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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强国理论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治中国的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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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强国理论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治中国的心得体会(8篇)
2022-12-24 11:02:18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法治强国理论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站在幼儿园的大门外,少不了父母的叮咛:“要听老师的话,遵守纪律。”到了幼儿园又听到老师的提醒:“小朋友要遵守课堂纪律。”到了公园,那随处可见的标语又让我那天生顽皮的心得以平息:“爱护花草树木”“请不要乱丢垃圾”“爱护公共财产”……就这样,法治环保一步步地走进我的生活,无时无刻不在我身旁,陪伴我成长。

上了小学,我终于明白了那个叫做“法治环保”的东西,虽然没有很具体的定义,只是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一个人应做到的基本准则,作为一个学生,要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那一条条的规定,便成为了我严格要求自己的规章。在学校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在家里孝敬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正因为遵纪守法,让我变得更加优秀。

突然间,我发觉“法制”是多么神圣的一个东西,我拥有的这一切,不正是“法制”所赐予我的吗?在我成长的时刻,我慢慢地走进社会,去了解法治。

十五岁花一样的年纪,在我的身边,一个少年开始了弃学经商的道路。

他,跟随他的亲朋加入了伐木求财的队伍。开始盗采林木进行没有计划的盲目采伐。随着雨季的到来,爆发了山洪,摧毁了下游的村庄,造成了人员与财产的重大损失。因而他及他的亲朋们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盲目从众的心理正是十五六岁的青少年不应具备的。在砍倒一棵棵树木的时候,他却忘却了自己所学过的法律,他忘却了《环境保护法》里的禁止乱砍滥伐树木的规定,他却忘却了乱砍滥伐所带来的后果。他忘却了法律会制裁他。最后,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法眼,受到法律的严惩。

所以我们青少年又能做些什么呢?我要求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

2.积极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3.向有关部门举报破坏环境且不听劝阻的行为

4.坚决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作斗争

因而,法治环保,就在我们身边,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法治环保,伴我成长!

2022法治强国理论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实施依法治校是深化教育改革、实现教育发展的需要,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认真学习教育部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学校内部真正做到“依法治校”,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落实一系列依法治校措施,加快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依法治校领导体系。

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由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依法治校工作,校长曹茂文任组长,副戴卫星、朱国民、胡建国任副组长,组员由学校各处室主任组成。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自职责,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同时聘蒋乔派出所教导员持兆禄同志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学校校长室负责依法治校工作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学校章程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少先队负责师生的教育和宣传;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的执行;总务处负责规范收费、财务管理等。坚持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研究制订法制教育计划,协调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把依法治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依法治校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实施,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学校各个部门和具体人员,确保依法治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强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水平。我们要按照“六五”普法要求,认真搞好法制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有《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国防教育法》、《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教师师德培训内容,主要采取四种学习方式:一是利用教职工例会时间,由学校领导作专题辅导;二是以教研组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三是利用学校校园网及时公布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四是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定期向师生宣传法律知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课堂教学为主,多种形式并举,努力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法制教育与课堂文化教育相结合。把法制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二是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在现有思品课、社会课以及各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把法制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充分利用法制长廊、橱窗、板报、广播站等宣传阵地开展普法教育,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参观禁毒展”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四是把法制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要求每一个教师,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实施师德一票否决。五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离不开家庭和社会的配合。通过举办家长培训班,提高家长的法制观念;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以创建学习型家庭为依托,使学生和家长共同学法,既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也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优化学生成长的家庭环境。同时,我们要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协助和支持学校的法制教育,定期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来校作法制报告和讲座。

三、完善章程制度,确保依法治校的实施。

推进依法治校,关键是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在学校形成有法必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违章必究的约束机制,使学校各项工作逐渐步入法治轨道。根据学校的实际,依照教育政策法规,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并完善严格有序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学习、工作、检查、奖惩制度等,从而保证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工作的有序高效运作,使学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1)认真实施一岗双职制。学校实行因事设岗、定编、定员,并根据岗位工作的不同性质确定各岗位职责,学期开始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聘任。

(2)完善教师考核奖惩机制。学校要按照《教职工考核制度》,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分别对行政人员、教师和后勤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中坚持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与年终绩效工资的发放挂钩。

(3)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是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在评聘上尽量增加透明度。具体做法是:①在教职工大会上宣读有关文件,明确评聘条件。②把评聘条件、文件精神张贴在公开栏上,让教师对评聘条件做到心中有数。③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参评教师进行认真评议,推荐上报参评人员。⑤对推荐出的教师进行张榜公布,收集教职工反馈意见。

(4)规范收费管理工作。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有关文件,实行“一费制”收费,并按文件规定的内容对收费进行规范公示,杜绝教师个人行为和其它行业的搭车收费行为。校服、报刊杂志、教辅材料等均要事先征求意见,在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情况下订购。

(5)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本着教育和防范为主的原则,利用各种机会和条件,坚持对全校师生进行治安教育,提高保卫、值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与学校所在的社区紧密配合,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派出专门人员进行巡逻值勤,维护校门口的安全。

四、加强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2022法治强国理论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20xx年,xx社区认真总结了20xx年“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中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及普法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按照镇党委政府“六五”普法工作要求,统一部署结合本社区实际,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启动的目标和任务,稳步推进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进程,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有了新的成效,为我社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上半年的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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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一年来,村党总支始终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列为我社区的中心工作来抓,认真对照“六五”普法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四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社区委员会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经常性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分年度逐步实施,注重工作开展的连续性,确保了六五普法扎实有效开展;二是落实人员。由社区综治站专门负责“六五”普法工作,及时根据人员和干部分工调整,确定专人负责“六五”普法日常工作的开展。三是经费有保障。六五普法经费实行支出实报实销。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六五普法要求我社区制定了《“六五”普法学习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村干部法律知识学习》等系列制度,为学法普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2、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六五”普法重在宣传普及,半年来我社区围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普法目标,发挥“五五”普法骨干队伍作用,调动社区干部的积极性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法律知识宣传。半年来,我村通过广播、宣传栏,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传染病预防法》、《食品卫生法》等二十多部法律条例,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学法、用法,提高村民法律素质。

3、“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社区认真按照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确定重点学习内容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一是抓好干部学法。村干部既是“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同时还肩负着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责。因此“六五”普法期间,我社区安排社区干部参加普法学习均在两天以上。二是抓好全村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三是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通过发放。

4、紧抓重点对象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单,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

5、认真开展“村民自治模范村”的创建活动,努力提升依法治村的工作质量。村委会全体人员利用半年时间进村入户,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征求对村委会工作意见,向村民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央1号文件等。在创建期间,不但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了有关政策,法律,实行了民主选举、村民自治,而且依法办理了一系列涉及集体经济、事关村级发展的事务,如经过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失地户的补贴费;村级道路养护办法,开展社会治安群防联防;拆迁户、无房户的安置工作;村级财务收支监督状况;计划生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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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行政得到加强。提高全村村民尤其是村干部的法律素质,逐步实现由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各项事业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业的转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村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还请老师来村讲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提高社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对村两委的监督、严格按照“一公开两民主”相关规定,定期检查村务公开情况,社区财务管理情况。在社居委换届工作上,真正让居民根据自己的意愿选举,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社区较大事项都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各项村级事务都能按照群众的意愿顺利开展。

2、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社区班子人员在普法中坚持把学法与依法管理相结合,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积极推进服务建设,为村民办实事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办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广大村民学法守法,参政议政意识提高,社会秩序稳定,社会风气好转,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都能得到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的成效体现在多个方面,通过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社会秩序明显好转,近几年,未发生刑事案件和恶性治安案件,无群体性的事件和上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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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主客观方面原因,有待改进和提高的地方还很多。

1、相当居民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主动普法的意识还不强,自觉主动学法的不多,虽然依法维权意识有所提高,但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更多的是凭感情靠人际关系来处理。

2、人民群众的面对面宣传难度大,加上相当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很难确保村民普及率达100%,普法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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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增强村级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的精神为指导,以“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部署,以人为本,踏踏实实地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思路,开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2022法治强国理论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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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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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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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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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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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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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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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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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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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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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2022法治强国理论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一、 以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开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围绕提高公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围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探索具有社区特点、适合居民需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特别加强对社区闲散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三、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杜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预防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揭露“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政治本质和严重危害,做好对“法 轮-功”痴迷者的法制教育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四、以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活动、开辟法制宣传园地、悬挂宣传横幅、向社区居民赠送法律知识读物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社区开展的“每月一法”法制讲座,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新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法制氛围。

五、组织开展对青少年、老年、妇女、外来工等不同对象的普法教育。以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聘请司法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来社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免费为居民工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并根据需要提供法律服务。

六、以金鼎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援助单位,开辟法律免费热线电话,积极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特困户等提供法律援助。

七、结合计划生育宣传,进行新《婚姻法》图片展览,反对“法-轮-功”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在社区进行大型图片展览,使法律知识家喻户晓。

八、通过对居民进行法律知识测试竞赛等形式,激发广大居民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九、利用少儿假日学校,对青少年进行法制课教育。针对青少年成长特点,在社区青少年中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兵役法》等。

十、利用法制党校,对老年人进行《老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教育。加大宣传敬重老人、赡养老人、树立家庭美德、弘扬社会正气的教育力度。在社区形成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虐-待老人是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十一、对外来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通过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经常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按照新修改后的《婚姻法》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实对家庭、子女和社会负责。

2022法治强国理论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20xx-20xx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法治大冶建设和“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稍后,继成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五”普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突出重点,立足创新,普治并举,全面完成了普法工作任务,推进了大冶依法治市进程。今年5月,我市(在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荣誉称号。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概括起来,主要体现“三个明显”:

第一、普法工作体系明显完善。一是健全了普法工作机构。我市及时成立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五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进行了分解。同时,各级、各部门单位也相应建立了普法领导小组,从而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指导、主管部门规划协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结合本市实际,规划明确了我市“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等。三是制订完善了普法工作制度。先后制订了《大冶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等,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普法信息联络制度,法制副校长制度,为普法工作正常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二、普治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一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教育活动。我们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普法重点,深入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法律六进”活动,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和创建法治县(市、区)的总体部署,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舆论宣传和法制教育,完善了律师参与信访和陪同领导接访制度,帮助依法处理信访法律事务;聘请法律顾问团为市政府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努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三是全面开展基层和专项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实践试点工作,同时加快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了打击地下“六合彩”、“禁毒人民战争”、“亮剑行动”和“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大排查等专项行动,共取缔黑网吧84家,没收盗版淫秽光碟1万余张,共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24起,关停矿山企业64家。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每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开辟专栏、上街宣传、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法制文艺演出等方式,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三,普法工作成效明显提高。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加强干部考核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教育工作。 “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0余场次,共有200余名干部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走上了领导岗位。组织了全市12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二是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得到新突破。坚持以学校为主阵地,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运用法制演出、模拟法庭、法制宣传漫画图片等各种青少年容易接受的方法和手段,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的热情和自觉性。共举办各类法制报告会、法制讲座500余场次;制作《未成年人保护法》动漫宣传展版,在全市学校巡展30多场次。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取得新成效。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为目标,采取各种形式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企业运用法律规避风险,提高企业干部职工法治理念,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保障社会经济稳定有序发展。四是农民普法教育得到了新转变。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农村村民自治、依法治村工作的顺利进行。共开展“法律下乡”和“法律进社区”活动350余次,发放资料1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0余人次,共举办乡(镇)、村(社区)干部培训班200余期,参训人员2万余人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公务人员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还不够高、法治观念还不够强,仍然存在个别部门和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市民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部门工作基础不够扎实,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等等。对此,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大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大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大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开创我市普法工作的新局面。下面就“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大冶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正处在我市推进“”规划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从保障和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动我市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普法工作,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增强法律素质,才能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普法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市既处在转型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又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教育和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普法工作,是实施“”规划的重要保障。“”期间,我市要实现全省城乡统筹发展排头兵、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靠法制来保障。只有加强普法工作,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推动县域经济超常发展;才能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法治大冶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

围绕“”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突出政治方向上的坚定性、关注民生的根本性和维护稳定的目的性,全面推进“六五”的普法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法律的学习宣传。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遵守《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学习宣传经济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要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尤其是财政、税收、金融、投资、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科技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三是紧贴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把普法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社会矛盾化解全过程,使普法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大冶创建活动。一是深化地方治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阳光政务”建设,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大冶创建活动,自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促进市、乡镇两级政府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不断提高我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是突出行业治理。各执法单位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卫生、道路交通安全、土地资源管理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确保人民利益不受损害。三是推进基层治理。大力推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一是以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讲法等制度,将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二是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及时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新颁布法律法规和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保证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三是以强化公民意识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确保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教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和创新法制教育形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四是以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和市场规则意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人员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五是要以培育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民普法教育,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的普法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

(四)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创新。一是以网络普法为载体。充分利用《今日大冶》、大冶政府网、大冶电视台等传媒,进行以案说法,互动答疑,多媒传播,在线普法,不断扩大普法宣传面。二是以文艺普法为载体,鼓励、支持和引导法制文艺创作,举办法制文艺晚会等活动,在全市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新风尚。三是以庭审普法为载体。组织群众旁听法庭审理所涉及老人赡养、人身损害赔偿、劳资劳务纠纷、土地山林权属纠纷等案件审判过程,使群众从中受到法制教育。四是以主题普法为载体,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大型的社会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普法教育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强化领导,形成合力,确保我市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是中央和省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市全面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把普法教育纳入目标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同部署,健全完善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完善会议、督导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六五”规划的组织实施。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把普法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普法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高位启动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的“六五”普法实施意见,并报市普法办备案。这次会议后,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好本单位“六五”普法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把政治过硬、精通法律、熟悉业务的同志充实到队伍中来,增强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普法教育队伍。要进一步充实普法教育讲师团、普法教育志愿者、法治文艺工作者等社会普法教育工作队伍,注重发挥法律工作者在执法办案中的宣教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办建设,乡镇普法办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各部门(单位)普法办按工作需要至少配备1名普法专干。

同志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系统工程。全市20xx—20xx年法治建设暨“六五”普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我们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法治大冶”建设,为我市争创全国“百强”县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争当全省城乡统筹发展排头兵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

2022法治强国理论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xx普法规划为统领,以学校领导、教师、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对象,以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为载体,以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以增强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目的,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提高法制管理水平,为我们杭坪镇教育事业能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学法用法活动,发挥学校领导和党员教师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

1、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集体学法用法的制度。由学校确定主持此项工作的人员(程昌春),根据学校实际,具体安排相应的时间、地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集体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每学期不少于两次。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职业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浦江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作《杭坪中小集体学法签到表》并要求及时做好记录,收集整理学习资料并归档,做到一步一个脚印。

2、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为,切实调查、统计全镇教师的教师资格证,若是有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学校督促其尽早尽快参加各相关项目的学习、培训,努力尽早取得合法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深入开展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教育,增强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

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律知识水平。由主持此项工作的教师负责收集《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浦江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时上传到学校网站的法制教育专题板块,要求教师重点学习。并将上述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到学校政治学习的内容中,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同样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写一篇法制学习心得,上交学校归档。做到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2、学校安排相关教师做好与法制副校长的联系工作,并积极参加县教育局会同司法局组织的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

3、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执教制度。学校在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依法执教工作的进程。学校制订相关规章,对教师参加法制学习、培训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量化,与教职工的学年度考核挂钩,以此促进教职工工作作风的不断优化,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1、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与少先队大队部、法制副校长相互配合,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五个一法制教育活动:

(1)张洪书准备相关内容的vcd碟片,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组织,从12周周一开始,于每天下午第三节课,每个年级轮流到实验室观看;

(2)13周,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各班主任安排人选并指导,举办一次法制知识演讲会;

(3)14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石根炎来校上一堂法制知识教育课;

(4)15周,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各班主任指导,举办一次法制知识征文比赛;

(5)16周,利用宣传窗、红领巾广播站、标语、墙报、黑板报、横幅、学校网站等媒体,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组织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2、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每年度做到落实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法制宣传教育资料、法制教育时间和师资,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来校上一次法制课或作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3、充分结合学校、家庭、神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采用各种形式,把理论与实践,课堂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4、学校与法制副校长以及杭坪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相互协助,开展校园周围以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利用各社区黑板报,开展法制宣传,努力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单位。

2022法治强国理论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2019年12月13日至20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五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12月15日至17日,督察组在遵义市进行了实地督察。近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向贵州反馈了实地督察中存在的问题。为抓好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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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将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以严格明确的责任和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优质高效落实整改要求,推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实现2020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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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聚焦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结合前期自查情况,逐项深入分析原因、细化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充分考虑整改时限合理性、整改目标可行性、整改措施操作性,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二)坚持注重实效、实事求是。全面梳理反馈意见和突出问题,坚持结合实际、统筹考虑,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三)坚持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局党组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倒排时间,一项一项抓,一项一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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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方面。

1.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忽视法定行政程序。特别是在土地及房屋征收领域中违反法定程序强制拆迁、先拆除后补偿、先征收后补偿等程序性问题。

整改措施:

1.利用中心组学习和自然资源局业务知识大讲堂,定期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处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依法行政。

2.坚持依法开展土地及房屋征收、拆近、补偿工作。加强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和产权调换房屋相关工作,落实“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认真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大力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实施。                     

3.加大土地报批件的审查力度,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要求,执行建设用地申报前置工作程序,依法进行征地前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前公告发布、听证程序、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补偿登记、预征地协议签订等相关程序。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用途股管制股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国土空间规划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资源调查监测确权股 

整个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部分基层政府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行政应诉能力有待提升。对行政违法后果认识不清,法律责任意识淡薄。存在不按期、按要求提交证据,不按期答辩,落实司法建议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

1.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法出庭应诉,按期按要求提交证据、进行答辩,积极落实司法建议。

2.加强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应诉能力和水平。

3.不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增强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审判监督的意识。

4.开展对行政机关不按期、按要求提交证据,不按期答辩,未认真落实司法建设的倒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通过发函提示等形式督促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局各股室(中心)  各乡镇自然资源所

整个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凭借主观经验作出判断,片面追求行政效率,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工作上重视不够。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升上,没有把法律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在行政履职过程中,容易出现超范围执法、过度执法等情况。监督问责机制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提高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加强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局各股室(中心)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4.重大行政决策方面仍存在未能严格按照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进行决策的现象。如有些部门签订重大合同没有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没有签订合同就进场施工。遵义市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违法占地面积达19397亩,其中耕地12182.5亩。

整改措施:

1.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全面梳理、核实违法用地清单,严格查处整改违法用地。梳理卫片执法中发现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违法用地清单,对省级以上能源交通水利设施违法用地或需单独组件上报项目,在依法查处到位后,配合项目业主做好用地报批工作。

3.制定工作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的要求,针对整改问题,理清性质,查清问原因,科学分类推进。

4.国土空间用途股管制股督促、指导开展用地报批工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股   国土空间用途股管制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整个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5.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县(区、市)级政府普遍缺乏法律专业人士,法制审核落实有难度。

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设法治思维、法制审核、执法技能等方面的课程,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和和执法能力。

2.规范设置或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合理调配管理和执法部门案审力量,配齐配强法律专业方面人力资源。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个时限:积极有效推进,逐年分步解决。

(三)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放管服”改革方面。

6.行政审批职权下放不科学、不合理。一方面存在县(区、市)级政府部门因人员编制、技术能力限制,无法承接,致使部分具备较高技术要求的行政审批职权下放后,县(区、市)级政府部门不得不又求助于上级政府部门解决;另一方面存在上级政府行政审批下放不完整,责任下放、权利不下放问题。

整改措施:

1.对县级行政审批职权事项进行大排查大清理,确保所有审批事项都符合上级政策、程序规范。

2.完善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优化业务流程,优化申报表单,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在目前部门一窗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推进跨部门一窗办,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等一窗式改革。

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贵州政务服务网平台优势,不断提升网上办理能力,拓展网上办理深度。

4.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推进审批标准化,督促部门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规则和流程,研究提出简化优化的管理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按照办理项目录细化办事指南信息,确保一事一审,资料明确。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国土空间规划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资源调查监测确权股

地质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

整个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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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科学推进问题整改。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认真研究,按照本整改方案的要求及时拟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分类进行、科学推进。

(二)统筹调度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入查找本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弱项、短板、漏洞和风险点,主动暴露问题、解决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确保完成问题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守责尽责,并要求各级工作人员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确保整改工作对标对表按时完成,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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