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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极端宗教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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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极端宗教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实用(9篇)
2022-12-26 03:54:13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极端宗教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实用一

1、外籍人员利用特殊身份进行传教。高校一些涉外人士如外籍教师、留学生等,利用自身的特殊身份,通过学术讲座、授课、外语口语交流、英语角等方式,有意识地向学生们灌输宗教的相关知识,向学生们潜移默化的传递宗教观念,使大学生们对宗教产生浓厚的兴趣之后,便进一步的抓紧时机,向同学们宣传和推销西方的宗教教义和价值取向,继而发展为信徒。

2、打着慈善的旗号进行传教。一些宗教组织和传教人,以捐资助学为名而行传教之实,向经济困难的学生积极主动的进行资助,或者在校园内招募学生组织扶贫、助残等慈善小组,引起学生的注意与好感,以善良、博爱、友好的表象,使学生对其产生好感与兴趣而加入其中,最后达到宣传教义、发展成员的目的。此外,还有的宗教组织积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表面上对他们表示关心和帮助,并通过表达希望好好学习,成人成才的良好祝愿等表面目的,去利用贫困生感恩的心理进行教义宣传,从而将他们拉入宗教组织

3、通过网络、散发宗教传单等宣传媒介进行传教。境外宗教势力利用网络、广播和光碟,或者寄发传单等形式向学生进行宗教宣传或散布一些反马克思主义、反科学内容。特别是通过目前网络的快捷性及普及性,建立一些网站开展网上学《圣经》、空中英语课堂等,大肆宣扬西方的宗教思想和价值观,同学们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容易被一些美丽的内容所诱惑和吸引,继而对宗教产生好感而迷恋其中并沦为教徒。

4、组建地下宗教团契进行传教。大学校园是各种宗教组织渗透的主阵地,大学生也是各种宗教势力重点发展的对象,宗教组织派出专门的传教人员在大学周边或者大学校园内租住房屋而将传教职业化,通过以点带面对大学进行宗教渗透,当形成一定规模后组建大学生宗教团契,并定期进行聚会开展教义的学习,使组织规模化、正规化;此外,还有的宗教组织招募大学中的信教学生,而他们则在背后进行人员培训、提供资金支持而完全不用出面,

11煤化工系宋正伟通过这些所谓的宗教骨干分子组建大学生校园宗教团契,从而对高校校园进行渗透

1、高校政治思想工作与高校发展没有同步。当前,部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对宗教知识知道的不多、关注的也不多,很少有人关注大学生对宗教信仰的追求与看法,甚至有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对于宗教渗透还没有正确的态度和清醒的认识,没有适应时代的发展特征、立足大学生思想状况去针对性的开展富有特色和成效的思想教育工作,过多的尊重所谓的个性和文化的包容,而忽略了高校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对宗教渗透的警惕性不高从而为宗教渗透提供了机会。

2、全球经济一体化为宗教渗透提供了便利。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剧,它完全打破了国界,整个世界成了“地球村”,全球各地民族间都可以迅速通过各种手段进行交流,各种宗教文化得到迅速的扩散,宗教文化变成共享的资源。但也为西方国家利用宗教活动,对我国进行渗透提供极大的便利与机会。西方国家以雄厚的资金为支持,采取多种的渗透形式不遗余力的进行宗教渗透,来向中国灌输西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理念,并以大学生为重点渗透和发展对象,通过宗教加剧渗透进行文化“殖民扩张”,使大学生的政治观念淡薄、民族意识淡化。

3、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宗教渗透更加便捷。以往学生们大量接触的宗教知识主要来源于家庭、社区、身边的人以及各级教育者的灌输,其内容经过层层把关过滤,不正确、不恰当的内容已被删除。网络时代高度普及的今天,大学生们了解信息的渠道更为宽广、更为便捷,只需找到网址,便可在第一时间看到任何媒体的全部内容,网上汹涌而来的外来宗教信息,就是西方进行宗教渗透的主要阵地,混杂着太多不健康的内容和信息,既有对西方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鼓吹,也容易诱使大学生加入到宗教组织或者参与到非法宗教活动中去。

1、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现阶段的高校,处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中西文化的碰撞、贫富差距的加剧等等新情况,都给大学生的思想与信仰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价值取向扭曲、社会责任感缺乏,所以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高校首先要确保马克思主义理论在高校的绝对主导地位,积极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另外,还要加大广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学生们的爱国意识和民族责任心,让大家明白盲目的宗教信仰会瓦解一个民族的凝聚力,还会产生信仰危机甚至导致社会**的发生。

2、加大校园宗教知识和宗教政策的宣传。为使大学生认识宗教、了解宗教,就必须要让他们加强对党的宗教政策及有关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以破除他们对宗教的盲从或神秘感,让广大大学生明白:我国的大学校园是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任何方式,在大学校园传教或从事其它宗教活动,以此增强大学生们自觉抵御宗教渗透的能力,对校园内出现任何宗教色彩的活动,都能积极进行举报。

3、加强对涉外人员的管理。近年来,一些境外宗教势力以利用外籍教师、留学生等身份,实际进行着宗教渗透的非法行为,他们利用与学生接触的各种机会讲授文化知识的同时,也向学生们灌输宗教思想,所以要对外籍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一是要对外籍人员自进校到离校都建立动态档案,对信仰状况和宗教活动进行有效了解和掌握;二是要建立听课及课后回访制度,以了解其授课内容、授课课堂上是否有传教行为发生,其次,还要对与他们接触较多的学生进行座谈,对他们的业余生活、宗教生活进行了解,发现有传教的迹象立即予以制止。

4、加强对校内有宗教信仰人员的管理。学校统战及相关部门,一是要积极主动的对校内信教人员进行关心,为他们的宗教生活提供一定的便利和帮助,另外还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使校内信教人员明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是“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使他们的宗教活动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自觉的不在校园内开展宗教聚会和进行传教活动。

5、健全网络,培养骨干,构筑校园抵御宗教渗透防线。健全高校信息网络,是做好防范宗教渗透工作的重要环节。因为宗教活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开展活动一般是通过电话、网络进行联系,活动地点和方式、参与人员非常难以掌握,所以一是要分别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建立动态信息队伍,二是要建立计算机网络信息收集、监控队伍,以此形成一张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全方位多渠道,辐射面广、反应灵敏的信息网络,是高校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效方法,也是预防和处臵宗教向高校渗透与蔓延的重要防线。

总之,高校代表着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因此要认识到高校宗教渗透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将防范宗教渗透工作纳入到建设和谐、稳定校园的日常工作中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既要依法维护学生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也不能神经麻木,听之任之,对校园的宗教渗透现象不闻不问;既要对大学生的思想、信念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又要对宗教政策和法规进行普及,扎实做好宗教向校园渗透和蔓延的防范抵御工作,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对于极端宗教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实用二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会不经意讨论党员能不能信教的问题。在这里,给出明确答案,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

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应保持清醒认识,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但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隐性信教,背离了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党的理想信念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党员如果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思想,就意味着理想信念的动摇和滑坡。有些党员认为,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所以自己也能信教。我国宪法的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党员对此必须正确理解。共产党员是比一般公民具有更高政治觉悟、更高政治信仰、更强组织纪律性的“特殊公民”,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还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这决定了共产党员在世界观、政治立场、理论品格和社会理想等方面都与信教群众有着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是完备的哲学唯物主义。共产党员认识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为了认识把握社会发展规律,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格是与时俱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促进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这些都与宗教对信教群众的要求有着根本区别。因此,共产党员应始终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不能到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繁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建党99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主要是因为我们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钙质就不会流失,骨头就硬,就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明白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本失则一切尽失。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某些落马的贪官,算命看相,烧香拜佛,弃守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其实,这些人,有的是以宗教为幌子,掩盖自己贪腐的内心、肮脏的灵魂,缓解自己惶恐的心理、不安的心灵;有的则是歪曲宗教信仰,搞的是封建迷信,信的是利己主义、为官哲学。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扳错了位,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

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假冒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根据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那样对党员信教开禁,带来的恶果却显而易见。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

第二,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在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极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的情况下,允许党员信教将极大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恰恰是在西藏和新疆这两个反分裂斗争极为尖锐的地方,自治区党委都鲜明坚持党员不能信教,这不是偶然的。

第三,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当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把宗教作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争相滥修大佛和寺庙,热衷大规模宗教活动,人为助长宗教热,而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对宗教团体的教育引导根本不当回事,导致混乱现象蔓延。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一些党员干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是密不可分的。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就党的任务和宗旨而言,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代表信教群众的利益。而代表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除了代表他们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也包括要尊重他们精神上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我们同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是主要的,而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的差异性是次要的,因此在正确方针政策指引下,完全可以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共同致力于革命和建设各个时期的大目标。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所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团结、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所必需的。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但应关心党的宗教工作、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宗教工作,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把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能不能坚定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是否坚强、人民立场是否牢固、与人民的联系是否密切的重要标准。共产党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善于与宗教界人士交朋友,注意倾听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

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对于极端宗教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实用三

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不小心讨论了党员能否相信。在这里,给出明确的答案,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

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越来越多,对宗教的认识也越来越多,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密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了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甚至党内发出声音,认为应该禁止,允许党员信任教育,列出党员信任教育的各种原因和党员信任教育的诸多好处,指责党员信任教育不允许违反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精神。事实上,我党对党员不能相信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来没有动摇过。这一原则由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党的各级组织和许多党员要保持冷静的认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这个原则。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不论者,遵守党章的规定,坚定理想信念,记住党的宗旨,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党的一大特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隐藏着信教,背离了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些标准》明确规定:党员不得封建迷信,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邪教,不得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在全面严格控制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相信教育的问题上决不打折,决不能说话。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党的理想信念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从无神论开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党员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思想,意味着理想信念的动摇和滑坡。一些党员认为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自己也可以信任。

我国宪法的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党员必须正确理解这一点。共产党员是比一般市民具有更高政治意识、更高政治信仰、更强组织纪律性的特殊市民,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还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武装的先进政党,决定了共产党员在世界观、政治立场、理论品格、社会理想等方面与信息教育大众有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如列宁所指,是完善的哲学唯物主义。

共产党员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规律,承担自己的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所有理论和奋斗都要致力于实现最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格与时俱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际联系的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物质财富非常丰富,人民精神境界大幅提高,促进大家自由全面发展。这些都与宗教对信教大众的要求有根本区别。因此,共产党员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古人说:万物得本人生,百事得道人成,根本不摇,枝叶繁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精神和主心。建党99年来,我们党从弱到强,从胜到大,主要是因为我们总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非常强大的信仰力、理想力、纪律力。一个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的理想,钙就不会流失,骨头就会变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会明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在宗教中找不到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如果失去了,一切都会失去。理想的震荡是最危险的震荡,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一些落马的贪婪官员,算命师,烧香拜佛,放弃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相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他们的行为,完全忘记了党的纪律,失去了党员的身份,如何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迷路和腐败也是必然的。事实上,他们中的一些人以宗教为幌子,掩盖他们腐败的内心和肮脏的灵魂,缓解他们恐惧的心理和焦虑。有些人歪曲宗教信仰,做封建迷信,相信自己和官方哲学。根本原因是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错位,失去信仰,失去理想,失去精神,失去宗旨。

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反宗教信仰的自由,完全站不住脚。这种说法实质上是以假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公民志愿者加入中国共产党时,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意味着他根据公民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自愿选择不信任宗教。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人希望这样禁止党员信教的话,结果很明显。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任教育,允许党内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神论与无神论并存,一定会引起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思想、理论上引起党的分裂。

第二,允许党员信教,允许一些党员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依靠不同宗教者的门下,接受各种宗教组织的领导,五大宗教和其他宗教在党内各自构成系统,这一定会给组织带来党的分裂。目前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时,党员信教大大削弱了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正是西藏和新疆两个反分裂斗争非常尖锐的地方,自治区党委明确主张党员不能相信教育,这不是偶然的。

第三,党员信教,一定会成为宗教势力的代言人,有些地方会出现宗教管理党的宗教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帮助宗教热,不能平等对待所有宗教,党的宗教工作会从根本上动摇。现在,一位地方党政领导人把宗教作为获得经济利益和提高当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滥用大佛和寺院,热衷于大规模的宗教活动,人为助长宗教热,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团体的教育指导不当,混乱现象蔓延。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一些党员干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密不可分。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理论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依赖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有可能消失。

要达到这种状态,需要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此之前,如列宁所说,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妨碍宗教的真正消灭。宗教的最终消失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失长。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坚持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要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就党的任务和宗旨而言,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代表信教群众的利益。代表信教大众的根本利益,不仅代表政治利益、经济利益,还包括尊重他们精神上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

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历史充分证明,我们与信教大众的基本利益一致性是主要的,宗教信仰问题的差异性是次要的,在正确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完全可以政治团结合作,信仰相互尊重,共同致力于革命与建设各时期的大目标。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依靠最广泛的人民群众力量,其中当然包括很多信息教育群众。因此,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团结、凝聚众多信仰,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所必需的。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但要关心党的宗教工作,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创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要做好宗教工作,许多党员干部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尊重信教大众的信仰,把信教大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能否坚定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是否坚强、人民立场是否坚定、与人民的联系是否密切的重要标准。共产党员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善于与宗教界人士交朋友,注意倾听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

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在一般大众身上。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仅不能信仰宗教,还要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共产党员尊重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对于极端宗教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实用四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促进我乡民族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突出“一个要求”、抓好“六个着力点”,即以“强管理、保稳定、促和谐”为总要求,着力依法管理、着力加强创新、着力打造亮点、着力解决难点、着力正面引导、着力夯实基础,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我乡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各民族平等,享有同样的权利,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xxx乡辖17个行政村,两个回族村,4个自然村,多年来,回族群众聚居在xxx乡,与其他15个行政村的汉族朋友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共同为xxx乡的繁荣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为更好地发挥回族同胞的聪明才智,促进全乡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二)、充分了解、适当引导但不干涉宗教活动的原则。对回族的宗教活动以及活动的过程要做到充分了解,适当可以进村参加,但要保证其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做到了解但不干涉,引导但不干预。

(三)、积极防范,依法处理,消除后患的原则。

要加强调研,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排查调处,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对各村清真寺的位置,阿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加强对寺管会主任(社头)的培训,定期召开寺管会主任会,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利用每周五主麻日的宣教活动,专讲一段党的民族政策,使广大回族群众了解党的民族政策,自发拥护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回族村“两室”阵地,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制度上墙;举办“和谐清真寺”评比活动,把广大少数民族的思想行动引导到思稳定、求发展上来。

(三)把党和国家的温暖带到少数民族村庄。

完成宗教教职人员的参保工作。把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和各项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宗教局等五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和省、市宗教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医保、社保等相关手续,并将老弱病残的宗教教职人员纳入救助范筹,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到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让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同样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和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回族重大节日期间,尤其是开斋节时进寺慰问,让广大回族群众感到党对少数民族的重视,感受到来自于党和国家的温暖。

(四)、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建立乡村两级管理网络,使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强宗教情况信息报送,强化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全面掌握动态;对少数民族村落要制定宗教信息月报告制度、重要信息奖励制度、重大信息通报制度等,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既要依法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有力打击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势力,坚决制止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又要以宽容、理性的态度对待信仰上的差异,尽力化解、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对于极端宗教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实用五

同志们:

根据xx镇党委委要求,今天xx村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党支部精心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并对照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认真反省和深刻剖析。现就具体剖析情况向大家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本支部将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虚心诚恳地接受,并加以改进。

宗教是一种对社群所认知的主宰的崇拜和文化风俗的教化。一切宗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都是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别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

1.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不够。虽然经常能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知识,但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组织学习不多,导致党员干部对理论学习的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够。

2.履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职责落实不够。一是认为宗教事务与自己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总是认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只是统战民宗部门的工作,事不关己,不管也不会追究责任;二是政策法规学习不够,了解不多,掌握不清,特别是本人对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所以不会管。

针对上述查摆出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思想上认为民族宗教理论知识工作对推动本职工作也起不到多大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在党员干部中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党员干部不愿学、不想学,认为这些和自己的工作关系不是很大,造成对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性法律法规知识一知半解。

2.管好宗教事务工作是做好稳定工作的关键认识不足。总认为我单位乃至我市是宗教和顺、民族团结的示范单位、示范市,没有宗教极端化的情况出现,维稳形势很好。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对管理宗教事务工作不是很关心,也对党员干部在这方面疏于教育和管理,认为做好日常性的工作就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行,不用在宗教事务管理方面耗费太大精力和太多时间。

1.强化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的干部队伍。2.加强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要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管在日常、抓在经常,不能有任何的接口和理由,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使宗教管理有关措施落到实处。

对于极端宗教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实用六

【江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明确了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以及“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基本方略,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严厉打击暴恐活动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任务。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两周年之际,郑言江全面回顾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继昨日推出总篇后,今天郑言江再推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疆稳定工作、发展民生、促进民族团结、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回顾。

“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014年4月27日至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考察新疆时,明确指出“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

4月28日上午,在疏附县托克扎克镇阿亚格曼干村,习近平总书记向伊玛目吐尔逊·马来提了解清真寺管理和村民开展宗教活动的情况后说: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宣扬有益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好的理念,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30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乌鲁木齐又专门同20位新疆宗教人士代表进行座谈,对宗教界人士提出了期望:“我们要把新疆建设得越来越美好,让新疆各族群众生活得越来越好,就不能让新疆陷入动荡、陷入倒退。这是党和政府的责任,也是新疆广大宗教界人士的责任。我相信,新疆广大宗教界人士一定能够深明大义、站稳立场,从自己的职责出发,为祖国和新疆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考察新疆一个月后,2014年5月28日至29日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大政方针,其中之一是以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为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其中提到: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要重视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质,确保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

物质方面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也要解决好

2014年9月28日至29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要积极做好双语教育、信教群众工作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工作”。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

2015年5月18日至20日,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

2016年4月22日至23日,时隔15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高规格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阐明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并就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这篇讲话的信息量极大,郑言江梳理出要点:

宗教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

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

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处理宗教关系须牢牢把握“一个根本”

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

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

宗教工作既要全面推进,也要重点突破

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既要全面推进,也要重点突破。要结合各宗教情况,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以做好重点工作推进全局工作。各级党委要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宗教工作决策部署。

对于极端宗教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实用七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市**区委关于印发**区宗教领域问题持续整改方案的通知》防止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加强无神论教育,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我校进行了校园宗教信仰情况的摸排。现将我校全面开展宗教问题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我校与2019年4月18日组织开展全体教师会,首先学习了**区教育教体局下发的整改方案,同时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其次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进行了深入学习。

1、学校进行了包括校长在内的所有教师有无信教及宣传宗教行为调查问卷,经调查我校教师无信教及在校内外宣传宗教思想行为。

2、对我校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了问卷及电话访问调查,无参加宗教活动传播宗教信仰的现象。

总之,我校全体师生将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将学习宗教相关政策法规常态化,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范畴,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增强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的自觉性和先进性。

对于极端宗教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实用八

同志们:

根据**建设集团党委和省城房公司党委部署,今天,我们重点围绕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不参与涉黑涉恶开展一次主题党课活动。我讲的题目是: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基础。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

(一)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

1.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党的一贯原则。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这就决定了共产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的基本的思想和原则。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明确了共产主义和宗教之间的界限,指出无产阶级的解放,包括宗教解放,共产主义直接从无神论开始。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与一些唯心主义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中的反帝反封建统一战线上,但他们永远不能同意他们的唯心主义或宗教教义。1982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指出:我们党多次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应当说服其退出党。这一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对于全党来说,今后仍应坚决执行。2002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侵蚀。习近平总书记还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找到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得搞封建迷信,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与邪教,不得纵容和支持极端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这就要求共产党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在不信教的问题上,没有折扣和灵活性。

2.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必须是无神论者。

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对一般群众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群众,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优秀分子,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有些人认为不允许党员信教,就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观点实质上是假冒“人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名普通群众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放弃了作为一般群众信仰宗教的权利。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就不能信仰宗教,如果他又选择了信仰宗教,这就表明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只存在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这就违反了党的纪律要求,不能保持党员在思想、组织上的统一,党组织就可及时采取措施,依据党的纪律要求对其处分。这既不是“歧视宗教”,也不是“强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个政党对不再赞同其指导思想的个别党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符合宪法和党章的规定。

(二)党员信仰宗教会产生哪些危害?1.违背党宗旨,造成思想上、理论上的混乱和分裂。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赋予了其具有高度先进性和纯洁性。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那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在实践中共产党人就成了“两面人”。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混乱和分裂;

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那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接受宗教组织领导,各种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党就不是一个理论、思想先进的政党,队伍不再纯洁,就造成党组织的分裂,极大削弱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

2.会从根本上动摇党的工作。

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则势必成为某种宗教的代言人,将出现宗教信仰者管党的工作的现象,利用公共权力和国家资源助长宗教热,党组织就失去了先进性和纯洁性。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党的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

(三)坚定理想信念,做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人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政党。这就决定了共产党人的立场是以人民为中心,运用唯物主义世界观研究和分析问题,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实现人类解放和自由的价值;

这就需要共产党人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的信念。

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信念和价值,依靠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如果信仰宗教,思想就会混乱。同时,没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实践中就会脱离社会发展的实际,找不到事物发展的规律,就会出现违背党的性质、宗旨、纪律的错误行为。

实践早已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共产党人的“钙质”就不会流失,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信念和价值。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规党纪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整治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是“四抓两整治”中的其中一项整治内容。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当前农村涉黑问题新动向值得关注》上作出“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要批示,由此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人民战争。

(一)这次扫黑除恶斗争非同寻常首先,从时间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跨度长。自2018年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第一年是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第二年是攻案件,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第三年,也就是今年要建机制,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其次,从内容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范围广。中央明确重点打击十二种“黑恶势力”,整治内容非常集中。

第三,从规格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层次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过去扫黑除恶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专门印发通知,整合中纪委、组织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集党和国家之力进行专项斗争,规格至高,前所未有。

第四,从行动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力度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决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第五,从标准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要求高。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执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共产党员要正确看待这次扫黑除恶斗争黑恶势力是一种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拥护党的决定,正确看待问题,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开展此项工作。

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扫黑除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记亲自作出的重大决策,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治国安邦的战略谋划、对人民福祉的深情关切、对执政根基的长远考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人民拥护,夯实的是执政基础。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来推进,确保党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要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高度看待扫黑除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是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站在人民立场部署推进专项斗争,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要从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看待扫黑除恶。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是推动肃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黑恶势力的存在,必然会毒化营商环境、恶化社会环境。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黑恶不除则百业难兴,切实防止黑恶势力渗透到市场经济秩序当中,对那些破坏营商环境、危害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要坚决打击到底,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这次扫黑除恶斗争的任务要求非常明确,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做?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凝心聚力开展好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专项斗争行动,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围绕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党纪党规,坚定理想信念、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规违纪和错误言行面前敢于抵制、勇于斗争四个方面,深入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并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目标。

(二)明确重点,做好自查。根据**集团党委印发的《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方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共包括12种项,分别为:

一是党员有以下4种情形视为信教:

1.党员公开宣扬宗教、传播教义、发展教徒,成为宗教教职人员或担仼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

2.组织参与宗教活动,按照宗教仪规受戒、持戒或经常性参与拜佛、诵经、转经、摸顶、讲经、法会、祈祷、弥撒、礼拜、朝觐等活动;

3.主动为修建宗教活动场所和开展宗教活动募集资金、捐款捐物;

4.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等。

二是涉黑涉恶的8种具体情:1.党员组织参与威胁政治安全活动;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

4.在建筑工程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

5.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6.非法高利放贷、非法集资、暴力讨债;

7.参与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活动;

8.充当黑恶心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问题。

我们要切实提高认识,重点围绕这十二种情形,做好自身排查,绝不参与这十二种形为。

(三)要强化整体联动,凝聚强大合力。把扫黑除恶和加强机关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坚决铲除滋生土壤,清理灰色地带,完善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要深化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系,真正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末梢,不断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要持续优化工作格局,坚持整体联动、标本兼治,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切实形成工作强大合力。

(四)要强化宗旨意识,深化为民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树立“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的政治理念,在实践中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疑难,使党的执政根基在服务群众中不断得到强化。

(五)要强化廉洁自律,弘扬优良作风。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自觉慎用权、不贪财,放下头上的光环和有影响力的特权,消除不良动机、抵制别有用心人的诱惑,严以律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真正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识得破陷阱,经得起考验。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杜绝人情交换。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今天的党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对于极端宗教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实用九

自从新条例颁布以来,在宗教界就掀起了学习条例的高潮,我本人也先后参加了5次集体的学习,自学也一直在进行当中,目前还在理解消化的过程里,谈一些粗浅体会,与广大同工同道交流。

新条例是在旧条例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和完善,旧条例有48条,新条例有77条,增设了许多新内容。相比较旧条例,有它显著的特点:

如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这是在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以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背景下,对宗教工作提出的相应要求。时代特色明显。个人理解这也将是今后宗教工作的一个总定调。

在过去宗教事务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新条例做出规范和明确。如宗教事务管理的原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过去也有这样的提法,但条例上表述是首次,使其更具有法律条文的刚性要求,另外对宗教院校的规范管理,条例也予以了明确。比如过去提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事务不受境外势力支配,现在增加了宗教院校的内容。

要求宗教部门在工作作风上增强服务意识,体现管理与服务并重。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变化,在条例中列出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内容很具体,团体的工作平台得到了提升,过去团体职能的依据仅仅只是团体内部章程的行文规则,显得有点虚,不那么实,责任与权利相对模糊。新条例的规定。起到了支撑团体开展工作的力度保障作用。

作为一项单独的内容页为一章(第三章),明确省、直辖市以上的团体才可以设立宗教院校。这能够遏制一些乱象。如地下神学院,不按章法的培养一些歪才,影响教会的健康发展(社会学历不够,知识文化储备不足,念了神学,往往是一知半解,却在教会、信徒中瞎说瞎传,影响很坏)。

另外,在学习中本人还有一点困惑想借此机会说一说。

照新条例第35条的规定,有一个“临时活动地点”的说法,虽然在这一条的最后说,“临时活动地点”的宗教活动应当符合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但如何做到,没有具体指明,特别是“临时”指多长的时间,没有确定。如果没有时限上的要求,也就意味着这样的“临时活动地点”会另一种合法的形式长期存在。而且其管理与发展,能不能在条例的框架下进行,似乎存在不确定的因素了。

以上交流,准备工作不足,肤浅错误,在所难免,恳请同仁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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