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安全心得体会条例简短(大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13:22:11 页码:8
2023年安全心得体会条例简短(大全8篇)
2023-11-11 13:22:11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一种对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经验和感悟进行总结和概括的方式,它可以促使我们反思自己的成长与进步。我觉得我们应该及时记录下自己的心得体会,以便更好地提高自身素质。写心得体会要注意语言的精炼和准确,避免冗长和啰嗦的表达方式。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心得体会范文,旨在帮助大家快速了解写作的要点和技巧。

安全心得体会条例简短篇一

安全是学校赖依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也是每个家庭幸福之根本。安全与生命同系,只要有了安全,才能保生命的质量。

《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的颁布,正好让我好好学习了一下,感触颇深,收获颇多。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每天面对的就是一群天真活泼、充满稚气的孩子。看着他们,时时牢记安全警钟长鸣。孩子好动是他们的天性。只有时刻让学生记住安全第一,做有益身心的活动,加上教师的责任心,才能让孩子们拥有一片自由、安全的天地。通过对《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学习,让我不禁想到,如何做到这些呢?这是我们教师值得深思的问题。

《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的出台是及时也是必要的,加强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对于提高我国整体国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救护能力必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安全教育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为了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提高安全教育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非常有必要。

通过学习《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我看到了国家致力于校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力量。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校园安全管理的决心。关爱生命,情系校园,安全举措,拳拳之心,激动民心,更激励着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内容很具体,条款很分明,操作性极强,的确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通过学习讨论,我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掌握了学校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知道了可采取的安全措施。要紧紧跟上当今安全管理的时代步伐,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安全管理职责,绷紧安全观念之弦,忠于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负众望。

校园安全工作无小事,必须加强管理,从严治教。我们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把学生的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片刻的放松,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办好让家长满意的学校教育,办好让人民放心的学校教育。我作为一名老师,通过学习深深的懂得了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意义。

我知道本条例是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如何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怎样处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校园心理危机的干预与管理、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我深深地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就是维护校园安全。学校财力有限,还有依靠上级主管部门,加大投入做到学校的技防、人防、物防。校园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安宁、社会和谐稳定。面对突发事件、面对校园安全的紧迫性,从中央到地方、从精神到物质都体现着全社会对学校、对孩子的关心、守护。如何处理突发事件、如何关注安全管理的细节,是我们每一位教师应该学习掌握的重要知识技能。

学校一切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没有安全保障还谈什么工作学习生活,更不用说管理,只要时时事事把教育放在第一位,把安全融入所有教育教学及管理之中,就会最大限度地防范与未然,更不可能有责任追究。学生的一切成长必须有安全来作保障,离开“安全”二字谈什么都无任何意义,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这也使学生终身受益。

通过学习使我进一步体会到;校园安全管理的成败,直接影响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制约着学校的发展。正如教育部长袁贵仁所说:“生命不保,何谈教育。”校园的安全是实行教育教学的保障,没有安全的保障,就没有办法实行教育教学。所以,我们要尽自己所能保障学生的安全。

安全心得体会条例简短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民群众对安全意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衍生的《安全监察条例》。我通过学习并实际参与安全监察工作,深刻体会到了《安全监察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对这一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安全监察工作人员,我深感《安全监察条例》对我们工作的指导作用。条例中明确了安全监察的具体职责和要求,规定了监察人员的权益和义务。这使得我们在开展工作过程中知道自己的定位和任务,既能够积极行动,又能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条例的出台使我们的工作更有方向感,更有力量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其次,通过学习《安全监察条例》,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条例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重申了政府部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任何一丝马虎都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影响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因此,作为安全监察工作人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监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然后,随着《安全监察条例》的不断完善,我也深感到安全监察工作的挑战和压力。条例对监察人员的要求日益提高,同时也加大了违法违规者的处罚力度。这意味着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法律素养,深入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和行业规范,同时要具备较强的调查和处理能力。这对监察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也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执法的决心。

最后,学习《安全监察条例》使我更加意识到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的通力合作。只有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和监察人员三方齐抓共管,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条例鼓励各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通过各种手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这需要我们联合起来,共同努力,为建设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总的来说,通过学习和实践,我对《安全监察条例》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条例的出台不仅为我们安全监察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要求我们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执法能力。只有坚守岗位,积极履职,才能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安全监察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全心得体会条例简短篇三

安全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而安全条例则是保障我们生活安全的法律依据。最近,在学校中,我对安全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落实了这些条例的执行。通过这段时间的体验,我对安全条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深感体会。

首先,安全条例的制定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安全条例不仅适用于个人,更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安全。每个个体的安全都与整个社会的稳定息息相关。而安全条例的制定,则为了确保人们在社会中能够享有安全感。例如,在学校中,门禁制度可以保障校园的安全,校园内的摄像头可以监控校园的安全状况。这些条例和制度的实施,为我们提供了舒适、安全的学习环境。

其次,遵守安全条例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安全条例虽然由政府或学校制定,但每个人都要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主动遵守这些规定。不仅要自觉遵守,还应帮助他人遵守,共同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我曾经见过一次宿舍火灾的事故,当时有一个同学逆行从楼上冲下来,把大家都惊呆了。这个同学后来被大家评为不遵守学校安全条例,因为他的行为违反了逃生的规定,也给大家带来了额外的安全隐患。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与安全条例的关系,并尽力做到合规。

再次,安全条例的执行需要全体员工或学生的共同努力。不论是学校还是单位,安全条例的执行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每个人都要将安全看作自己的责任,密切关注身边的安全状况,并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近年来,电动车接连引发火灾事故,提醒我们每个人有责任确保自己的电动车和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只有全体员工或学生共同努力,才能真正落实安全条例,避免事故的发生。

最后,安全条例的改进需要不断完善。社会在发展,安全问题也在变化,因此安全条例也需要不断完善。作为一个学生,我认为学校的安全条例还可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需求。例如,可以增加一些关于网络安全的规定,加强对学生在网络世界中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同时,还可以加强对应急处理方面的培训,提高每个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总之,安全条例的制定和执行是确保社会安全的重要手段。每个人都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条例的重要性,并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发挥个人的作用。同时,社会也需要不断完善安全条例,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需求。只有共同努力,才能落实安全条例,为我们的生活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环境。

安全心得体会条例简短篇四

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学生数量的增多,高校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了维护学校的安全秩序,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高校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条例。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刻认识到高校安全条例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我遵守高校安全条例,也深刻体会到其中所蕴含的规范意义和对个人成长的帮助。以下是我关于高校安全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高校安全条例的制定是为了维护学校内部的安全秩序。学校是一个为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环境的场所,而安全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前提。高校安全条例的出台对于学校来说意义重大,它规定了学生在校园内的行为规范和安全要求,以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例如,禁止在校园内乱扔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防止了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只有保障了学校内部的安全秩序,才能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环境,让每位学生能够安心学习。

其次,高校安全条例重在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在校园内,高校安全条例的执行要求学生要有自我保护的能力。通过条例中规定的校园安全常识和自我防范知识的学习,我们学会了如何应对突发事件,提高了自身安全防范能力。同时,高校安全条例也要求学生要遵纪守法,明辨是非,增强法制意识。只有在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为他人的安全和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再次,高校安全条例的执行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高校安全条例的规定不仅要求学生个人的自觉遵守,更强调集体的安全责任。例如,学校要求在校期间学生要居住校内,晚上校门要关,必要时要协助学校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通过这些规定,我们养成了遵守纪律的好习惯,增强了对集体的归属感和责任心。当我们积极地参与到学校的安全工作中时,不仅能够为学校的安全做出贡献,更能够培养我们的团队意识和责任感。

此外,高校安全条例还营造了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高校安全条例规范了学生的交往行为和言行举止,促进了良好的人际交往风气。条例中规定了要遵守公德、社会道德、职业道德等要求,在实践中我们学会了尊重他人,不侵犯他人权益,建立了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关系。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才能更好地和他人合作,共同进步。

最后,高校安全条例的有效执行对于我们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遵守高校安全条例,我们学会了遵守纪律,提高了自身素质。在学校的安全工作中,我们通过参与安全巡逻、应急演练等活动,培养了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变能力。这些经验和能力也将成为我们未来社会生活和工作中的宝贵财富。

总之,高校安全条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学校的安全、学生的成长以及和谐校园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学生,我们必须认真遵守高校安全条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增强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和谐、安全的环境中学习,健康成长,并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全心得体会条例简短篇五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这几个字写起来容易,但是做起来却很难。是啊!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世上无可比拟的财富。既然降生为人,有谁不愿笑可常开?有谁不愿幸福快乐?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世界。我们虽然不能完全消除事故,但是可以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作为老师,我们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粗疏之处,对于学生安全工作要细致于毫微之处。对于学生思想工作要做到深处,对于学生的心理、生理状况要了解到细节,并时刻警醒自己切不可忽视。要时刻教育、告诫学生其行为可能面临的危险性,告诫、纠正。对于班级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要做到监管、排查在先。对于思想压力过大或有心理疾患的学生要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让他们拥有健康的心理,杜绝悲剧的发生。

同时也了解了学生安全事故的易发性和多样性,更进一步提升了我的安全意识和教育意识。家长、学校、教师对学生的关注保护是必不可少的,但这些只能为他们的成长提供了外部条件,真正能起到作用的是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通过学习,我们明白了只有增强责任意识,我们大家才能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在学校无违规、不当行为的,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通常情况下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要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更要注意提高他们的心理安全意识,学生的安全永远应该放在第一位。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安全意识和能力,当属弱势群体,事故发生后责任归属主要围绕监护人、学校、自身三方面。作为学校,我们当仁不让地应承担相关的教育管理责任。

针对学习,我想有以下几点体会:

1、事故往往源于无知。所以作为教师以后也应时时加强有关校园安全的学习。

2、安全事故重在预防。首先,要做好副班主任所应做的常规性检查及管理。其次,善于观察学生面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找出对策。

3、安全无小事,提高涉及学生安全事件的敏感度,做到认真对待,及时处理上报。

4、利用家长会与家长协调,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宣传各种安全措施

安全心得体会条例简短篇六

新安全条例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普通民众,在这一新的安全法规下,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自身安全意识的提高以及个人行为的规范。

第二段:加强意识,提高警惕。

新安全条例对于加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警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平时的生活中,我时刻谨记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注意细节,不轻信陌生人、不违反交通规则、遵守户外安全知识等。同时,我也不断地积极宣传身边的人们注意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

第三段:行为规范,遵守法律。

新安全条例对于加强行为规范、保障安全权益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公民,我认真遵守新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居民区安保,不擅自改动或者损毁公共设施。同时,我也遵守公共场所的各项规则,不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等,力求不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四段:履行义务,积极参与。

新安全条例的实施,不仅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全面落实,也需要公民积极参与和责任担当。在平时,我积极参与集体学习、参加社区治安巡逻、学习志愿服务知识等,不断升华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担当。同时,我也认真履行着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工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维护做出贡献。

第五段:结语。

作为公民,我们不仅需要从根本上提高治安意识和安全意识,更需要树立起“自己的利益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意识,积极履行各种义务,有利于推动安全法规有效落实,为社会公共安全工作做出积极贡献。新安全条例的实施已经开始,我们也应该从现在开始,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安全与和谐。

安全心得体会条例简短篇七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安全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加强社会治理,提升人民安全感,甘肃省于今年实施了新的安全条例。通过学习了解这一条例,我深感其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甘肃安全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甘肃安全条例的出台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条例中明确了一系列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包括公民的安全义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政府组织的安全保障责任等。这为各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社会治理更有力度和有效性。通过明确各方的责任,能够有效遏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其次,甘肃安全条例的出台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中强调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另外,条例中还特别强调了群众参与的重要性,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和加强安全教育宣传等措施,鼓励并帮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再次,甘肃安全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具有积极意义。条例中对于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公共场所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一方面提高了公共场所的安全水平,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公民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人们在公共场所能够更加放心地工作、学习和生活,整个社会的安全氛围也将得到改善。

此外,甘肃安全条例的出台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条例中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安全工作纳入各项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对安全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支持。这将有效提高整个社会的安全水平,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有力的保障。安全问题的逐步解决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最后,甘肃安全条例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条例的出台只是一个开端,实施的过程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共同推动。政府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公民要积极参与各项安全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之,甘肃安全条例的出台为社会治理和人民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和保障。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其中,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安全心得体会条例简短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职员工和学校安全,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负有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应当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技工院校的学校安全工作。

有关行政部门负责所属学校的学校安全工作。

公安、财政、交通运输、文化、卫生、工商管理、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省森工总局负责国有重点林区内学校安全工作,业务上接受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其举办学校安全工作经费,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学校建筑物、消防设施等维修和改造。

民办学校、企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学校安全工作经费。

第七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实施安全岗位责任制。

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的责任,应当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和教育特点,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学生安全事故。

第八条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二章。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所举办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为所举办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配备保安员。

民办学校、企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参照当地人民政府所举办学校的标准投保校方责任保险,配备保安员。

第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

(四)向有关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学校及其周边区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五)协调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协助人民政府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指导、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五)可以向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派驻警察。

第十二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学校工程建设和学校建筑、燃气等设施设备安全状况;。

(三)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实施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

(二)检查、指导学校传染病防治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三)监督、检查学校学习与生活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

(四)检查、指导学校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预防控制措施,依法调查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食堂以及学校周边区域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学校特种设备以及相关设施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第十六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和取缔学校门前以及学校周边区域私建和滥建建筑物、违法占道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履行下列职责:

(二)学校门前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减速标志或者设施;。

(四)在城市学校周边路段设置路灯。

第十八条国土、水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学校和学校周边区域的山体、水流进行安全隐患测评,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处理,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学校。

第十九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公安、卫生、交通运输、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有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气象、地震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措施。

第二十一条教育、公安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每年组织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

第二十二条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应当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载有关公益广告。

第三章。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学校选址安全。新建学校应当避开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击等灾害的区域,并按照规定与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已建学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或者迁址。

第二十四条新建、扩建、改建以及进行内部装饰装修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规划、建设、消防等合格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使用。

学校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物、设施,不得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每学期对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记录检查、维护情况。有关记录存档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学校实验室以及技能操作、文艺、体育用品和其他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在每次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

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识,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统一收集、分类储存,并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特殊训练场地和器械、电力等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在学校区域内具有危险性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建筑物、湖泊水塘、易发生碰撞和滑倒的场所以及校内施工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警示围栏。

第二十八条学校周边区域建设、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者其他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以及高压电设施设备,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与学校保持安全距离。

学校周边区域废水、废气、噪声、放射性物质的排放以及工业固体废物的储存、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

学校区域内不得架设移动通信基站。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学校区域内驻校单位的协调和指导,驻校单位主管审批部门在审批前应当与高等学校协商。驻校单位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将对新生的安全教育纳入一年级的必选课,并设置学分。中小学校应当开设安全教育课,将安全知识纳入日常考试内容。

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编写全省统一学校安全教育教材,内容应当包括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预防、避灾避险、禁赌禁毒、预防侵害等。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安全教育内容,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习。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

普通高等学校可以配备专用车辆,用于校园安全巡逻。

第三十四条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和保安员应当着装整齐,配备统一标识,并按照公安机关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械。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和保安员有权拒绝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人员进入学校区域;有权要求可能或者已经危害学校安全、影响学校秩序的人员离开学校区域;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和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案件办理工作;对严重危害学校安全的行为,在公安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在教学和住宿等人员聚集区域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及水源地的监控和保护。

学校食堂和学校其他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进货索证、查验、销售台账等制度。

学校食堂和其他食品经营者提供给学生和教职员工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提供餐饮服务的人员应当持有健康证。

第三十七条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明火和容易引发火灾的电器;确需使用炉火采暖的,应当设专人负责,定时进行巡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