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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泄密警示案例心得体会报告 保密警示案例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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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泄密警示案例心得体会报告 保密警示案例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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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公司泄密警示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为拓展*区域的业务市场,甲方决定设立"________________工程顾问有限公司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为发挥甲乙双方的资源优势,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后,一致决定合作经营分公司,并订立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被许可的企业资质经营范围,可作为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日起算暂定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第三条合作方式

3.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甲方要求,在________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条件下,分公司由乙方独立运营并承担运行产生的全部责任。

3.2根据分公司的经营范围,由乙方以分公司名义对外承揽相关的生产任务。因分公司目前不具备独立完成生产任务的技术条件,乙方以分公司名义承揽的生产任务转由甲方完成,然后双方按业务类型分享业务收益。

3.3根据乙方要求和委派,同意由____________任分公司负责人。乙方依据分公司的业务规模,自行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设备、人员、交通工具等营业必须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及由此所产生的费用。

3.4乙方应以"劳务派遣"方式,向分公司派驻所需的全部工作人员(含负责人,下称派驻人员);派驻人员的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和社保)等均属乙方义务范围,他们不因本协议的签订而成为甲方和分公司的劳动者。派驻人员一旦与分公司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劳资、工伤、社保等),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其责任。

3.5乙方须按咨询行业的运行模式,建立健全分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规章,并以此形成和制定分公司运行《管理手册》备案于甲方。

3.6鉴于分公司不具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由乙方独立管理运营,则分公司对外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约定、承诺及其补充条款等法律文书及文件,均由乙方承担其责任;当这些责任必须由甲方承担时,甲方在预先依法承担后,再将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的、经营的、经济的、非经济的等相关责任,转移由乙方最终承担。

第四条收益分配和结算

4.1收益分配和结算按分公司承揽的生产任务分两大类:财政项目和非财政项目。

4.2财政项目业务按以下标准分配收益

①咨询(含可研、节能)项目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如需组织专家评审时先扣减专家费及场地费再行分配;

②工程造价项目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③工程监理、代理招标、采购按________文件标准提成给乙方;

④房建施工图审查费按建筑面积(含施工图审查费+堪察审查费)____元/㎡归甲方;________元/㎡以上部分归乙方;

⑤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费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⑥人防施工图审查费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⑦其他项目或情况特殊的项目,由甲乙双方以个案方式协商分配比例。

⑧以上业务按标准分配收益各付各税

4.3非财政项目业务按以下标准分配收益

①咨询(含可研、节能)项目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如需组织专家评审时先扣减专家费及场地费;

②工程造价项目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③工程监理、代理招标、采购按文件标准提成给乙方;

④房建施工图审查费按建筑面积(含施工图审查费+堪察审查费)**元/㎡归甲方;**元/㎡以上部分归乙方;

⑤人防施工图审查费按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分配

⑥其他项目或情况特殊的项目,由甲乙双方以个案方式协商分配比例。

⑦以上业务按标准分配收益各付各税

4.4收益结算

因审查费由甲方与建设单位协商而定,由乙方(分公司)签订"业务合同"并将业务收益汇入分公司账户。

乙方(分公司)承揽的业务在甲方提交业务成果后,属于财政项目的,乙方在合同款到账7日内按协议第四条4.2、4.3付款给甲方,属于非财政项目的乙方须在7日内按协议第四条4.2、4.3付款给甲方。

根据前述的收益分配原则,总公司与分公司财务人员在每月________日前,对乙方(分公司)上月承揽的业务进行统计结算。根据每个项目的业务款到账金额按比例分成结算后,双方应在每月结算日后7天内将对方应得的收益汇到对方账户。

第五条财务管理

5.1乙方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且于次年____月____日前,将其会计报告和审计结论的原件送达甲方备案。

5.2分公司的乙方x及《信用证》暂由甲方保管,其余的证照及印章由乙方保管。乙方依据分公司的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时,由甲方陪同开设。

5.3甲方有权每季度按国家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监督分公司的财务运行,以了解分公司的财务及税务状况,乙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

5.4乙方承担分公司经营过程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办公房租金、应付甲方费用、应缴税金和其他费用,若分公司业务收入不足以支付经营费用时,乙方应自行及时补足和支付

第六条业务和事务管理

6.1甲乙双方承揽新业务时,均应及时填写《承揽登记表》报总公司综合部备案,以备案时间确认承揽的先后次序。甲方的老客户以及甲方已与其展开承揽接洽的新客户,乙方不得恶意竞价承揽。乙方的老客户以及乙方已与其展开承揽接洽的新客户,甲方不得恶意竞价承揽。

6.2分公司应根据总公司要求编制各种业务报表、台账并按要求报送给甲方,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作为业务结算依据。已签订"业务合同"的项目应报送一份合同原件给甲方存查。

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业务管理流程,负责分公司的业务文件、资料的流转、传递,并做好签收、交接手续存查。

6.4分公司承揽的业务因需要而须由总公司名义签订"业务合同"的,仍按本协议第4.4条的收益分配方式分配、结算。

6.5乙方应将派驻分公司所有人员名单、岗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编制成表格交总公司存查。

6.6乙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分公司的各种证照年检,以及保证正常运营所需的各种手续。

第七条权利和义务

7.1乙方可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制定分公司的业务拓展计划、各种管理制度。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独立运行分公司(包括权利主张、义务履行、利益分配及纠纷处理等),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利益。

7.2乙方应责成分公司严格履行业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否则由乙方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3本协议期满终止、期限未满而解除或分公司无法经营而需解散(收回经营权)、清算时,乙方须继续处理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前分公司承接的业务,彻底处理并承担分公司全部债务、直至履行完毕。无论何时,因分公司承接的业务合同或协议导致甲方被任何单位或个人追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及其担保人追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承诺分公司不会超出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不隐瞒经营业务及业务收入,否则甲方除可按该收入的2倍以上额度处以乙方违约罚金外,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还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损失和经济损失)。

8.2乙方承诺分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借款、贷款及其担保、抵押活动,更不得以甲方名义形成债务;否则,乙方必须即时清付其借贷债务或解除其担保、抵押外,甲方还可按所涉金额处乙方30%罚款。

8.3甲方和乙方(分公司)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对方的约定收益,其拖欠的本金、违约金、罚款、利息等及其每日5‰的滞纳金,由违约方从自有资金中补足支付。否则,守约方可追究违约方加倍偿还责任,直至终止本协议。

8.4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此协议或撤销分公司,否则,甲方须承担由此造成乙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市场拓展和办公费用、经营损失等)。

8.5乙方以分公司名义承揽相关的业务转由甲方完成生产并出据成果。除情况特殊外,甲方生产时间必须按合同签订的日期内完成,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还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确需变更或非法定条件解除时,须协商一致达成新的协议,在新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第十条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终止或有效期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且乙方及其分公司在协议期内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债权债务清算报告完成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双方完全明白签订本协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处理或由惠州辖区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的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生效后的本协议,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主题公司泄密警示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二)第二次出资情况: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一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注:董事长由股东会指定的,此处应增加“在董事中指定董事长”)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二)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人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注:也可由股东会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本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经理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由人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由股东会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二条监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按其职权作出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四条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纪录,由出席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各股东。

第四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九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四十八条公司因前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九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五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五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 日

备注:

一、制定公司章程前,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公司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公司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本章程样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公司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公司章程。

三、申请人借鉴本章程样本时,除《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公司也可以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但是,所增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四、本章程样本中带有下划线处,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对有关的比例或者人数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章程样本所设定的比例或者人数。

五、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括号”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然后去掉括号。

六、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注”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然后去掉所“注”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首届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 持 人:

参加人员:

决议内容:

在本次股东会上,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公司章程;

2.选举产生本公司首届董事会,成员为: ;

3.选举本公司董事长为;

(注: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该条毋须写入本次股东会决议)

4.选举产生本公司首届监事会,成员为: ;

5.指定(或委托)同志负责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 持 人:

参加人员:

决议内容:

在本次董事会议上,形成以下决议:

1.选举为本公司董事长;

(注: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该条毋须写入本次董事会决议)

2.选举 为本公司副董事长;

3.聘任 为本公司经理。全体董事签名:

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监事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 持 人:

参加人员:

决议内容:

在本次监事会议上,形成以下决议:

选举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为。

全体监事签名:

主题公司泄密警示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电话:

乙方: 明磊设计师: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家装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图纸及报价单)

第三条 工程期限:

第四条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元(详见工程报价单)

第五条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第二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第三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

议,同时调整有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维修期为五年。(除人为损坏)

第八条 本合同工程竣工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自动终止。

第九条 其他说明:

第一项 甲方工作

1、 为乙方入场创造条件,解决施工用电、用水,道路畅通并承担其费用,协调物业公司,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甲方材料进场,工程质量验收。

第二项 乙方工作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道的畅通。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协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v 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含清洁)。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第三项 工期

1、 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不可抗外界因素或经甲方同意的,工期相应顺延。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3 、甲方未按工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第四项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施工变更所增加的款项,甲方应在变更协议达成后一次结清所增加的款项,方可生效。

第五项 工程收款收据以有公司法人签字或加盖公司合同章为有效收据。

第六项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按期到场,并由对方验收放可使用,以确保工程质量,由于某方提供的材料出现问题,损失有其负责。

2 、公司保证每个工程均达到优良标准,正常的拼装缝及误差属正常现象,不属于质量问题。

3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单,甲方当场对工程进行验收审查,并结清全部余款。乙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后的善后工作。

4、 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不含五金,电料,锁具,灯具(乙方负责安装)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签定

主题公司泄密警示案例心得体会报告四

第八条 公司股东共    名:

股东一: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所/注册地址:        。

股东二: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所/注册地址:        。

(与股东一合称创始股东)

... ...

股东x:        (与股东        及股东        合称“a轮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所/注册地址:        。

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9.1 公司名称;

9.2 公司登记日期;

9.3 公司注册资本;

9.4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9.5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股东或者出资发生变更后,公司应换发新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0.1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10.2 股东的住所;

10.3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10.4 出资证明书编号。

主题公司泄密警示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期待已久的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了,首先我代表太平洋财产保险淮安中心支公司全体员工对会议的召开表示最热烈的祝贺。20_年是对淮安保险事业发展有着深远影响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广大保险从业人员的共同关注与努力下,我们成功的化解了全球金融海啸的不利影响,转危为机,淮安保险市场“诚信保险,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市场状况不断好转,规模不断成长,地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各位同仁,自太平洋产险1995年8月在淮安设立,十五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公司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_年我公司实现保费收入8593万元,连续三年实现承保赢利,是全市第二大财产保险公司。十五年来的实践证明,地区市场的规范与否、行业的社会观感度的高低与公司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公司近几年的高速稳健发展得益于较高的消费者认同度,得益于良好的市场氛围。

保险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能进行实物交易使参与者感觉到真实存在。保险,一个客户掏出钱,换来的就是一张保险单——薄薄的一小张纸,不能立即感同身受。那作保险靠什么能让客户放心的把钱交付给你,这个要靠产品品牌、实力及广大客户、社会公众对行业服务的信任与认可。因此在保险行业,诚信至关重要,没有诚信,企业就没在发展前景与立锥之地。做为行业的一份子,多年来我们积极参加各类各项行业性活动,特别是诚信创建活动。在诚信创建工作中我们始终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在思想认识上严格把好“合规诚信生命线”,在组织领导上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在工作落实中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抓紧抓实。五年来,公司在全市保险行业诚信创建工作中一直取得较好的成绩,无任何机构、任何个人被保险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20_年开展的“诚信保险、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一项有着重要意义的活动,太平洋的核心价值观是“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诚信不仅是太平洋保险人的重要品格,更是构成太平洋保险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20_年放心消费年创建中我们按照“制定一个创建方案、明确一个创建标准”的要求先后制定了《“放心消费年”创建活动规划》(方案)、《淮安中心支公司“放心消费年”创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下发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窗口服务规范与质量标准(20_版)》等规范性、指导性文件。组织推动公司本部及县区支公司开展创建活动。公司本部和辖内各县区支公司都按照要求,在营业场所设置、张贴、悬挂有关“放心消费年”创建工作的文宣,在承保大厅和理赔大厅为客户准备了舒适度较高的椅子、纸笔、设置了饮水机、报刊架等服务设施。

先后参加了淮安市“十行百家”惠民生、保增长活动,市保协“3.15”放心消费展示活动;举办了“放心消费年”创建与企业文化知识竞赛,新《保险法》宣传,20_年度理赔中心优质服务月;开展了争创江苏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全年全辖共印制各类文宣20_余份,悬挂各类标语横幅近50条,主动面对面宣传各类保险知识计3000人次。

十月份公司放心消费年创建领导小组对本部各部门、各县区支公司的创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本部各部门及辖内六家支公司都能认真贯彻落实行业协会、中支公司关于创建工作的各项指示和安排,在结合地区市场及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全部做到了公开承诺、受社会监督,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环境整洁美化、职场设施达标,服务周到热情、方便快捷等项要求。

上年末,在行业协会组织的创建年终考评中,公司七个正式机构全部参加,其中五个获得优秀,两个评为良好。

去年太平洋保险提出了“做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的企业发展愿景。做为一家保险公司,我们的责任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能够产生经济效益,为利益相关者带来收益,为员工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为股东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二是要实现自身发展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统一,参与社会事业、公益事业,通过经营活动造福社会、回报社会。

盈利能力建设,盈利对于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保险监管机构高度重视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建设。20_年以来我们连续三年实现了盈利。为实现盈利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视合规为发展的机遇,“以合规促发展”,有正气、有骨气;坚守合规底线,遵守游戏规则,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二、坚持以服务取胜、不搞简单价格竞争、坚持以服务提升品牌价值、以品牌的内涵价值提高消费者认同度;20_年我们在业务拓展、理赔管理等客户服务环节中开展了服务达标竞赛,优化内部流程,提高理赔时效,开展规范服务,丰富增值服务内容,提高服务品质。三、提高承保质量,建立健全核保制度,实行差异化费用支持政策,对好的险种和机构实行“点对点”支持。

履行社会责任,最主要的就是要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0_年我公司承担的保险金额达到了292亿元,用心承诺、用爱负责,每一张保单都是我们庄严的承诺,每一个承诺都是风险来临时伸出援手的彩虹。20_年我们积极参与了淮安市安全责任保险共保体,是第二大保险责任承担者;认真做好政策性农机保险工作,为社会、为政府、为新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多年来,我公司承保了淮安地区部分大中型骨干企业的财产险。20_年5月,清棉集团发生火灾,我司迅速支付了138万元赔款,这笔赔款也是当年全市最大一笔财产险赔款;20_年2月,某大型企业发生火灾,损失超过600万元,我公司积极理赔,支付了近十几年来淮安地区财产保险最大的赔付款;自成立以来,我们在处理保险损失时,不拖延、不惜赔,积极履行承诺,快速支付赔款,帮助企业弥补损失、恢复生产。

各位同仁,成绩留给历史,精彩献给未来。20_年太平洋产险将在淮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行业协会和各位同业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求好求快,努力做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

主题公司泄密警示案例心得体会报告六

—深圳市永基行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战略联盟合作协议书

甲方: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 :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

单位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日后相关房地产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拟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1、 双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与规章制度

2、 合作事项:

a) 甲方同意在其项目涉及乙方的服务范围时,优先推荐乙方给项目开发商;

b) 乙方同意在其推广项目涉及房地产策划及代理时,优先推荐甲方给项目开

发商。

3、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项目中积极配合,互相提供宣传资料。

4、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及协议中任何条款与条件均属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

得向第三方披露该等条款与条件。对在本协议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掌握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与技术资料、市场策略、洽谈内容、沟通渠道,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之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进一步保证其员工或关联公司不得将上述信息披露与任何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在本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仍然

持续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任何一方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一保密信息,被披露方有权要求披露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 甲乙双方同意在彼此推荐之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并于每收到该合同每一笔

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收款方向对方支付该项目的顾问费,对方同时提供该笔顾问费收据。顾问费具体比例如下:

甲方向乙方推荐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目到帐收入金额

的10%的顾问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顾问费总额最高上限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乙方向甲方推荐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到账收入金额的5%--10%的顾问费。具体比例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必要时另行拟定协议。

若双方与对方所介绍的项目的合同提前终止,则合同签订方只需承担已确认收入并且核实到账之支付责任,对方除此之外不得要求其他任何赔偿,已付的顾问费不需退还。若双方需退服务费给项目签订方,则退款方有权扣除对方相应的顾问费用。

双方收款指定收款帐户如下:

甲方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6、 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法律或损

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本协议。

7、 甲乙双方的通知方式和送达:

1) 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

通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送至本协议列明的收件方的下列通讯地址(或

由收件方以书面通知指定的其它地址):

甲方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201a-2单元

联系人:

电话号码:0755-82714320

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2) 一方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应依照以下规定视作已经送达对方:

a) 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收讫;

b) 如以快递发送,在发出三日视为收讫。

任何一方之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因任何一方疏忽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发件方应在该速递文书回执(回执上有速递机构的印章或签字)上写明该文书的主题词(或其标题、文号)。

3)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两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

协议可以递延。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

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

现行法律。

5)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6)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主题公司泄密警示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七

本人愿对贵司就职的/女士提供如下担

保,被担保人在工作期间或离职后发现给贵司造成财产、经济损失,由

本人在一月内负责赔偿。

担保项目:

1、 贪污公款,侵占公司财物;

2、 工作期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 擅离职守,移交不清。

4、 离职后发现在工作期间内造成的损失。

担保人:

年 月 日

<>: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一、担保人 愿意为被担保人 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 公司工作期间,若因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私自占有公司财物不还,劳动合同违约等行为造成债务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担保人概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五、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

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

六、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签订之日起至被担保人合同到期6个月以后止。

担保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担保顺序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员,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担保人应有固定收入。

3、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

4、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人事部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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