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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酒店未来规划心得体会 酒店未来发展与展望(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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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酒店未来规划心得体会 酒店未来发展与展望(五篇)
2022-12-25 19:52:24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旅游酒店未来规划心得体会一

很高兴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见到大家,首先我代表我们公司——--旅行社,为大家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欢迎!

托大家的宏福,很幸运地成为了各位的导游,我姓-,大家叫我小-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叫韩导,那就太见外了!

我身边的这位,是我们这次旅途中最为劳苦功高的一位,我们的司机--师傅,-师傅已有--年的驾车经验,由他行车大家可以放心。

虽然我们的车厢不大,但却能容纳五湖四海,既然我们能从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相聚到这个小小的车厢里,借用范伟的一句经典名言“缘分啊……”,

因为缘分我们坐到了一起,因为缘分我们成为了朋友,既然是朋友,如果我有什么做得不合适的地方大家要及时提出来,我会立即改正。

就是不希望咱们大家在回程时对我说“小-这个地方你做得不好,小-那个地方你做得不对。”那么我想你并没有给我改正的机会,我也只能对朋友们说“抱歉,下次我会注意。”

同时也给大家提几个小建议:

1、首先,我们的车已经行驶在高速公路上了,朋友们在座位上坐好就不要乱动了,以免车速过快发生危险。

2、其次呢,大家都起来得很早,还没有来得及吃早餐,那么希望大家把吃剩下的瓜果梨皮装进一个方便袋子里,下车的时候师傅会为大家清扫,这部车将陪伴我们-天的时间,希望大家能保持一个好的环境。

3、最后一点就是坐在窗边的朋友千万不要把手或头伸出窗外,以免其它车辆刮伤。朋友们注意下我们的车是蓝白相间的金龙车,车牌号是---,车牌号的后两位是--,也就是我们的团号,希望大家上下车时注意识别。

有一首歌叫做《常回家看看》,有一种渴望叫做常出来转转,说的就是旅游,旅游固然重要,但平安最重要。都说世界像部书,如果您没有外出旅游,您可只读了书中之一页:现在我们一同出游,让我们共同读好这属于中国的一页。

接下来我们来阅读第一章:这属于--的一页,第一节便是大召,也就是我们今天的第一站。

最新旅游酒店未来规划心得体会二

一、活动名称: 梦想征途&青春起航——x班毕业阳朔之行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月 x日至x月x日

三、活动地点: 广西桂林阳朔

四、参加人数: x人

五、经费预算: 旅游费用308元/每人 (按x人计算)

六、活动负责人: (班长)

(组织委员)

七、工作小组职责分配:(粗体为组长,组长要负责上下车人数的清点)

第一组(11人):

第二组(5人)

第三组(6人):

第四组(5人):

第五组(5人):

第六组(4人):

附:【各组长联系方式】

第一组组长:

第二组组长:

第三组组长:

第四组组长:

第五组组长:

第六组组长:

八、溫馨小tips:

【建议个人自备】

洗漱类:牙刷牙膏,洁面乳,毛巾,梳子,头绳。(酒店有提供,但只是提供

一晚的,我们一去到就要刷牙洗脸了,所以。。。

日常类:双肩或单肩小包包(出去玩方便带上贵重物品),纸巾(卫生纸等),

拖鞋,风油精等驱蚊水。

遮阳类:雨伞(必带),防晒乳,太阳镜,帽子。

衣服类:,内衣,睡衣,防雨外衣,厚外衣,被罩或小毛毯。

重要物品:身份证(必带),学生证,相机,充电电池和充电器,通讯簿。 其他物品:干粮零食,足够现金/信用卡(现金要整零搭配),扑克等棋牌

类 ,自身常用药品,n个袋子(方便装湿衣物)或环保袋。

【班级旅游必备】

药类: (自备)

内服:晕车药,发烧药,感冒药,胃药,腹泻药(正露丸)。

外用:绷带,止血贴,消毒水,万花油,驱风油。

九、活动特色跟內容:

【活动特色】

▲所有的时间都花在游玩上,全程无任何购物安排。

▲带你游览最经典的漓江及遇龙河风光,走传统旅行社无法行走的线路,给你全新而特别的旅行体验。

▲自由选择:不同于常规旅游团的大包大揽(自由选择自己想去的景点,哇咔~)。

▲全程由专业而有多年丰富户外经验的领队带领与当地优秀导游服务。

【活动内容】

竹筏游漓江,骑自行车游遇龙河,观田园风光,聚龙潭,图腾古道,吃农家饭,品美食,风情西街泡吧。

十、行程安排:

1.坐车出发桂林

2:吃早餐——漓江——图腾古道——住阳朔标准三星级酒店

3:骑单车游遇龙河——聚龙潭——十里画廊

十一、注意事项:(请大家认真阅读以下细节!)

1. 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相机、手机等贵重物品,以免损失或遗失,如发生丢失,自行负责。

2. 旅游过程当中建议大家晚上不要单独外出,可结伴同行,并记下酒店名称和位置。

3. 请带好身份证,以便办理手续入住酒店,在休息的时候,请您关紧房门,勿理会一些骚扰电话。

4. 在酒店房间内,爱护好公物,注意损坏东西要赔钱的,而且价格不便宜哦。

5. 出发前一天和回校前不要吃太多、太杂的东西,防晕车。

6. 旅游在外,品尝当地名菜、名点,无疑是一种“饮食文化”的享受,但一定要注意饮食饮水卫生,路边的小吃卫生没有保证,切忌暴饮暴食,用餐地点选择干净卫生的。

7. 建议品尝当地小巷里的桂林米粉,而不是酒店里的桂林米粉,多数星级酒店的桂林米粉做的并不好吃,因为价格不是衡量好吃与否的标准,好吃和干净、开心才是关键。作为游客多花一点钱,只要开心就好。

8. 自理的两个晚餐可以到导游推荐的餐厅或者跟活动负责人一起到餐厅吃。

9. 吃饭尽量选择桂林当地人多的餐馆,而不是外地人多的地方,尽量不要为了一餐饭破坏你在桂林旅游的好心情。

10. 手机充好话费,确保手机卡内有充足的余额,因为到了省外,拨出和接听电话都需要收费的哦!

11. 旅行期间,手机一定要保持开机状态,且带好备用电池,水上项目多,手机妥善保管好,遇紧急情况一定要打电话,切勿发信息。

12. 晚上逛街一定要结伴而行,不要去私人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晚上早点回酒店休息。

13. 任何时候都不要搭乘酒店门口的三轮车,更不能听三轮车夫的建议。还有别乘坐过份便宜和酒店门口的出租车。

14. 不要轻信路上跟随的人员吹嘘景点不要钱带你去,出去打电话请带好零钱,小心洗钱当真币换假币,或运用障眼法迷惑。

15. 旅游景点门口和景区里面常有很多小的私人商贩尾随兜售,若要买东西时可以还价,不喜欢的尽量不要还价,尽量不要发生口角;消费前要详细了解价格,不要到结帐的时候再生气。

16. 在景区内和某些动物照相(自愿),可能会需要一点钱,可以讲价,只要开心,没讲价也没关系。

17. 带足旅游费用,应提前准备好现金(现金要整零搭配,旅游途中有些地方无银行);不要和陌生人乱搭话,不要把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银行卡等暴露在人多的场合。

18. 旅游者每到一地都应自觉爱护文物古迹和景区的花草树木,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对人都要有礼貌,事事谦逊忍让,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19. 旅游可能会经过一些危险区域景点,如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在这些危险区域,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往。

20. attention please!漓江竹筏,一定要非常+十分注意安全,千万不要在竹筏上追逐,嬉闹,更不要几个人站在竹筏的同一边,以免发生意外!

21. 徒步漓江最好顺着江走,另外徒步的时候一定不要只顾着埋头走路,而应该极力张望,张望这画家笔下最爱的景致,可以伴随着想像刘三姐的歌声。

22. 本次班级旅游活动,同学们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听从活动负责人,地接导游的安排,活动过程中要严格听从负责人及导游指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3. 本次班级旅游请爱护环境,活动中不乱丢垃圾,不破坏植被,鼓励拾捡垃圾提倡环保,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安全、自助、环保、协作的精神。

24. 手机等贵重用品都要做防水处理,或者干脆不带,因为水仗打起来什么雨衣都是不管用的。

25.大家出门前一定要备好小伞,预防天气多变。如时间或天气上有意外,活动负责人和地接导游商议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行程进行适当调整。

26. 旅游过程中,同学们应尊重目的地的各种法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离团,如有急事需要暂时离开的,如去洗手间,必须告知活动负责人或打电话说明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27. mm出行不要去太偏僻和太黑的地方,不要随意在外住宿或露营。

十三、紧急应急预案:

內容包括:活动替代地点、发生事故处理方式、活动途中联系电话。

活动实施前一周应持续注意活动地区之天候,活动前如因天候等因素致活动可能发生危险时,应取消或延期举行。如于活动期间遇发布飓风、地震、土石流....等重大天然灾害警报时应立即中止活動,如无法立即返家应与学校联络,让学校了解所处位置及状況,以提供必要之协助。

最新旅游酒店未来规划心得体会三

一、活动主题:

20xx相约xx,清凉一夏。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广大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感谢各位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三、活动宗旨: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加强和巩固职员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企业理念、产品知识等的熟悉;

4、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四、活动项目:

xx漂流,xx一天游(仅作参考)

五、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日

六、参与范围:

全体职员工

七、主办部门:

行政管理部

八、协办单位:

东莞市明珠旅行社

九:活动安排:

1、在东莞驶往xx的两个钟头的路程中,在车上组织全体职员及领导猜谜、男女同事集体对歌;

2、就地组织全体参与的娱乐活动,包括文艺节目表演、企业知识竞答;

十:活动流程:

1、车上2小时的猜谜与唱歌由导游及领队主持,全体同仁积极互动;

2、首先到达xx景区后跟随导游游览美丽的湖光山色,欣赏青山夹着碧绿宁静的江水,仿佛沉静在美的画中,全身心的放松,感受这一刻的宁静吧。3、午餐后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xx漂流景区,依次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十一、活动其它项: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按45-53座车,600人,共安排11辆旅游大巴)一车安排一个导游及一个公司领队

门票:旅行社购买景点首道门票

餐饮: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导游: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

十二、注意事项:

1、在旅游过程中,请大家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全程必须服从旅行社统一安排。

2、在游览过程中请大家务必遵守时间,听从导游和领队安排。

3、去旅游前请大家准备点现金、身份证,以备旅途中使用。旅行中务必小心保管自己的行李、手机、钱包、相机及其他贵重物品。

4、如有晕车、晕船等现象者,请提前备好药品。并在出行时提前告诉导游和领队。以防途中发生异常反应。

5、旅行中,每次出发或返回时,请各小组组长认真确认本组成员是否到齐。如有任何异常请知会领队及导游。

6、旅行时,请大家特别要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要轻装出行,少带杂物,以减轻负荷;鞋子要选用球鞋、旅游鞋,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行、走登山不便和有碍安全。

7、大家在游览景区、景点时应注意无照游商围追兜售和宰客欺客的现象。这些无照商贩经常向过往行人和旅游团队兜售水果、饮料和小纪念品,请大家谨慎购买。

8、大家在景区游览时要注意景区内的各个标识牌,避免造成走失或迷路等不必要的麻烦。必要时请用笔记录下来,以便查看。

9、大家在景区游览时如果要暂时离开团队,如去洗手间,请告知导游、带团负责人、组长或其他团友。

十三:漂流前的准备:

1、多带套衣服:漂流不可避免会“湿身”,上岸后没有干衣服换是很难受的。参加漂流不要穿皮鞋,平底拖鞋、塑料凉鞋和旅游鞋都可以。坏天气水上冷,好天气水上晒,要注意防寒防晒,太名贵的服装鞋帽最好不要用于漂流。

2、上筏只带饮用水,另手机、证件和现金……怕水的东西都不要带。

漂流注意事项

★游客参与漂流请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游客漂流前请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保管好或交保管室保管,一切怕湿物品不要随身携带。

★游客在漂流过程中不得脱掉救生衣等救生设备,遇有急流险滩时双手紧抓

游艇两边的扶手,禁止在非游水区游泳。

★漂时不要做危险动作:一般来说,漂流河段都是比较安全的,只要不自作主张随便下船、不互相打闹、不主动去抓水中的漂浮物和岸边的草木石头,漂流筏不会翻。一旦“翻船”也没关系,憋住气,小心不呛水就行,因为你穿有救生衣;

★漂流船通过险滩时要听从船工的指挥,不要随便乱动,应紧抓安全绳,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体中央倾斜;

★漂流过程中注意沿途的箭头及标识,它可以帮助你找主水道及提早警觉跌水区。

★近视的朋友请记住用小绳子固定眼镜

十四、工作职责:

领队:

导游:(一)(二)(三)

小组组长:第一组长:xx第二组长:xx第三组长:xx第四组长:xx第五组长:xx

十五、行程安排:

xx空中漂流,xx一天游

行程特点:领略中国最出名漂流之乡万种激情,探出人生感悟真谛,感受岭南温泉文化,品尝广东第一鸡,品味北江小三峡渔家风味餐。

8:00

于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出发,途经广深高速、北二环高速、广清高速到达美丽的广州后花园——清远市。一路上参与开心娱乐节目。全程高速约2.5小时。

11:00

前往码头乘船游览xx,它位于升平镇以南1公里处的北江河上,平静、莲碧、倒影、绿意构成一幅百里北江山水画廊,两岸连绵的青山夹着碧绿宁静的江水,还有许许多多曲折幽深的库湾,形成一幅湖光山色的崭新图景,如画廊般连绵百里,慷慨地呈献在世人面前。

12:00

在船上品尝农家风味河鲜宴(八菜一汤,十人一桌,以河鲜风味餐式为主!)

14:00

往清远【xx漂流景区】到达清远飞来峡漂流景区,体验惊险刺激的空中漂流运动,也可自由享受日光浴,沙滩浴,在沙滩上免费参与打排球,踢足球等运动。空中勇士漂起点是360米瀑布底下,在壮观迷人的瀑布下起漂,巨浪随落差突然往下冲,水电密密麻麻打来,浓密的林荫下,冰凉舒爽的快感油然而生;紧接着是2000米的激情勇猛漂,双人艇快速带你进入绿树掩映、怪石嶙峋的峡谷之间,随汹涌奔腾、跳跃跌宕的急流一路尽情碰撞,呼啸而下,冲到水深处,终于着底了,果然够刺激;尾段是700米的逍遥漂,有惊无险的历程过后是一片片绿油油的果园,鸟语花香,1小时的游程,亲密相伴,真可谓:“看云要去张家界,漂流要到飞来峡!

15:30

前往xx,游客可自由选购各种鹿制品,如鹿茸、鹿筋、鹿鞭、鹿尾、巴等名贵药材,鹿茸具有滋补养颜、活血通脉、增强机体活力、降低肌肉疲劳、提高工作能力、增加食欲等作用,并可自由选购手信。继而返回东莞,结束愉快行程。

十六、具体行程见旅行社安排,旅行中请大家注意自身形象,做一名精神尚佳的达电人,谢谢!

祝大家旅途愉快!

最新旅游酒店未来规划心得体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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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健康状况

备注

注:共    男    女。  以上项目填写不全时,可另行填写。

宿

住宿时间:从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住宿条件:    单间,□独立卫生间,□免费wifi,□其他:          

早餐    顿,中餐    顿。晚餐    顿(    米、岁以下儿童免费)

□ 不含餐

□ 订餐:                                                     

交通

接送:时间    地点            班次     (□免费□     元)

旅游项目

时间

活动内容

价格

合计

元,大写:                          

违约金

双方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由过错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旅游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旅游服务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旅游酒店未来规划心得体会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结束日期;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元/人;

合计:¥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条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组团-社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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