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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转业士官心得体会及收获 转业士官培训的收获(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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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转业士官心得体会及收获 转业士官培训的收获(6篇)
2022-12-24 14:45:09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铁路转业士官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兴趣办本保险。

第二章保险责任

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

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低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除外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

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二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险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

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

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编号:______________我处下列货物拟向你处投保国内货物运输险:被保险人标记或发票号码保险货物名称件数提单或通知单号次保险金额运输工具(及转载工具)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启运赔款偿付地点运输路线自 经到转载地点要保险别:基本险附加险别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投保单位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运简().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凭证本公司依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款,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货票号码货物名称数量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目的地本保险凭证承保基本险、综合险运 输 方 式火车 船舶备 注联运(火车、汽车、船舶、飞机)如遇出险,请凭本凭证及有关单证向当地保险公司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费率档次表(元保险金额每千元)直达运输联运水运陆运江河沿海火车201吨以上船舶200吨以下船舶3001吨以上船舶201吨—3000吨船舶200吨以下船舶基本险一类货物省内0.300.500.50

1.00

1.500.20省外0.600.800.80

1.50

2.500.40综合险二类货物121254按

第一种主要运输具确定费率并另加5‰三类货物343472四类货物五类货物六类货物101x2158七类货物121x1816

有关铁路转业士官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甲方:

乙方:村民

责 任 书 内 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为大力构建和谐铁路,有效维护铁路沿线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铁路沿线广大居民、学生人身安全和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减少危及铁路行车安全事件和路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双方自愿签订如下维护铁路安全责任书:

1、自觉维护铁路运输治安秩序,接受铁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

2、严禁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安全标志等

3、严禁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内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或坐卧、抢越线路,影响行车安全。

4、严禁16周岁以下儿童和“智障”人员管理畜群,严禁在铁路线路两侧20米内放牧,畜力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牵着牲畜,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规定。

5、机动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不得超速行驶,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规定,通过下交铁路桥(涵)时,应该严格遵守铁路桥(涵)限高、线宽的规定,不准冲击限高架。

6、学校、家长要履行对学生的安全监护责任,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不破坏铁路线路设施、设备,不抢越铁路沿线,不钻。铁路两侧安全防护网,不在铁路线路上行走,不扒乘列车,不打击列车,不在铁路沿线上摆放障碍物和偷盗铁路器材、车辆配件等。

7、家长和监护人要履行对“智障”儿童和“残障”人员的安全监护责任,严禁“智障”儿童和“残障”人员到铁路线路上玩耍、打闹和逗留,盲、聋、老、残和精神障碍者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有人护送。

8、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小熔炉、冶炼厂等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非法收购铁路器材和机动车辆配件,发现变卖铁路器材的行为人要立即报告铁路公安机关。

9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严禁盗伐铁路防护林;严禁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

10、违犯上述合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甲方:村委会主任(签字)

乙方:村民(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铁路安全责任书范文篇四:铁路行业安全包保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更好地做好x集团铁路项目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经理部各项施工任务顺利进行,特与工区签订此责任状。

第一条: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责任事故、机械等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年0.5‰以内。无因违章施工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险性以上事故,确保项目一般行车事故不发生,无责任亡人事故,无因机械设备或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2、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创造和谐的施工环境。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指导、检查和监督乙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下发或转发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协助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2、乙方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为其主管领导,负责乙方施工生产和整个日常活动的安全监督,落实上级部门安全规定,乙方应贯彻落实对本工区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同本单位施工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乙方一次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乙方承担全部损失且甲方给予乙方5 0 000元、其主管领导5 0 00元罚款。

4、乙方在甲方的领导下,具体抓好落实工作,要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以人为本,防堵结合”;对本工区内施工人员每周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查台帐);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班前有交代、每周有总结、每月有综合检查评比,杜绝盲目施工、违章蛮干的行为。同时做好各类安全台帐登记统计工作,每月十五、二十五日向局项目经理部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报表。如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必须1 0分钟内上报局项目经理部并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5、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惩罚实施细则(试行)》进行逐条罚款。同时若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出现上述细则未列事故时,则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经济处罚:

①乙方有施工人员因工亡人者,除该施工单位全部承担所有赔偿,局项目经理部将加以5 0 0 0 0元罚款并对单位领导进行2 0 0 0元罚款,同时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以上款项均从当月计价中扣除。

②乙方发生一起职工重伤事故,甲方将给予乙方20xx0元、其主管领导1 000元罚款。以上款项均从当月计价中扣除。

③非因工事故,指不在工作时间段内(如无事生非、打架斗殴、酗酒等因素)出现轻伤、重伤事故,依据事故原因划分责任,按日常行政管理手段处理。

④乙方机械车辆在工作中或非工作中撞死路外人员或造成重伤病负主要责任,乙方负责赔偿受伤人所发生医疗费l 00%,甲方将另给乙方予以50000元罚款。

⑤机械车辆发生各种责任行车事故(指工作时无正当理由损坏、碰坏机械),乙方自行负责。

⑥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扎实有效,切不可掉以轻心,各单位要狠抓两个重点,一是要严格控制人员车辆外出,坚决杜绝酒后开车;二是在生活区、施工场地过往机动车比较多,要先抬头看路,再去办事,防止机动车撞人。

(2)根据安全事故的责任区别,追究直接、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项 目 经 理:

甲方: x集团有限公司 铁路工程ⅳ标段项目经理部

党工委书记:

项 目 经 理:

乙方: x集团有限公司

铁路工程标段项目经理部第一工区

党工委书记:

20xx年x月x日

铁路安全责任书范文篇五:铁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和地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质量意识,明确其责任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追究制和安全基础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确保业主、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xx项目部与 施工队伍(以下简称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无一般及以上安全等级事故;

2、杜绝违法乱纪,无安全政治事件;

3、杜绝中毒事故及群发性传染病发生;

4、无机械及交通责任事故;

5、无火灾事故,无爆炸事故。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5、项目部与施工队签订的《工程劳务合同》和《安全质量承诺书》;

6、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和《安全技术交底》;

7、协调指挥部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8、业主相关的安全管理文件。

三、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队负责人作为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队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法定,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施工队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积极采取强有力的安全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人身安全,不允许出现任何等级事故。

4、施工队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服从项目部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接受并配合项目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保证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杜绝不接受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现象。

5、施工队必须做好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确保安全经费的投入和有效使用,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施工队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可控后方可作业,若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积极整改并上报。

7、施工队必须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并标识清楚,严禁挪用应急物资。

8、施工队必须按项目部要求填写人口普查表,提供身份证;无身份证的作业人员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对年龄过大从事重体力施工作业或身体不适合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慎重使用或责令退场。

9、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施工队人员“三违”作业,并按规定给与处罚;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队人员责令退场。

10、施工队负责为施工队人员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和高危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队方任何责任事故,由施工队承担全部责任。

11、施工队对现场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施工队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12、对项目部下发的安全质量整改通知书不落实或多次落实不到位,项目部将按要求对施工队进行罚款。

13、因施工队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而使项目部被业主、监理、指挥部处罚,项目部将对施工队加倍罚款和其他处罚。

四、施工现场要求

施工队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1、按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

2、高处作业必须做好人员自身和外在安全防护;

3、班前不允许喝酒,不允许酒后开车和操作现场机械设备,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4、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警示、标识牌;

5、三项五线制,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保护工地用电器具,确保用电安全;

6、必须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防护,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此类物品。

7、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和住地消防防火措施;

8、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处罚分类和细则

(一)处罚分类

1、对管理人员提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

2、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3、未报检私自施工造成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4、野蛮施工造成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5、机械未达到安全使用要求或带病作业;

6、重点工序、重要控制点违规作业;

7、不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不听指挥、冒险作业;

8、未按照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要求而导致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全责;

1)生产、生活设施的修建和维护;

2)场内施工便道的修建和维护,施工主便道的维护和养护;确保道路随时处于畅通、安全、清洁状态;

3)变压器出线到施工范围内所有电路线路搭接安全;

4)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一切机具设备、模板、工装、周转材料等,人员、设备、材料的进出场安全;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国家颁发的建筑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组织施工,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安全质量;

6)严禁出现民工上访、围攻、干扰项目部工作;

7)因施工队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工程及其他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施工队承担

8)施工队保证维护施工环境,尽量避免或降低施工给当地带来的噪音、扬尘、生产和生活垃圾等污染。施工队的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工种人员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且所有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均需身体健康,无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记录。

9)因施工不当影响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和安全。

9、因施工队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导致项目部被业主、总承包、监理罚款。

10、施工队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导致公司安全质量信誉受损,或进入股份公司、业主的黑名单,或被新闻媒体暴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使公司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被吊销、降级使用的,以及发生危及公司生存发展的恶性安全质量事故。

11、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受到严重安全质量投诉或受到业主或股份公司通报批评,使公司的信誉在局部地区或部分行业受严重影响的。

12、凡发生本责任书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全质量事故处罚暂行办法》、《工程劳务合同》、《安全质量承诺书》等有关规定对施工队实施处罚。

(二)处罚细则

1、总体上

1)重点工序、重要控制点不按规范施工的直接进行罚款,每次罚款1-10万,同类问题再次违反规定的,将在上次罚款的基础上加倍罚款;

2)项目部因施工队原因而受到业主、总承包、监理罚款,项目部将直接加倍处罚和其他处罚;

3)不听指挥、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直接进行罚款,每次每项罚款200元(有具体规定的项,按规定处罚),视具体情况可加倍处罚;

4)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每次罚款200-1000,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施工区域内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元;穿拖鞋或赤膊进入施工场地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施工场地内追逐打闹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酒后上岗的每人每次罚款100-1000元,并立即下岗休息,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加罚或退场;打架斗殴的每人每次罚款100-10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加罚或退场;聚众群殴或闹事的每人每次罚款200-10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加罚或退场;

6)施工队负责人拒收项目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每次每项罚款200元。

7)基本防护未做到,每次每项罚款200元。

2、具体上

罚款以括号内为准,如果项点上有具体要求以项点为主。

1)基本防护(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100元)

(1)材料堆放整齐、稳固,上盖下垫。

(2)各种警示、标识、安全标语和反光条、牌安装到位。

(3)人员基本防护配戴,防毒面具、手套等。

(4)经常对施工便道进行维护,保持畅通。

2)易燃易爆(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200元)

(1)油罐有防护棚,配备消防器材,周围50m内无明火。

(2)氧气、乙炔使用和存放距离要超过5m,10m范围内无明火,不允许放在用电器具旁。

(3)易燃材料必须分开存放,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防火(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100元)

(1)按要求做好防火防护,配备齐全消防器材。

4)电线、管道

(1)用电使用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完好门关好,电线完好,拉接线规范,不能泡在水里。未做到每次罚款100元。

(2)管道与电线分开,固定稳定,阀门完好。未做到每次罚款100元。

5)高处作业(违反规定每次罚款200元)

高处作业必须做好临边防护,系好安全带。

7)住地(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100元)

(1)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用电线路拉接规范。

(2)厨房做饭时,严禁开火厨师离开。

(3)饭菜质量合格,无食物中毒。

8)机械设备使用(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200元)

(1)严格按照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2)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

(3)机械设备相关证件齐全。

9)人员管理(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200元)

(1)全体人员必须填写和上报人员普查表、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必须办理暂住手续。违反规定罚款1000元。

(2)全体人员必须签定安全承诺书。

(3)严禁打架斗殴,更不能闹到公安局。

(4)严禁出现民工围攻、干扰项目部工作。每次每人罚款200元。

(5)禁止非作业人员尤其是老人和小孩进入施工场地。

10)其他

(1)未按照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要求导致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全责。

(2)施工队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导致公司安全质量信誉受损,或进入股份公司、业主的黑名单,或被新闻媒体暴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使公司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被吊销、降级使用的,以及发生危及公司生存发展的恶性安全质量事故。处以50万元以上的罚款。

(3)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受到严重安全质量投诉或受到业主或股份公司通报批评,使公司的信誉在局部地区或部分行业受严重影响的。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

六、考核

每年年底或该工程完工后,经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奖励两万元;未实现 安全生产目标罚款两万元;奖罚每年兑现或该工程完工后兑现。

七、其他

1、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与施工队各执一份。

3、随工程施工进度,若有变动,将使用附件补充条款。

八、责任双方

xx项目部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队

负责人:

年 月 日

铁路安全责任书范文篇六:铁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违章作业、指挥,确保铁路工程的施工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后分清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体的工程安全标准及地方政府安全规定,特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

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双方在施工期间内,安全生产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坚决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其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无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无火灾与爆炸事故

3、无重、特大刑事案件发生

4、无重大机械设备、交通安全事故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并及时传达乙方,检查监督乙方落实执行。

2、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负责编制安全保证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督促乙方落实执行。

3、认真做好对乙方的岗前施工、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组织乙方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组织与指导乙方严格按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5、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施工管段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违章作业等施工安全问题,甲方有权制止和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乙方及时解决。

6、对乙方不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指示或不服从甲方安全人员的指挥,甲方有权对其停工、限期整改、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7、对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但甲方不承担事故的责任与损失。一切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与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则、规程、制度和措施。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与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乙方应根据自己施工管段内的工程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以指导安全施工的进行,并将安全措施上报甲方。

4、乙方应有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应配备安全检查员负责自己施工范围的安全工作,并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督促其整改。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负责制,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100%持证上岗,严禁将机械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

6、乙方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建设,工地须设安全警戒标志,危险处应有警告标志。

7、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并制定出每个人的安全岗位职责。

8、在施工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工地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甲方所提出施工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落实。

9、对危险性较大的设施、地点要进行重点防护,对于用电设备必须有漏电安全装置,对于机械设备要加强检查、维修、保养,坚决杜绝带病运转。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1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全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作业,盲目蛮干。对不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限期整改、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四、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并根据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要做到安全机构和制度上墙,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工地负责人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督促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乙方应严格执行每旬一次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乙方应定措施,派专人限期整改,确安全全生产,万无一失。

4、乙方应认真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制,对进场的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介绍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工程机械、车辆安全管理

1、所有车辆和工程机械驾驶员均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车辆。

2、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穿拖鞋和赤脚驾驶,不得客货混装,不得开英雄车,严禁病车上路。

3、工程机械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切实保证工程机械安全和操作人员自身的安全。

4、工程车在高陡坡地段运输砼或其它材料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车辆滑入坡下。

5、工程机械作业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2、施工现场的深坑、沟、井、高陡边坡等危险场所须设置明显警戒标志和有效的防护措施。

3、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以确保工地光线明亮。

4、工地上所有机械设备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钢筋与木工机械等机具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和保护接零。

5、有脚手架作业的工程,应严格按规定搭设,并设置扫地杆与剪刀撑,施工中还须经常检查脚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状况,以防作业人员坠落;按规定应挂安全网的必须按规范要求布置

6、吊装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严禁违章指挥。

七、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有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严禁超负荷用电,施工用电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锁”原则。电闸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设施,严禁在电闸箱内堆放杂物。

2、施工用电要求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级配电是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两级保护是指总配电箱要有第一级漏电保护、开关箱要有末级漏电保护)。从变压器到工地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工地用电要有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3、在使用电器设备前,应有专职电工仔细检查线路和电器设备是否漏电、短路以及线路老化等现象,如有故障应及时维修,严禁电器设备带病作业。

4、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点,应设置醒目的危险标志,并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5、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由专人负责并做到人走火灭,严禁工人私自放火烧山;工地食堂用火应用液化气,严禁用煤球烧火。

6、工地的机、车、设备、材、燃料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八、安全生产考评办法

九、本安全责任书是甲乙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责任书共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公章)

责任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责任人:

年 月 日

有关铁路转业士官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 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 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 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 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关铁路转业士官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供方同意以火车运输方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为需方发运工业燃料油,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及数量

工业燃料油_________吨(以铁路实际发货结算单为准)。

二、产品价格及运输费用

双方商定火车装车价格为_________元/吨(不含运杂费),运杂费由需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或汇兑(电汇、信汇)方式付款,先款后货。

需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全额货款划入供方银行账户;款到后供方开始办理请车事宜。如果因为铁路部门原因造成火车不能发运,供方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银行办理货款退回业务,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货物到站

按需方向供方提供的《_________铁路运输服务定单》的要求发送至到站。

五、交货地点

供方火车装车场;需方现场验收。

六、计量

采用铁路槽车检尺计量。在计量误差≤千分之三点五范围内时,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出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七、产品质量八、其它约定事项:

1. 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的)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提供货。

2. 需方在卸车前应检验经供方认可的铅封,如果有破损应及时通知供方,双方协商解决。

3. 需方对质量有异议,应于卸车前当场提出并及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4. 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需方只能用于电厂助燃用油、城市烧火用油和船舶用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十、合同未尽事宜以《民法典》为准。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货款到帐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传真有效)。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铁路转业士官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20xx年,在局、处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按照本岗位的职责要求和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20xx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合同管理工作

1. 根据局《合同管理办法》审慎做好各类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全年年共审查、修改全局各类合同83份,总标的金额x万元。按照高速集团公司要求,安排布置全局重大合同的梳理清查,并上报合同清查工作完成情况报告。5月份,迎接高速集团公司合同检查小组对我局的合同检查。

2.到临朐轨枕公司合同进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根据业务性质逐笔分析合同,针对公司应收账款较多的问题,协助制定应对方案,防范合同违约和欠款风险。

3.就兴广铁路合同审批程序管理提出具体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局各单位、各处室20xx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2.起草《x省地方铁路局局管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3.拟定了局管各单位《20xx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在全局工作会议上签订。

4.会同机关各部门完成我局20xx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自查报告,上报高速集团公司,协调做好对口部门沟通联系工作,争取我局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根据高速集团公司关于深度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拟定《x省地方铁路局20xx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度全局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季度编制《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上报高速集团公司。

(四)统计分析工作

按照集团公司和省统计局、经贸委、铁路局、中国地铁协的要求,每月准确及时地编制和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利用,汇总整理20xx年度统计资料,完成《20xx年统计资料汇编》的编印下发。组织住济单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

(五)参与编制20xx年生产经营、投资和运输计划

根据高速集团公司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各单位上报和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制我局20xx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根据铁路局要求,会同运输处结合各线路运输能力,提出20xx年地方铁路货物运输计划建议。

(六)做好加强企业管理有关工作。

1.根据高速集团公司对物流公司股权进行规范的要求,起草《关于收购物流公司非国有股权的请示》上报高速集团公司。根据省国资委备案意见,起草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文件,修订公司章程。

2.根据省国资委、高速集团公司关于三兴公司清算注销的决定,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3.参与省国托在x公司债权处置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争取获得支持。

4.管理处名称变更。根据局改制后工作需要,经征求各方面意见,完成两个管理处的名称变更。

5.配合运输处、物流公司就物流经营方式进行研究,最大限度防范我方经营风险。

6.根据临朐轨枕公司生产经营和取证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设立五井分公司事宜。

7. 研究局职代会《关于x公司参股寿平公司提案的落实意见》,提出有关建议方案。

8.参与铁路与港集团合作中的出资方式、注册资本金数额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分析。

9.参与协调x公司妥善处理招远办公楼和职工宿舍建设有关问题。

10.及时完成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国家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的年检等有关工作。

一年来,通过自身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还不能适应岗位需要、工作推进进度不理想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地加以改进。

二、学习方面

为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参加了省国资委举办的企业法律顾问和地铁协、统计局组织的统计业务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通过不断学习,个人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从而为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有关铁路转业士官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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