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防疫值守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 防疫值守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范文(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4 12:40:08 页码:12
防疫值守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 防疫值守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范文(7篇)
2022-12-24 12:40:08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防疫值守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防疫工作开展前,县政府和农牧局召开了春季工作防疫会议,从各个方面详细安排了动物防疫工作。并层层签订防疫责任书,逐级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确保了全县的免疫质量和密度。

(二)分片负责,责任到人。针对防疫期间个别乡镇站的免疫抗体监测结果较差的结果,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追加和细化干部职工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办法;同时抽调6名业务骨干在各乡镇蹲点,协助各乡镇站督促指导春防和二维码标识的佩戴工作。

(三)抓好物质储备,保障春防工作有序实施。为使我县春季动物防疫的顺利,组织储备了口蹄疫双价苗102.5万毫升,炭疽苗30万毫升,出败苗101万毫升,羊四联苗100万头份,羊痘苗90万头份,猪口蹄疫疫苗0.5万毫升等。为保证疫苗质量,杜绝浪费,严格规范储藏,对暂不使用的疫苗由县站统一贮存保管。

(四)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群众防疫意识。为进一步提高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于4月6日-12日,举办了为期7天的全县动物防疫员技能培训班,主要围绕我县家畜传染病、常见病等的预防和防治进行了理论培训,县、乡两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民间防疫员等共计121人参加了培训。

(五)强化各项制度,做好组织保障。严格防疫期间的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全县干部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随意请假,擅自离岗,无条件服从单位统一安排,并对基层乡站实行考勤通报制,使全县兽医技术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到防疫工作中,认真扎实的完成防疫工作,有效保障了防疫期间的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春防期间共动员业务人员61人,民间防疫员69人,车辆26台,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六)上下紧密配合,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为保障市场流通领域的安全运行和人体健康。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市场监管整治力度,严格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消毒和查证验物。

(七)强化监督,规范指导。为确保春防工作落到实处,县动物疫控中心对全县五乡两镇的防疫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及时掌握防疫进度,了解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动物疫病预防免疫情况如下:

1.家禽免疫:免疫家禽2638羽。其中禽流感1319羽;新城疫免疫1319羽。

2.牲畜免疫:累计免疫牲畜口蹄疫67.48万头。其中羊w苗免疫57万只;牛w苗免疫10.36万头;猪w苗0.12万头;免疫密度为100%。牛出败疫苗9.2万头;注射羊痘疫苗66.27万只;注射牛a型口蹄疫疫苗1542头;注射无毒炭疽疫苗17.29万头;注射羊四联疫苗59.88万只;注射猪三联疫苗0.12万头。

3、耳标补戴和录入:新增牲畜补戴耳标及二次免疫录入二维码标识共314206枚,其中牛59724枚,羊254120枚,猪362枚。

(二)内外寄生虫驱虫及防疫消毒:驱虫515086头只,圈舍消毒46300平方米。

(三)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根据禽流感防控工作安排,从三月份开始各乡镇兽医站每周2次对东大滩水库、青海湖周边水域、金沙湾、沙岛等候鸟栖息地进行巡查,同时县站也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督查。截至目前共督查4次,巡回检查12次,出动车辆29辆(次)出动人员48人(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东大滩水库死亡黄鸭4只,经初步诊断为正常死亡,为防止污染,县站人员对死鸭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要求乡镇站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我县今年不发生禽流感疫情。

(四)疫病监测情况:为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严防疫情的发生,按照年初安排对规模饲养场、散养户的家畜进行监测,各种疫病监测工作现正在进行当中。

(五)免疫信息报送情况:集中免疫期间,我站进一步完善动物免疫信息周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的收集统计工作,并于每周三上报州牧科所。

(六)疫情上报情况:每月按时上报疫情报告,为准确掌握全县的疫情动态提供了体系保障。

(七)检疫监督情况:

1、屠宰检疫各类动物392头(只),运输检疫羊1607只,市场检验肉类31.37吨,检疫率及持证率均达100%。

2、认真组织开展仔猪、雏鸡引进专项整治行动,严厉地打击擅自从省外调入和无证经营畜禽行为。到目前为止出动检查37次;参加人员97人次;检查运载生猪车辆14辆,检查生猪167头;检查运载家禽车辆5辆,检查家禽80羽;接到社会举报4次,处理4次;堵回运载无检疫证明的生猪车辆3起,生猪24头。

(八)兽药市场检查情况:根据省农牧厅《关于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使用行为的通知》(青农医[20__]20号)精神,会同州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就公布的假劣兽药名单及产品展开了全面的清查,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兽药经营门市部4家,动物门诊4个,小型养殖场1个,收缴销毁假劣兽药30余盒药物价值计484元。

三、存在的问题

1、春季家畜体质瘦弱,加之今年干旱导致弱畜因体质尚未恢复,群众对疫苗反应得顾虑较大,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牲畜决定注苗时间适当延缓,以免挫伤群众防疫积极性,影响了春防进度。

2、由于耳标掉标现象严重,有些牧民群众只愿意给牲畜注射疫苗,而不愿意给牲畜佩戴二维码标识,致使我县的动物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滞缓。

3、虽然应激死亡为少数牲畜,但由于其补偿经费数额有限,造成牧户对防疫工作有一定的抵触情绪,给防疫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4、防疫经费紧缺,影响防疫质量。

5、个别乡站业务人员少,导致防疫进度缓慢。

最新防疫值守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我场成立于20-年,位于**县百朋镇南岸村。自20-年成立以来,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及《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强制免疫制度及休药期制度,确保我场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我场现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员1人。为规范我场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动物防疫条件水平,我场制定了各种防疫制度,建立了养殖档案,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要求,对我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址和布局

1、选址合理。我场建场时进行严格考察,选址远离居民区,(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具有天然的防疫屏障和隔离条件),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周围500米内无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距离其他养殖场1000米以上。

2、规划布局科学。我场周围建有围墙,出入口设有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大门口还有人员消毒通道;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有围墙分开;生产区入口处置有更衣消毒室,各养殖场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生产区内清洁道与污染道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二)生产设施设备齐全

1、每栋栏舍安装有通风设备(换风扇)、配有照明设施。圈舍地面和墙壁用水泥混凝土,以便清洗消毒;设有兽医室及配备有相应的防疫设备;我场还配备有冰箱3台,用于保管疫苗。

2、进入场区门口设有消毒池(喷淋消毒设施),场区内设有海尔牌的消毒器械3台、更衣消毒室,每栋栏舍之间设有消毒垫,同时库存消毒药10件。

3、在场区的下风口处设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如:焚烧炉1台(或留有一片空地用于深埋病死畜禽);同时还建有一个100立方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化粪池)。

4、在场区内设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栏舍和独立的患病动物隔离栏舍。

(三)制度健全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场建立有生产管理制度、免疫制度、用药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畜禽标识制度及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2、建立养殖档案。做好日常生产记录,生产养殖过程中,按要求做好检疫申报、饲养、兽药的购进与使用、免疫、检测、消毒、解剖、病死禽无害化处理等记录。

(四)人员符合要求

我场的工作人员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现有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5人,有1人有职业兽医或乡村兽医资格证;饲养员3人,并且经过培训后上岗,经体检合格并持有健康证,工作职责分工明确。

上述是我场对动物防疫条件的自查情况,经过自查发现我场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检疫申报、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记录不是很完善,但自我认为基本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要求,现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申报,望主管部门及时给予现场审核。

最新防疫值守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

我乡属于生活水平较低贫困地区,广大人们群众普遍认识及思想素质较不足及落后,但是为了全乡人们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别是0—7岁儿童),自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防疫人员的辛勤努力下,使我乡的工作得到了平衡有效可持续发展,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克服种种困难,用实际工作成果来验证本年度卫生防疫工作的状况。

<>

我乡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人们文化水平较低,防疫意识不足对卫生知识了解甚少,卫生防疫知识教育还不够普及,各项卫生防疫的防治水平能力不能适应预防和控制各种疾病的需求,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各种传染病的蔓延和流行,加大了此项工作的防治难度,病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差,存在消极心理,认为的了某种传染病就无可救药,防疫意识差,交叉感染仍然存在,有的甚至患了某种传染病不危及到生命就不当一回事。诸如上述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是导致此项工作得不到有效的顺利开展的主要原因。

<>

(一)计划免疫

1.基础免疫:1岁以内儿童的卡介苗,百白破苗,麻疹苗,脊灰苗,乙肝苗(以下简称“五苗”)每村接种率达90%以上,流脑,乙脑(以下简称“两脑”)每村接种率达85%。各村建卡率达95%以上,发证率达90%以上,卡证相符,当年出生儿童健卡率95%以上,并按程序接种各种疫苗。

2.加强免疫:1.5—2周岁,4周岁,6—7周岁儿童分别加强百百破和麻疹苗,脊灰苗,麻疹苗和白破苗,加强率分别达85%以上,在麻疹疫苗接种存在空白薄弱的地方,更要对易感人群进行应急接种。

3.乙肝疫苗接种:1岁以内的儿童全程免疫达90%以上,同时继续进行年以后出生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接种时不得收费。

4.为继续巩固消灭脊灰阶段成果,每年两轮脊灰强化服苗要克服松散麻疲思想,厌战情绪,每轮强化服苗接种率不低于95%。

5.冷链管理:冷链是免疫成败的关键,冷藏包应规范使用,做到清洁卫生,正确堆放疫苗,做好领发疫苗登记。

6.表卡证使用:表卡,证登统规范。按时上报各种接种统计表(常规报表12次即1,2,3,4,5,6,7,8,9,10,11,12月疫苗运转后填报表3-1-1及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报表,脊灰两轮强化每年两次报表)要求上报表项目填写完整,数真实准确,符合逻辑。

7.抓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根据卫生局,教委巧联(1998)一号文《关于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通知》精神,每年9月初对各公,民办小学的新生入学儿童进行查证工作,完成率100%,并进行补发接种证和补种疫苗工作,以见到资料为准(学校名称,学生人数,持证人数,无证人数,补种人数等)

8.资料管理:按“计划免疫管理规程”要求,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存档工作。

9.检查,指导,考核:每次疫苗运转要检查表卡,台帐,并每村定期不定期抽查预防接种情况作为考核结果。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补助费及作为续聘村医的依据。

(二)疫情管理

按规定上报疫情:发现疫情时在做好核实确认的同时做好登记,上报卫生院。

(三)结核病管理

做好结核病的归口管理及转诊工作,加强对病人的治疗督导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完成结核病人发现数。

最新防疫值守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根据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及县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褚集乡人民政府与村级防疫人员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和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落实防疫工作经费,组织队伍防疫人员、养殖单位和个人,有效开展强制免疫、疫情调查报告等工作,按时完成辖区内强制免疫计划,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疫动物的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100%,畜禽标识佩戴率和免疫档案规范建档率达100%。

二、村级防疫人员职责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疫片区各类应防畜禽的免疫任务,实行月月巡防、事事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和防疫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疫苗的保管和注射,保证免疫质量,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保护率达80%以上。

3、按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填写畜禽防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

4、负责辖区内畜禽存栏、出栏、购入、卖出、出生、死亡等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5、负责承包区域内疫情动态的监测工作,发现可疑疫情,及时向农业技术服务站报告。

6、用于强制免疫的疫苗必须从乡农业技术服务站领取,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进,更不能倒卖疫苗。

7、对不接受防疫的养殖户进行说服教育,拒不改正者,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乡农业技术服务站汇报。

三、责任追究

1、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疫片区各类应防畜禽免疫任务的村级防疫人员,予以批评,并限期完成免疫任务。

2、村级防疫人员在实施动物免疫时,未按规定程序免疫,用苗量不足或注射非有效免疫物质的、未加施统一的畜禽标识或只加施畜禽标识不予免疫注射的、未规范填写畜禽防疫档案的,及未按规定实施月月巡防制度、巡防记录不全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根据《动物防疫法》给予当事人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未按规定免疫或未予免疫造成疫情发生的,给予村级动物防疫员开除处分。

3、对购买、使用非法生产的畜禽标识的村级防疫人员予以停职检查,待岗三个月。因此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对转让、出售、伪造或变造畜禽标识的村级防疫人员,予以解除聘用。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后生效。

__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签名: 动物防疫员签名:

年 月 日

最新防疫值守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1995年起至今一直在卫生股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主要是从事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工作,具有职称。20xx年1月受聘公共卫生主管医师,20xx年参加副高职称考试,通过笔试成绩。这些年来,我在站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站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防疫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在卫生防疫工作方面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获得站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的同时,我认真努力学习,使自己的卫生防疫学术水平和业务技能日趋精湛,具备申报副高职称的资格。现将自己的专业技术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

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获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必须要有正确的政治思想。我多年来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特别是学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无私奉献。在工作上我养有吃苦耐劳、善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我服从站的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我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认真对待每一项检查,坚持把工作献给社会,把爱心捧给人民,从而保证了各项卫生防疫工作的质量,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为祖国卫生防疫事业的发展作出我自己的努力。

二、工作情况

我在单位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特别是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工作,专业性强,责任重大,我基础较全面,基本功较扎实,对卫生防疫方面的知识技能有较全面、较系统的了解,具备较强的知识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经验。我在工作中不断丰富自己的工作经验,努力提高自己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在实际卫生防疫工作的过程中,我严格按照卫生防疫操作常规进行,严密观察疫情,及时准确记录疫情,对疫情处理得当,从未发生疫情事故及差错,取得了良好成绩。在20xx年抗击败“非典”、20xx年抗振救灾和20xx年抗甲型h1n1流感这些重大事件中,我牢记自己的庄严使命,坚决服从上级领导部门的命令和指示,奔赴抗击一线,坚守工作岗位,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没有发生大的疫情,保证了公共卫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肯定与人民群众的满意。

三、业务学习

我是一个喜欢学习的人,总觉得人的一生是学习的一生,特别在当今发展迅速的时代,学习就更加重要,一个人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需要,必定被时代所淘汰。我从事公共卫生工作,除了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国家方针政策外,重点是学习公共卫生方面知识和技能。只有学好了这些内容,掌握了公共卫生工作知识,才能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在学习上,我既巩固已有的公共卫生工作知识,又特别注重学习当今最新的公共卫生前沿知识。我参加龙海市病症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五大卫生)学科-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20xx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20xx年通过市系统举办的卫生监督员考试,20xx年电脑培训考试合格,与此同时,我还参加好医生远程教育继教学习,完成每年度的继续教育任务。由于自己平时注重学习,切实提高了自身业务素质,因而在具体实际工作中,我基本能做好自己的公共卫生工作,没有出现差错,取得较好成绩,这一点,我自己感到很欣慰。

四、工作态度与责任

干工作除了业务知识与技能外,更主要的是工作态度与责任。我从事公共卫生工作,我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做到和气、关心、体贴、温暖。工作中承担自己的责任,认真对待每一件事,对待每一项工作,负责到底,做好任何工作。对自己要做到技能精、作风硬、讲诚信、肯奉献,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自己的爱和真情奉献给人民。

五、廉洁工作

我作为一名负责公共卫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做到廉洁工作是十分重要的,这既是上级领导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希望。为此,我认真贯彻落实在xx届中纪委三次全会讲话中提出的“六个着力、六个切实”的要求,遵守xx届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学习xx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素质,在工作上,做到洁身自好,清正廉洁,决不跟腐败风气沾边。

这些年来,我认真努力工作,虽然在业务知识上有了很大的提高,自身业务技能较为精湛,树立精诚服务意识,以人民的需求作为自己工作的努力方向,但是与党和国家的要求,与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工作的希望相比,还是需要继续努力和提高。今后,我要继续加强学习,掌握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必备的知识与技能,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自己,衡量自己,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祖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我应有的贡献。

最新防疫值守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浦北县水产畜牧局:

本年度我分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生猪定点屠宰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基本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

本分公司按生猪屠宰场防疫条件的要求,对屠宰场、待宰间、隔离栏、急宰间、焚烧炉进行改造,并严格执行各工作区间质检流程。对工作场所和运输车辆及器具严把卫生消毒质量关,保持场内卫生清洁,做到无污水、血渍、污物积聚、屠宰场出入口设有消毒池、做到工作前和事后的清洁消毒,对生活区和周边环境每季度进行1~2次大扫除和清洁消毒处理,为屠宰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工作提供硬件保证。

<>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列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分公司制定了六项管理制度:1、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制度,2、检疫申报制度,3、疫情报告制度,4、无害化处理制度,5、消毒制度,6、其他制度。并统一制作装裱上墙,更好的起到了警示和监督作用。使全体员工做到熟识规章、操作规范、制度落实、保证质量;为了做好屠宰场的动物防疫卫生工作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软件保证

<>

一年来本分公司共完成生猪集中屠宰头,屠宰前检疫申报

100%。屠宰时做到“三不落地、四不带”,并同步在屠宰过程中进行检疫、检验。出场检疫、检验率100%合格后,办好“二章二证”才能出场。发现病猪或不合格的畜产品均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管理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100%。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保留二年。

一年来在各级政府正确领导和业务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我分公司的生猪定点屠宰和动物防疫、卫生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为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保证肉品市场供应,动物产品安全卫生,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还将继续努力争取把工作做的更好。

特此汇报,恳忘检查指导。

最新防疫值守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62号)和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常培治办【2020】5号)以及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

<>

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进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

(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区教育局内,市民中心a座743室,联系电话:82801837)。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分类送到区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有证有照”机构区教育局审核,“无证有照”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托育机构”区卫健局审核,“职业技能培训类”区人社局审核)。

对不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由相应监管部门开出问题清单,并督促其跟进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各监管部门上报现场验收符合“复培”条件机构材料(加盖审批或登记部门公章,留存备查),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培”(验收标准见附件1和样表1-4)。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线下集中培训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前,须向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2、3、4),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

2.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审核各类机构“复培”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

3.各类机构申请“复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申请(承诺)表(见附件2);

(2)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3)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控物资清单(见附件3);

(4)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

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各类机构“复培”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工详实,职责到位。明确机构法人(举办者)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实施举措、预警与应急等。校长(负责人)和全体员工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防疫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科学和培训场所人员筛查、疫情防护、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处处有监管,时时有监控”。

2.全面筛查人员健康。指导各类机构要严格落实“一表、一码、一卡、一承诺”,对所有计划上岗的机构员工尤其是外籍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准确了解其本人以及共同生活人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过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逐一核对追查,截屏留档。对外地返常的机构员工应实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最新要求执行(见附件5)。坚决拒绝不符合“防疫”要求未能进入学校上课的学生参与机构培训活动。

3.消杀清洁机构场所。根据国务院《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防控指南》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相关要求,指导各机构要排查重点区域、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在“复培”前两天对机构内教学、活动、楼梯、厕所等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并做好相关记录。

4.完善防疫保障条件。指导各机构要按照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紫外线灯、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等物资,重点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可配备、培训兼职卫生保健员)。各机构出入口设置“临时隔离点”,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

5.加强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各机构要利用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多形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熟悉本机构防控工作要求,在机构内外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机构员工、家长和学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各机构要组织开展体温测量、发热症状处置、人员紧急隔离送医应急演练,每一名员工和学员要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

(一)日常防控

各类机构“复培”后,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疫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密安排“常态”流程。督促各类机构要按照学员不集聚的要求,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要在教学区外设置相对独立的接送学员家长等待场所,配备消毒设备,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培训场所要控制学员人数,人均3平方米以上(课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员工、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教学培训活动,停止举办引起家长或学员聚集的教学培训活动。各类机构不得提供学员就餐服务,教职工用餐应安排错时就餐、同向就坐,就餐中不交流,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离开。

2.严格机构“封闭”管理。督促各类机构要细化对员工健康状况和出入地区的摸排、登记工作,加强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复培”条件的学员,一律予以劝返。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确有需要进出机构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一律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测温→登记→放行+监视”等流程。

3.严禁学员“密闭”培训。督促各类机构要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相关指导要求,每天对培训场所做好空气消杀,并应持续开窗通风;不具备开窗通风条件的培训场所,在每批次培训结束后,应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照射消毒,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紫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每次持续照射时间15至20分钟。做好空调及滤网消毒,使用效氯浓度为100—250mg/l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对空调进出风口每天擦拭消毒1次;过滤网每周浸泡消毒1次,每次浸泡10-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4.严肃健康“动态”跟踪。督促各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机构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机构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态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通过“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报送当日数据和按属地社区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学员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并及时通知属地社区、卫生疾控、审批登记等相关部门。

(二)工作要求

1.强化使命担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区、镇(街道)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层次培训机构防控工作体系,帮助各类机构准确掌握区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卫生疾控、就近发热门诊医院、所在社区等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3.强化督导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在各类机构“复培”前后开展明查暗访。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机构,对不符合防疫条件违规“复培”或疫情防控流于形式的机构应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4.强化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学员,各机构应根据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5.强化网格巡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省政府“苏政办发【2018】98号”和常州政法委“常培治办【2020】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申报验收,积极推动有序“复培”。细化巡查摸排,对各类机构“复培”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线索及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