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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态度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 法警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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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态度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 法警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七篇)
2022-12-26 18:55:19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执法态度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今天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 总结 和安排部署全县的 环境保护 工作。刚才茂成副县长对20xx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作了客观的 总结 ,并对今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叶盛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宣读了县委、县政府对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的通报;学焦县长作了重要 讲话 ,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我想首先讲七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环境保护的由来。在古代,甚至是近现代,环境问题不是很突出。就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它们接触到环境问题的时候都已经是上世纪60 年代了。1963 年,美国的一位环保专家写了一本书叫《寂静的春天》,书中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全球的环境日益恶化,如果不加以治理,我们将生活在幸福的坟墓之中。”因为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比我们快,所以当时我们还感觉不到。那个时候,我们的农民还为拥有为数极少的碳氨、尿素等化肥而感到高兴,因为这是让粮食增收的重要手段;到了80 年代,就感觉到化肥的弊端很多,氮素已经满足不了农作物高产、抗病的需要,后来又提出了氮、磷、钾配合使用,再后来又提出了要施用微量元素,要施锌肥、施硒肥、施氨基酸等,这是从 农业这方面来看。那么,从工业来看,80 年代提出了“白色革命”,大力提倡使用塑料袋,由此出现了各种颜色的塑料袋,颜色越深的,危害越大。这样,环境问题就越来越突出,人口、资源、环境三者的矛盾也越来越严重,许多环保专家就提出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要保护环境、关爱生命,提倡科学 发展、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等等。”今天的环保工作会议,不仅仅是上面有要求,要列入“一把手”工程考核,而是环境问题确实越来越严重,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食用有残留农药的农作物而中毒、大城市出现氧吧、宜宾被列入全国十大空气污染城市等等,都说明了我们僰的环境质量很差。外来的客人看到我们的王山,都认为非常的美,因为它有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环境。所以,大家必须增强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第二个问题:世界级的品牌与全市倒数第二的环境质量的问题。我们经常在对外宣传时说:“我们山好、水好,人更好。”但究竟好不好?确实好,但是也有不好的一面,如:

我们煤矿企业、餐饮企业的“三废”问题就非常严重,今年市上让我们限期治理的污染就是煤矿企业的污染、餐饮企业的废气、火电厂的废气、长征针织厂的废水等,如果我们把这些污染治理好,肯定就能顺利的摘掉倒数第二的黑帽子。

另外,就全县20xx年环保工作的考核结果来看,优秀的乡镇14 个、合格的乡镇7 个,也就是说21 个乡镇的环保工作都做得比较好;从企业来看,优秀的企业6 个、合格的企业5个、不合格的企业7 个,说明这不合格的7 个企业拖了我们的后腿;从县级部门来看,合格单位19 个,其它的单位都没有给予评价,估计都不怎么样,所以环境问题部门是关键。环境工作,各县级部门究竟履行各自的职责没有?许多部门都表现出“心慈手软、勾兑成风”,这个问题必须高度的重视。要创建世界级的品牌,要迎接旅发盛会,全县人民都必须行动起来,热爱我们的家乡,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企业的责任尤其重大。

第三个问题:就是少数人的利益与大部分人的利益的问题。那些污染企业总是强调自己的治理成本、自己的困难和问题,难道就没有想过有你个人的利益,就牺牲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就牺牲了周边群众、单位的利益;难道就没有想过有你排污的自由,就没有全县人民环境美好的自由,就没有你周边的群众、单位的自由?你随便地排污,环境能美好吗?不能美好。为了把兴文变得更加美好,必须把这些限期治理的污染企业治理好,治理不好,就必须给予重罚、甚至关闭,我们不能学那些搞得差的地方,一定要认真履职尽责。

第四个问题: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要办企业、要赢利,就必须自觉搞好环境保护工作,不能带来环境污染。谁都有可能犯错误,造成了环境污染,自觉加以治理了就是好的,只排污不治污是绝对不允许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二者的关系是辨证的统一。这个观点用到任何地方都是可以的。比如,你说你想当局长,那么你能不能有效地履行好职责,能不能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如果能,那么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符合干部任用的基本条件,我们都可以使用你,我们都会出以公心。但你必须把权利和义务处理好,任何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

第五个问题:部门职能的整合与切实履行职责的关系。该哪个单位的职责,就必须当仁不让地承担起来。规建局、环保局必须切实当好政府环保职能的主角,该当配角的就要当好配角,这样有主、有次,打好总体仗,形成叠加优势、协同优势。

第六个问题:属地 管理与一把手负总责的问题。刚才,我们表扬了21 个乡镇,希望你们继续发扬,继续配合县上有关部门,把自己辖区的环境治理好。同时,各个乡镇特别是乡镇“一把手”,要有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尽快的把本乡镇、本村、本社的环境治理好,切实担负起“一把手”的重任。

第七个问题:要建立健全有关的制度。要借鉴先进的管理 经验,建立兴文县环境质量指标公示制,要把限期整改企业的有关指标进行公布,让群众来监督,给企业施加压力。

要建立环境问题有奖举报制,鼓励群众对有环境问题的企业进行举报。要建立环境治理限期整治奖惩制,对按要求完成治理的企业进行表扬、表彰,对无正当理由到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进行处理,变被动为主动,否则他还不知道有环保部门、有环保责任。要让所有企业、个人在政策、法规许可的框架内发展,要用制度管人,推进依法治县。

下面,我再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就是爱护我们的家园,珍爱我们的生命。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去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这是党和国家对 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是我党执政理念的重大飞跃,表明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认识已经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环保事业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加强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和内在要求。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存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利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相反,不重视环境保护,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甚至以发展经济为由来压制破坏环保工作,最终将贻患无穷,经济社会发展也将难以为继。

思路决定出路,观念决定行为。解决思想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根本,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有些同志,甚至在一些 领导 干部中确实存在对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够的问题。重建设、轻管理,重生产、轻环保的现象依然存在。长期以来,我县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我们在环境方面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今年,“2.14”越溪河水环境污染事件虽然没有发生在兴文县,但也警示我们:环境安全面临挑战,环境保护责任重大。大家也许还没有忘记,当年的川兴两厂就曾让我们的世界级旅游资源几乎寸草不生,在当年的游客中还心有余悸。经过了停产后10 年的努力,植被的恢复现在还举步维艰。20xx年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时,就差点因为环境问题而毁于一旦,这是我们应当吸取的最深刻的教训之一。

去年,我县环境综合目标考核排名全市倒数第二,使全县环境保护面临空前巨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中央、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在发展中解决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措施,全力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攻坚战加强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着眼于增强环境的承载能力,致力于解决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问题。在今年的工作中,要围绕摘掉环保工作排名倒数第二的“黑帽子”,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限期治理的决定,强化措施,全力打好环境保护的攻坚战。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走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道路,以污染治理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控制源头污染。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环境准入作为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将环境容量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依据,县环保局要科学制定污染物排放和削减 计划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排放指标分解下达到乡镇和重点排污企业,不得突破。二是发展循环经济。一般而言,循环经济就是指以资源的有效利用、污染物的最少排放、对人和环境的最低危害为前提,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为主的发展,转变为生态资源循环发展的经济。各企业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快速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火电厂、锦巍集团、硫磷化工公司以及几个水泥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上起步较好,希望今后越来越好,给全县更多的企业带好头。三是严格准入制度。在重点项目建设中,要严把产业政策关、布局关、环境容量关、监督关,从严控制污染源。县环保局要切实承担起前置审批的责任,凡属国家环保总局禁止审批的十类项目和省、市明令禁止的坚决不予审批,严格杜绝未按规定履行环境评价审批手续、未批先建项目的产生。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要针对我县环保工作中目前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把工业污染源整治落实到企业、农村污染源落实到农户、城市污染源落实到项目,求取突破。一是强化限期治理。去年,有7 户企业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是造成我县考核靠后的最主要原因。今年,这7 个企业和市、县限期治理及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的其它企业要加大环保投入、强化环保措施,在环保局和县级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尽快实现达标排放,确保年底通过市上的检查验收,到期未完成的坚决停产治理。环保局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定期加强督查,对工作力度不大的企业,要实行停产治理。二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切实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污染的整治力度,引导群众科学施用农药、化肥,降低农药、化肥的污染,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要积极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农村改水、改厕,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要努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积极发展“猪沼菜”、“猪沼茶”、“猪沼果”等循环生产模式,加快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今年,适当的时候要开展一次全县的环保行动,发动全县人民都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把黑色污染和垃圾进行清理。同时,还要认真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高林草植被的覆盖率和水源涵养能力。三是加强城镇环境保护。要积极推进休闲旅游县城建设,着力加强城镇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加强宋江河、放花溪的综合治理。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有效监管是实现环境安全的有力保障。今后,我们要在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依法治理上下功夫。要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唤起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监督和参与,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环境违法企业的名单和治污不力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盯住不放,跟踪报道,直至解决。同时,对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超标排污企业,特别是群众反应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必须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实施顶格处罚。

(四) 统筹兼顾,促进发展。在开展环保工作尤其是在环保工作“摘帽”攻坚战中,要统筹兼顾,切实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一是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既要千方百计加快发展,又要搞好环境保护,不能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来发展经济,不搞急功近利,不要竭泽而渔,要实现两者的互动和双赢。二是要处理好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保护的关系。要始终坚持两者并重,做到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又加快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不断增强环境可承受能力、自我修复能力,切实维护生态平衡。三是要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提供服务的关系。对造成污染的企业,要坚决按照规定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该停业的停业。但是,我们在坚决执行法律和政策之时,更要积极为企业出主意,找出路,提供各种服务,帮助企业制定规划,落实环保措施,争取资金,促进经济发展。四是要处理好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的关系。既要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又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保监测监察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水平。

三、加强 领导 ,努力开创我县环保工作的新局面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环境质量的改善、环保事业的发展,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需要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全县上下都要以保护环境为己任,齐心协力推进我县环保工作。

(一)落实责任,逗硬奖惩。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建立实施环保工作奖惩、问责制度等,严肃查处各级领导干部和污染业主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渎职、失职行为。

(二)完善体制,建好队伍。环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专业知识要求高,要逐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加强环保队伍的力量,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者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增强环境监督管理的后劲。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全盘考虑,统筹安排,想方设法加大环保投入,千方百计保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公共领域的投入到位。我们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县城取水点上移工程和适时将建设的垃圾处理厂,以及配强环保局、城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等举措都表明了县委、县政府加大环保投入的态度。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支持环保工作,按职责要求扎实履行应尽的责任。各乡镇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投身环境保护,做好相应的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保护环境的热情转化为保护环境的实际行动,努力形成全县上下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我们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态度,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抓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全力打造活力兴文、魅力兴文、和谐兴文、美好兴文作出最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对于执法态度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单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为了进一步依法规范县(市、区)安监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工作,明确委托机关与被委托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执法范围

负责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直接查处委托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法律政策宣贯权。受委托单位要按照委托单位的统一部署,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隐患。

(二)行政检查权。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委托单位计划执法检查的要求,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行使行政执法检查权。

(三)现场处理(违法行为制止)权。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有权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有权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建设。

(四)行政处罚权。依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简易程序的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50元(不含本数)以下或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不含本数)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

(五)提请查处权。被委托人发现违法行为超过委托权限,在取得初查证据后应当提请委托单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对不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移交有权部门查处。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承担受委托单位因履行委托职责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对出现过错责任给予赔偿的,委托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其赔偿费用由受委托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过错责任;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帮助申办政府行政执法证件;

5.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呈批表格,规范执法文书编号。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确保符合接受委托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保障安监站的机构与人员编制、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必要设施和工作经费,明确基层安监站工作职责,健全基层安监站工作规范,探索基层安监站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安监站能够圆满完成委托任务。

2、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4.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6.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7.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8.每月月底前按要求向委托单位报送委托行政执法报表,按期及时、准确、真实汇报执法情况;

9.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0.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承担。

四、委托期限

本委托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由委托单位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作为附件。

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x年一月十日

对于执法态度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怀着十分不安及羞愧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书。12月5日那天上午,我由于自身的疏忽,到大队开会却没有穿制服,对此,我十分的自责。作为一名刚上岗的交通警-察,连最起码的制服到没有穿,我这样的行为,给单位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给同事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更不利于自身工作的开展以及接受群众的监督。

我知道,从古至今,制服大都作为一种身份标志,承载着传达其特定内涵的作用,尤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制服更是权力的一种象征。警服、警车、警-察证等作为一种身份标志也正是如此。制服等身份标志对警-察行为具有监督意义。警-察的权力涉及到生活的很多方面,最贴近人们生活的行政权力越有可能侵犯人们的权利,所以权力需要在阳光下运行。公众的监督被公认为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警服作为警-察执法的明显标志,能有效证明其身份,所以身着警服执法的警-察能为人们所有效监督。

交-警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在工作方面有其特殊性。制服的穿着,有利于我们在工作当中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更能随时提醒自己肩负的责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也对公安人员的着装做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可我自己没有按规定着制服上班。对此,我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以此书面行式作出检讨,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事已至此,多说无意,唯有以此教训为诫,以此事件为警,借作此次检查为契机,我将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决心,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项能力和水平,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自己的贡献,树立好一名公安的良好形象!

特此检讨!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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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执法态度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为健全旅游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旅游行业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旅游部门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各司室和质监所分工负责、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依法兴旅、依法治旅作出积极贡献,为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旅游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旅游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旅游立法、执法、决策、纠纷化解等法治实践中加强旅游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履行好旅游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等社会公众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旅游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系统内上下联动、密切协作。推动旅游普法工作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各级旅游主管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的旅游普法工作合力。

——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结合旅游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旅游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在广泛开展日常旅游法治社会宣传的同时,组织旅游部门工作人员、旅游经营者等进行集中法治教育培训。

(一)建立旅游部门普法责任制。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旅游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旅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家旅游局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见附件),明确各司室普法职责,各司室负责人为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面向局机关工作人员,省级和重点旅游城市旅游部门,旅行社、a级景区、乡村旅游经营者等旅游经营者,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旅游者等社会公众普及国家层面的旅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探索建立旅游普法师资库,根据需要组织或者联合省级旅游部门组织对地方旅游主管部门、重点旅游企业的法治培训。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参照国家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普及国家层面和本地旅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旅游局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为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司。

(二)明确旅游普法内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地方旅游条例等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切实提升依法履职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学习与各自履行法定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组织法、立法法、选举法、监督法、预算法等反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基本法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刑法等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法律,以及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制定、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三)切实做好旅游系统普法。国家旅游局各司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旅发〔2017〕4号)明确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制度、各司室(党支部)集中组织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自觉学法制度,开展专门的旅游法治培训或者在日常业务培训中增加法治培训内容。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等,加强对旅游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旅游部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完善评估机制。

(四)充分利用旅游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在起草制定或者参与起草制定旅游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等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说明相关制度设计,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加强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等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旅游部门官方网站、中国旅游报等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五)围绕旅游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旅游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在处理“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和强迫消费等旅游者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投诉举报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等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六)建立旅游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在旅游投诉调解和执法过程中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在行政调解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中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各级旅游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加强典型执法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探索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要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组织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专家学者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

(七)创新旅游普法工作方式方法。落实《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意见》(司发〔2017〕6号),把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巩固机关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建好用好旅游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及中国旅游报、旅游调研、旅游外交、旅游之声等报纸期刊的传统媒体优势,积极争取在普法节目、专栏、频道中增加旅游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注重依托旅游部门官方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动漫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旅游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5.19”中国旅游日、旅游法等旅游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要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上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对于执法态度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针对特定事项集中行使行政管理、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权的行为。

第三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疏导与治理相结合,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第四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市城管执法部门是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城管执法部门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建设、规划、市政、市容园林、环境保护、工商、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城市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第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配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八条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其执法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职权:

(一)对违反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二)对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三)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四)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五)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或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六)对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建设施工或清运建筑垃圾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七)对临街商业门店产生音响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八)对非法占道或出店经营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九)市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责。

第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综合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后,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但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及监督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而改变。

第十二条因城市管理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书面建议有关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对于执法态度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廉政风险也集中表现在权力的运行上,权力与风险紧密相连。从权力运作来看,潜在的廉政风险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权力行使人的素质与定力;二是权力运作时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外界对权力的干扰程度。行政执法权最突出的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自由裁量权大、即决性强和具有强制性。这些特点决定了行政执法权一旦失控或被滥用,很容易造成其他权力失控或被滥用无法相比的严重后果。因此,要特别强调职责和权限的统一,防范因权力失控而发生的行政执法廉政风险。

(一)观念方面。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当中,仍有一些习惯性思维,成为在工作中把正确理念化为自觉行动的障碍,如果不彻底改变和扭转这些陈旧观念,必然会加大廉政风险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一是习惯于以上级指示、外部因素而不是以法律法规、制度为标准来引导执法行为,有的部门仍然盛行“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笔头,笔头不如口头”,一些同志依旧坚信“领导的看法就是最大的法”。二是执法中习惯于“只重结果,不重程序”,甚至“唯求结果,不管程序”。三是执法中习惯于主观意图行事,在关系到职责、权限、时效等方面,不是严格遵守规定,而是表现出较强的随意性,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越权行事、滥用职权。

(二)管理方面。以行政审批权为例。如果通过以下两种类型的操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就很有可能流于形式:一是领导意图型,主管领导先签批,再逆程序逐级补签。二是经办人员包办型,经办人员签批后,各级领导盲目签字认可,而不作研究,不过问实际具体情况。没有真正起到逐级审批、逐级负责、逐级监督的把关作用,加大了审批环节的廉政风险。此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如果存在流程不清、运转不畅、把关不严、敷衍塞责等漏洞,也很容易引发廉政风险。

(三)制度方面。有的行政执法部门由于制度建设不重视、不落实,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与行政执法工作未能同步。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以及定岗、定人、定责等方面,不切合工作实际,制衡关系不明确,缺乏制度化、程序化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一)加强制度建设,夯实防范基础。一方面要适应形势发展,不断严密各项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明确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权力清单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度、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机制与制度。从制度层面最大程度地杜绝一切不廉行为和不规范行为,堵塞执法漏洞。另一方面要提高风险意识,防范于未然。坚持问题导向,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并切实解决,确保监管到位。同时,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规范执法流程,加大制约监督。“约束公权、保障私权”是现代法治的精髓,我们需要对公共权力的运行流程,认真分析研究,从而找到精准控权的着力点。从行政执法的实际出发,围绕权力运行的流程与特点,通过实行权力分解与公开,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建立科学严密、责任明确、考核到位、监控有力的岗责考核体系,确保对执法全过程、全体执法人员实施有效监控,及时预防或化解各种廉政风险。

(三)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科学管理。开发行政执法廉政风险计算机管理系统,对行政执法状况进行经常性调查研究,通过量化标准对各类行政执法环节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比较、评估,运用计算机与网络系统对风险因素进行测评,掌握风险因素在实践中的变化和转移情况。通过数据分析,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应对策,利用高科技手段与方法,及时掌握风险动态因素,及时防范与处置风险。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使行政执法人员不断输入正面信息,形成“角色自觉”的自律自控与责任担当意识。抓住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行政执法领导岗位上来。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行政执法人员在一个工作岗位上“从一而终”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工作时间久了,很容易产生厌烦情绪、缺乏士气;有的因为热点岗位的特殊性,很容易形成帮派或关系网;有的在高危岗位加上熟人社会的环境下,很容易发生腐败行为,因此,亟待形成畅通的干部交流渠道与机制。同时,应该适当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行政执法一线人员的政治和生活福利待遇。

(五)严格纪律要求,严惩执法腐败。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关系、人情、金钱执法。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行政执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荡浊扬清,扶正祛邪。加快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做行政执法的核心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于执法态度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20xx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局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一年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起,已结案10起,结案率83%。涉及毁林类9起、其它类3起。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依法科学行政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林业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分别有局长为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森林公安分局、植检站、林政科为成员的,负责对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案件的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案件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二、加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一)领导带头,学习制度化。

为保障学习法律效果,我局制定了专项学习制度,规定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全体集中学习日,由局领导主持,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采取理论学习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学法效果。同时,其它每周一上午为各部门集中学习日,由部门分别组织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政执法手册》以及有关森林保护的文件作为林业执法人员学习材料,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局领导经常性的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学习不力,执行制度不严的提出批评,对表现好的及时给予了表彰。一年来,共开展各种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培训活动3次,培训人员70余人次。20xx年10月份至20xx年9月份分别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参加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考、合格率达100%。;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加强宣传,营造执法环境。

在加强法律学习的同时,注重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林业执法氛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每年10月至次年4月的护林防火期间,开展森林法规宣教“进村入户”活动,扩大普法教育。我们还针对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少数林农法制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乱砍滥伐林木平乱采乱挖树木行为,深入农户,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下乡活动,一年来走村串户80余次,印发宣传标语悬挂条幅4和有关专项法规90余份(条)。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规范行政处罚权委托。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与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鉴于委托期限届满,我局制定了《森林分局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委托书》。《委托书》授予了为期一年相应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要求受委托单位在受委托期间,对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及时报告,如出现滥用职权或不能正当履行职权的,将撤销委托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明确法律责任,提高执法水平,4月28日,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林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林业行政案件时都能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公开的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

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二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

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

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形象,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林业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规范程序合法。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近年内,我局没一起要求行政复议、引起行政诉讼案件。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执法广度和深度不够,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执法人员办案技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扬长避短、再接再厉、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精神,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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