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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解读心得体会如何写 市场监管解读心得体会如何写范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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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解读心得体会如何写 市场监管解读心得体会如何写范文(四篇)
2022-12-25 10:19:25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市场监管解读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1、是为了给华为公司技术申报提供科学、客观数据。

2、通过客观深入的市场调查和分析,充分了解消费者一号通业务的 需求和价格定义水平。

3、了解潜在客户规模及分布状况。

4、根据调查研究分析来确定产品的定位、市场前景,做出市场潜力测评。

5、项目的研发、技术实现、市场推广将面临着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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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附近的人群(通过抽样调查选出适合的调查对象,以个体为单位)

2、上班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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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自身情况调查

2、需求市场调查

消费者偏好

购买决策

购买行为

④价格支付能力

⑤购买人群

3、竞争市场调查

①主要竞争对手

②各竞争对手优势、劣势

4、一号通业务市场调查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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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的购买意向

2、不同领域消费者的需求

3、了解各个类似业务的竞争状况

4、消费者对产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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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分层抽样

a、以所属领域特点为分层标准

b、按比例抽取一个样本量为500的样本

2、样本要求

a、家庭成员中没有人在通讯业务公司或经销岗位工作

b、家庭成员没有人在最近半年中接受过类似产品的市场调查

c、被调查者经常使用手机、固话等通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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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一号通业务”市场的了解,对消费者资料的调查,总结分析,进行问卷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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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初步市场调查 1天

第二阶段:制定计划 2天

审定计划 半天

确定修正计划 半天

第三阶段:问卷设计 1天

问卷修改确认 半天

第四阶段:实施计划 2天

第五阶段:研究分析 2天

调查实施自计划问卷确认后的第二天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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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对调查目的和搜集信息的整理,对问卷的设计并进行整理分析。

2、根据问卷调查情况绘制数据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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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市场监管解读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精准发力,迅速行动,争创最优的交通营商环境,为全区的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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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xx至xx324线xx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对于缓解xx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对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我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今年实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服务好xx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准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路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区11个渡口码头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乘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xx渡口被评为20xx年xx“安全便捷文明”示范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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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缺口大。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金都较多,尤其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部分,上级才补助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确实难以开展。公路养护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大量重型汽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断增加,而养护资金没有相应增加,造成公路养护压力增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水毁等紧急情况投入大,资金难跟上。

2、我局目前还没有交通运输职能,对运输企业的服务工作不便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二

我局自去年1月30日组建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湘潭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年版)》,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6月24日,今年共新设外资企业14家。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3月10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湘潭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潭市监发〔2020〕14号),4月2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6月9日,召开湘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的504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2件,废止政策性文件1件,修订规章2部,修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7件,适用例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保留。三是严审增量。对市工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型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绿色发展质量规范》《湘潭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把关。

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燃气企业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465.39余万元;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执行方面,共计为非高耗能企业、工商业用户减免、节约电费约2880.59万元。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争资争项。上半年,共组织指导19家企事业单位、园区、学校申报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知识产权促进口),汇总促进、保护、运用11类67个申报项目,会同财政、教育部门联合推荐报省局。湘潭争取资金总计566.1万元(其中,专项资助资金251.1万元;市本级专项立项19个,205万元;省本级专项项目2个,资金110万元),超额完成450万元争资争项任务。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5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4月24日,湘潭市9家企业与银信机构进行了现场签约,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共计7740万元。今年来,全市共有11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意向金共计8540万元,质押专利133件。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湘电风能有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湖南内容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天爪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长沙知识产权局、株洲市场监管局签订《长株潭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法协作、调解咨询、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申报,积极对接“口审庭”场地落实,与市仲裁委进行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2719户、变更登记2056户、注销登记56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企业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信息核对后,可查询本公司“企业档案信息”。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3天缩短了0.5天。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目前,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基本已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印章刻制0.5个工作日、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2020年1月至6月24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0693户,其中企业319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6户,个体工商户7315户。

3.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湘潭市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20年6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1582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240件,优化准入服务累计办件总量为1342件。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协助98笔,其中股权冻结56笔、股权冻结续行9笔、股权冻结解冻30笔、股东变更3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我市第一批110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实行湘潭市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程。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今年2月12日起,我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焊接项目除外)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各园区分局实施。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从去年11月20日起在万达美食旅游项目街区实行“领照即开业”试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容错审批机制办理了4户,延后现场检查的21户。积极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拿到湖南省首张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注册证,填补了我省医用防护服生产的空白。该公司生产的防护服迅即交付我省援鄂医疗队,为疫情防控作出了“湘潭贡献”,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充分肯定。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5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9239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3.79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牵头组织19个市直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183412户。48个市直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0个,共录入执法人员1094人,公示抽查检查信息14437条。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积极衔接司法局妥善制定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0人的执法证领取发放工作。二是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潭政办发〔2020〕1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求在监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局出台《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许可、检查、处罚等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统一了执法文书,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拍照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设置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市场111场次,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和走访经营户1833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共摸排线索7条,3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二是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结合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雷霆”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乱象。2020年以来,共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249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49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企业共3200余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窝点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个,立案查处共240余起,涉刑移送案件6起。“铁拳”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查办案件37起,涉刑移送案件3起。三是扎实推进“三霸问题”查处,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将监管职责分解到县市区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内是否存在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共出动执法人员1135人次,走访经营户8616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968份。四是扎实推进娱乐场所毒黄赌整治,为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更有效地开展湘潭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当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254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娱乐场所210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13家,下达责令整改10次,抄送相关情况给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7家。

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6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1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8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2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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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开办方面

软件硬件配备不足,影响企业开办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工作。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仍很滞后。我市未自建企业开办业务平台,目前我市企业开办主要依托省级平台——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涉及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税务总局、省人社厅、人民银行等多个省部级系统,市级层面无法协调实现全流程办事服务事项的对接,暂不具备“一窗通”服务平台的条件。市本级暂无法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省级平台,暂未实现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完全对接,仅实现了入口跳转。各部门要在线认证电子营业执照仍存在困难。

2.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尚有困难。企业开办涉及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多个环节,全市部分政务大厅因场地限制,目前没有设置“企业开办功能板块”,也未配备企业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功能。如市本级因市民之家未落成,租赁场地限制、税务部门权限划分等问题,税务部门、公章刻制单位、社保登记等均未进驻大厅办公。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也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如岳塘、雨湖等市场监督局企业注册大厅还未进驻政务大厅,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

3.公章刻制属于市场行为,无法约束公章刻制时间。目前,公章备案已实现网上申报备案,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但公章刻制是公章制作单位的业务范畴,属于市场行为,并且全市各级政务大厅未将公章刻制纳入大厅办事服务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到领取公章和备案,要多次往返,耗时耗力。影响企业开办时间。去年下半年,岳阳、长沙等市已实现了市场主体首次刻制印章由政府买单的政策,我市至今未能实现。20**年湘潭市新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6665家,如政府承担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公章刻制费用,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财政负担较大。按每家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章”计算,结合目前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开支达200多万元。另一方面,可能打破刻章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发“涉稳”风险。首次刻制印章的质量也难以保证。

4.我市目前社保登记未进驻大厅,也暂未实现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因社保登记和用工登记在省人社厅建设的两个不同系统中办理,目前社保登记可从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查询企业登记信息,但未实现与其对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是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开发和管理,市人社局只有使用权限,也无系统开发、调试权限。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审批便民服务方面

1.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业务系统还未进行整合,暂时还达不到一网通办的要求。如企业登记事项使用的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特种设备事项使用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食品经营、生产许可事项使用的是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经营管理系统(审批端);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使用的是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材料和审批系统不统一,增加了内部流转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照办理时间。

2.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省外企业无法提交电子数据,不能进行电子签章,只能远道赶来窗口现场办理,便民原则没有全方位体现。

3.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营商环境的短板,成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比如政务服务网与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需要实时对接,政务服务网中“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已与“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对接,但是其他事项无法自动跳转,导致市场主体无法真正意义上做到全程网办。

4.改革步调不一致,导致百姓办事不便。如:住改商证明。《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已将“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性用房无扰民证明)”列为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该指导意见中还明确指出“对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的证明事项,现阶段如因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或各类民商事主体明确要求,居民群众仍需办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本着便利居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实的,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对于出具相关证明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在详细调查核实情况、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居民群众议事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充分评估并预先防范后出具。”目前,部分社区已不再出具此类住所证明,而我省企业住所登记目前仍依据的是《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16﹞69号)规定,“第六条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国、省政策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极易造成申请人不理解,办事不方便,引发群众矛盾,影响到营商环境。

5.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造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案例增多。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是营商环境的前提,依法监管及时、适度是营商环境的保障。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

1.思想上不重视。个别部门领导认为该项工作“与己无关”,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拖延。本部门不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也不参与牵头部门组织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2.因工作量大和人员异动频繁,推诿和敷衍现象严重。有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事项涉及内部多个机构,信息分散、数据量大且没有专人具体负责。在牵头部门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互相推诿或敷衍了事。

3.多个平台并存,信息不对接造成联合抽查障碍很大。涉企信息不统一归集公示将直接导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无法正常开展。

4.考核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直未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列入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难以有效推进。

5.部门联合抽查操作规范难以统一。参与抽查的各部门因检查方式、程序、标准和要求不一,导致被检查对象也无所适从。多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因参与检查人员众多、检查事项繁杂,也给被检查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不安。

6.“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过于笼统。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文件虽然都提出了这一原则,但具体如何适用并不明确。现阶段一旦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各级被追责问责的例子比比皆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特别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性并不高,直接导致大多双随机抽查流于形式。

描写市场监管解读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适应中国生物功能日化市场迅猛发展的需求,提高_______集团品牌形象,规范系列产品的市场销售行为,根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便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系列日化产品_______地区的经销商,乙方 在该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 并在_____日内达到大中型终端进场率为_____% ,小型零售终端铺市率为 _____% 以上。

二、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 止。甲乙双方每个年度签一次《 系列日化产品经销合同》。

三、销售指标:乙方首次购货款额不得低于合同期限内总任务量的 _____% 即_____万元人民币(首款应在合同签订的_____日内交付,否则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_____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每月购货款额不得低于_____万元人民币(以款到甲方帐户为准);合同期内乙方总销售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新品上市,销售任务另行签订。

四、甲方供货方式:乙方以 “ 订货单 ” 传真通知(参照甲方出具的范本)甲方申请要货,并将 “ 订货单 ” 原件交给甲方业务代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并确认 “ 订货单 ” 后向乙方经销区域发货,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由指定人员在收货凭证等有关单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给甲方业务代表(收货凭证上应注明货款支付情况)。

乙方每次要约进货,应根据季节的不同和甲方产品种类的实际情况,填写 “订货单”;“订货单”经甲方确认承诺后,应及时发货,不得拖延。甲方承担长途运输费用。

五、乙方向甲方给付货款的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不得以现金方式给付)。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在约定区域内对系列产品经销的权利;

2.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权;

3.享有对系列产品生物能活力皂进行促销建议的权利;

4.负有严格执行甲方商品价格体系的义务(见价格表),对不执行甲方价格体系的乙方,甲方将不给予市场费用支持及核销,并按违约处理。

5.负有向甲方提交产品运输承运人向乙方交付了不合格产品证据的义务;

6.负有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义务;

7.负有不得以任何理由以甲方产品与其它任何第三人调货、换货、顶账的义务;

8.负有保守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9.负有在非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现金、借款要求代垫各类费用、领取样品或调货的义务;

10.负有在经销甲方产品的同时,反不正当竞争的义务;

11.负有无低价窜货的义务;

12.负有配合甲方打击假冒及仿冒产品的义务;

13.负有及时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信息的义务;

14.负有对调换货物承担往返运费的义务。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确定乙方销售区域的权利;

2.享有确定乙方对外批发价格的权利;

3.享有对违约乙方停货、取消经销权、进行索赔的权利;

4.享有对产品价格调整的权利;

5.负有以同一价格供货给乙方的义务(详见价目表);

6.负有确保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包括有关合格证件,以保证乙方销售工作正常开展的义务;

7.负有解答消费者咨询及处理相关售后服务工作的义务;

8.负有承担明确约定的进场费用、终端费用等支持。

八、对经销商的激励政策

1.经销商享受甲方批复的条码费用及市场费用支持。

2.甲乙双方须共同全力做好商场陈列,宣传导购等终端建设工作,未经甲方书面签署同意,乙方单方面支付的终端商场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3.完成首批及月销售任务的乙方享受进货额 3%月返利,以产品形式支付;完成年度总销售任务,享受销售总额1% 的年返利,以货币形式支付。上述返利以折让形式写入发票当中。 乙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月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对乙方的市场费用、赠品等费用支持,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实施。

九、违约责任

违约方除应承担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非违约方因索赔所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代理费、通讯费等一切费用。

因乙方违约或乙方提出解除协议,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或甲方另行指定的经销商办理终端卖场的过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有关合同变更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可另行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为__________。

十四、乙方每次要约进货的“ 订货单” 和甲方对“ 订货单” 的确认承诺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标志合同阶段性的成立。

十五、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完全履约的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及其它优惠。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持_____份,乙方持_____份。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描写市场监管解读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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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市场集中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以营业性演出、量贩ktv、影剧院、演艺酒吧等娱乐场所以及网吧等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最大限度预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逐步建立起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的文化娱乐环境。

(一)加强经营合法性监管。对辖区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重点检查娱乐场所和网吧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场所。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安全管理台账,督促从业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1.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制定执行情况和应急保障措施。2.员工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3.消防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情况,对于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等问题应责令限期整改。电器线路安装、维护情况,电器产品安装或者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动用明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查处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行为。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设置和管理情况,整治包间装有反锁装置,安全出口上锁、遮挡,乱堆放杂物、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等行为,依法打击娱乐场所黄、赌、毒等活动。5.网吧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警示牌和12318举报电话提示牌情况,从严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超时经营行为。6.娱乐场所、网吧涉及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资质、建章立制、落实情况,依法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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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文化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化局局长曾照婷兼任。

(二)职责分工

由区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无证经营及证照不全单位采取处罚、取缔等措施。

由区安监局负责,对拒不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未达到整改标准和要求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由消防大队负责,对无消防安全意见书、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给予处罚、取缔等措施。

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建筑周边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由区食药监局负责,依法监督、查处娱乐场所、网吧食品安全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由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娱乐场所黄、赌、毒等活动,依法处理暴力抗法事件。

由文化执法大队、区工商局负责,对拒不整改、不再符合安全资质条件的文化经营场所,吊销从业资质。

各街道负责加强日常监管,做好登记摸底,及时上报排查的安全隐患,配合做好辖区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由区文化局、文化执法大队牵头实施,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食药局、消防大队和各街道由分管领导带队,各抽调2人参加专项检查。各单位抽调人员名单应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区文化局。检查人员分成两个检查组,第一组由区文化局副局长罗勇具体负责,第二组由文化执法大队大队长牛全军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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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1月16日开始,到20xx年2月16日结束。

(一)自查整改(20xx年1月16日至1月23日)。由区文化局、文化执法大队负责,各街道配合,督促娱乐场所和网吧逐条对照方案内容,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归纳汇总,并安排专人进行整改。由区文化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街道配合,全面清查底数,全部登记建档。

(二)排查整治(20xx年1月24日至20xx年2月16日)。由区文化局、文化执法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街道配合,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高密度巡查,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排查整治期间,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行动,检查无证照经营场所是否被彻底取缔,问题整改措施是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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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责任,规范执法。检查活动实行分片包干,包店到人责任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每个排查场所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查扣设备应填写《抽样取证凭证》及《文化经营场所整改通知书》,按规定登记入库。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泄漏案情和清查整治活动安排。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专项整治活动,对清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无证经营场所,做到发现一起、曝光一起,积极营造氛围,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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