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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文化培训总结感想(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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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文化培训总结感想(三篇)
2022-12-24 09:11:15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多元文化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一

文明有爱,相亲相爱一家人

从此跟香烟说:“再见”,青春年华君且惜,莫把黄金变黑金。戒烟十大好处:

■ 戒烟8小时血中一氧化碳降至正常,血中氧水平增至正常;

■ 戒烟24小时心脏病发作的危险降低;

■ 戒烟48小时神经末梢的尼古丁消失,嗅觉及味觉增加;

■ 戒烟72小时支气管松弛使呼吸通畅,肺功能增加;

■ 戒烟2周至3个月循环改善,肢体行动自如,肺功能增加30%;■ 戒烟3至9月肺部清洁,减少了感染的危险,身体活动增强;

■ 戒烟1年心脏病死亡率只高于不吸烟者半倍;

■ 戒烟5年心脏病死亡率与不吸烟者相同;

■ 戒烟10年肺癌死亡率降至几乎与不吸烟者相同。

三爱三节,彰显文明修养

“三爱三节”是由总书记向全国青少年提出了“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的号召。

“爱学习”:每天早晨,我们精神饱满地来到校园,我们坐在教室里,我们爱学习,因为我们懂得一个道理,只有掌握科学文化知识,长大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在读书中快乐成长,我们在读书中不断的成长。

“爱劳动”:“劳动”两个字最光荣,在我们的心中,“劳动”两个字最热烈。劳动者应该受到尊敬,劳动者更应该获得生活的酬谢。

“爱祖国”: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屹立于世界,则国屹立于世界!祖国在您的心中,在我心中,就在我们大家心中!

励志共进,多元追梦齐奋斗

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中国梦,需要我们用汗水践行两强精神!

今天的我们,微小的梦想得到聆听和尊重,我们从未像现在一样用不同的途径表达着自己的“中国梦”,用不同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在中华民族复兴的进程中,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对于多元文化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多种手段,构建非诉讼多元化解综合体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兴化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兴化市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对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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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积极拓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途径,突出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强化多方参与、联调联动,整合各种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职能和资源,构建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平台,努力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化解效率最大化,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非诉讼化解工作的群众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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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戴南精神,围绕在全市争第一的目标,高起点规划、高要求落实、高标准推进非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发挥诉与非诉多元化解纠纷优势,聚合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等资源力量构建覆盖镇、村两级的工作网络,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职能,完善诉调、公调、检调、访调、援调对接机制,建立全面覆盖民事、商事、行政等领域的线上线下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合理配置纠纷非诉讼化解资源,强化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有机衔接、联调联动,丰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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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的要求,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格化社会治理中心)、村(居)网格化社会治理中心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作为非诉讼案件一站式受理平台;有效整合司法、综治、信访各项非诉讼纠纷化解职能,根据当事人法律服务要求,明确非诉讼化解受理范围,并进行分流、指派、化解,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

(一)镇级实体平台:

1.镇非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在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格化社会治理中心)。设置受理登记、引导分流、调解处置、协调督办等四个岗位。非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图、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工作人员信息上墙。主要受理、化解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指导村(居)人民调解组织,通过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宣传法律和政策等,及时向上级汇报纠纷化解情况;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结合村(居)级平台上报情况,掌握辖区内不稳定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报告重大不稳定因素。

2.村(居)非诉讼服务站依托村(居)网格化社会治理中心设立窗口。主要受理本村(居)民间纠纷,结合网格化管理,定期对本村(居)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査,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处置。针对本村(居)多发、易发纠纷,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与宣传。

3.网络平台:依托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和社会治理网络,以12348江苏法网(http://)为载体,融合法润民生微信群、调解微信群、调解小助手等多个线上渠道,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案件网上受理平台。方便群众在线查询、预约、办理非诉讼纠纷化解事项。

4.热线平台:与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有效衔接,实现数据、信息即时录入、一体汇总、统筹办理,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分流中心网络系统转送相关承办单位。建立纠纷案件接案建档、咨询告知、分流指导、办理工单等制度,确保群众纠纷化解诉求接诉即办。

(二)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程序

1.接案立案程序

坚持统一接案,整合各类实体、网络、热线“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受理平台,对单位、企业、个人申请调解或者人民法院商请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的立案程序和接收手续,确保所有案件应立尽立。

2.研判分流程序

根据案件类型、性质、诉求和涉案主体,依法依规分析明确案件管理层级、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进行案件分流,平台能够直接办理的当场受理,不能办理的,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引导办理。建立一次性告知受理制度,制定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项目清单,为当事人提供纠纷化解途径、化解方法、法律知识、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解释和指导。

3.调解前置程序

对适宜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后,依纠纷性质类型,由平台委派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可以引导其另行提起诉讼。

4.动态调整程序

根据纠纷化解具体情况,分析纠纷发生发展趋势,动态调整最佳非诉讼化解方式,及时为当事人提供全业务、全流程的指导和帮助。终结非诉讼化解程序之前,应当经过协调督办岗位的综合研判,方可引导当事人选择其他法定途径单位。

(三)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制度

1.矛盾预防排查化解机制

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按照村(居)每周,镇、行业每半月的要求,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及时处置分流、预警报告,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处置快。

2.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清单制度

根据群众纠纷化解服务需求,围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建立非诉讼化解基本项目清单,对办事涉及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层级、办理主体、条件流程、证件材料等基本要素予以统一规范,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推动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办理流程和评价标准统一。

3.一次性告知制度

根据服务清单,准确告知并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来解矫纠纷,明确非诉讼纠纷化解程序,阐明非诉讼化解机制相对诉讼解决的优越性,引导其作出合理选择。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诉讼权利,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非诉讼方式和调解结果。对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不成功的,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选择包括诉讼在内的其它法定的纠纷化解途径。

4.机构人员名册制度

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组织机构和调解员名册,并向社会公布。根据非诉讼纠纷化解类别,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调解组织纳入非诉讼纠纷化解组织机构名册。建立健全调解员选任工作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选取专业素养高、道德品行良好的人员作为调解员,同时吸纳乡贤、法律工作者等充实人员名册,便于引导当事人选择合适的非诉讼纠纷化解机构、组织或人员化解纠纷。

5.纠纷多元化解程序衔接制度

动员当事人将非诉讼方式作为化解纠纷的首选,按照最方便、最快捷和保障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宜途径解决纠纷。梳理好非诉讼化解纠纷各途径之间的程序衔接,穷尽非诉讼手段后仍然无法化解纠纷的,引导其通过包括诉讼在内的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纠纷。

6.纠纷综合调处的联动协调机制

强化纠纷化解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积极对接相关行业协会或者主管部门,构建协调合作机制,参与化解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纠纷化解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完善委托调解、督促履行、司法确认、信息反馈等衔接制度,确保诉调、纪调、公调、检调、访调、援调等对接机制高效运转。

7.纠纷案件分层化解机制

镇平台集中力量化解重大和一般纠纷,村(居)平台重点化解简易纠纷。进一步细化村(居)网格单元,明确网格责任主体,健全和完善网格内纠纷信息采集、报送处理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基层网格建立相关数据库,加强各单元的实时沟通和信息共享,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时效性,实现简易纠纷边发现、边化解,纠纷信息苗头处置在早、处置在小,不扩大、不上交,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8.司法确认程序制度

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或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申请确认其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向兴化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矛盾纠纷预警硏判制度

建立健全定期与不定期、综合研判与重点研判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非诉讼纠纷化解各平台和相关责任单位、组织机构要坚持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矛盾纠纷形势,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镇非诉讼服务中心,为镇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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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市《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步实施。

(二)制定完善戴南镇具体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根据市《实施方案》,结合戴南镇实情,突出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形成操作性强、时序进度明确的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

(三)成立非诉讼服务中心。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网格化社会治理中心)成立,中心主任由司法所所长担任,明确非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岗位设置、工作流程等。

(四)为非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专区作为非诉讼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设置各种醒目标志,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人员等内容。

(五)建立完善非诉讼服务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工作对接、分析研判、会商会办、信息共享、考核评价等系列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六)组织开展非诉讼服务工作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介,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特别是要发挥12348法律服务队、“一村(居)一顾问”以及“法润民生群”等的作用,向群众广泛宣传非诉讼服务的七种形式以及服务优势,让利用非诉讼方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习惯。

(七)组织开展非诉讼服务专题业务培训工作。聘请熟悉非诉讼服务的专业人员,重点对非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调解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全员培训,让他们熟悉业务属性、业务范围、业务流程等专业知识,便于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八)实体化运作阶段。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节奏,健全制度机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进行实体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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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构建非诉讼多元化解综合体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戴南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组长由政法书记、政法委员担任,成员包括司法、综治、信访、公安分局、法庭、检察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具体负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开展,研究解决在该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

加大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的宣传推介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通过非诉讼化解机制方便、快捷、高效的特点,引导群众将非诉讼方式作为纠纷化解的首选。

(三)突出队伍建设

加强非诉讼纠纷化解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精心挑选业务能力强、法律素养高、善于做纠纷化解工作的人员充实进队伍。加大非诉讼纠纷化解业务指导,组织开展非诉讼纠纷化解队伍定期培训,通过集中辅导、案例评析、旁听陪审等多种方式、多种维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提升非诉讼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

(四)强化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的保障力度,将线上平台开发维护、线下平台运行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和社会公益相结合的方式,提升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的保障能力。

(五)完善考核督查

将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明确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的指标体系。对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参与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不力、贻误处置时机或者工作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问责,不断提升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的成效。

对于多元文化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三

温州地处浙江东南沿海,是浙南地区的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全市现辖鹿城、龙湾、瓯海3区,瑞安、乐清2市和洞头、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6县,总面积11783平方公里,总人口800万人。

温州,文化灿烂的东瓯名镇。公元前192年是东瓯王驺摇的都地,公元320xx年建郡,为永嘉郡,传说建郡城时有白鹿衔花绕城一周,故名鹿城。公元675年始称温州。温州是南戏故乡,14世纪中叶温州著名剧作家高则诚的《琵琶记》被译为多国文字,在世界上广为流传。温州人杰地灵,代有名家,南宋时以叶适为代表的永嘉学派和以“永嘉四灵”为代表的江湖诗派,近现代的孙诒让、夏鼐、夏承焘、苏步青等,在我国思想史、文学史、科学史上都具有重大影响。

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同时挂温州市文物局牌子)。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监察室、计财产业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文物管理处、文化艺术处、市场管理处、广播电视管理处、新闻出版管理处和机关党委等12个处室。局属单位分别为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市群众艺术馆、市图书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市博物馆、市艺术研究所、市文物保护考古所、温州书画院、市越剧团、市瓯剧团、温州大剧院、温州大戏院、市电影公司、东南剧院、新时代电影大世界、新中国影都等21个。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046人,其中高级职称88人,中级职称297人,初级职称661人。

近年来,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文化系列工程,紧扣重点,突出特色,全面抓好建设、繁荣、发展、管理、保护、改革等各项工作,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各项事业得到平稳和较快发展。

文化设施逐步完善。全市达标文化馆、图书馆达12个,达标综合文化馆达223个,总建筑面积21.67万平方米。20xx年以来,投入近12多亿元,新建在建文化设施面积13万多平方米,温州博物馆、温州图书馆新馆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相继建成。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投资6亿多元的温州大剧院已经投入使用。建成省级东海明珠、市级金海岸文化明珠乡镇162个,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基层分中心179个,初步形成市、县、乡三级文化网络。

文艺精品、文艺人才不断涌现。全市有国办艺术表演团体九个,剧种包括瓯剧、越剧、昆剧、木偶等,九个国办剧团年演出超1000场,观众近200万人次,戏剧事业呈现出创作、演出两旺的局面。近年来创作了大量具有时代气息和浓郁地方特色文艺作品,特别是1998年以来,充分挖掘、继承、利用传统优秀文化资源,启动了南戏新编系列工程,创作了一批在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优秀南戏新编剧目,受到专家的推崇和群众的欢迎。南戏新编剧目《荆钗记》、《张协状元》、《洗马桥》和新编现代越剧《温州女人》应邀晋京或赴港台和各市巡回演出,参加中国戏剧节、中国艺术节,获得中国戏曲学会奖、曹禺剧本奖、文华新剧目奖、文华表演奖等国家级奖项。近十年来,我市每年都有歌舞、戏剧小品、美术等作品入选全国“群星奖”,累计获得“群星奖”四金八银六铜的成绩。书法作品近年来获国家级奖项10个,美术作品获国家级奖项13个。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切实加强。全市现有全国重点文保单位15处,省级文保单位50处,县(市、区)级文保单位496处,馆藏文物近4万件,其中一级文物368件。民族民间艺术得到保护。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7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78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03个。黄杨木雕、剪纸、瓯绣、发绣、瓯塑等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乐清市象阳镇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工艺之乡。

文化产业不断繁荣。20xx年全市文化产业单位共有18955多家(含个体经营户),其中法人单位近6000家,从业人员16万多人,全年经营收入313多亿元。印刷业形成规模,企业达2795家,产值220亿元,年产值5000万以上企业31家、亿元以上企业15家。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迅速,全市现有图书发行网点1661处,出版物批发单位29家。电影业通过狠抓改革和大力开拓市场,温州雁荡电影院线发展福建宁德、宁波象山影院等加盟,成为跨省跨地区的全国院线,20xx年票房总收入达到6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

广播电视事业不断繁荣。目前已建成覆盖市区通向全市8个县市的与省接轨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线电视用户143万。全市建有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台10座,自办12套电视节目和12套广播节目,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98.50%和98.38%。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也日臻完善。

在温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将围绕文化大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打造温州戏曲故里、歌舞之都、书画名城、百工之乡四大文化品牌,进一步增强文化综合实力,促进人的素质全面提高,为温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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