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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营销技术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药品销售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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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营销技术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药品销售体会(5篇)
2022-12-25 01:13:42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药品营销技术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而言,以前我们更侧重于药品上市前、许可前管理,现在则强调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强调事中事后监管。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这强调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实验室到医院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责任。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还从制度层面对行业自律、药品追溯、药物警戒、咨询和投诉举报、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以及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储备、应急等方面进行了创新。

目前,疫苗相关追溯标准和规范已经全部出台,下一步,我们将很快推出药品追溯标准和规范。

明确责任方面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等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第三十条对于责任人的规定非常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品的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生产经营、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与处理等承担责任。其中,非常关键的内容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药品质量全面负责。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也有类似规定。这是以前的法律不曾提到的。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还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制定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进一步确证,加强对已上市药品的持续管理。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还对监管部门“怎么监管”(如对高风险的药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等)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例如,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这些都是对于监管部门落实责任的要求。

此外,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取消了gmp、gsp等认证,这就需要监管部门通过监督检查来督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持续符合规定,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强化监管方面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四条提出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这条规定为加强药品监管提供了人力保障。同时要求检查员应当熟悉药品法律法规,具备药品专业知识。总体来说,检查员都具备丰富的药品专业知识,但是有的检查员在熟悉药品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短板,短板不解决,将会带来诸如证据灭失、证据无效之类的问题。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强培训,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认知短板带来的监管风险。

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延伸检查;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措施,并及时公布检查处理结果……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对于监管任务的细化,也是强化监管的一种表现。

不仅如此,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还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综合运用财产罚、行为罚、资格罚、人身罚等,与现行法律相比,增加了处罚种类,并对严重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行为实施处罚到人,同时规定可以实施联合惩戒。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距离实施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正在抓紧修订、制定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提前做好准备。

描写药品营销技术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规范我公司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及时供应,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相关企业资料复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规定许可经营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向需方提供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8个月的药品;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提供药品时,须向需方提供加盖供方印章的《药品检验报告单》和销售票据,且各项内容与该批次药品相符。

七、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

八、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员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九、需方须按双方议定的结款方式按时支付供方货款;需方不得将药品销往其他省份或地区(只限本省地区销售);需方须向供方提供协议药品详细流向,并提供书面材料;需方按供方指定市场批发价格销售协议药品。

十、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且须在需方铺垫万元资金作质量担保金。供方人员不得以需方名义销售协议以外的其他药品,否则需方不予返还质量担保金且供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无违规行为则合同期满后需方全额返还供方铺垫的质量担保金。

十一、需、供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双方不能合作,则应依法终止合同及业务往来。

十二、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 20-- 年 07 月 01 日至 20-- 年 06 月 30 日止。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名称:(盖章)供方名称:(盖章) 需方地址:供方地址:

需方法人代表:宋云东 供方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描写药品营销技术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甲方 (医疗机构)

乙方: (经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

描写药品营销技术的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药品供需工作,保证药品质量,保障病人用药安全有效,经双方认真协商,特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包装运输标准、乙方资质

1、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保证药品在转运中不被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2、零散药品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整件药品应附一份装箱单和产品合格证。

3、包装箱、标记、药品包装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每次供货每品规药品不超过2个批号。每批号药品应提供一份质量检验报告书(省市级药检所或企业自检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乙方鲜章);进口药品(含港澳台三地药品)应附上口岸药检所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乙方鲜章)。乙方应将运送的药品从现场搬运到甲方库房。

4、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引起的后果,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如有涉及与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纠纷,一律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必须是取得两证一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法经营企业。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并且有履行合同能力。乙方所供的药品必须是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并取得批准文号。

二. 药品验收

1、乙方获得中标药品独家供货资格,甲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乙方给甲方提供药品,必须保证质量,乙方所供药品必须包装完整、无受潮、无污染等,不得有变质,失效和假劣药品。

2、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药品及包装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3、乙方必须在“随货同行单”上标明每个药品的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批号、效期、生产厂家等供甲方验收。

4、甲方需要对验收药品送药检所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若乙方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甲方送检后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药品质量检验费由乙方承担。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如发现假药、劣药,按所送药品金额1-5倍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

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采购计划的品种、规格、数量组织供应,满足甲方的计划需要,不得超计划和无计划供货,否则一律退回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要求(电话或书面文件)叁天以内、有特殊情况或急救药品应在5小时内送达,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供当次所需全部药品和伴随服务。乙方遇到妨碍按时运送药品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如遇乙

6、甲方在验收或使用药品过程中,若发现乙方所供药品品种、规格、数量与原始发票不符,乙方应负责补足,调换或退货。乙方提供的药品,甲方临床用不完或有效期将到,甲方可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退货或调换。如有特殊情况,应征得甲方同意。

三.甲乙双方在药品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四.甲方在所购药品使用中,如遇药品降价,乙方应按其实际降价金额补偿给甲方。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药品和发票并经甲方验收后120天内,应向乙方支付货款,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支付货款应提前告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 不可抗力事件

1、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重大疫情、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七.乙方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药品和伴随服务,并修补缺陷。

八.合同解除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乙方违约采取的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提供药品或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4、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其他入围品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合同。

5、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应不损害或影响甲方的权利。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时间从 年1 月 1 日至 年12月31日。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甲方重新招标等,合同自动终止,按国家规定和新的文件决议执行。本购销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描写药品营销技术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职责内容:

1. 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及采购合同,跟踪采购品种到货情况,保障供应;

2.公司的药品采购工作,包括:议价、签订采购合同、评估及反馈汇总工作;

3.市场销售动态,优化库存商品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及时处理问题商品;

4.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认证、管理及考核,维护长期良好合作关系;

5.采购文件的整理、归档;

6.安排的其他事项。

岗位要求:

1.药学或者医药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熟悉相关质量体系标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谈判能力和成本意识;

3.熟悉操作office办公应用软件;

4.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有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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