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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老师开课讲话心得体会总结 名师公开课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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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老师开课讲话心得体会总结 名师公开课心得体会(九篇)
2022-12-26 10:07:27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机构老师开课讲话心得体会总结一

根据工作需要,宿城分局拟增设内设机构管理科,并对综合科、污染防治科和监察大队职能进行调整。

一、增设管理科(对口市局规科处、总量处、大气处)。管理科职责为:

1、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辖区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辖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

2、负责辖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策应扶持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织编报国家、省、市和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并监督实施,协助开展环保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后的绩效评估工作。

4、组织编制辖区污染治理投资计划,管理辖区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

5、指导辖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6、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责任;负责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排管理、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工作;负责重点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8、牵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各类城市创建工作。

9、牵头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0、承担区创模办、大气办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对口市局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宣教中心)职责调整为:

1、负责管理分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综合文字起草以及会议、文秘、督办、信息、保密、制度、档案及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后勤等工作。

3、管理机关财务并编报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4、牵头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5、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和政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6、负责审核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分局内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7、负责辖区重点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定、发布和动态调整工作。

8、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9、负责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

10、负责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

11、负责分局工会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拟定全区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范围内废水、废气、恶臭气体、噪声、振动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

3、参与编制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治理和项目管理;负责开展河流水质考核,负责开展区域补偿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河道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5、监督管理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指导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规划和方案,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相关活动;负责绿色创建工作。

7、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连片整治,负责农村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

8、负责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管理工作。

9、负责项目帮办服务工作。

10、承担区生态办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察大队(对口市监察支队、应急中心、监测站、固辐气中心、综禁办)职责调整为: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组织开展辖区环境保护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2、拟订辖区环境监察制度、要点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3、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企事业单位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

4、负责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和自然生态环境监督检查;负责废水、废气、固(危)废等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现场执法检查;负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

5、负责辖区环境信访、网络舆情监控、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和一般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档案管理、一企一档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机动车管理、固(危)废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现场检查等工作。

9、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承担区综禁办日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妥否,请批复。

xx市环保局宿城分局

x年1月26日

主题机构老师开课讲话心得体会总结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因____________教育机构业务需要,为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

注意慎重选择培训对象,不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委外出资培训,因为,按法律规定,即使与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试用期员工一旦辞职,企业是不能追究其赔偿违约金的。若该新员工表现优秀,确实要出资对其进行委外培训的,建议先给予办理提前转正,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后再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这样追究其违约责任时才合法。

一、甲方委派乙方参加________培训学习,本次培训学习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培训费用

1、本次培训的费用共计________元,由甲方先行支付。

2、在培训期间,交通费由乙方先行垫付,培训结束乙方回甲方处工作____个月后,甲方报销乙方的交通费。

3、若培训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服务期要定的合理,比如:按培训费总和5000元约定________年,以此类推。另外,还需在此条款里约定如与劳动合同期限及以后签订的培训服务期限有冲突,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的服务期终止等字样内容,以解决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合同自动延续问题。

三、乙方的责任

1、认真参与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

2、培训结束后,乙方返回甲方处工作实行________年服务期,培训期满后如乙方不回培训机构工作或工作不满________年(含________年),需首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本次培训的全部费用;乙方回培训机构后若工作超过________年不满________年要求调动,需承担本次培训全部费用的____%。

3、乙方需在培训完成后提供一份完整培新心得的书面报告给甲方相关负责人。

四、甲方的责任甲方为乙方提供带薪培训,薪资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培训时间,此费用在乙方服务期满后一次性付给。如乙方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甲方不予支付并扣除上月工资。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机构老师开课讲话心得体会总结三

为贯彻实施郓教发【20xx】32号文,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本机构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要求以及教育局的部署,继续做好了常规消防安全工作。本机构在消防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本机构领导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制订了本机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机构实际,本机构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组员有各级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班班主任,小组制订了本机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人人签订责任书、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共同做好本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杜绝事故发生。

二、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本机构每周集中了全体教师召开会议,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调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过校讯通、广播、板报、宣传画报等,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要求每个师生员工都要熟悉消防安全职责。共同做好本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班主任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方面。对学生普及用火、用电、用气以及防火、灭火、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努力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

四、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本机构组织定期的有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完善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增强了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师生的消防法律观念。

五、安全小组还对重点地方进行定期检查和监察,以彻底防止事故的发生。

按照上级的要求,本机构对校园消防情况自查情况如下:

(1)本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按规定配齐消防栓、灭火器,对消防重点部位,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在教师、学生中广泛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活动,将本机构的消防工作纳入本机构常规工作之中;本机构的消防安全自查将也由领导、教师、学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

(3)本机构还要继续严禁学生带火种在身和玩火,防止火灾发生;同时班主任要及时教育,将防火的意识贯穿到平时的常规教育之中。

(4)本机构将设法加强消防方面的资金投入,进行全面的完善。 总而言之,本机构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到管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思想认识到位。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主题机构老师开课讲话心得体会总结四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湘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整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

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街道党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分别领导本乡镇(街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县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依法依规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明确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分管。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监察机构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据《宪法》《组织法》行使职能;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乡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党委(党工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依法合理赋予乡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重点扩大乡镇人民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职能。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结合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统筹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推进乡镇(街道)站所属地化管理,构建服务便民、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

除公安、司法、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原由县直部门管理为主的乡镇(街道)站所,调整为由乡镇(街道)管理,与乡镇(街道)有关职能机构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县直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原使用县直部门事业编制的,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统一划归乡镇(街道)管理。

根据省委市委编办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本轮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我县除公安派出所实行派驻外,市场监督所、司法所暂时维持现状,自然资源所(原国土所)暂不下放,逐步探索下放。财政所实行县乡共管,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县财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财政所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财政所编制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乡镇(街道)应征得县财政局同意,必须具备财会工作资质。农技站、畜牧站、卫健所包括原乡镇(街道)经管员、机线员、农技员、渔技员等统一下放到乡镇(街道);农技站、畜牧站下放到乡镇(街道)后,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人员安排、编制和日常管理考核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应当保持农技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相对专业、力量相对集中,人员配置应征得县农业农村局同意。林业站实行分区设置,人员派驻到乡镇(街道)。水管会(含乡镇电排)下放到乡镇(街道),考虑到当前基层水管会人员编制现状,现阶段坚持机构、编制、人员下放到乡镇(街道)的改革方向不变,具体下放时限暂缓一步,待水管会人员、编制“包袱”消化到位后再下放到乡镇(街道)。

1.科学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政务服务工作。

(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关工委、文明创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等工作。

(5)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等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信访、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财政所主要负责编制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票据、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管和审计以及村(社区)财务的业务指导;负责收入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内设机构不再保留。

2.综合设置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设置为:

(1)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3)水利服务站。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3.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规整合下放县级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在乡镇(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执法机构与县级以上各类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县级以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活动。

(三)规范乡镇(街道)领导职数

根据中编办〔1993〕17号、湘编办〔1999〕3号文件精神,按乡镇(街道)人口、财政收入和国土面积三项综合指数确定乡镇类别。

1.一类乡镇:文星街道办事处、鹤龙湖镇、新泉镇、岭北镇、南湖洲镇、湘滨镇。

2.二类乡镇:金龙镇、洋沙湖镇、静河镇、石塘镇、樟树镇、东塘镇、六塘乡、杨林寨乡、三塘镇。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乡镇(街道)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7号)精神,一、二类乡镇领导班子设11名(人口超过10万以上的乡镇可增加1—2名领导职数),三类乡镇领导班子设9名。

街道办事处领导职数设置参照乡镇执行。

主题机构老师开课讲话心得体会总结五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的__________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确认其为所转让的培训机构的唯一所有人,甲方转让给乙方该培训机构100%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万元整),乙方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支付给甲方。

三、双方在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后,乙方即当场交付定金_____元,交付定金后_____天之内(含节假日)甲方对培训机构进行资产清点并向乙方出示。

甲方保证资产清点时所出示的资产清单与实物相符,甲方保证签订本协议时无第三人向培训机构主张债权,培训机构无税款及其他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拖欠、无员工工资及福利拖欠,如保证与实际情况不符则视为甲方违约,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四、在双方转让协议签署后,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宜未完结前,培训机构以及甲方与培训机构有关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立即进行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国家职能部门相关文件及证照变更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变更手续完成(变更手续完成指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变更结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乙方),乙方给付甲方现金或转账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万元整)。如果无法办理变更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甲方需要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风险提示: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六、本协议签订后,如有学生与培训机构存在培训教育关系或者有教师与培训机构存在劳动关系,甲方应在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前解除与学生、老师的法律关系,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七、培训机构办公所在地的场地租赁费用问题,双方协商由甲方支付培训机构场地租赁费用,乙方补偿甲方剩余租期的租金。

八、转让协议生效前甲方所涉及的培训机构债权债务由甲方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培训机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生效后培训机构所有的收费和支出由乙方负责。乙方拥有对培训机构的所有权和决策权以及经营权。

十、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培训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一、本协议自以双方签字且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各执两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让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主题机构老师开课讲话心得体会总结六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主题机构老师开课讲话心得体会总结七

政务院关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的决定

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兹决定在中央人民政府以及有关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内设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或设专人负责掌管少数民族教育事宜。

一、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内设民族教育司。

二、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或文教部(华北行政委员会为文教局)应视工作需要设民族教育处(科)或在有关处(科)内设专职人员。其编制员额,在原有编制人数内调剂。

三、各有关省(行署)、市、专署、县人民政府教育厅(处)、局、科,应根据各该地区少数民族人口的多寡,民族教育工作的繁简,依照下列原则,分别设适当的行政机构或专职人员。

1.在少数民族人口占当地总人口百分之十以上的省(行署)、市或人口虽不及百分之十而民族教育工作繁重的省(行署)、市教育厅(处)局应视其具体工作情况,设专门机构,其编制员额,在原有编制人数内调剂。少数民族人口不到当地总人口百分之十,民族教育工作比较简单的省(行署)、市教育厅(处)、局亦应在有关处、科内指定专人负责。

2.有关的专署教育科、县人民政府教育科,均应指定专人负责。

3.民族自治区或少数民族人口占当地总人口半数左右的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其主要任务就是管理少数民族教育工作,不另设民族教育行政机构。但在多民族地区应对不同的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作适当的分工。

四、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行政机构与该部门的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等机构可根据下列原则,实行适当的分工:

1.关于全国统一的一般的教育行政、经费、师资、学制、课程、教材等事项,仍由各主管司、处、科负责处理。

2.关于少数民族教育的行政、经费、师资、学制、课程、教材等特殊问题,由民族教育司、处、科或所设专人负责处理。

3.与双方都有关系的问题,由各有关司、处、科和民族教育司、处、科或专设人员会商处理。

五、有关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依上述各项规定,积极建立机构,配备干部,并尽可能吸收少数民族干部和热心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干部参加工作。

主题机构老师开课讲话心得体会总结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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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在我们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中,机构编制工作就已经存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成立了专门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党和国家各类机构的职能管理、机构管理和人员编制管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党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深化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对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进行了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通过改革,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难题,理顺了不少多年想理顺而没有理顺的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得到有效落实,党和国家机构履职更加顺畅高效,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主体框架初步建立。

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从组织体系、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等方面,为加强党的领导、服务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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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要更好地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使党的领导这个最大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党和国家机构是党执政的重要载体,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就需要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着力从机构职能上解决好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涉及权力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只有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才能有序顺利推进。这就必然要求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总的看,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抓住决定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体制问题,旗帜鲜明地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一条红线”,着力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归口协调管理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机构职能体系更加健全,确保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了党的领导全覆盖和更加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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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本上就是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领导全方位贯彻到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中。

维护党中央对重大机构编制事项的领导权威。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党中央设立中央编委,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这是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事在四方,要在中央。涉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必须由党中央动议启动、组织论证、审议批准、统一部署,中央编委按照党中央要求组织实施。重要机构编制和职能配置事项,由中央编委审批。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不断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求机构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着力破除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要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全面正确履行部门“三定”规定,健全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继续推进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审批服务便民化等相关方面改革。通过巩固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推动提升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组织实施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条例》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包括总则、领导体制等内容,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关键环节进行布局,突出基本程序和要求,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始终。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真正把工作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牢固树立党管机构编制的意识。《条例》中规定的一些基本制度,如机构编制审批、职责分工协调、编制动态调整、实名制管理、报告备案和监督检查等,特别是强调机构编制事项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并报党委、编委审批决定,都充分体现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把这些制度实施到位,按规矩做好各项具体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细处。

主题机构老师开课讲话心得体会总结九

致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你行与借款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你行贷给借款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贷款利率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人)愿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担保,并愿为之承担在合同中所有的连带经济责任,特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条本担保人是依法登记注册、资信可靠、确有偿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

第二条本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贷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以及该贷款的全部应付利息及费用。

第三条本担保书为五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文件,担保人的任何其他金融行为不改变本担保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及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证按付款通知规定的付款日,主动无条件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担保款项。本担保人确认,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和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本担保书不受借款人上级指令的制约,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的制约,本担保书始终有效。

只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对本担保贷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变通执行,均不改变担保人对贷款本息、费用偿付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担保人因某种原因,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时,应及时通知你行,并推荐继承担保人,经你行认可后,担保人协助办理担保责任转移手续。在转移担保手续未办妥前,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担保人偿清全部借款本息时自动失效。

第八条本担保书解释权属于______________银行。

担保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公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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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你行与借款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协议或契约),你行贷给借款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贷款利率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人)愿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担保,并愿为之承担在合同中所有连带经济责任,特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条奉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本担保人以足够偿还本担保金额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所规定的义务。本担保人并在此声明,本担保书的开立已依法办妥一切必要手续,是合法的、有效的。

第二条本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贷款的本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及该贷款的全部应付利息及费用。

第三条本担保书为五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文件,担保人的任何其他经济行为不改变本担保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担保人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及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证按付款通知规定的付款日,主动五条件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担保款项。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和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本担保书不受借款人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制约,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的制约,本担保书始终有效。

只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对本担保贷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变通执行,均不改变担保人对贷款本息、费用偿付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担保人若未按你行通知期限偿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直接借记担保人账户,账号附后。

第七条担保人如遇撤销、改组、破产或其他原因,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时,须提前3个月主动通知你行并推荐继承担保人,经你行确认继承担保人后,担保人协助办理担保责任转移手续。在转移担保责任未办妥前,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第八条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担保人偿清全部借款本息时自动失效。

第九条本担保书解释于______________银行。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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