度,确保居民身体健康。

下半年,根据总体安排,还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社会组织工作。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党建进社会组织、志愿者风采节等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全面对接本社区服务站,丰富本社区服务内涵。三是依托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引进专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助力本社区建设。

二、卫生工作。下半年,是卫生区巩固工作的关键时期,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落实有效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切实把工作抓深、做细、干实,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验和市民群众的评判。

三、协管员工作。做好五大协管员考核工作,用激励机制引导协管员争做岗位标兵、争当敬业奉献先锋,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对于居民防疫心得体会实用七

为了加强居民住宅区和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社区居民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确保社区消防安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三、居民住宅楼内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上设置障碍或堆放杂物。

四、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在消防车通道上随意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不得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处设置石墩、隔栏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当有专人值班,随时开启,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车顺利通行。

五、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公共娱乐场所和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加工活动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六、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住宅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七、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防火检查,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八、法律责任

对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或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对未履行保持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职责的物业管理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发布后,各社区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居民住户,应当按照规定对本辖区住宅区、住宅楼的消防安全自行组织检查和整改。凡违反本通告者,由公安、消防、房产管理、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对于居民防疫心得体会实用八

__x社区居民委员会:

我叫__,家中x口人。现住__市路北区钓鱼台南楼x楼x门x室。房屋是__年住房改革时购买的公有住房。住房面积为x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x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

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__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曾在建筑陶瓷厂上班,于__年病退。工厂给生活费x元,再无其它收入。

妻子,__,__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儿子,__,__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我还有一女儿叫__,__年生。现已出嫁。住__小区x楼x门x室。在__上班,月工资__元。其夫,是同厂的下岗工人。厂子开下岗生活费__元。她有一个女儿,x周。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

请求政府根据《__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对于居民防疫心得体会实用九

出卖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______省_____市_____区/镇________居民甲方配偶: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房屋地址:___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区/镇__________居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

该房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座落: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村。设计用途居民自住用房,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该房房土地来源为:农村集体土地划拨,房屋建于_________年使用至今为______年。

第二条该房屋价款规定

该房屋按照协商以总价计算,价款为30万元,计叁拾万元

第三条房屋交付日期

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甲方房款_5_日内方可交付。甲方在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如遇不可抗力时,且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2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如甲方无异议,乙方将在合同签订_5_日内按一次性付款形式付款。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约定为: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约定为:

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在房屋主体结构完好情况下,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力延伸的规定

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且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按照合同规定将所属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享有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一切权利,且双方需声明乙方在购买该房屋后,拥有对于房屋及与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处置权利。

该合同由双方所在村委会给予认可,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转交于乙方,乙方在法律规定和适当机会下将其作废,并在村委会的证明和市/区国家规定的条件下重新办理乙方对于该房屋的农村集体使用证。

第九条公证人的规定

本合同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村村委会的公证下签订,双方对于村委会的公证给与肯定和赞成。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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