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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类课程分享心得体会和感想 建筑课程心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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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类课程分享心得体会和感想 建筑课程心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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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建工类课程分享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最新建工类课程分享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政治工作会和全市公安政治工作会会议精神,结合省厅党委和市局党委关于“最强支部”创建工作的部署,为提出构建机关、基层统筹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形成“两点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联动机制,根据万源公安实际,现就机关各党支部与基层派出所各党支部开展共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密围绕省厅党委和市局党委“最强支部”创建工作大局,按照“两点共建、双向受益、共同提高”的要求,积极探索统筹机关、派出所党建工作经验,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创新。

通过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机关、派出所支部共建”活动,组织我局机关各党支部与基层派出所各党支部结对共建、互联互帮,着力构建支部结对共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党建工作新格局。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切实达到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全面增强、干部工作作风全面转变、民警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全面提高以及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凸显的工作目标。

机关各支部全面开展与派出所结对共建,实现每个机关支部与一个派出所支部结对。

按照“党建搭台、部门唱戏、两点统筹、共建共享”的活动模式,结合党建工作和公安业务工作要求,逐步促进和实现支部优势互补、党建工作互动。

(一)组织共建。按照“最强支部”和“六严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要求,坚持巩固先进、提升一般、整顿软弱涣散的原则,互帮互助建强班子队伍,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共建提升工作,协助打造最强支部、特色支部、示范支部。

(二)党员共管。结合结对共建双方党支部实际,互相帮助制定党员培养计划,落实发展对象,抓好组织实施。共同制定结对共建党员管理细则,切实运用管理细则加强党员管理,做好党员信息采集并报机关党委及时录入动态管理系统。

(三)活动联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重点完善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务公开、警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干部绩效考核以及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不断提升支部抓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深化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激励党员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互相督促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员活动”等制度,积极开展、方式创新、内容丰富、开放互动的党组织活动,充分激发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人才共育。坚持把结对共建作为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各支部要有计划、有梯度地选派本支部优秀年轻民警、后备干部、新入职民警职工和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民警到结对共建支部开展实践锻炼,全面深入了解公安工作的各项业务,在融入基层、服务群众中锤炼党性、转变作风、砥砺品行。

(五)资源共享。各支部要利用本支部的先进做法、先进经验,帮助结对共建支部打造亮点、突出特色,要积极主动参与结对支部的建设,分析存在的困难、短板,找准原因、谋划措施,并竭力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结对共建工作得力推进,取得实效。

(六)业务共推。各支部在结对共建的过程中,要以党建为抓手,促进各项公安业务上台阶。结对共建双方支部要整合警力,突出重点,在完成上级交代的专项行动、重特大警情处置等工作中,要抽调人手,积极配合,共同促进各支部工作取得实效。

(一)固定工作,每组结对共建党支部每季度必须开展1次共建活动,主要以党员活动日形式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相互交流、查找不足,帮助整改,对其它进行工作支持支援,帮助开展落实。

(二)临时工作,在平时因共建部门人员不足或其它原因导致相关工作滞后,特别是在专项工作、发生重大警情等,结对共建支部可指派部分党员不定时地给予帮助支持。

(三)形式多样开展活动,结对共建支部积极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员活动,如:互上党课、党史党建知识竞赛、业务能手比武、警体运动比赛等寓教于乐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支部结对共建活动,是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方法,是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业务能力、提升部门业绩的具体实践;是实现结对双方互赢共享的有效途径,是创先争优活动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我局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重要载体,双方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支持结对共建活动。

(二)丰富活动载体。要加强与结对共建支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把抓班子、带队伍,提高支部战斗力作为工作重点来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结对共建工作。要认真落实好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务公开、警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干部绩效考核以及党组织书记岗位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组织实施好“三会一课”、“主题党员活动”等活动。

(三)完善工作台帐。结对共建双方要建立结对共建工作台帐,详实记录开展结对工作的情况,收集图片、简报等资料,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同时上报机关党委留底。

(四)力求党员全覆盖,每名党员要积极参与结对共建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共建活动,各支部要把党员参加共建活动纳入支部民主评议、评先选优、立功受奖当中,机关党委要将此项工作纳入“两优先两不用”考察范畴。

(五)狠抓督促落实。结对共建双方要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求,扎实开展共建活动,要坚持长期开展活动,避免临时性、短期性行为,努力使结对共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机关党委定期要加强督促检查,把结对共建活动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最新建工类课程分享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为进一步增强乡镇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的管党意识,促进管党责任的落实,全面推动乡镇党建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任务

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着力抓好乡镇、村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上级党委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乡镇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措施。

(二)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以选准书记、配好班子为重点,推进村党组织“五个好”建设;坚持经常排查和整顿后进村党组织,确保及时转化;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引导和监督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先进性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

(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挥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对村务工作特别是村级财务和其他重大事项的监管,指导监督村干部科学、民-主、依法治村,廉洁自律。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村情稳定,推动和-谐发展。

(五)落实基层党建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健全乡镇党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党委成员分工负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视总结工作实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善于把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工作制度。

(六)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健全和落实组织生活、学习培训等制度,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特别是提高统筹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

二、党建工作的考核

县(含市、区,下同)委每年要对乡镇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认真考核,重点考核六项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可采用自我检查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乡镇自查。乡镇党委每年要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党委成员根据党建工作规划,对照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具体分工和要求,分别向乡镇党委会汇报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乡镇党委书记进行评议。乡镇党委成员汇报时,可请村党组织书记和乡镇有关部门人员列席。乡镇党委自查工作结束后,向县委呈报党建工作总结报告。

(二)县委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包括民-主测评和实地检查。县委每年对乡镇党委书记及党委其他成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民-主测评,由其所辖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机关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和乡镇人大代表等干部群众参加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同时,深入农村、站所,全面了解乡镇党委落实管党职责情况,实地检查乡镇党建工作成效,了解干部群众的意见。汇总民-主测评和实地检查情况后,将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档案。

(三)书记述职。建立乡镇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县委定期听取乡镇党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述职报告,县委书记作现场评议。设区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

(四)综合排位。在乡镇党委自查、县委考核、书记述职的基础上,县委对全县各乡镇基层党建工作综合分析,评定党建工作合格乡镇、基本合格乡镇和不合格乡镇,并报设区市委组织部备案。

党建工作合格乡镇标准是,六项职责任务得到认真落实,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乡情稳定;基本合格乡镇标准是,党建工作目标基本得到落实,基层党组织“有人管事”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乡情基本稳定;不合格乡镇标准是,乡镇党委凝聚力、战斗力较差,软弱涣散等后进村比例较大,且较长时间没有明显改观,不稳定因素得不到及时有力处理。

三、党建工作的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乡镇党委及其成员实行责任追究:

(一)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村党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村“两委”班子关系严重不协调等后进村比例较大的;

(二)管理教育不严,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严重处事不公,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和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对宗族派性及恶势力干扰甚至把持村务等严重问题,不敢坚持原则、解决不力的;

(四)政治敏锐性不强,矛盾隐患排查不力,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故意迟报、虚报甚至隐瞒不报的;

(五)民-主测评结果较差,并被评定为党建工作不合格乡镇的;

(六)其他按照党的纪律需要追究责任的。

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照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分工,由县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乡镇党委书记或其他相关成员实行责任追究,主要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引咎辞职、职务调整或免除职务等。

四、加强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领导

县委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党建工作的领导。对基层党建工作合格乡镇,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巩固提高;对基本合格乡镇,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加强具体指导;对不合格乡镇,要围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顿,尽快改变后进面貌。

县委要为乡镇党委集中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对遗留问题较多、矛盾复杂、解决难度较大,长期处于后进状态的“老大难”村,乡镇党委应如实向县委报告。县委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指导不及时、帮助不力的,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市、县委要关心和爱护乡镇干部。认真落实相关待遇,调动乡镇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基层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党委和业绩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最新建工类课程分享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201x年全镇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突出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围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深化“三级联创”。围绕“五个好”目标要求,巩固42个市、县级党建示范点的创建成果。扎实抓好32个县级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争取在6月底进行验收、命名表彰。继续下派一批机关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确保力度不减,管理到位,取得实效、群众满意。继续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促使他们安心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

(2)优化组织设置。探索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党组织设置方式,把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协会上,建在经济组织中,建在产业链上,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适应的基层组织框架。在50个新农村示范村逐步推广“支部+村委会+协会”工作模式,创新基层党组织领导和服务农业产业化的方式方法。

(3)巩固阵地建设。扎实抓好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确保如期如质地完成201x年度45个项目村建设任务。加强对已建的186个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发挥好作用。

(4)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逐步提高村常设干部待遇,落实好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的生活补助,引导村干部谋事创业,服务新农村建设。贯彻《湖南省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争取财政加大投入力度,201x年争取村均运转经费达到4万元。进一步拓宽选育渠道,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做好从致富能人中培养选拔治村能人的工作,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争取每个村后备干部达到3-4人,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二)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5)努力探索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新途径。坚持以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继续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对离退休党员、农村无职党员、流动党员分类教育管理办法,增强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工作台帐制度,推进农村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施农村党员先进性考核,充分发挥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流动党员中开展“一人一台帐、一月一联系、一月一汇报、一年一评议”活动,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制定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以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为重点,广泛开展党内关怀活动。抓好民主生活会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探索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检查。加强党员信息库建设,实现党内直接统计。

(6)抓好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发展党员的宏观指导,全面执行发展党员“五制”和实行“双向培养”。切实抓好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农村党员工作的意见》(潭办发〔201x〕3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消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空白村,采取适当倾斜的措施,逐步实现全县每个村都培养1名35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致富带富本领的青年党员。

(三)围绕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

(7)加强和改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总结推介易俗河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逐步扩大范围。在基层党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规范基层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创造条件,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8)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开展“好正职、好副手”评选活动,增强党委(党组)书记管党责任意识,注重考核党建工作实效和干部群众对党建工作的公认度和满意度,把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有机贯通起来,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四)围绕提高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9)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省委的安排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县级党政、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直属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将在201x年3月至8月进行,乡(镇)、街道及其所辖单位,村、社区将在201x年9月至201x年2月进行。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广泛调查研究,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10)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最新建工类课程分享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发挥好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拟开展创建东元村党总支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经东元村党总支研究,提出如下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建“五个好”村党总支、培育“五带头”共产党员的标准,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在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建成为富民县村(社区)党建工作的一面旗帜。

二、创建目标要求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申报20xx年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项目和基层党建工作新项目的通知》(富组通【20xx】118号)精神,我村党总支力争创建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做到“五好、三落实”的目标要求,把基础好、交通便利、有支柱产业,采取领导重点联系、工作重点指导等办法,进行规范化建设,使其成为具有推广价值、能够体现我村党建工作最高水平、能够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的示范点,引导全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推进和全面提高。

三、目标任务和标准要求

1、目标任务:按照县委、街道党工委提出的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求,不断创新为民服务工作思路,结合东元村地处富民县园区建设和招商投资主战场的实际情况,从整合村基层党建资源和发挥村党员服务队作用入手,完善村综合服务体系,建立村级为民服务站,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带班、村民小组分支部书记、村民小组轮流值班制度。建立并落实以村、组干部为主力、护村对应急分队、村卫生室、村地质灾害监测员、义务消防员为补充的村级事务应急“110”。当村中发生山体滑体、洪涝、火灾灾害及群众突发疾病时,村、组两级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为群众提供服务,维护群众的利益。力争到今年年底,把党总支建成硬件完善、软件规范、时代特色鲜明、党员群众公认、带动作用较强的基层党组织,跨入市级试点行列。

2、标准要求:达到“五个好”基层党组织的创建标准要求。此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党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富创新、更有影响,能够代表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先进水平;领导班子坚强团结,有一支结构合理、整体素质高、战斗力强的党员队伍;党的活动经常、富有成效,党建工作制度和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党建工作促进发展成效显著,在全县有较大影响和较强辐射能力;党群关系和谐,群众满意。

(1)领导班子建设方面。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结构合理、配备齐全,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一名好的党组织书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定,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务工作。群众对班子的满意率较高。

(2)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按照从严治党的工作方针和党管干部的原则,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党员发展工作、党员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工作开展正常。每年至少发展2名新党员,每年培养2名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电教设施齐全,并能发挥作用。流动党员得到有效管理。党员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整体队伍素质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无违法违纪现象。

(3)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重大事情让党员早知道。严格执行党内选举制度,到期按时换届。党组织议事规则、“三会一课”、发展党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党内争先创优等各项制度健全、规范、落实。各项记录齐全规范,归档及时。党员活动室规范,配套设施健全,做到党旗、入党誓词、党员形象、党建知识及党内主要制度等上墙。

(4)各项工作规范方面。党组织要明确工作职责,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建立与行政工作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按规定办事。

四、方法步骤

1、摸清情况,明确目标。搞好自查、调研和分析,准确掌握党建工作现状。根据党建工作的特点,结合市级基层党建工作试点创建要求,制订试点创建计划。

2、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按照创建标准和条件,制定具体的创建方案,明确创建标准、内容、进度、保证措施以及责任人,确保创建措施的落实。

3.抓阵地,强活动。进一步提高对村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综合功能,统一旗帜、挂牌、布局、设施和制度;同时要保持整洁、规范管理,确保室内外环境建设实现“环境硬化、环境净化、环境亮化、环境美化”。根据“支部活动有阵地、干部工作有报酬,组织运转有经费、提升素质有远教”的要求,一是要完善基本工作制度并将制度装框上墙。二要多方筹措建设资金高标准建设村级党员活动中心和党员活动室,室内有500册以上图书及学习资料,并配备日常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

4、加强自查,不断提高。经常性地进行自查,及时掌握工作进程,主动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联系群众,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扎实开展党建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基层党建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东元村党总支将坚持在县委、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把党建示范创建开展和推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防止出现麻痹松动、流于形式、走过场等问题,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扎实抓好下步的具体工作,以创建开展促进中心工作顺利推进,以工作推进检验创建开展成效。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加强我村党建工作的有效措施,东元党总支将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抓实。

1、落实工作责任。党总支书记亲自抓,专职负责人具体抓,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真正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抓出成效。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支部委员和村委会干部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完善工作机制。把督查指导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健康开展。

3、搞好总结推广。及时总结提炼创建过程中的新鲜成果和典型经验,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从而发挥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东元党总支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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