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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坚守底线心得体会和感想 守住底线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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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坚守底线心得体会和感想 守住底线心得体会(八篇)
2022-12-24 15:06:26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服务坚守底线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_______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______________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费为:_____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____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百零五条、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百一十二条、百一十三条、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关于技术服务的法律行为也是需要订立合同的。而且技术服务合同应该按照文章中的格式和内容订立,这样才能方便合同的进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对于服务坚守底线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站(以下称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公司,乙方系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成员单位,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有关事项签订本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及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服务,具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在线管理、网上报价、竞价、在线投标信息反馈等,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提供功能为准。

2. 甲方负责开发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所述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功能,并提供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技术支持。

3. 乙方可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有关的商务活动,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要求。

4. 乙方应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名、登陆密码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5.乙方应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错误、系统故障、功能瑕疵时,及时寻求甲方技术支持,提供使用情况反馈,以便甲方解决系统问题,完善系统功能。

6.按照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乙方被中国石化停止供应商交易资格时,如其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使用费将按6个月计收,当年剩余使用费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7.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使用费,甲方可在当年7月1日起向乙方发出催付通知,乙方应在收费截止日期30个日历日内完成使用费支付,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资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应商交易资格。

第二条 费用与支付

1. 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支付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费(以下称使用费)。

2. 年度使用费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年。甲方可以根据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维护需要调整使用费标准。

3. 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根据甲方要求,将当年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应在次年起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同样方式支付当年使用费。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4. 发票

甲方收到乙方使用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寄出全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为:

第三条 承诺与保证

1. 电子商务平台以满足中国石化网上物资采购需要为建设及运行目的,甲方不对电子商务平台功能满足乙方特定商务目的提供任何保证和承诺。

2.在收到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提出的支持需求及使用反馈后,甲方应及时处理、解决,但甲方并无义务同意乙方以不可抗力、电子商务平台错误、故障、瑕疵为由拒付或要求退还使用费、要求甲方承担导致乙方丧失交易机会责任的任何要求。

3.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以外,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形式的承诺与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密

1. 甲方对乙方数据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甲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并应采取保密措施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第三方知悉。

2. 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收到国家有关司法机关正式要求时,甲方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不受限制。

3. 乙方不应将对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功能的了解用于使用平台以外的任何目的。

第五条 变更及终止

1. 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经授权代表签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另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3. 如甲方对年度使用费标准做出调整,应在下个年度支付期间前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该标准调整,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 如乙方经甲方催付仍不支付使用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 因本合同履行及解释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服务坚守底线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转型升级、工业强市、赶超发展、和谐惠民

凝心聚力抓住新机遇,科学发展实现新跨越

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加快龙潭现代服务业发展,打造城乡统筹综合型示范典型

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新成华

牢固树立城乡统筹理念,扎实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凝心聚力抢抓城乡统筹新机遇,科学发展谋求现代服务业新跨越

加快龙潭现代服务业发展,打造城乡统筹综合示范典型

坚持科学发展,推动城乡统筹,建设和谐龙潭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以人为本,城乡统筹,科学发展,成果共享

坚持以人为本,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

共建美好家园,共享发展成果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耒阳科学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牢固树立统筹发展的理念,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培育文明新风,构建和谐社会

敢为人先破难题,科学发展上水平

对于服务坚守底线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促使全体民警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全局上下政令警令畅通,为贯彻落实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今天我为大家讲一次廉政教育专题党课。本次党课的题目是《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自古以来,人们就提倡廉洁。他们都认为廉洁是一种美德、一种境界和一种社会追求。有多少人因为诚实而出名,有多少人因为不诚实而出名,后悔了一辈子。众所周知,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消极不诚实现象与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不相容,与人民的利益和意愿背道而驰。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惩治不诚实的决心越来越大,制度越来越完善,监督越来越严格,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望越来越高,建立廉洁公正的社会环境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景。学者有百行,以德为首。德为立身之本,修身立德,是每一位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只有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自己的纯洁,始终修炼政治道德,始终以德为首。德为基础,修身立德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和干部保持党的先精神,始终以诚信自律为基础,始终以诚信为人民服务,勤政为人民服务为基础。

首先,在思想境界上,要强化四种意识

第一,必须增强党的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前提。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需要我们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一定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入党没有什么便宜可占,当官没有什么特权可享,只能是为人民多做工作,甘于奉献,这是一切共产党人的思想和行为准则。领导干部不廉洁,都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关口上出了问题。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李真34岁当上省局局长,36岁时被中央纪委立案查处,40岁时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在李真不长的人生道路上,“升官发财”、“贪图享受”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根深蒂固,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他的人生观中根本就没有思想基础。李真因理想信念上的缺失导致了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又造成了方向上的迷失,致使他的政治鉴别力和判断力出现了根本性的错误,与党已经是离心离德。象李真这种年轻干部,一开始就迈歪了步子,升得快,跌得也快,升得高,摔得也惨。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入党时的誓言,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二,必须增强群众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核心。权力观问题,说到底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是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自觉摆正与群众的位置,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与群众同甘共苦,决不可与民争利。要牢牢记住,党和人民是鱼和水的关系,党员干部与群众永远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群众利益是最高的利益,为群众谋利益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权力越大,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增强群众意识,就是要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准则,把造福百姓作为自身价值的最大体现,把实现群众的愿望作为自己的最大责任,切实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第三,必须增强责任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保证。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信任,组织交付的重托。作为公安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拥有一定权力的同时,就要义不容辞地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沉重担子。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有位”,又要“有为”,在正确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勇于承担发挥核心作用的领导责任、量质并重的工作责任、文明诚信的社会责任、政令畅通的政治责任、与时俱进的发展责任。

第四,必须增强自律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基础。正确对待权力,是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的具体体现。做官用权、拍板决策、造福社会是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我们应当看到,权力是一把双刃的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把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任何一个不廉洁分子,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往往是从一些“小节”问题开始的。如果我们的自律意识不强,对“小节”问题总是不在乎,任其发展,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自我失控,不廉洁必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身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权力、地位和名利看得淡一些,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认认真真干事。

其次,在道德修养上,要做到"五慎"

中国有句老话:“做事先做人”。做人是成事之道,人品是谋事之基。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一要慎初。世间万事始于初。我国古代大哲学家老子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以慎初最重要。一位领导同志曾说过:“加强道德修养,保持自身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把好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纵观不廉洁分子发展变化的轨迹,很多人曾经有光荣的过去,有过显赫的成绩,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淡化了自律意识,面对灯红酒绿,权、钱、色的诱惑,对自己搞下不为例,在矛盾侥幸的复杂心态驱使下迈出第一步而不能自已,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恶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为历史所唾弃。

二要慎独。这是古代思想家孔子提出的一种道德修养方法。他说,一个有道德的人,要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谨慎,在别人听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警惕,不要认为隐蔽和微小的过失就可以去做,应当在一个人独处的情况下更加谨慎,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新时期的党员干部,面对各种思潮的冲击和诱惑,更应坚定党的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只有如此,才会有慎独的品格,达到慎独的境界。

三要慎友。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作为处在执法岗位上的公安民警,在结交朋友方面必须慎之又慎。古人说: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现在社会上有那么一些人,为了获取个人的某种利益,千方百计与你套近乎,称兄道弟,跑前跑后,踩断门槛。在温情脉脉的面纱后,在温良恭谦的言词间,隐藏着他们叵测的目的。而有的党员干部则对此丧失了政治警觉,哥们义气超越了党的原则,结果参政议政的是这些“朋友”,送礼行贿的是这些“朋友”,最后把自己拉下水的也是这些“朋友”。

四要慎言。是否口无遮拦,是鉴别党员干部政治上成熟与不成熟、政治敏锐性强与不强、境界层次高于不高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讲话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地说一些有悖于党中央精神的话,对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及滥发议论;把社会上某些妄加猜测的东西和互联网上所谓的“内部消息”及“顺口溜”当作谈资说料,时而望风踩柳,时而添油加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公开场合,一定要言必适时,言必适情,言必适度,做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党的形象的事坚决不做。

五要慎好。一个人有点爱好是正常的,领导干部也不例外。我们提倡培养高尚的爱好。但是,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不能恣情放纵,而应当把它与官德修养联系起来,对有利于官德修养的则育之,介于有利与不利之间的则节之。领导干部对自己的爱好如果不善节制,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不法之徒腐蚀领导干部的缺口,我们党员干部对此务必要高度警觉。

再次,在实际行动上,要把好“三关”

一是把好家庭廉政关,守好家庭廉洁“港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家庭成员的相互影响和帮助,对于领导干部预防和抵制不廉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不廉洁的重要阵地,在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不廉洁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个人都在追求家庭的幸福和美满。那么家庭幸福的标准是什么?可以说众说纷纭,各有理解。我认为,幸福最基本的条件应包括这么几个要素,要有安全感,要快乐。没有安全感、不快乐,即使有了一切,也是徒劳。强调正确的幸福观并不是说追求财富、追求金钱就变得庸俗。幸福离不开金钱,需要金钱来保障。看病需要钱,读书需要钱,改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都需要钱,但对金钱、财富的获取,要“取之有道”,光明正大。如果企图利用手中权力捞取好处,肯定会犯错误,靠这样得来的幸福是暂时的、虚幻的,是假象,到最后幸福也会毁在金钱手里、权力手里。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些人感觉自己不幸福,不在于他拥有太少,而在于他苛求太多。希望大家能形成共识,少攀比,常知足。如果真心关爱家人、想让家人过得幸福,就要对家庭负起责任,就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把好重点岗位关,树立廉洁新形象。随着反不廉洁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惩治不廉洁的同时,党中央提出要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容易产生不廉洁和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门加大力量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政治修养。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行动,特别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和发展前途。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不要片面的以为反腐是当官的事情。试问,假如把那些不廉洁分子的权利放到你身上,你会不会不廉洁?同时要认清个别社会现象,如将诚实守信、辛勤劳动、艰苦奋斗看作是“傻”,而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则被认为是“人之本性”;还有对部分党员干部不廉洁现象熟视无睹,认为是“正常”,对滥权者换来的荣华富贵不是鄙视而是羡慕;对挥霍浪费以及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私利,不认为是可耻,而认为是本事;对查处的不廉洁分子不是痛恨,而认为是倒霉,等等。所以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看清现实,禁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要有攀比心理,这是不出问题的基本要求。

(二)强化自律意识。自律对预防不廉洁起着关键性作用。如果自身机体、免疫能力出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一个人清正廉洁的也好,贪污不廉洁的也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没有哪个人天生就如何清廉或如此不廉洁。要说其中的区别,简单地说,其实也就是一字之差,清廉者以“严”字律己,不廉洁者以“贪”字利己。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一篇杂文,题目叫《守住你的那口“井”》,讲的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给他的手下人算过一笔账:老老实实地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不满,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尽。假如心生贪念,守着自己的“井水”还不满足,偏要惦记着“河”里的,甚至“江”里的、“海”里的水,一旦东窗事发,不仅“河”里、“江”里的水不保,就连自己那口井的“井水”也难保。综观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贪官污吏,他们的共同致命弱点就在于守不住自己的那口“井”。这些人贪得无厌,欲壑难填,总是嫌自己的“井水”不满。于是,或利用职权之便,或假借工作之机,只要抓住机会,便会不择手段地时不时出手捞一把“油水”。当他们的不义之财如江河之水滚滚而来之时,往往就是连他们自己也一同毁灭之日。这时候,别说捞来的“油水”享受不到,就连自己那口浅浅的“井水”也丧失了。那么,怎样才能守住自己的那口“井”呢?首先要做到“慎独”,严于律己。在履行职能的情况下,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要有非分之想;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别拿;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别去;该做的事按照规定去做,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做。其次要做到“慎微”,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要认为小事做了没关系,小事累积多了就成了大事,这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一定要“慎微”,违纪犯法的事再小也不能做,否则一旦铸成大错,就追悔莫及了。牢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像古人所说的那样“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三)正确看待权力。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手中多少有一些权力,但一定要牢记,这是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是代表单位、政府履行职能,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能把权力作为捞取私利的工具,把自己的服务对象变成谋取私利的对象。觉得为别人办事情就应该接受人家的感谢,收礼不等同于受贿,是小事一桩。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句,深刻体会人虽有欲切忌贪的道理,经常进行自省自审,廉政上要如履薄冰,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最后什么都得不到,得到的可能就是一纸判决书。

(四)养成廉洁的好习惯。将廉洁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这就需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毅力。努力做到自重,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自省,发挥“良心”的评价作用,经常反省和检查自己言行;自警,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经常警示自己;自励,自我激励、自我鞭策。有位教育家说过:“良好的习惯,是人们存在于神经系统中的一种道德资本。这种资本是不断增长的,所以它的利息也是人们终身取用不尽的。”领导干部也好、重点岗位人员也好,若能养成勤政廉洁的好习惯,则受益无穷,是一笔用金钱难以买到的无价之宝。同时,要努力营造廉洁环境,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在工作圈里,应破除“靠关系吃饭”的庸俗关系学,在‘情’上真诚互勉,在“法”上勤鸣警钟;从点滴入手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洁身自好,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广交朋友,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慎交朋友,是保持廉洁的必然要求。俗话说“甘泉知于口渴时,良友识于患难际”,这些充分说明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三是把好廉政监督关,构筑监督防线。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导致不廉洁,失去监督的干部,难免会滑入泥潭。所以说,监督是防范不廉洁的关键。同时,监督本身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保护,是干部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时刻不能离开监督,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年轻干部同样离不开监督,要热情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一)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监督与被监督是矛盾的统一体,党内没有可以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作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和普通干部一样,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应该明白履行岗位职能、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接受监督的过程,逐步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其实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抵制监督就是他们走向堕落的一个极其重要原因。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刘方仁不想接受监督,监督对其流于形式,致使他倾家荡产,身败名裂,堕落成一个不廉洁分子。

(二)端正接受监督的态度。我们应该端正态度,积极倡导、热情欢迎和大力支持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个别同志由于缺乏严于律已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尊重、甚至看成是整人。这种态度和心理是极端错误和有害的。干部的健康成长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如果不能正确对待监督,不及时发现和改正自己的问题,捂着疮疤不让揭,讳疾忌医,最终会在纪律和法律面前追悔莫及。原河北省第一秘李真在反思自己走向毁灭的根源时说,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不廉洁,掌权者一旦成为脱缰的野马,迟早会掉进悬崖。在当权的日子里,很少考虑党纪和法律,觉得离我太远,有时候做一下批评和自我批评,算是对自己的监督,时间长了,脑子里哪还有党的纪律和法规。

(三)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要营造一种监督有理、监督有功的氛围,要求我们面对赞誉,不能迷失方向,而应该深入到敢于真心实意地监督自己、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的干部和群众中去,鼓励他们发表不同意见,提出不同看法,主动诚恳地对待他们的意见建议,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听到真话,看到实情,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免疫力”。

最后,我衷心地希望大家能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实现人生价值。这里我再用四句话与同志们共勉:

第一句,政治上跟党走。就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

第二句,经济上莫伸手。信守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经得住金钱与物质利益的各种考验。做到不突破“红线”,不向上攀比,不心存侥幸。

第三句,作风上解民忧。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为大众谋福利。保持高尚的情操,一身正气,树立良好的形象,远离灯红酒绿的诱惑,严守思想道德防线。

第四句,工作上争上游。以事业充实人生,以事业实现价值,以事业凝聚人心。

对于服务坚守底线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与群众接触交流的机会和次数比较多,深知基层腐败的形式比较隐蔽且容易发生。我们通过这种讲党课的方式,让大家认识到“微腐败”的危害性,时刻提醒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于律己,廉洁从业,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的存在性及危害性

二、全面从严治党有腐必反

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廉洁从业砥砺前行

第一部分深刻认识“微腐败”的存在性及危害性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而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关键是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基层"微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高压态势不松、力度不减,"不敢腐"的威慑作用逐渐显现,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但是,一些基层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尚未完全形成,"微腐败"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也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一些医务人员接受患者及家属的一盒香烟、一点土特产、一顿宴请等;一些基建工程、药品物资采购等专业的管理人员接受客户红包或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的物品等

“微腐败”的特点

微,乱用公权的行为较小,一点点、一滴滴,打个“擦边球”,玩个遮眼法,雁过拔毛,顺手捞点小好处;

近,“微腐败”行为多半发生在身边,或接受单位宴请,或办事接受礼品,或利用公款旅行,或挖空心思虚报冒领,都看得见摸得着;

多,数量多,次数多,领域多,形式多

案例:

一、王天朝,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2004年至2014年间,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32.22万元及美元8万。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申宝忠,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长,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副院长,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医学影像研究所所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学院校外兼职博导等。先后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863重点项目、973子项目以及一批省部级重点项目和多项国际合作项目等。截止被调查前,申宝忠已经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长的位置上坐了15年之久。

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微腐败”本质上是一种潜规则,上门看望带点礼物,逢年过节请客吃饭,红白喜事收受礼金等。很多人认为这些行为是人之常情,甚至觉得招待、吃请、送礼、送钱是增进关系和礼尚往来的需要。

对于那些看似“合情合理”,又被冠名为“辛苦费”、“劳务费”、“人情礼”的微腐败行为,群众貌似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无形助长了“微腐败”的歪风邪气。平日里基层党员干部与群众打交道最多,侵犯群众的利益也最直接,影响也最坏,危害范围也最广。人们常说:“大老虎太远,而苍蝇直接扑面”,这突出反映了“微腐败”的严重性。

“微腐败”相比“大老虎”而言,往往是显得微不足道,“微腐败”虽然涉及的财务金额小、数量少,但对党员干部的腐蚀危害是不容忽视的。人一旦有了贪欲堕落之心,腐败的种子就会在心底萌芽,使你一步步跌落深渊。一个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很多时候是从“微腐败”开始的,“偶尔用下公车、拿条烟”,恰恰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使得一个个党员干部放松了思想觉悟,长久之后让腐败变得习以为常,心中也就没有了纪律的底线,最终走上违纪、甚至犯罪的道路。

“微腐败”是一种瘟疫,它会慢慢地寄生于那些意志力薄弱的党员干部身上,一旦传播开来形成不良风气,就会扰乱医院的廉洁氛围,带坏医院的党风政风,破坏医院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如果把我们的医院比作一座高楼大厦,那“微腐败”就犹如大厦根基中的蛀虫,如果任由蛀虫的不断侵蚀,一旦根基被掏空,大厦将轰然倒塌,我们赖以生存的医院也将随之而去。

“微腐败”大多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的是企业的群众基础、发展力与社会影响力。

第二部分全面从严治党有腐必反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谈到反腐时斩钉截铁:“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这凸显中国共产党对惩治腐败一以贯之的坚定信念,也是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的形势,坚守廉洁之心,远离微腐败。

有人会说,就我犯得那点小错,领导们都看不上眼,我贪得那点跟大老虎比,九牛一毛,何必那么认真,像我这样的太多了;也有人说,我只是借用,又没贪污,违规收入都退了,还处分我干嘛;还有人会说,我犯的这点错至于‘上纲上线’吗?如果按我这样处分,那有些人的处分都多得没法计算了

事实上“微腐败”与“巨腐败”都是一样,都是侵害老百姓利益,都是侵吞国有财产,都是害己害民害国的行为没有什么“微腐败”之说,之所以要加个“微”字,无非是那些贪腐官员想减轻惩罚,想逃脱法律的制裁,“微腐败”也不比“巨腐败”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权的践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破坏。

不拘小节,终酿大错。有些人一旦有了贪欲之念,就会伸出贪婪之手,如果不被及时惩诫,他们就会一次变两次,偶尔变经常,渐渐的会将贪婪之手伸得更远,拿的更多;就像有些穷凶极恶的歹徒都是由小偷小摸逐渐发展恶化来的。

“微腐败”虽微,但积累和扩散开来就会形成腐败风气,也会孕育更多的“大腐败”。我们在反腐斗争中打掉的“大老虎”,往往也正是从“微腐败”的“小苍蝇”中长出来的。许多贪官在其腐败生涯获得的“第一桶金”,往往都是从“微腐败”中获得的。尝到了第一次腐败的甜头,就一发不可收拾,就会有第二次和更多次,久而久之必会酿成“大腐败”“大老虎”。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曾做过这样的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一辆停在比较杂乱的街区,一辆停在中产阶级社区。他把停在杂乱街区的那一辆的车牌摘掉,顶棚打开,结果一天之内就被偷走了,而摆在中产阶级社区的那一辆过了一个星期也安然无恙,这就是著名的破窗理论。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存在,都在传递着一种信息,这种信息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展,同时必须高度警觉那些看起来是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过错”,如果对这种行为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反应迟钝或纠正不力,就会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极有可能演变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恶果。这个故事启示我们,对于违规违纪的贪腐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避免养痈遗患,遏制腐败等不良行为蔓延。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关心,“早治疗早健康”,防止其堕入深渊。

案例:

某市供电公司原副总工程师丁某,中共党员,在2006年1-9月期间,利用分管该公司培训中心工程建设的职务之便,收受施工方孙某、林某各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3年7月,某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4版)第三十条规定,给予丁某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部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廉洁从业砥砺前行

小错小病的“微腐败”行为,不断腐蚀着党员干部的心灵,扭曲着群众的价值观,败坏党风政纪,损害党的形象。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医院,我们每个人要从自我做起,坚守廉洁之心,杜绝“微腐败”。古人有“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的名言,有“有所畏者,其家必齐;无所畏者,必怠其睽”的告诫,亦有“畏法度者最快乐”的达观,这些古训都是在提醒人们要严以律已,有所畏惧,切不可忘乎所以,为所欲为。

大家要时刻怀有敬畏廉洁自律制度、敬畏党纪国法之心,“敬”体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畏”体现出自身的自我警示,敬畏是一种责任,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感情,时刻敬畏廉洁自律制度,有了敬畏之心,就有了思想和行动的标准,就能严以律己,洁身自爱。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有一份“清醒”的敬畏感,时刻警示自己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守道德与理性底线,牢记廉洁从业,经得起诱惑,终究能够心安理得。

古有圣人孔子“吾日三省吾身”。我们作为医院的一名员工,每天也要认真思考一下自己为医院做了什么?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一些典型案例时刻警示着我们:与其东窗事发时悔之不及,还不如防微杜渐,杜绝侥幸。慎权、慎利、慎欲,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保持平常心,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我们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坚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平日里要认真学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业务技术,提高个人素质和法律意识,按规矩办事,按要求操作,廉洁自律、严于律己,算好政治账、尊严账、家庭账、事业账、金钱账、自由账、健康账,时时事事自警自律,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当今社会,有些人扮演着爱岗敬业,遵规守纪,廉洁从业,无私奉献的角色,有些人扮演着浮躁不振的角色,有些人扮演着贪污腐败的角色。作为医院的一名基层党员,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忠诚”二字,忠诚于党,忠诚于医院。学习焦裕禄、杨善洲、黄文秀等优秀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肩负职责,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

我们都应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自己的职业为荣,以万家灯火为傲,感恩这份工作,抓好这份缘分,不做短暂的流星,争当平凡的恒星。我们要以优秀共产党员张黎明同志为榜样,扎根群众,服务群众。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提醒自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有任何的侥幸心理,都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我说只要你违规违纪,党规法纪织成的大网一定会把你收罗进来。“破窗理论”、“温水煮青蛙”的故事令人深刻,我们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对待“微腐败”,绝不能放任自己、放纵自己,否则必将酿成大错,悔恨一生。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为不义之财而折腰,方能活得自在坦荡。廉洁自律,是我们新一代的责任,是我们年轻人的使命。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守住自己的那口井,不越党纪法规之线,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医务工作者,为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对于服务坚守底线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同志们: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初心”的丰富,凝聚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以及为什么必须全面从严治党、怎样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课题的全方位、深层次的思考。透彻理解这颗“初心”,是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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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和旗帜是中国共产党人“初心”的首要。理想信念是我们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革命理想高于天,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只有理想信念坚定的人,才能始终不渝、百折不挠。马克思主义信仰解决了我们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旗帜问题。

1921年6月30日-7月3日,13名知识分子来到**成立中共,这个事弄不好就要掉脑袋,当时很多人不看好,我们党重要的发起人陈独秀和李大钊都错过了这个伟大的历史时刻,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陈独秀在陈炯明统治下的南方政府出任教育厅厅长,正在筹一笔钱,人一走,这笔钱就可能没了,所以不能到**去。李大钊因为北洋军阀政府财务困难,停发了北京8所高校的教职员工薪资,这8所高校成立了联合委员会,他是重要负责人,要去追讨工资,不能参加会议。

中共一大13名代表,其中最年轻的是应城市的刘仁静,当时年仅19岁,北京大学大学生。1983年接受采访时,81岁的刘仁静老老实实、实实在在地说了这么一句话:“根本没想到是这么重要的一次会啊!不就到**开个会嘛,谁想到是这么重要的一个会呢?”共产党的成立何等的重要!当年有谁在意?一大开完,走的走散的散,各奔东西。

1922年陈公博脱党,1923年李达脱党,1924年李汉俊、周佛海脱党,1927年包惠僧脱党,1930年刘仁静被党开除,1938年张国焘被党开除。这些人无论从智商、学历、出身、影响力等方面来看,都不见得会比毛泽东差,其中张国焘是中共一大执行主席,宣布大会开幕、宣布中国共产党成立,毛泽东只是一个负责会议记录的书记员。但张国焘最后在国民党军统当了特务,中共一大执行主席和国民党特务联系在一起,这是什么样的历史命运?他们7个人不管当汉奸的、当叛徒的,假如历史是可知的,作为中共的发起人,他们要是知道自己亲手成立的党28年后夺取了全国政权,会做出这么糊涂的事吗?他们竟然不相信共产主义了,他们能不糊涂吗?13个人中,7个人出了问题,4个人牺牲了,最后只剩2个人依然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毛泽东,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董必武,中华人民共和国代主席。我们这个党能从中国政治舞台边缘走向政治舞台的中心,源自一个一大最不起眼的政治代表,毛泽东,居功至伟。所以初心最重要,理想信念更重要,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放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也就丧失了做共产党员的资格,也就不能走到我们中间来!

中国共产党98年的历史告诉我们,“背离或放弃马克思主义,我们党就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所以,我们党反复强调“要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铸牢坚守信仰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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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初心的第一要义就是坚定对党的忠诚。不忘初心,就要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忠诚一辈子,奉献一辈子。

李大钊:不能因为你们绞死了我,就绞死了共产主义,我们宣传马克思主义已经培养了许多革命同志,如同红花种子撒遍全国各地。我深信:共产主义必将得到光荣胜利,将来的环球,必定是赤旗的世界!

夏明翰: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瞿秋白:从容就义。

叶挺:出狱后要求恢复党籍。

不忘初心,就是要坚定不移跟党走,始终以党为主心骨和坚强领导核心。98年的光辉历程,中国共产党用一个接一个的胜利和飞跃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没有这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就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对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不忘初心,就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不忘初心,就是要毫不保留忠诚于党。“对党忠诚”,是每一位党员举起右手向党宣誓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时的铮铮誓言,也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之一。忠心于党始终是党的好干部的基本标准。

不忘初心,就是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时代的需要、人民的共识,更是对马克思主义领导思想的坚持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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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人“初心”的核心要义是对人民的赤胆忠诚。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并首次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不忘初心,就是不忘出身本来,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出身,党章中有明确的界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

十九大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载入新修订的党章,成为全体党员的根本遵循。不忘初心,就是不忘公仆本色,时刻牢记服务之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人民”,一个是“服务”。一方面,执政党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摆正党与人民的位置。另一方面,“领导就是服务”,必须树立公仆意识。如何维护人民的中心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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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灿烂历史绵延流长,疆域辽阔(由成吉思汗所建立的蒙古帝国,占领了欧洲和亚洲绝大部分地区,西到波斯湾、匈牙利、东到日本、南到越南和柬埔寨、北止北纬60度线以内,并对其中很大一部分地区统治了1〜2个半世纪,这在人类历史上实属罕见)。近代中国的落后让中国饱尝亡国灭种的灾难,割让和丧失土地200多万平方公里。《马关条约》赔款2.3亿两白银,《辛丑条约》赔款9.8亿两白银。抗日战争中人口伤亡在3480-5000万人之间。受战争损害的人口为2亿人。2000万英烈拋头颅洒热血,有名有姓仅330万人,红西路军烈士21800多人,仅有6600名有据可查。

实现中化民族的伟大复兴成为中国人民的梦想。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复兴做出了突出历史贡献。

第一个历史时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98年前的中国正处在漫漫长夜难明的黑暗年代,列强侵略、军阀混战、政治腐败、民不聊生,国家命运岌岌可危。在那个时候,人们多么渴望有一个坚强的政治力量,能够领导中国人民走上强国富民的道路,中国共产党就在这种背景下诞生了。她为了把人民大众从这种灾难深重、水深火热的旧中国中解脱出来,用了28年的、懈奋斗和无数先烈的前赴后继,先后经历了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4个阶段,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当家作主。据中国档案馆记载,从1921年到1949年,短短28年,就有300多万共产党员为国捐躯。

第二个历史时期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主要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建国后,我们的国家一穷二白,面对积贫积弱的困难局面,从1949年到1978年,我们党还是较好地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铺开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我们的成长需要交学费,我们这么大一个党也不例外,当时经历了10年的,也就是说交了10年的学费,10年的学费让我们党吸取了深刻的经验教训,所以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我们党依靠伟大智慧带领全国人民,以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和顽强拼搏的精神,开辟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局面。

第三个历史时期是改革开放和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是从1978年12月到现在。在这个时期里,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主要是进行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这期间,我们党经受住了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和金融危机等国际风波的影响,经受住了98洪水、非典疫情、汶川地震等多种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恢复了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从第1颗原子弹的研制成功到神舟载人航天、蛟龙深海下潜,从一穷二白的落后局面到成为全球第2大经济体,成功的跨越了一道又一道难关,夺取了一个又一个胜利。

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运筹帷幄,沉着应对,以高瞻远瞩的战略谋划,作出一系列关系全局、影响深远的重要决策,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奋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华民族走上了全面复兴、加速崛起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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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综合国力全面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历史和现实雄辩地证明,中国共产党不愧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领导中国科学发展的党;是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的党。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国家才能强盛、民族才能振兴、人民才能富裕。

**以来,习近平同志捧着一颗为人民做实事的初心,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

十九大报告从十个方面来概括历史性成就。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五年来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五年来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那么,为什么说是全方位的和开创性的?所谓全方位的,是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我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以及党的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所谓开创性的,是指我们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

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这些历史性变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五年来,我们靠什么取得了历史性成就,靠什么实现了历史性变革?根据十九大报告的论述,我们要从三个方面来把握根本原因,即三个“一”:一个核心、一个理论、一条道路。

一个核心,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定要有一个核心才能够形成强大的凝聚力,特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生重大历史改变的时候,当我们的国家的历史方位发生重大改变的时候,这个核心就能够形成强大的凝聚力,把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凝结起来,集中起来,形成历史发展的合力。

一个理论,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任何实践都离不开理论的指导,科学的理论能够引导着实践沿着正确的方向纵深发展。**以后,习近平同志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形成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它的强大的理论指导力量。五年来,我们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就是在这个思想指导下取得的。

一条道路,就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共同发展,开拓前进。我们一直讲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够发展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道路,巳经成为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唯一正确的道路。沿着这条道路,我们才能够不断地取得新的辉煌。

我们有幸处在新时代,更有责于新时代。我们坚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必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伟大胜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性进程必将加速推进。

对于服务坚守底线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甲方(养老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__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监护人

(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

丙方作为入住老人的:

□付款义务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联系人 □代理人 □其他

丙方为个人的: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经常居住地地址:

通讯地址: __编码:

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

丙方为单位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__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通用条款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个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

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养老机构名称) ,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丙方作为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的代理人、联系人,代为处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

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服务地点及服务设施

1.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 (写明养老机构的具体门牌号)。

1.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入住的房间类型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单间 ②双人间 ③三人间 ④多人间(四人以上,含四人)⑤其他 。

1.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的具体房间为: 。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基于正当理由要求调整房间的,甲方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涉及房间变化,需要相应调整费用的,还应由各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后同时调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书面确认,则仍依本合同约定房间履行。

1.4甲方提供的服务设施除了住宿的房屋,还包括房间内设施及公共设施,具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根据乙方提供的《体检报告》(见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对乙方进行护理等级的评价,经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护理等级和服务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如果选择《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经甲、乙(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2.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收费标准及费用的支付

3.1养老服务费用

3.1.1甲方提供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应以 方式进行公示,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3.1.2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乙方所选择的房间及服务项目,乙方入住甲方的养老服务费为每月 元,其中包括 。

3.1.3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项目服务的,应根据甲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或者补充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应签字确认。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7日内书面提出,甲方应做出书面说明。对于双方无争议费用金额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不得以异议费用拒绝支付其他费用,否则按本合同第9.2.2条约定处理。

3.1.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

3.1.5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向付款人开具等额收费凭证。

3.2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约定的适用本条,无押金约定的不适用本条)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3.2.3押金不计利息 □ 押金计利息 □ 计息标准为: 。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返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

第四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满的处理

4.1经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该日为合同到期日)止。

4.2合同期满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申请续签合同,也可由丙方代为申请续签。

4.3续签的养老服务合同内容应当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协商确定。

4.4如果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申请,但各方未就合同续签达成一致,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日搬离甲方,办理离院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5.1.2制订、修改养老机构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5.1.3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转送医疗机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5.2.4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5.2甲方的义务

5.2.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

5.2.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服务场所、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

5.2.3保证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保证养老护理人员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5.2.4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尊重乙方,尽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5.2.5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在乙方突发危重疾病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5.2.6为乙方组织定期体检,建立个人档案。保存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建立各类信息资料档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和其他有权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养老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因办案、监督、检查需要)提供查阅、允许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

5.2.7允许乙方监护人、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5.2.8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5.2.9接受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六条 乙方及乙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6.1乙方的权利

6.1.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6.1.2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1.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6.1.4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1.5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6.1.6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必要的医疗帮助。

6.2乙方监护人的权利

6.2.1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2.2对乙方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乙方建立的个人档案。

6.2.3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2.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

6.2.5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走失、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6.3乙方的义务

6.3.1如实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状况、药品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照护等级;配合甲方定期参加体检。

6.3.3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6.3.4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

6.3.5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6.3.6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3.7入住期间损坏甲方设施设备的,应当按照《设施设备清单》上标明的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6.3.8配合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养老服务。

6.4乙方监护人的义务

6.4.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等,协助乙方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4.2劝导乙方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6.4.3劝导乙方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

6.4.4劝导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6.4.5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4.6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6.4.7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6.4.8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6.4.9对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10乙方在养老机构去世的,应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7.1丙方的权利

7.1.1对乙方的身体健康状况、享受服务情况等有知情权。

7.1.2有权查阅、复制乙方在甲方的档案资料。

7.1.3遇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7.1.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

7.1.5在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代理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7.2丙方的义务

7.2.1 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7.2.2家庭或者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7.2.3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甲方保证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并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具有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养老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8.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保证乙方不属于精神病、甲类或乙类传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养老机构疾病的老年人。

8.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一个月内在甲方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及养老机构要求的其他体检项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8.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签字的《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作为本协议附件)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虚假或隐瞒。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合同的变更

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经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合同的解除

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财产损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离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9.2.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付款人无故拖欠各项费用超过 日,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不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乙方搬出养老机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日内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付款人除应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诉讼期间的养老服务费用以外,还应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费用金额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造成甲方难以履行对乙方的养老服务,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伤害或现实性伤害危险的。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隐瞒重要乙方健康状况、患有须隔离治疗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适宜在机构内集中生活的。

(4)发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甲方因丧失养老机构执业资格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甲方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解除养老机构服务合同。

(6)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 天(不得少于30 天)。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0.1突发疾病或出现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10.1.1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及时联系120等医疗急救机构;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送至医疗机构。甲方不能及时联系上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应尽早与本合同附件确定的其他联系人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甲方具有医疗资质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应尽到合理诊疗义务,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承担。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及时清偿。

10.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务及相关费用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去世的,甲方应及时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的,应及时联系殡仪馆,妥善保存遗体,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

10.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

10.5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拒绝接收甲方提供服务,造成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10.6本合同关于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的法定责任。

10.7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及时通知合同其他相关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应及时接回并妥善安置乙方。

甲方应提示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重点注意上述特别约定内容,按照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要求,对上述特别约定内容进行说明,并请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签字确认:

以上特别约定内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均已认真阅读,充分知晓与了解。特此签名确认: 、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损害乙方人身或财产权利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1.2甲方服务人员资质不合格、没有按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侵犯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对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的知情权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者因本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3.1在本合同首页中所标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

13.2以下情形,视为送达,但受送达人有证据证明其因客观原因未实际接收到通知的除外:

13.2.1以特快专递形式发送的,已经签收的,以签收日为送达日;未签收的,同城自发送之日起2日视为文件已经送达,异地5日视为送达,境外15日视为送达。

13.2.2手机短信发送的,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

13.2.3电子邮件自发出进入收件方邮箱服务器视为送达。

13.2.4传真发送自发出对方传真机接收视为送达。

13.3因受送达人通讯地址或其他相关信息错误、不详或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其他各方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13.4乙方入住甲方期间,有关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应以书面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确认签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拒签的,书面通知在第三方见证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接收系统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

第十四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约定内容可以另行附页)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5.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15.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2)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丙方(单位)加盖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及联系人信息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时间在一个月以内)

(4)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签章的乙方《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及《入住登记表》

(5)甲方出具的、经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签章认可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6)房间、设备物品表

(7)公共设施、设备表

(8)甲方服务范围表

(9)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选择的《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10)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表

(11)经签署的《 养老机构入住须知》

(12)甲方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它联系人表

(14)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监护人(签字、盖章、按手印):

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专用条款

丙方为付款义务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3.1.4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

7.2.4及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7.2.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去世的,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全部费用。

8.5丙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款项承担支付责任。

9.1合同的变更

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经甲、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与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离院的,但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及时清偿。

11.5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丙方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7.2.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按照本合同及时支付款项的,自应付而未付之日起 日内代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向甲方支付。

7.2.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去世的,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8.5丙方保证系具有提供保证担保的民事行为能力之人,自愿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6丙方为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供保证的期限为 。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单独解除合同或者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均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及时清偿。11.8甲方有权选择起诉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联系中断不免除丙方的保证责任。

11.8甲方有权选择起诉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丙方为合同履行联系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8.5丙方保证担任本合同履行过程的联系人,接收甲方的通知。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单独解除合同或者甲乙或乙方监护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均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新的联系人担任丙方。

对于服务坚守底线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1. 主随客便,货随人意。

2. 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

3. 商如行船,客如流水。

4. 世上最重要的事,不在于咱们在何处,而在于咱们朝着什么方向走。

5. 我服务我快乐。

6. 好货不愁卖,好店不愁客。

7. 好咖啡要和兄弟姐妹一齐品尝,好机会也要和兄弟姐妹一齐分享。

8. 周到细心,客人满意。

9. 主随客便,货随人意。

10. 行动不必须带来快乐,而无行动则决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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