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努力创建幸福企业心得体会范本 打造幸福企业演讲稿(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5 15:56:44 页码:8
努力创建幸福企业心得体会范本 打造幸福企业演讲稿(三篇)
2022-12-25 15:56:44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努力创建幸福企业心得体会范本一

一、课堂文明

(1)上课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

(2)上课认真听课不看课外书籍、不睡觉、手机调为静音,不在上课期间玩手机、接听电话,积极参加讨论、回答老师的问题;

(3)早餐、零食等带入教室吃完后随手扔入垃圾桶;

(4)不在自习教室大声喧哗;

(5)自觉保持黑板干净,教室整洁,营造良好教学环境;

(6)各班级班干如实做好考勤工作;

(7)严禁乱占座现象。

二、举止文明

(1)不攀折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地,过马路要走人行道;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3)要着装整齐,容貌端庄,礼貌用语;

(4)不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办公室、图书馆、实验室、大礼堂等公共场所;

(5)在公共场所保持安静、维护公共秩序和卫生;

(6)男女同学之间要自尊自爱,举止文明,言行得当,不在公共场合有过亲密的行为;

(7)不在课桌、墙壁涂鸦和留下脚印,不乱贴海报。

三、网络文明

(1)科学使用网络,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不正之风;

(2)自觉参与净化网络行动,不信谣,不传谣;

(3)不在网络发表、转载违法、违规、格调低下的言论、图片、音频等信息;

(4)不沉溺网络游戏;

(5)慎重网络交友。

四、宿舍文明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

(2)保持寝室整洁规范,空气清新,物品摆放有序,被子叠放整齐; (3)不吸烟、不酗酒、不猜码、不打架;

(4)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乱接寝室线路、注意防盗防火;

(5)不擅自在校外留宿,严禁在宿舍留宿他人。

五、食堂文明

(1)自觉排队就餐、不拥挤、不吵闹;

(2)节约粮食,不随意丢弃饭菜,不随处乱丢垃圾;

(3)饭后将餐具放回回收处;

(4)注意就餐时的礼貌,不大声喧哗,不酗酒;

(5)不将餐厅用品私自带走。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让建设文明校园不再是简单的口号,而成为每个学子修身律己为之奋斗的目标;让建设文明校园不再是虚无不可及的理念,而成为每个山中医人用实际行动追求的理想!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爱护我们生活的校园,争做文明建设的先行者和传播者,让文明成为习惯,让校园成就梦想,用我们的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来,用我们的智慧和力量谱写山东中医药大学文明建设的新篇章。

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会

主题努力创建幸福企业心得体会范本二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几千年前,东晋大文豪陶渊明以往在文章中如此说过。这是作者虚构的一个没有战乱,人人平等的和谐社会。想想看,老人小孩都充满喜悦之情,显得心满意足,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生活环境。可是在作者那个时代,这简直是一个天方夜谭,可如今,这早已不再是一个梦想,因为党中央已经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完美未来宏伟蓝图。

自从这个构想提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必须的反响,我们的生活也日益和谐,人与人之间也多了一分亲情。

来到厦门更加感受到了这点,早就听说厦门是个礼貌城市,真是名不虚传,有一次妈妈带我出去,坐上公共汽车,起初车上人不多,但途中上了许多人,此时车上挺挤,坐着都很难受,更别说站了,可当有老人上车时,好多年轻人纷纷站了起来,主动让座,老人连连点头称谢,露出欣慰的笑容。我被感动了,也许在许多人眼中,这是微不足道的,但也正是这点点滴滴的小事,感染着人们,也真正展现了一个和谐礼貌的大家庭的风采。

生活在一个和睦的家庭中的人们是幸福的,心里安定,无后顾之忧,能够专心于所从事的工作学习当中。同样,若所在社会是和谐的,我们还用担心在公共场所丢包吗会有在车上站着的老人吗有人遇到不幸,还会没人伸手援救吗还需害怕买到假商品吗

好一个完美的社会,可是并不是什么事情都尽如人意的,尽管人们正在努力,但仍旧存在一些不容乐观的现象。

想想红绿灯旁拥挤的乞丐,这不正是缺乏和谐的社会的产物吗如果和谐,怎样会有不靠自我辛勤劳动,专指望别人施舍的人呢又怎样会有人专靠这些可怜的人赚钱呢

所以说,此刻我们肩负的职责重大,,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完美未来,我们的任务还没有完成,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主题努力创建幸福企业心得体会范本三

一、思想政治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15分)

第一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2分)

第二条 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议事规则、程序健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协作,凝聚力、战斗力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分)

第三条 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有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每月不少于1次(4分)。按规定做好一次一报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年度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工作(2分)。

第四条 建立学习型机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1分)。处级干部要采取办学习班、培训班、报告会等形式,脱产学习、交流和研讨(1分)。

第五条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2分)。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工作,认真听取机关党委、机关纪检组织的意见(1分)。

二、业务工作(10分)

第六条 认真制订年度业务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可行。(2分)

第七条 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分)

第八条 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2分)

第九条 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4分)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15分)

第十条 部门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按时换届(2分)。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机关人员在50人以下的不少于2人。未设机关党委的部门单位也按此规定掌握(2分)。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党委)有关会议(1分)。

第十一条 严格党内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2分)。领导干部亲自讲党课,党员到课率不低于80%(1分)。

第十二条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1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1分)。

第十三条 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做好党内统计工作(2分)。

第十四条 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按要求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召开的会议(1.5分)。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1.5分)。

四、党风廉政建设(15分)

第十五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职责明确、措施有力、落实到位(2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保证责任落实(2分)。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典型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2分)。

第十七条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强化抓早抓小(2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掩盖、不推诿(2分)。严格执行纪律审查有关规定,主动上报应上报的问题线索(1分)。

第十八条定期分析研究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强化长效机制建设(1分)。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深入剖析、汲取教训(2分)。注意发现、总结、宣传廉洁勤政先进典型(1分)。

五、群团工作(15分)

第二十条 工青妇组织健全,工作有专人负责,主要负责人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按时换届,工作制度健全(4分)。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工会费、团费(4分)。

第二十一条 工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切实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分)。

第二十二条 共青团组织抓好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好“青年志愿者”、“青春建功”等活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2分)。

第二十三条 妇女组织积极贯彻《妇女发展纲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各项活动,发挥妇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3分)。

六、文明创建(30分)

第二十四条 把本部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1分)。制定文明创建年度工作要点,在人员、政策、经费、设施等方面给予保障(3分)。

第二十五条 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栏、展板、网站等,开展理想信念、公民道德及政策形势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等宣传教育活动(2分)。

第二十六条 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大力选树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山东好人”、最美人物以及身边好人好事,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4分)。

第二十七条 积极开展道德宣讲活动,完善道德讲堂机制,规范开展经典诵读活动(1分)。

第二十八条 积极传播文明风尚,深入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宣传教育(1分)。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注重对职工文明礼仪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节俭的生活方式(1分)。

第二十九条 健全志愿服务机制,成立志愿服务队伍(2分)。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志愿服务制度(2分)。开展深入持久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学习雷锋、关爱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助人为乐、无偿献血、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规范持久(2分)。

第三十条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在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向干部职工推荐经典书目、篇目(1分)。

第三十一条 工作生活环境美化、靓化,有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单位办公、生活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1分)。

第三十二条 厉行勤俭节约,有节约型单位创建方案、制度和工作措施,开展节水、节电、节约用纸等活动,在单位所属餐厅、食堂、宾馆、饭店等实施“文明餐桌行动”(1分)。

第三十三条 加强信息沟通交流,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定期向省直文明办报送单位文明创建相关材料和工作信息,年度内报送信息不少于2次(2分)。

第三十四条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1分),积极参加协作区活动(2分)。承担协作区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1分)。

第三十五条 切实做好部门单位普法规划、实施工作,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分)。

七、负面清单

第三十六条 领导班子成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或行政撤职、开除公职处分的,按每人次计算,在基本分中分别扣除10分。

第三十七条 干部职工(领导班子成员除外)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按每人次计算,在基本分中扣除10分。

八、附加分

第三十八条 单位年度内受到中央、国务院命名表彰的,加5分。

第三十九条 单位年度内受到全国系统、行业或省部级表彰的,加3分。

第四十条 个人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命名表彰的,加3分。

第四十一条 个人年度内受到全国系统、行业或省部级命名表彰的,加2分。

第四十二条 工作成绩显著,其经验做法被省委、省政府或中央有关部委肯定并宣传推广的,加2分。

第四十三条 经验做法被国家级或省部级报刊杂志刊登,加1分。

第四十四条 系统(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绩显著,其经验做法被中央及省文明办表彰、推广或在中央及省文明办召开的会议上做典型发言的,加2分。

第四十五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纪律,积极主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受到上级纪检机关肯定表彰的,加2分。

第四十六条 在省直机关工委召开的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2分。

第四十七条 机关党建工作经验做法,被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的工作》简报、《机关党建》杂志专门报道的,每次加0.5分。

第四十八条 三年内担任过协作区秘书长单位并积极开展工作的,加2分。

第四十九条 在省直文明委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在省直文明办举办的各项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的,加1分。

第五十条 参加全省城乡文明牵手共建的单位,加2分。

第五十一条 志愿服务组织或个人获得全国表彰的,加5分;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加3分。

第五十二条 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入选中国好人榜的,加3分;获得全省道德模范、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山东好人十大年度人物称号、入选山东好人榜、获得山东好人之星称号的,加2分。

九、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细则中第一项至第七项中的分数为基本分数,用于考核文明单位的等次级别。第八项加分,主要作为申报评选省直文明单位或推荐上报上一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参考分数,不计入基本分。

第五十四条 受表彰或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必须出具授予称号或给予奖励的部门单位印发的正式文件、证书。

第五十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管理的省直部门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第五十六条 本细则由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细则自20xx年10月11日起施行。20xx年7月27日印发的《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考核细则(试行)》(鲁直文明委〔20xx〕5号)同时废止。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