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描写作业统计管理系统心得体会实用(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4 19:27:15 页码:7
描写作业统计管理系统心得体会实用(3篇)
2022-12-24 19:27:15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作业统计管理系统心得体会实用一

2. 有认真对待作业的态度,可以养成一丝不苟的习惯!

3. 不应有的失误,往往叫人遗憾!

4. 学习数学的关键在于理解!

5. 学不可已矣!

6. 学习数学应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

7. 学会思考,才会找到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

8. 优异的成绩缘自勤学、善思与多问!

9. 功夫不负有心人!

10. 先做“学者”,然后才能做“专家”!

11. 态度决定成败!

12. 用心探索,就会发现数学的神奇!

13. 学习要讲效率!

14. 学贵于思!

15. 数学会使你更聪明!

16. 探索与发现,是理解与掌握数学方法的重要途径!

17. 知识在于积累!

18. 灵活是数学的灵魂!

19. 聪明与智慧可以战胜一切!

20. 数学会伴你快乐成长!

描写作业统计管理系统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一. 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 施工地点:

四. 施工时间:

五. 协议内容:

1. 乙方进站(厂、库)施工,须经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2. 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站(厂、库)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本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交纳安全施工抵押金 元(含动力费和水费);

3. 开工前,乙方必须编制项目作业指导书,并经公司安全监督审查通过;

4. 施工人员进站(厂、库)必须佩带施工证,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 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 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7. 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站(厂、库)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天然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 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

9. 施工车辆进站(厂、库)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15km/h,出站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

10 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站库、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站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描写作业统计管理系统心得体会实用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也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高风险作业(如受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设备打开、临时用电、动火等)。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五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六条 作业许可范围

(一)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工作均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作业许可管理流程见附录a),办理“作业许可证”(见附录b):

1. 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或无规程指导的维修工作);

2. 承包商作业;

3. 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

4. 交叉作业;

5. 在承包商区域进行的工作;

6. 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

7. 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他工作。

(二)以下作业执行专有作业许可证:

1、电气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检维修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检维修风险控制及开工任务通知单》;

3、没有属地管理单位,由项目建设部门单独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执行《开工前条件确认单》。

(三)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作业,还应按专项作业管理规定要求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1. 进入受限空间;

2. 挖掘作业;

3. 高处作业;

4. 吊装作业;

5. 管线/设备打开;

6. 临时用电;

7. 动火作业;

8. 放射性作业;

9. 其他有明确要求的作业。

第七条 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确定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确保对所有高风险的、非常规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八条 作业前准备

(一)布置任务。属地单位应与作业单位到作业现场,就工艺、设备、环境、工作任务及内容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作业许可审批的基本条件,风险评估由作业批准人负责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估结果应向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进行充分沟通;安全专业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风险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相应的控制措施等。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 (三)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涵盖的多种类型作业,可统筹考虑作业类型、作业内容、交叉作业界面、工作时间等各方面因素,统一完成风险评估。

(四)作业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将风险控制到可接受范围内。

第九条 作业许可证申请

(一)作业前申请人应提出申请,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作业许可证;

2. 作业内容说明;

3. 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

4. 风险评估结果;

5. 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

(二)作业申请人应是实施作业单位负责人,如项目经理、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作业申请人负责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申请。

(三)作业申请人应实地参与作业许可证所涵盖的工作,实地考察作业环境、参与作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削减措施。不同的作业单位应分别办理作业许可。

第十条 安全措施

(一)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应严格落实风险削减措施。需要系统隔离时,应进行系统隔离、吹扫、置换,交叉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

(二)许可证审批前,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环境,应进行气体、粉尘浓度检测,确认检测结果是否合格,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同时在作业许可证中注明工作期间检测的时间和频次。工作中包含的动火、受限空间等专项作业的气体检测执行相关专项管理规定。

(三)许可证得到批准后,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应按照风险评估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如按照检测要求进行气体、粉尘浓度检测,填写检测记录,注明检测的时间和检测结果。“气体、粉尘浓度检测表”见附录c。 (四)凡是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作业,作业单位均应按照相应要求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监督相关人员佩戴齐全,执行个人防护装备管理的要求。

第十一条 书面审查

在收到申请人的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及相关人员(含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

(二)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工作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

(三)确认对作业所涉及的其他相关专项作业规定的遵循情况,如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

(四)确认作业前、作业过程中、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五)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

(六)确认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七)其他。

第十二条 现场核查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二)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

(三)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情况。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五)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七)与相关单位(包括相关方)的沟通情况。

(八)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九)确认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第十三条 许可证审批

(一)根据作业初始风险的大小,由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直线管理人员或其授权人审批作业许可证。批准人通常应是企业主管领导、车间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二)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方和受影响的相关各方均应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三)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

(四)如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案,申请人应重新提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作业许可申请。

(五)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申请人和批准人的审批。

第十四条 许可证取消

(一)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都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相关)作业许可证,并告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1.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2. 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3. 实际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4. 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5.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6. 事故状态下。

(二)当正在进行的工作出现紧急情况或已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时,所有的许可证立即失效。重新作业,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三)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只适用于特定区域的系统、设备和一段指定的时间段,如果工作时间超出许可证有效时限或工作地点改变,风险评估失去其效力,应停止作业,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四)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取消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第一联和第三联上签字。

第十五条 许可证延期和关闭

(一)如果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申请延期。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条件未发生变化。若有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间工作的照明)也应在申请上注明。在新的安全要求都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方可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许可证未经批准人和申请人签字,不得延期。

(二)在规定的延期次数内没有完成作业,需重新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三)作业项目完成后应确认其涵盖的相关专项作业许可证均已关闭,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

(四)作业完成后,申请人与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 许可证分发

(一)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许可证应统一编号。

1. 第一联:悬挂在作业现场;

2. 第二联: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的作业公示板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

3. 第三联:保留在批准人处。

如涉及相关方,需将第一联复印交相关方,以示沟通。

(二)当作业许可证分发后,不得再作任何修改。工作完成后,许可证第三联由申请人、批准方签字关闭后交批准方存档。许可证存档并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废的许可证)。

(三)在工作实施期间,申请方应时刻持有有效的作业许可证的第一联,并将作业许可证第一联、附带的其它专项作业许可证第一联和安全工作方案放置于工作现场的醒目处。 (四)当同一工作有多个施工单位参与时,每个施工单位都应有一份作业许可证(或复印件)。当工作需要中断(正常工作期间在现场的休息除外)时,许可证第一联应交回批准方保留。

(五)其他专项作业许可证的分发与延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监督

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及属地单位,在作业期间应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违反相关要求时,有权停止作业,直到整改符合规定要求为止,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四章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偏离应报质量安全环保处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单位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公司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