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节能节水云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 云课堂的心得体会(四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6 12:26:32 页码:10
节能节水云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 云课堂的心得体会(四篇)
2022-12-26 12:26:32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节能节水云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水是一切生命赖以生存,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重要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我国水资源总量2.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位,但人均水资源量却只有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比人均耕地占比还要低12个百分点,列世界第125位。水资源短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更是公共机构及其干部职工应尽的义务。

在此,我们倡议全市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立即行动起来,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争当节约用水的宣传者、文明用水的倡导者、科学用水的践行者。向公共机构及其干部职工发出以下倡议:

一、增强节水意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节水工作,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节约能源资源意识。爱水、惜水、节水,不仅可以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而且在社会上也能起到积极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树立“用水光荣、浪费用水可耻”的观念。

二、强化节水责任。公共机构及其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肩负节水工作责任,争做节约用水的示范者和推动者,争做节约资源的组织者和监督者,从自己做起,从带动身边的同事做起,积极带头遵守节约用水规定,努力形成人人关心节水、时时注意节水的好风尚。

三、做好节水工作。加强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杜绝出现“长流水”现象。积极抓好节水改造,推进新技术,优先使用节水型龙头、节水型卫生洁具,提高节水效率。改善高耗水的消费结构和不良习惯,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争创节水型单位。

四、养成节水习惯。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养成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重复用水的良好习惯。尽量缩短用水时间,随手关闭水龙头,做到人走水停,提倡一水多用,厨房节约一盆水、浴室节约一缸水、洗衣节约一桶水,从一点一滴做起,努力培养科学、文明、节约的用水习惯。

五、加强节水宣传。通过张贴节水宣传画和标语口号,经常开展节水教育、宣传活动。对发生在身边的用水浪费现象,要敢说敢管,互相监督,共同保护利用好水资源。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共同关心、共同监督、共同维护、共同节水的良好局面,以此带动和影响整个社会,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节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建设,努力做好节约用水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节水的实际行动中来,为节水尽一份责任,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xx年x月x日

最新节能节水云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是指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节能标准,对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本办法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者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方案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监督实施的行为。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的监督管理和节能审查工作。

第五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理论计算值)折算的建筑规模实行分类管理(以年综合能源消耗一千吨标准煤折算成基准建筑规模):

(一)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三倍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以上、三倍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三)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经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进行节能评估。评估机构应当在其业务范围内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

评估机构不得与所评估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未予备案或者超越备案业务范围承接业务的节能评估机构,其所编制的节能评估文件不能作为节能审查的依据。

第七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机构,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节能审查费用。

第八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和评估依据;

(二)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项目对所在地能源供应情况的影响;

(三)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系统设计方案及材料评估;

(四)建筑节水设计方案评估;

(五)建筑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利用方案评估;

(六)建筑用能设备系统设计方案评估;

(七)建筑电气系统(含分项计量)设计方案评估;

(八)建筑风环境设计方案评估;

(九)建筑能源消耗种类数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及能源管理情况分析;

(十)建筑节能效果分析和节能措施建议;

(十一)评估结论。

第九条节能评估文件应设专页由各专业编制人员签名(其中建筑和暖通等主要专业应当由相应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本机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成果专用章。

第十条建设单位和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机构、编制人员共同对节能评估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建设单位对自行填写的节能登记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十一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级负责。

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五倍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由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节能审查;

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五倍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审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向民用建筑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附具节能审查申请材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节能审查申请材料送建设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其中,依法由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节能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其节能审查申请材料由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转报省建设主管部门。

确需分期实施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分期申请节能审查,但仍按本办法规定的总建筑面积进行分类评估和分级审查。

第十三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节能审查申请;

(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

(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四)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的民用建筑项目和其他重要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节能审查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专家组由五名以上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相应专业国家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重点对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的围护保温隔热遮阳系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配电系统以及建筑物布局、形状、朝向和通风等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审查,对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和节能政策的情况进行评价,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第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齐全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材料之日起,依据国家、省节能政策、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强制性标准和专家评审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节能审查意见,并对通过节能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核发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需要国家批准或者核准的民用建筑项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部门提出节能审查意见。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通过节能审查,并告知建设单位不予通过审查的理由:

(一)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强制性标准的;

(二)未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

(三)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用能产品和设备、工艺的;

(四)不符合国家和省其他节能规定的。

不予通过审查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修改工程设计方案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后重新申报节能审查。

第十七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通过后,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设计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提交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并重新申报节能审查。

第十八条除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建设单位以分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方式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的,由核发该节能审查意见书的建设主管部门予以撤销。

第十九条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十四条及第十八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条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基准建筑规模以上的民用建筑建成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建筑物能效进行测评;建筑物能效测评结果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能效测评结果。

第二十一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落实节能审查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民用建筑项目未依法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节能评估机构在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致使节能评估文件严重失实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二)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包括用于办公、商业、旅游、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邮政通信、交通运输(机场、港口、车站)、展览等活动的建筑。

(三)总建筑面积,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是指一次出让或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建筑面积);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建筑面积)。

(四)基准建筑规模,办公建筑、民政建筑、司法建筑和宗教建筑是指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商业建筑、娱乐建筑、体育建筑、文化建筑、交通建筑等建筑是指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旅馆(饭店)建筑、金融建筑、医疗卫生建筑、教育建筑、科学实验建筑、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局和电信局等建筑是指建筑面积一万五千平方米;居住建筑是指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

对于同时具有不同类别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功能的商住楼或建筑综合体等民用建筑项目的基准建筑规模,按本办法规定的比例关系折算成相应公共建筑或居住建筑后,只要达到其中一类界限规模的,按该规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七条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6日起施行。

最新节能节水云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1、节能减排齐行动,共建绿色新城市。

2、节约能源共创美丽新世界。

3、点点滴滴降成本,分分秒秒增效益。

4、低碳生活源于心,节能减排践于行。

5、节涓涓细流,汇滔滔江水。

6、节能减排每一点,绿色发展美一天。

7、节能减排时时刻刻,绿色城市岁岁年年。

8、节能减排靠大家,绿色相伴你我他。

9、心与节能环保律动,情与和谐城市共融。

10、企业求发展,环保须先行。

11、降废减损提质,节能降耗增效。

12、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交通。

13、提高环境道德水平,建设文明小康城区。

14、水是生命之本,节水从我做起。

15、电脑关机后拔出插头。

16、每年中国人浪费掉一个大兴安岭。

17、节能减排见行动,牵手实现中国梦。

18、致力节能减排,共建美好家园。

19、用心呵护大自然的万物,不要破坏地球。

20、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21、推广节能灯具,倡导绿色照明。

22、节能减排,点滴做起。

23、节约水资源,责任人人有。

24、节能减排,低碳交通——咱们的共同职责。

25、节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6、节能减排践于行,绿色城市始于心。

27、下班后关闭办公室空调、风机。

28、节能减排惠民生,需要大家齐努力。

29、节约能源,珍惜资源,保护环境。

30、随手关灯很容易,积小成多省电力。

31、节能减排:当地球没有了水,我们还能去哪?

32、节能减排千秋业,低碳城市万代兴。

33、索取资源力求简单,利用资源转换完全。

34、节约水电光荣,浪费水电可耻。

35、节能减排齐弘扬,绿色生态新城市。

36、别让眼泪成为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

37、推广使用节能交通,工具倡导绿色出行。

38、小户型房间多节俭,大户型住房费资源。

39、节能攻坚,全民行动。

40、发展__科技岛,节约能源不可少。

最新节能节水云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20__年,舒兰市平安镇中心卫生院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紧紧围绕上级部门部署的任务和要求,扎实开展节能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效,全院水、电、汽油使用量分别为0。1195万吨、3。726万度、0。4878万升,与上年同比降低了16。7%、13。56%、7。36%。现就有关工作评价如下:

一、明确目标,高度重视

思想上高度重视。舒兰市平安镇中心卫生院经过近几年尤其是近两年的发展,省、市政府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百万元,院内基础设施、配套设施逐步得到完善和提升。目前房屋面积4500平方米,开展节能工作显得尤为必要,也更具有现实意义。基于以上认识,院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上级部署的节能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舒兰市平安镇中心卫生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抽调精干人员为成员,为节能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注重节能宣传。组织学习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下发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通知,对全院节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节能工作计划,在院内开展了节能宣传活动,在医院的楼梯、走廊、卫生间、通道、水、电开关等公共机构节能区域贴上节能提示标志,营造了良好的节能氛围。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突出节俭用电、节俭用水、节俭燃油、节俭办公经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节能工作有效推进。

1、节俭用电。一是合理设置办公室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做到冬季无人不开空调、禁止开窗使用空调,提倡每一天少开一小时,下班一律关掉空调系统。二是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三是加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尽可能即用即开,用完后及时关掉电源,杜绝长时间待机现象。四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照明应使用节能型灯具,根据需要尽量少开照明灯。五是优先采购节能效果明显、性能比较成熟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和产品;严格控制新增用电设备。

2、节俭用水。一是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自觉检查、处理和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供水故障,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二是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耗水量。

3、节俭燃油。合理安排急救车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提倡合理使用车辆,减少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

4、节俭办公经费。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文件起草、修改发放,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能引导工作,力求做好相关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

三、20__年工作打算

20__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增强院内职工节能意识,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