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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居家做家务心得体会和方法 防疫在家做家务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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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居家做家务心得体会和方法 防疫在家做家务心得(5篇)
2022-12-25 10:05:45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疫情居家做家务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统筹使用中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信息录入、数据比对和系统发放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精准发放,应补尽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坚决防范资金违规使用风险,发挥好救助资金应有效能。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2.积极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密切关注市场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向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3.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日常巡查主动发现机制,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积极协助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符合条件及时纳入。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总收入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与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作为务工成本予以扣减。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4.加强贫困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救助对象与贫困对象比对机制,至少每月比对一次,按照临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贫困人口及贫困监测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范围,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做好兜底保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5.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做到当日审批、当日发放救助金;对确诊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接予以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确诊患者,积极开展先行临时救助;对造成重大生活困难或人员病亡的确诊患者,采取一事一议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非户籍地流动人口确诊患者,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二、做好陷入临时困境外来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力度。重点加大对车站、繁华地段、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城乡结合部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确保重要地段无一遗漏,帮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获得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7.对受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救助管理机构实施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8.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管理。为一线职工配备防护用品,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购置急需的棉衣棉被、食品药品、口罩等物资。加强站内消毒,所有入站人员必须体检登记,科学合理安排站内受助人员的学习生活,防止出现聚集性感染。建立站外托养检查制度,对托养对象的生活照料、医疗救治、日常护理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切实保障托养对象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三、做好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工作

9.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落实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突出协议监护人职责,劝导其减少外出活动,做好自身防护,并协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实行日报告制度,村(社区)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每天联系一次并将结果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报市民政部门,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和生活状态。发现疑似症状者,立即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协调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防止疫情扩散。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0.对居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村(居)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履行关爱保护责任,保持经常联系,主动走访探视,帮助解决日常生活难题,也可依法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方式开展关爱保护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四、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管理服务

11.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动员,充分发挥村(社区)作用,通过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了解所辖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态,履行主动发现责任,对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主动协助申请并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特别是对于染疫家庭生活困难的,要加大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好其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2.对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社会救助的,要进一步简化程序。申请临时救助的,按前文规定执行。对申请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原则,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在个人承诺前提下,由村(社区)审核、乡镇(街道)审批、市民政部门备案,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审批后可按城市低保标准,先行给予1个月临时救助;实行三级备档、单独管理,疫情结束后补办手续。个人承诺不属实的,依法依规追究受助人的责任。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对现有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动态核查,暂时通过电话、微信、网络以及“吉社通”社区服务管理通用平台等非接触方式开展,并按规定及时公布有关社会救助事项经办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增强低保对象抵御风险经济能力,根据疫情形势决定暂停开展除死亡、社保退休等特殊原因外的低保对象退出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3.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公开电话和网络投诉举报平台管理作用,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按政策规定处置困难群众的诉求,确保困难群众在防疫期间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4.疫情防控期间,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情况上报工作,于每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落实工作措施、典型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特别是相关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染疫家庭救助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市民政部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5.严肃纪律,依纪依法坚决迅速查处工作落实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刁难、弄虚作假、不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查处和曝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激励党员干部、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对非主观故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可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6.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宣传党和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惠民政策和有力举措,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动员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心理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通过热线电话、微信、“yy平台”等方式,为被隔离收治人员及其家属、病亡人员家属提供心理援助、情绪疏导等服务。

关于疫情居家做家务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中,涉及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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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路口进出车辆及车载人员身份核实不规范,由司乘人员本人自行填写身份信息,存在错填、瞒报个人信息现象。

整改情况:我镇在信息登记过程中,安排专人对照驾乘人员身份证件对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了详细登记,并使用专用相机拍照留存,不存在由司乘人员自行填写信息的情况。

2、农村群防群治工作不充分,农民防控意识不强,部分村社进村车辆和人员管控措施不够优化,进村车辆和人员登记缓慢,造成交通拥堵、车辆长时间排队;有的关卡只对外来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对本村进出车辆及人员未作检查和登记。

整改情况:我镇在防控工作开展前期,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明确进出车辆登记标准,并充分调动农村党员干部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在各交通路口监测点安排值勤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不存在交通拥堵、车辆长时间排队的现象。

3、一线工作人自身防护意识不强,防护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为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安全,我镇已在各交通检测点工作人员登记处米外设置安全警戒线。目前,由于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具严重不足,正在向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4、统筹协调不够,存在扎堆排查、重复核查信息情况,有扰民倾向。

整改情况:我镇由包村领导、干部会同村“三委”班子成员组成排查小组,逐社逐户进行排查,根据上级要求,需进一步补充相关信息,因此对部分人员信息进行了再次摸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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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卡口检查点均没有御寒帐篷、体温检测设备,医用口罩紧缺。

整改情况:我镇共设置xx处村级检测点,目前,已搭设临时帐篷x顶,已借用空置民房x处,剩余x处正在积极筹措御寒帐篷,争取尽快完成。因医疗物资短缺,体温检测设备暂时无法配备。

2、农村和城市小区部分群众还有扎堆聊天不戴口罩的现象。

整改情况:我镇已通过手机微信群、短信平台等,逐层向全镇干部群众发送了疫情相关信息及防控要求,讲清疫情严峻性,劝导群众不扎堆、不聚会,并成立了督查组对群众聚集多发地开展全天候巡查,各村基本不存在扎堆聊天不戴口罩的现象。下一步,我镇将举一反三,加大宣传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xx交界处卡口,车流量很大,但没有设立临时留观室,没有发烧人员转移备用救护车、医务检查人员没有防护服和目镜。

整改情况:我镇已与县物资保障组协调,为xx入口检测点增设帐篷1,用作临时留观室。关于备用救护车、医务检查人员没有防护服和目镜的问题,由于没有物资设备,暂时无法整改。

4、xx村宣传标语只有一条、乡村大喇叭没有用起来,宣传氛围不浓厚,私人诊所乡村医生个人防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在各村增挂宣传横幅xx条;因乡村大喇叭损坏,已与县广电公司协调维修,将于今天下午启用。针对私人诊所乡村医生个人防护不到位的问题,已由镇中心卫生院牵头,加大对各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的检查指导力度,对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现场督促整改。

5、镇中心卫生院对发热等症状就诊病人没有全部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预检分诊。

整改情况:由镇中心卫生院统筹协调工作人员,增强发热门诊医护人员队伍,增设“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处”标识,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预检分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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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镇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应对方案和措施,扎实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地点、重点人员,举一反三,细化任务,靠实责任,即知即改,确保无一遗漏、无一死角,确保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关于疫情居家做家务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疫情发生以来,xx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的指示批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对疫情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现就疫情防控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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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局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一是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1月24日我局第一时间召开了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局长xx同志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我局全体人员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身体健康。党组成员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先后召开了x次党组会议、x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严格部署落实责任。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消费者权益保护小组、价格监管小组、农贸集市管理小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小组,并以科室、辖区监管所为单位组成x个应急执法队伍,具体负责对应业务的工作开展。出台了《xx局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强化工作落实,压实责任,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月x日开始,全局人员全部返还工作岗位,深入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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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紧盯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闭了辖区内所有集贸市场(含综合市场、农贸市场)、便民摊点群、农村大集,共计x家,对违法违规进行市场活禽交易、宰杀活动等行为进行了查处;

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督促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暂停营业指令,全面排查了全区x家餐饮单位承办集体聚餐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引导其暂停一切集体聚餐服务活动(含农村自办宴席);

加强了对涉及新冠肺炎防治药械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共抽查了x家药店、x家药械生产企业,抽查发现x件制假售假行为并进行了查处;

加强了体温测量仪器等标准计量设备的校准工作,截止目前,共检查和校准x件体温测量仪器,确保全区体温检查设备正常。二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疫情防控期间,确保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加强投诉举报处理人手,妥善处置投诉举报,对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投诉举报做到从快核实、从快处理、从快回复,从x月x日至今,共处理投诉举报x件,群众满意度x%,同时,抽调专门力量对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重点商品进行了集中整治,确保了市场秩序规范。三是加强价格管控。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对辖区内的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用品价格加强巡查,对x家没有明码标价销售口罩的药店出具《提醒告诫书》,同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经营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有力的维护了辖区市场监管秩序。严厉查处非法销售行为,我局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销售防护用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非法销售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用品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在网上捏造不实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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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全体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关键时刻冲上去、危难关头豁出去,以x个支部为单位,在工作之余开展x次志愿服务、x次“双报到”活动,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为有效引导群众做好防控工作,我局利用工作群、企业服务群、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了《关于餐饮服务单位等部分场所暂停营业的通告》《x局致x区人民的倡议书》等公告,做好疫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三是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每日督查人员到岗到位情况,重点排查全体干部职工及亲属有武汉返x人员、有无与武汉返x人员接触情况、有无往返外省情况并签订了《承诺书》,排查结果每日上报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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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第一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层次压实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

二、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举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凝聚形成疫情处置强大合力,当前口罩、消杀用品等防护用品仍然短缺,为全力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局要在价格检查上再下力气,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执法队伍、价格监管队伍的人员配置,增强对辖区内药店、生产企业的巡查巡检,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哄抬物价者出重拳。同时,呼吁经营者兼顾社会责任和企业利益,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三、保障群众安全、保障企业复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为保障辖区内企业、餐饮单位陆续复工,印发了餐饮企业复工工作方案,对餐饮企业复工前后的操作规程予以明确指导,呼吁企业开展预约式集中送餐,保障餐饮服务安全,加强网络订餐监管力度,提倡餐饮服务单位“网上复工”。通过实地指导确保复工有序进行,督促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并做好员工信息核查、隔离观察等措施,同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对防控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经营主体加强教育管理。

我局将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精准防控,通知强化宣传引导和市场监管,按照“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的要求,再接再厉,持续奋斗,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关于疫情居家做家务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根据xx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就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二、组织架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更好地推进我镇疫情防控工作,成立莘庄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防控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镇人大主席任第一副组长,其余班子领导分别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门工作组:综合指挥组,由宋延辉、顾丽芳同志担任组长,陈颖、姜培红同志任副组长;社区防控组,由张春兰、傅宇担任组长,王麟、王一靖等同志担任副组长;安保维稳组,由章群策同志担任组长,朱伟中等同志担任副组长;企业街面防控组,由姚剑华、钱彦同志担任组长,叶红、马海明、陆建新、钱文刚、张德弟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生活保障及宣传动员组,由史震谷、张顶文、沈怡君同志分别负责各相关工作。物资财政组由乔宇红同志担任组长,叶红、石熊飞等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群办、办公室、社事办、社区办、经发办、总工会、文明办、网格中心、联动分中心、综治办、规建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中心、卫监所、莘庄派出所、莘光派出所、莘松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详附件。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指挥组

负责镇防控办各项数据、信息的上报,撰写每日动态简报,实时掌握各小组工作动态。处理突发、紧急事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做好沟通解释等各项工作。(社事办(爱卫)、办公室)

(二)社区防控组

1、做实全面排摸工作。社区办、各居村委做好精细化、“地毯式”排摸,做实自排自查工作。通过12345、12320等投诉举报热线,鼓励居民主动提供线索,对小区内“鄂”字牌照车辆进行排查,提升主动发现能力;同时完成市级推送名单进行核查,建立“一户一档”,“一人一档”,对于重点人群进行标注。联合物业保安、发动小区志愿者、党团员等,做好小区出入口的车辆与人员的相关监测工作,当好“守门员”。

2、做好上门核查工作。对于自查自排出的待核查人员,由居委干部、家庭医生、社区民警组成“三人核查组”逐一进行核查,并做好甄别处置工作。对于居家隔离人员做好体温监测、信息采集及分类后续处置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工作。各居委做好隔离人员的稳定、安抚工作。采用“包片”, “一人一档”等方式,安排居村干部、志愿者对隔离人员视情解决必要的生活困难以及垃圾处理等实际问题,并落实“每日两次测温”工作。

4、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社事办(爱卫)、房管办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杀菌消毒,垃圾清理分类投放等工作。居委会发动党员志愿者、小区楼组长等社区居民经常性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责任单位:社区办、居民区党委、社区中心、社事办(爱卫)、房管办、综治办、社区卫生中心、各居村委)

(三)安保维稳组

综治办统一安排特保进行规模性人员居住场所的安全保障(如社区、宾旅馆、集体宿舍、规模租赁房等)。对于湖北籍人员、密接人员入沪入驻宾旅馆,对其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统一管理。对于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不配合隔离治疗,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对其行为进行限制,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综治办、莘光派出所、莘松派出所、莘庄派出所)

(四)企业街面防控组

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餐饮、楼宇、企业)的管控工作。对辖区内此类场所既有量,组织市场、城管、综治、四大平台公司等力量进行全面巡查。

1、经营场所、所属企业

对镇域内实体办公的企业及经营的商户、商住楼等进行全面巡查,对于暂停营业的场所,张贴《歇业公告》,对于不具备歇业关停的场所,发放《经营场所提示单》。对尚在经营中的商场、超市、市场等人密场所,建议视情压缩营业时间,减少出入口,张贴《倡议书》。此外,收集汇总湖北籍员工回乡、返沪信息,每日及时上报镇防控办,并督促做好自行隔离。对于企业、商户、个人瞒报、漏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罪名进行严惩,追究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总工会、经发办、四大平台、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卫监所、各村(改制村)等)

2、街面、建筑工地

对沿街商铺、经营点位,建筑工地等人员进行全面排摸、进店巡查,重点排查内部员工中的外地来沪人员,做好体温监测与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加强建筑工地内人员抽查,切实做好湖北籍人员及密集人员的隔离工作。(网格中心、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卫监所、规建办等)

3、农贸市场、农村会所等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家禽动物疫情监测、餐饮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监管,严格监管农村会所食材安全;加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管控,坚决打击流动活禽交易。(农服中心、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卫监所)

(五)生活保障及宣传动员组

1、生活保障

针对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点人员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生活上必要物资的保障。(党群办、办公室、文体中心)

2、集中隔离点

启用莘庄镇集中隔离点一处,并做好梯次备用集中隔离点准备(100余间房间备用)。设专人定点联络,备足特保力量,做好集中隔离监管。(综治办、文体中心)

3、宣传动员

(1)建立志愿者队伍,切实做好社会面的宣传、居家隔离人员服务、弱势群体的保障工作。一是由居委干部带头,发动小区党团员、楼组长、积极分子等,建立对抗新冠病毒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队伍。二是组织机关青年志愿者队伍,下沉居村委,夯实居村值守力量。三是联合“两新”组织,建立楼宇企业党员突击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的宣传,科学引导居民良好卫生习惯,注意休息、健康饮食、保持空气流动、勤洗手、戴口罩等。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减少群众恐慌情绪。(党群办(组织)、居民区党委、机关党委、综合党委)

(2)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健康大讲堂、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等基层健康传播阵地和形式,大力普及预防冬春季呼吸道疾病卫生知识,劝阻违规饲养家禽行为。(文明办、爱卫办、各居村委)

(六)物资财政组

为切实保证值守人员的物资保障,防控期间的资金使用、物资采购、报销流程经镇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可特殊操作。物资集中采购,填写《莘庄镇冠状病毒防控物资服务采购申请表》,经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不走政府采购流程)。零星采购,单位(部门)内的紧急物品,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后续报账时须提供发票或收据。做好值班人员的加班统计以及无就餐条件人员的就餐补贴,统一统计造册。对于特殊时期未走政采流程的资金,要加强管理,追溯相关纪律。(经发办、财政所、审计办、监察办)

四、保障措施

(一)群防群控

落实属地责任,对重点观察对象所在地,严格做好消毒及相关隔离工作。开展社区、企业、市场主体等单位的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居村干部、四大平台公司等在辖区内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疑似情况,切实做到“三个覆盖,三个一律”。

(二)信息报送

各基层单位做好疫情监测和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疫情动态情况报镇防控办,内容包含居家隔离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每日2点前上报信息,报送应及时、真实和全面。同时,注意保护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隐私权。

(三)经费支持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购置预防控制疫情所需药物、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应急物资、酒店租赁等费用以及相关健康教育宣传费用。

(四)督导检查镇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督导,使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得到全面、及时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任何单位及个人对疫情防控工作,均不得瞒、缓、谎报或授意他人做出类似行为。对不按照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部门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有力有序开展防控措施,全面排摸自查,互通信息,共同协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应急措施,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摸管理。各成员单位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要严防严控,做好疫情管控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整治,除四害、清理卫生死角,对九大类重点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要点指导,营造健康卫生清洁的生活环境。

三要加强宣传,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向居民、学生、员工宣传突发事件的相关科学防控知识,提高个人防控能力,提升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关于疫情居家做家务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根据教育局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结合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相关指导性文件,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校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将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和有序办学。

二、全面细致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市防控工作要求,我校教职工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人员和学生填《个人健康承诺书》、《健康申报表》,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各校区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做好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返校前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完善防疫物资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使用等过程规范有序,做到科学使用、专物专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返校后须保障教职员工及学生佩戴口罩,按每人每天2个计算。不得强制要求家长准备口罩等物资。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隔离室”,并与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按标准完成隔离室防疫物资配备及环境消毒。明确隔离办法、要求,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4.实施“封闭式”管理。各校区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均须落实查验身份、体温检测、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手洗卫生措施后再进入办公场所或工作场地,严禁任何人带病进入校园。校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5.做好复课提示。各校区在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6.入学通道设置

开学时,各校区提前设立复工复课返校入口,建立相应数量的体温监测点,安放指示牌,划定检测通道,并安装隔离带。同时,设置临时留观点。

(1)校区复课当天,各校区领导小组组长要在校统筹协调,校区应急处置负责人负责返校入口现场指挥,校区行政人员及班主任提前到达报到入口处,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当天复课班级的班主任及授课教师在返校入口迎接学生,提醒学生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相互间隔2米。

(3)进入等待区,用酒精对学生手部进行消毒,如学生对酒精过敏,可用湿纸巾擦拭。

(4)依次检测体温,上交《个人健康承诺书》、《健康申报表》;如发现体温高于37.3℃的学生,班主任配合立即将体温异常人员引领至返校入口临时留观点,并陪护安抚学生。

(5)学生通过扫描学校提供的二维码证实身份,经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

(6)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引导进入班级,在教室外进行二次消毒,填写《学员健康监测情况表(一班一表)》。

(7)校区行政人员负责维持秩序,适时引流、控制好人流量,同时加强周边交通安全管理。

(8)在临时留观点,对体温异常人员重测体温,确认体温异常后,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无家长接送的学生,让学生立即佩戴口罩并电话通知家长,询问14天内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如果有相关情况,打120通知相关医院派车接诊,并通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如没有相关情况,通知家长接回家并及时就医。有家长接送的学生,劝返、叮嘱及时就医并按医疗机构指引处理。

(9)报到期间,发现有未按时报到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电话联系。如了解到有自测(自感)体温异常或不适,立即询问学生目前所在位置,安抚学生并告知应对措施,同时第一时间报告校区联络员、校区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各校区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校区的教职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内。对进入校区的教职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教职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内。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各校区要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各校区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教职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指导我校教职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各校区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7.“返校复学第一课”问题。要突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科学教育、信念教育等“四个教育”,使“复学第一课”真正成为爱国主义教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爱国卫生运动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课,选用河南省教育厅“返校复学第一课”视频内容,各校区负责人要围绕疫情形势和做好疫情防控等方面,为学员上好“返校复学第一课”。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通过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复工时间不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2.复课时间。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各区域校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各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场地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校区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总校将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各校区进行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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