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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问题心得体会实用 公安民警问题教育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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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问题心得体会实用 公安民警问题教育心得体会(八篇)
2022-12-26 20:14:36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公安工作问题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是紧扣安保主线,抓维护稳定扎实有力。(内容涉密略)

二是谨记职责使命,抓打防管控扎实有力。扫黑除恶深处着力,以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检查和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止2019年底,共破获涉黑涉恶九类案件138起,抓获涉黑涉恶嫌疑人401人,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恶势力团伙5个。专项整治精准发力,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黄赌毒”“利剑行动”“飓风行动”等专项行动,截止2019年底,共破获各类现行刑事案件982起,发案同比上升2.6%,快侦快破4起杀人案以及启东史上最大的“8.19网络贩枪案”,命案破案率继续保持100%。安全监管持续加力,不断加大对交通、危险物品等领域的监管力度,全面加强行业场所日常监管,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公共安全系数,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截止2019年底,办理行业场所违法违规行政案件181起,限期整改和责令停业整顿60余家;查处危化品单位案件24起,共收缴各类非法枪爆物品700余件。

三是紧贴中心大局,抓服务发展扎实有力。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经济犯罪活动,积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截止2019年底,破获涉企案件43起。探索建立“警务合作联络点”,加强境内外直线联系,为我市“走出去”企业和人士提供服务,目前已初步建成柬埔寨和南非两个联络点。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食药打假“利剑”行动和打击环境犯罪“清水蓝天”等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全市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安全秩序。截止2019年底,全市共侦破食药环类案件41起,侦破了“南通星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8.6’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一系列有影响的案件。着力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不见面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网上服务平台功能升级,全面开通省内、省外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序时推行机动车辆跨省异地检验措施,试点探索事故快处“警保联动”新模式,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窗口服务满意度为99.75%,高于南通平均值。

四是紧实发展根基,抓改革创新扎实有力。执法改革取得新成效,积极推进案件管理中心(室)建设,对执法事项、执法流程、执法环节、执法结果进行即时性、全程化监督管理,促进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提档升级。目前,建成案管中心1个、基层所队案管室27个。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取得新成效,稳妥推进公安机关运行机制改革,农村地区除海复派出所外全部实行“所队合一”,基层警力得到充实,机关警力得到精实,总体实力得到增强。目前我局派出所警力占全局总警力的41.11%;社区民警警力占派出所总警力的42.59%。智慧警务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托升级版技防城建设纳为市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有利契机,全面推进以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为目标的“雪亮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以车辆抓拍、人像识别、网络围栏等技术为主的感知前端建设,实时智能抓拍比对来往人员人像,预警违法犯罪人员,全时段为实战提供支撑。

五是紧盯关键环节,抓队伍建设扎实有力。坚持政治建警和从严治警不放松,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在南通六县市中率先完成了610人警员职务晋升工作,共16个集体、52人次获全省及省、南通公安机关表彰。抓教育筑警魂,始终以政治建警为统领,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举办各类学习活动600余次,开展专题讨论80余次,有力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入全警头脑,确保了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抓实训提警能,紧紧围绕安保维稳实战需求,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对现场处置突发事件、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等重点内容进行实战化模拟演练,特别强化维稳处突的针对性训练,开展大庆安保战时送教39场次,全面提升警务实战能力。在南通市公安局组织的公共基础科目以及综合情报、新闻舆论、督察业务、人事条线、宣传条线比武中均获考核第一好成绩,4名所队长代表南通市局在省厅现场执法用枪考核取得满分成绩,我局民警参赛的南通市局代表队获省厅机要密码比武团体总分第一。抓激励暖警心,制定出台《启东市公安局奖励工作办法》,按照“一事一奖、即时奖励”的原则,启动战时表彰机制,开通表彰奖励直通车,先后组织了“三八节”、五四青年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高考保卫和大庆安保等5项专项表彰,以开展“标兵集体、标兵民警”选树为抓手,加强典型挖掘培育,刑侦大队、近海所先进事迹被10余家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进一步浓厚了学习宣传典型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了公安队伍的昂扬斗志。

2020年,启东市局将按照启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信念、锐意争先,全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启东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体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聚焦风险防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建设,切实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突出利益诉求群体、非访重点人员两个重点,强化分等级管控,提前做好预警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集访和非访滋事事件。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深化网上斗争,加强敏感师生和学生社团滚动排查,确保不发生涉政舆情。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持续推进六大领域公共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群租房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和大型活动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是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第一要务,主动把公安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力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严厉打击干扰、阻挠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保障各项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拳打击扰乱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研究和参与程度,辅助市委制定出台启东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

三是聚焦公安主业,全力推进平安建设。坚持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启东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全力打造更加安全的平安新高地,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感。继续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以“无黑市县”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经验总结,健全长效机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既破大案、又管小案的方针,在快侦快破各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大要恶性案件的同时,把打击重心更多地指向群众关心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做到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以升级版技防城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织密巡逻防范网、智慧技防网、基础管控网、群防群治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是聚焦现代警务,全力增强发展后劲。持续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推动警务流程再造和警务模式变革,把局机关做得更优,把派出所做得更强,把警务室做得更实,着力提升现代警务建设水平。坚持实战导向、需求引领,深化“数据赋能”攻坚行动,积极构建大数据智能应用新体系,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智能化水平,真正为民警减负增效,让群众享受智慧警务建设带来的更多“红利”。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升级改造派出所、警务室等基础设施,大力推进警务网格与综治网格双网融合,着力夯实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

五是聚焦“四铁”标准,全力打造过硬队伍。筑牢铁一般的理想信念,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强化忠诚教育,着力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强化铁一般的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注重实干实绩、鼓励担当作为的正确导向,建立健全担当激励、问责追责机制,真正做到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让那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警醒受惩戒。锤炼铁一般的过硬本领,以全警实战大练兵为抓手,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实战训练、专业训练、岗位训练,着力提高岗位任职和实战打赢能力。树立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统筹用好“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从严执纪问责,努力以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

主题公安工作问题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基层党建责任,进一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阆中公安实际,局党委决定,在各(总)支部广泛开展“最强支部”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以建设“最优支部班子、最优党员队伍、最优工作机制、最优工作业绩、最优群众反映”的“五个最优”为方向,扎实开展“最强支部”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切实让广大党员民警、辅警拧紧信念“总开关”、把牢思想“方向盘”、开足前进“发动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基层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推动全市公安工作转型发展、实现工作定位和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以“五优”为标准,着力创建一批“支部班子优、党员队伍优、工作机制优、工作业绩优、群众反映优”的具有阆中公安特色的“最强支部”,着力锻造一支“讲政治、讲规矩、讲担当、讲自觉”的阆中公安铁军。“最强支部”创建具体目标是:

(一)支部班子优。按照“好干部”标准,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各(总)支部健全落实换届制度,按期举行班子换届选举,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推选到党务工作岗位,确保班子配置健全、干部素质过硬。按照“支部书记抓统筹,支委成员各司其职”的原则,细化支部班子成员责任,确保支部工作分工明确。支部班子要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及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好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强,党建工作有力有序;班子成员素质高、创新意识强、团结协作好、群众威信高,“头雁作用”发挥好。

(二)党员队伍优。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员民警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争做合格党员、争当干事先锋,在引领全警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依法履职中作用突出、效果明显。党员队伍团结和谐,党性意识强,创先意识强,做到忠诚干事、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工作中表现突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在全体党员中持续推进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岗”、“共产党员示范标兵”争创评选,引导党员立足岗位模范履职、争先创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力选树宣传典型,结合“七一”等节点,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员,集中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确保示范引领作用最大化。

(三)工作机制优。各党(总)支部严格落实支委会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风廉政教育制度、谈心谈话、困难党员帮扶以及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夯实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增补工作,组织生活程序严密规范,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打造具有支部特色的支部工作品牌,形成“一支部一特色”。

(四)工作业绩优。坚决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策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切实履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南充市局党委决策部署的主体责任。工作中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努力用新思路推进工作、用新办法解决问题、用新手段化解矛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工作、党风强警风”激励广大民(辅)警以最强信心、最大决心、最昂扬斗志投入战时各项公安工作中。

(五)群众反映优。持续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党员作风转变。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构建快捷便利的服务体系,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之中,加强调查研究、民意收集和群众引导,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密切党群关系,更好地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结合各党(总)支部建设实际,坚持全覆盖、严举措、重创新、求实效的原则,积极推进创建“最强支部”工作。

(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成立创建“最强支部”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祝隆平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兰耀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抓好动员部署。通过全面部署,层层发动,喊响“最强支部”创建工作的口号,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创建“最强支部”工作变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分层分类抓好创建工作。各党(总)支部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五优”目标任务,找准创建“最强支部”的着力点,量化支部提升支部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抓好软硬件建设。同时,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分类分层指导,对软弱涣散党支部通过找差距、强弱项、明责任,列出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落实整改措施,促进晋位升级,全面实现基层党支部质量整体提升、作用充分发挥。

(四)创新支部党建工作法。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总结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具有阆中公安特色的党支部工作法,广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五)评定一批“最强支部”。将江南派出所、看守所打造成省厅、南充市局最强支部。依据《阆中市公安局“最强支部”创建考核实施细则》,按照总量控制、年度评选的方式每年评定5个“最强支部”。被评为“最强支部”的党组织,市局将予以集体嘉奖,在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等评选中给予倾斜,并在队伍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加1—5分。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全面创建“最强支部”工作的重大意义,“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是当前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主要载体,是政治建警、党建铸警的重要抓手,是落实省厅关于打造“五个最强”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各(总)支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最大政绩是带出一支高素质公安队伍”的理念,坚持党建引领,以创建“最强党支部”为抓手,大力实施公安机关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把全面开展创建“最强支部”工程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统筹兼顾、周密安排,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以各级党组织建设带动“最强支部”建设,用“最强支部”建设成果检验各级党组织党建水平。市局将对创建“最强支部”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纳入巡察工作,对重视程度不高、组织推动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三)抓好典型培育。各(总)支部要积极报送有关信息,广泛深入开展正面宣传,切实发挥“最强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具有一定内涵、特色、措施、实效和影响的“最强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等进行宣传、推广,确保基层组织参与、党员干部熟知、广大群众了解,不断扩大创建“最强支部”工程的感召力和社会影响力,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阆中公安党建工作实现新作为、展现新气象。

主题公安工作问题心得体会实用三

市纪委:

按照《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冠山管理区党委对照整治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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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自查自纠,虽然未发现我区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但我区将以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加强今后日常的提醒、监督和检查,确保我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党委和市委实施细则过程中不走样,推动我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公安部六项规定自查自纠报告

20xx年以来,我紧密团结***市公安局党委一班人,带领全局民警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及郑州市公安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败促廉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谋划和部署,准确把握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心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一年多来,局党委的要求和部署得到很好的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我本人秉承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官、勤勤恳恳为民的理念,在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同时,也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始终牢记责任和使命,静下心来,沉下身去,干实事、求实效、出实绩,努力实现“四个满意”的工作目标。

一、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我们牢记“两个务必”,全面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业务工作规范,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制定、完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利用开会、谈话等形式,组织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自觉履行监督职责,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通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促进了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勤政廉政,求真务实,用表率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全体同志。始终把“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作为座右铭,把“慎初、慎微、慎独、慎欲、慎家”作为行为准则,时时处处严格自律,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一是加强学习,坚定信念。作为副市长,分管部门一些工作,对我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因此,做到刻苦钻研工作业务,更加深入细致、全面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重点学习了两个《条例》,树立了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定了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提高驾驶复杂局势的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转变了角色,进入了状态,勇挑重担,努力保持分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开拓性,在继承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突破。二是廉洁自律,防腐拒变。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有令不从。为此,把严于律己作为自己的操守,慎权慎独,自警自励,谦虚谨慎,时刻提醒自己多做少说,敏于事而慎于言,始终告诫自己用权时要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在工作中我坚持廉洁自律,不搞特殊化,不接受礼金馈赠,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没买过一包招待烟,没买过一包招待茶,从不接受分管单位的吃请,在处理违法犯罪上坚持原则,抵制说情风、送礼风,严格按法律办事。我始终以《党章》的要求作为为官从政的准则,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提醒自己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亲属谋取过私利,没有办过不该办的事,开过不该开的口子。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做到平时经常讲,重大节日特别提,在分管部门中树立了较好的表率作用。三是以身作则,作好表率。为了处理好各项工作的关系,实现工作整体推进,按照“把握全局,统筹兼顾,全面协调,轻重缓急,整体推进”的原则,做到对分管每项工作合理安排,科学部署,同时牢固树立了“实干高于一切,落实胜于一切”的思想,拿出主要精力,不分心、不懈怠、不停顿、不放松、聚精会神地抓落实,提升执行力,确保了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全面落实。节假日我基本在工作岗位上度过,重大有影响案件我全部参与研究、指挥,甚至亲历一线与同志们并肩作战,以好的作风感染队伍、带动队伍、建设队伍,坚持深入基层,了解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的加强队伍建设,对成绩不搞浮夸,对措施重在落实。

三.自省自律,严格要求,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时上报个人有关事项,坚决地做到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同时,始终坚持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没有任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年度内个人和家庭没有婚丧嫁娶事项及个人、配偶、子女出国并借机敛财等情况;本人没有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情况;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及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情况;没有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安排的健身、旅游与高消费活动;没有公款公车旅游情况;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情况;没有参与过赌博等情况;没有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情况;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将应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个人费用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的情况;没有超标购买更换小轿车情况;没有在分配、购买、建造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情况;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及借用公款情况;没有投资入股厂矿企业行为。

主题公安工作问题心得体会实用四

同志们: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政治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有力工作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殷切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总书记提出的五好干部标准,是新时期培养和选拔优秀干部的总遵循。作为新时代政法战线党员干部,要坚定不移践行恪守“五好干部”标准,切实做到“五个始终”坚持,牢固树立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的良好形象,不断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目前,我市作为试点正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法机关是“国之重器”,是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基本力量,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纪律严明”“广大干警要做维护和遵守各项纪律的模范和表率”。如果,政法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不纯、不公、不力,甚至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出现害群之马,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我市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总体上是严的。同时,也要看到,政法队伍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严峻复杂的。()大以来,我市共查处政法系统案件x件,其中县处级干部()人,教训极其惨痛。根据市委关于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试点工作统一部署和县委关于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统一安排,下面,结合我县政法工作实际,我围绕总书记提出的“五好干部”标准(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一些认识和体会,与大家共勉。

政法机关是专政机关,政法队伍是一支半军事化的队伍,其中80%是党员。与其他党政机关相比,政法机关尤其要把讲政治、守纪律摆在首位,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问题上,政法机关的所有同志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对党的事业、国家前途坚信不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另搞一套。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跟组织讨价还价、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决不允许默认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听党指挥,是政法机关对党绝对忠诚的核心一条。

在政法系统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实际上,司法领域、政法领域争夺领导权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出所谓的“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等等,这些声音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不断。在近些年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就有人提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应该去掉“人民”两字,说西方都没有这两个字。这都是别有用心的。人民性体现了我们的党性,这是绝对不能含糊的。还有人总认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碍司法独立。有人甚至提出要撤销政法委。我们曾经走过弯路,现在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按照法律程序来走。但是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政法机关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这是保障政法机关性质的一条。政法干部必须要由党来决定,政法工作必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这些不能有丝毫含糊。

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落实到行动中,就是要践行党的宗旨,实施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的政策成为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政法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听党指挥,最根本的就是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就是要像总书记要求的那样,“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坚持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那种“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本身就是伪命题。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上,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是越俎代庖,更不允许领导干部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党规党纪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的,要给予处分。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要敢于担当,不阿权势、不徇私情,坚持职业操守,守住公正正义的防线。

在纪律作风上,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历来就有更高的要求。公安干警有“()条禁令”,法官有“()个不准”,与普通党员干部相比,这些规定要求更加严格。既然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政法干部就更要时刻保持警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触碰带电的“高压线”。

一要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政法机关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国家权力。总书记曾告诫广大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政法干部一定要慎之又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坚持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依纪依法执法办案,防止执法不公,更不得把权力作为私器,用来牟取私利、满足私欲。从近几年查处的案例来看,一些政法干部滥用手中的权力,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违规立案、越权管辖;

有的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等。对于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要从重处理,因为这些人损害的是司法公平正义的形象。

二要守住清廉底线,把好金钱关、人情关、亲情关。政法干部往往成为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千方百计拉拢“围猎”的对象,必须时刻保持警醒,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

比如,收受红包的问题。党纪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给予处分。()县公安局副局长()交代,收受红包礼金几百万。这些红包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实际上都是有求于他。没见上级领导干部倒过来给下级送红包的,都是管辖范围内的下级向上级送的。收了这些东西后,就很难公正地评价干部,公正地执行公务。十九大以后,中央纪委要求“行贿受贿一起查”,刑法也是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的。

再比如,公款吃喝的问题。政法干部有几种饭是坚决不能吃的。第一种是涉案对象亲属,吃了就是违纪。不只是公款,私款也不能吃,不能乱交朋友。第二种是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这个要靠自己判断。第三种就是公款。政法机关也有部队的作风,上面来人陪下子,办了个大案喝一顿,好好庆祝。酒一喝,这个战斗力就上来了。这方面,政法机关要严格执行到位。

再比如,慎交朋友的问题。政法机关干部掌握着政法权力,特别要交好朋友。我劝大家也做个“孤独”的人,做孤胆英雄。如果有人特别是那些老板,八杆子打不着的人跟你称兄道弟,那么头脑要特别清醒。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未必都有免疫力,千万不要对自己的免疫力估计过高。跟这些人交朋友别以为组织上不知道。他们到处炫耀,大家都会知道,他们也决不会保守秘密,有些人甚至还认为自己有关系专门在外面揽活。

再比如,个人情趣爱好的问题。有个人爱好并不奇怪,但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被行贿者拉下水的突破口。一些人不但对领导干部的爱好了如指掌,甚至连领导干部抽什么牌的烟、喝什么牌的酒都一清二楚。这些想拉你下水的人,阴谋诡计之多,算计之深,超出我们正常的想象力,往往不知不觉,“温水煮青蛙”。即使健康的爱好也不能超越法纪底线。

再比如,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首先对配偶和子女从业的情况,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来。中央要求从业回避的,要好好管住老婆、孩子。有一些领导干部出问题,就是被人从家人身上打开缺口的。

三要按原则、按规定、按程序办事。除了党纪国法,政法机关对执法司法有很多内部规定。比如,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出台了若干规定;

对涉案款物管理,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

对违法审判、办案过错、执法过错等问题,政法系统作出了相关查究问责规定等等。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对这些制度,要严格执行到位,确保制度严到实处、管到实处、落到实处,决不能把制度当作“稻草人”,要严防“破窗效应”。

总书记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政法队伍也要反复讲严管就是厚爱这个道理。不是既要严管又要厚爱,而是严管就是厚爱。从广义角度来说,反腐败也是政法队伍的共同任务。要把承担的工作和自身的任务结合起来,真正把政法队伍打造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队伍。

第一,必须加强内部监督。领导干部跟大家工作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很容易发现自己部门和单位干部的问题。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指出来,要敢于批评、敢于斗争,特别从平时的一点一滴,从各种小事抓起。纪委现在的监督执纪是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比如,听到对一个同志的说法很多了,怎么办?有的时候要找他提醒一下,让他警醒起来。作为执法司法机关,也要把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落实到队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中。

第二,必须落实严管责任。要摸清底数,对本机关本单位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分析,找准症结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层层把责任压实压紧,层层传导压力。“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要给予处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不但自己要行得端、走得正,还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思想管作风,坚决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落实下去。

第三,必须坚持刀刃向内。保持清理门户的力度不松、尺度不减,对反映政法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不护短、不遮丑,对执法违法、以案谋私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同时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政法干部轻装上阵、加油干,严厉查处出于一己之私而恶意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政法干部的行为,为政法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志们,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作为政法干部,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记总书记坚持人民至上的殷殷嘱托,做到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断提升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效。

主题公安工作问题心得体会实用五

今年以来,在县局和刑警大队的领导下,我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立足在刑警岗位上,充分履行一名刑警的职能作用,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刑侦基础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的维护了一方平安,现将全年的思想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充分履行职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一名刑警,侦查破案,打击犯罪,保护群众是我的泰天职。今年以来,按照大队的总体安排部署,我积极参加了全局组织的春、夏季破案大会战、秋季严打攻势、冬季严打严防白日大会战和“侦破命案”、“反盗打抢铲恶”、“禁赌专项斗争”,破获涉及8个省市的盗窃案件100多起,遏制了城区盗案告发的势头。今年以来,我与其他民警一道克难攻坚,先后破获了伤害致死。。。案、团伙系列抢劫杀人案件,突破了”强*杀人案、绑架案件等一批大要案件,抓获逃犯/人,有力的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储持续平稳。

随着犯罪手段的多样化、智能化,我深感自己的知识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打击犯罪的需要。今年以来,我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学习,除认真学习一些政治理论知识没,提高自己的执政理论水平以外,我非常重视对刑侦业务和技术的学习,积极参加到大练兵活动当中,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知识,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我还积极学习一些基本的刑事技术知识,使自己在业务上不外行。同时,我注重对全县的刑事发案规律特点进行研究,注意从破案中积累知识,使自己侦查破案的水平和能力有了不断的提高。今年以来,我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并被评为严打整治先进个人,受到了表彰奖励。

积极参与刑侦技术三级点建设,大力加强阵地控制工作力度。在刑侦基础建设中,我非常重视“特请耳目”建设,对我物建的特情耳目加强领导,合理使用,今年以来,我物建的特情共提供各类案件线索/条,从中破案/起,特别是在侦破”案件中没,我管理的特情及时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使得案件得到了顺利的破获。平时,我注意对各类案件的特点进行研究,积累资料,积累经验,在侦破案件中,这些资料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名刑警,必须要有严谨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超人的毅力,满腔的正义,在这一点上,我始终告诫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刑警。积极投入到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当中,在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叫随到,正确摆正个人利益同组织利益、群之利益、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注意与同志们特别是派出所民警搞好关系,对于派出所承办的刑事案件,我经常性的主动予以指导,使派出所办理的案件质量有了不断提高。同时,我严格的遵守公安机关“五条禁令”等禁令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全年没有违法违。

主题公安工作问题心得体会实用六

xx年,我局党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精心指导下,把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放在工作的首位,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充分发挥集体的聪明才智,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通过重点开展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等教育活动,使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大大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较圆满地完成了全年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我党八十年的光辉历程表明,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提高素质,这是我们取得胜利的有力武器。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局党委于年初制订了全年政治理论学习安排。一年来,我局民警不论是在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中,还是在平时的工作之余,都不忘理论学习的重要性。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导读与讨论、读原文与谈体会相结合等形式,认真地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文件。

在每季度的思想政治工作例会上,分管政治工作的单位领导汇报本单位的学习情况,从而把学习抓到实处。根据不同时期民警的思想状况,我局还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警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如8月13日,我局组织全体民警观看了《公务用枪与责任同行》,对少数民警执法当中滥用枪支警械的行为敲响了警钟。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局党委一班人本着克己奉公的原则,一心为民警队伍争先动脑子,为公安工作创优出点子。一是狠抓了班子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今年局党委中心组学习13次,召开党委会18次,班子民主生活会2次。

会上,党委成员能密切协调、集思广益,能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经会议决定的事情,班子成员能雷厉风行、不折不扣地执行。这样,既发扬了民主,又保证了党委会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充分保障了政令、警令的畅通。

在干部使用等敏感问题上,局党委本着任人唯贤、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标准,充分利用考察成果,把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实绩大、群众反映好的民警调整到重要岗位,或提拔到了领导岗位。据统计,局党委今年调整科级干部5名、副科级干部16名、股级干部43名,推荐科级后备干部4名,调整民警岗位11个。

为增强队伍活力,鼓励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局党委还在干部使用问题上引进了竞争机制,今年3月份,我局在各科所队xx年度目标管理考评的基础上,对分别排位在后三名的机关科队和基层派出所共11个正副职领导岗位在全局范围内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经过公平、公开、公平的笔试、面试及组织考核等三个程序,选拔了9名德才兼备的年青民警担任了领导职务,使全局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大大提高。

在党的组织建设中,局党委继续坚持“抓支部、打基储促整体”的思路,把工作着眼点放在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上,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圆满完成。在党务日常管理工作中,局党委在严把入党关的同时做到了“四个及时”,即及时审核各支部提交的民警入党材料,及时移送县委组织部复查,及时主动配合找谈话,及时收齐党费并按规定时间上缴。

按照发展党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今年以来局党委新发展党员6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7名,预备党员转正3名,今年1至3季度上缴党费达18615.5元。为搞好老年工作,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仍抽出部分资金为老年党支部征订了《江西日报》、《党风廉政月刊》等报刊杂志,还将老年活动中心进行了净化和美化。

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今年以来,局党委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力度,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调整了思想政治工作调研课题组,一年来,调研组撰写《全警动员,群策群力抓好公安队伍建设》等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文章共3篇,其中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撰写的《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刻不容缓》已上报县委组织部,《全警动员,群策群力抓好公安队伍建设》、《对青年民警教育管理之我见》等两篇在我局内刊《公安调研》简报刊登。

只有“钢班子”,才能带出“铁队伍”。领导核心的有力指挥、率先垂范,把全局民警凝聚成了一股奋发向上的合力。xx年3月18日,东江派出所指导员刘国治同志在村组调查走访时了解到网上逃犯陈建躲在一鱼塘厂棚里,随时有可能逃走,便不顾个人的安危,奋力将潜逃一年的抢劫逃犯陈建抓获,得到了局党委的嘉奖。

今年内,局党委共对17名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民警给予了嘉奖,但对个别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也给予了全局通报批评。如局指挥中心话务员在电话通知各科所队参加一个电话会议时,将部分派出所遗漏通知,造成部分派出所不能及时参会。此事在全局进行了通报批评。处理结果恰如一记警钟在全局敲响,民警工作责任心陡然增强。

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使得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执法犯法、徇私舞弊、消极腐败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因此,为解决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树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在市公安局和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精心部署下,自3月至11月,我局开展了意义非凡的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

为抓好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动员学习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我局成立了以时任局长的刘北平同志为组长、政委叶小华为副组长(后因人事变动,由局长邓育成、政委张勇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的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领导小组,为使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精心布置、周密安排,制定了工作思路清晰、方法步骤明确、措施要求具体的总体工作方案,编印了工作简报。

局党委搞好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的信心激发了民警学习的热情,为保证学习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我局制订了学习安排,明确要求每一个民警尤其是局领导必须写出3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为解决好工学矛盾,采取了分期分批学习、利用假日学习、固定地点学习、请辅导老师学习及交流心得等形式进行学习。

辛勤的汉水换来了丰硕的成果,在5月13日的考试中,我局民警取得了平均分93.6分的好成绩。查摆剖析阶段是作风建设活动的重要阶段,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查摆剖析阶段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对查摆剖析工作的领导,使民警在查摆剖析中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全局各单位和全体民警采劝自己主动找、发动群众提、争取领导点”等多种方式,深刻反思了近几年工作上出现的问题,认真撰写出了单位和个人的剖析材料,提出了今后整改的努力方向。

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工作中,我局为取得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编印简报9期,其中省厅、市局采用8篇;刊出板报4期;6月1日到10日,我局各窗口单位及基层派出所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座谈会,同时发出《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征求意见表》1800多份,共征求到意见或建议381条,为全局民警深入查摆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局党委抓住契机,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整改工作,把梳理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反馈到有关部门,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督促限时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局对全局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整理和修订,并严格落实,做到了以制度管人。

实践证明,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是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队伍形象工程建设的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活动开展期间和结束后,我局队伍建设取得了可喜的变化,群众测评的满意率高了、严格执法的多了、热情服务的多了、争先创优的多了、一些困挠公安队伍多年的突出问题解决了。

在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中,我局通过开展民主测评活动,群众满意率达到93.5%,比去年的“三项教育”测评满意率上升了整整5.6个百分点,充分说明我局通过开展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激励了警心民心,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开展的教育活动是动真的、来硬的,警民关系进一步融洽。

今年以来,我局在从严治警方面下了大力气,开展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开展“塑江西人新形象,我们公安怎么办”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了以“九心、八能、五识、三特、二超”为内容“向素质要警力”活动等等,纯洁了民警的思想、约束了民警的行为、增强了民警的宗旨意识。

同时,在今年开展的打击“双抢”专项斗争、追逃破案效果月专项行动等重大行动中,我局加大现场督察力度,对每次行动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督察,共开展督察10次,发现问题23个,责令现场整改问题12个,提出建议17条,通报督察情况2次。6月18日,还组织了各警种在**镇分局门口开展“全省公安机关公开接受群众投诉日”活动,共接受群众投诉6人次。使遵章守纪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

从严治警的同时,我局同样高度重视从优待警,因为从优待警能温暖警心,凝聚警心。

(一)丰富健康档案。长期超负荷的工作,使民警的健康状况令人堪忧。因此,今年8月份,局党委在资金紧张的前提下,再次挤出资金一万余元为全体民警(含聘用人员)进行了体检,让民警了解自己的身体状态,教育民警自我保护,珍惜健康。对于检查出患有严重疾病的同志,局党委安排了充足时间让其休息,使民警感受到了组织实实在在的温暖。

(二)解除后顾之忧。由于种种原因,我局民警因公或交通事故受伤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局党委为全体民警进行了意外事故保险。今年来,我局为3名民警办理了退休手续,为60名民警及时上报了警衔晋升材料,为全局民警按时办理了增加工资手续。

(三)邮送生日祝福。今年来,我局延续往年为每位民警过一次生日的做法,继续委托邮政礼仪部门,值民警生日之际,为民警送上鲜花、贺卡、生日蛋糕等,使每位民警都感到我局如我家,每个警属均以家有警察而自豪,从而更加支持我们的公安工作。

(四)充实民警生活。为调节民警紧张的工作情绪,使民警业余生活多姿多彩,今年“三八”妇女节,组织全局17名女民警前往海南参观旅游。4月5日,组织机关民警40余人到五里山烈士墓公祭革命烈士,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4月下旬,我局组织民警参加县“五一”篮球赛。5月下旬开始,每月定期组织民警进行义务劳动,既美化了我县城市环境,又让民警的团体协作精神关业余活动中得到了进一步升华。

6月14日,我局组织机关民警参加了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6月份以后,我局还组织全局民警开展了三次捐款活动,一是为因公负伤的瑞金市公安局象湖分局长詹晓明救治捐款活动,二是全国公安机关“儿童慈善一日捐”活动,三是赈灾捐款。三次捐款共捐助人民币5550元。

(五)关心老龄民警。月初对退休干部活动室进行了重新布置,在一定程度上美化了环境。

(六)重视立功授奖。争先创优工作是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方法,我局历来十分注重。今年来,局党委从关心民警政治待遇的角度出发,为在工作上作出贡献的民警争得个人二等功1人,三等功3人,受市厅级表彰5单位个5人;受县处级表彰8单位个9人。

春雨润物细无声。通过构筑一系列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从虚到实多方位立式的警心工程,我局民警工作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明显增强,不论是在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中,还是在追逃破案、打击“双抢”和追逃破案效果月等多个专项斗争中,都充分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敬业精神。

xx年12月中旬始,我县城区接连发生十余起2至3名男青年持刀抢劫案影响非常恶劣,**镇分局民警沈邦明与刑警大队城区中队吴贤斌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凭着蹲坑守候和多年的工作经验,机智勇敢,果断出击,一举将抢劫嫌疑人抓获归案,使得13起系列抢劫案顺利告破。

xx年5月1日,是全国“五一”长假的第一天,九连山派出所民警发扬爱岗敬业的精神,以所为家,坚守岗位,在关键时刻不怕危险,挺身而出,成功捕获特大抢劫案逃犯赖龙阳。截止11月,我局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138名,其中犯罪嫌疑人214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

477起,摧毁犯罪团伙28个99人,追缴赃款赃物价值109.15万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突出的成绩扩大了宣传,据统计,我局今年在国家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稿件15篇,省级79篇,市级98篇,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宣传用稿任务。

回顾全年报思想政治工作,应该说我们今年的成绩是应该肯定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距离党和人民及上级机关的要求,距离当前形势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对于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工作,与去年的“三项教育”相比,思想认识上有所松懈,工作劲头有所下降;宣传报道工作成绩不是很突出;政治业务学习遇工作忙的时候,有的单位存在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队伍建设当中的问题有抬头的苗头。

一些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彻底根除;执法不严、违法办案、侵犯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事情在个别民警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许多民警的后顾之忧还未彻底解决。因此,我局党委决心在明年的思想政治工作中以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为指针,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深刻分析队伍现状,把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使我局的政治思想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主题公安工作问题心得体会实用七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为了应对严峻的社会治安问题,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5条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治安联防属于群防群治机制的组成部分,在组织领导上凸显公安机关的主导性,在经费来源上强调“群防群治队伍可以是义务的,也可以是有偿服务的。对有偿服务的,除地方财政适当拨款外,经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后,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适当集一点资,出一点人,用于维护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社会治安。”[3]治安联防队员的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保积极分子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协助专门机关维护社会治安”。[4]这充分说明治安联防队员应该从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上具有更高水准的群体里选拔,尤其强调对公共利益的坚决捍卫和自觉履行义务的神圣使命感。这一点在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力量上亦有体现,“到2010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力量。”[5]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辅警的主体和行为定位似乎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但实际上相辅相成,无分彼此。在有的学者看来辅警的行为应该是一种行政协助,“行政协助人是指在行政机关执行特定行政任务给予协助的人。与被授权人的区别在于,行政协助人不是独立活动,而是根据行政机关的委托和指令从事某种辅助性的工作,其活动归属于行政机关。例如,某公民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受交通警察的委托,用相应的手势指挥交通。”[16]事实上,行政协助通常是指“行政机关为发挥共同一体之行政机能,应于其权限范围内互相协助。”[17]在我国已有的立法中,也存在大量有关行政协助的语焉不详的概括式规定,如协助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矿产资源法》第11条),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条第3款)等。“这些规定由于立法语言过于概括,请求主体和被请求主体各自从自身利益考虑而作不同理解,从而造成这些立法在实践中无法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应进一步将这些规定具体化,对提供协助的条件、手段等进行详细规定。”[18]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主题公安工作问题心得体会实用八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计划安排,今天由我围绕“强化组织性,严肃纪律性,努力把机关党的建设搞坚强”这个专题,给大家讲一课。主要讲四个方面内容:。

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是党员的灵魂。如果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就会导致精神“缺钙”、思想真空,也会动摇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根基。我们党刚刚组建时,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面对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从来没有动摇过自己的信念和追求,那时候发展党员,第一条就是不怕死,因为对共产党来说,党的理想、党的利益要远远高于个人生死,正因为有这样舍身为党的大忠大勇,才有了新中国的红色政权。但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有些同志对党的了解浅了、对党的感情淡了、对党的信任少了,那份与党同呼吸、共命运,为党的事业倾情付出、真心奋斗的精神头越来越弱了。应该说,当前我们大家都能做到政治立场坚定,落实指示坚决。但个别的也存在党性观念淡化、弱化的问题,我归纳了一下主要有“三↑偏移”。一是对党的信仰有所偏移。有的对共产主义理想缺乏认知认同,觉得高、虚、远、空,常常不信马列信鬼神、不看党报看小报,不爱组织爱金钱、不崇英模崇“土豪”,热衷于传播政治段子、灰色短信,听信小道消息,把老乡、同学聚会当成了政治上的“自由市场”。实质上,就是热爱党、信任党、拥护党的亲切认同感逐渐淡化,应该坚守的共同理想和信仰家园逐渐缺失。二是对组织的态度有所偏移。有的想组织的要求少,想个人的事情多,把个人付出作为向组织等价交换的筹码,发展进步顺利时就感恩组织,不顺时就埋怨抱怨;有的不信组织信关系,片面认为别人“提升了”“立功了”都是找关系、托门路得来的,口上讲着要相信组织、感谢组织,内心深处对组织的“信赖度”“感恩度”并不高。三是对党员角色的认同有所偏移。有的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有的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不遵守组织纪律,不参加组织生活;还有的甚至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弱化的表现。经验教训反复告诫我们,没有坚定的信仰引领,就难以经受严酷考验;缺乏信念的有力支撑,就会在干扰诱惑前败下阵来。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更加自觉地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

(一)对党的信赖要坚定不移。作为党员干部,我]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永远把党作为引领我们不懈奋斗的动力源泉、智慧源泉和力量源泉。当前,社会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一些同志的理性判断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容易动摇对党的信赖。我感到,对这个问题应该从三个方面看:一个是从党纠正自身问题的智慧力量中增强信赖。我们党在历史上犯过错误,有些甚至是很严重的错误,但都是靠党自身的力量纠正的,而不是靠外面的什么力量纠正的。小平同志三落三起,他为什么没有动摇?就是因为他亲身经历了党的发展壮大,对党的力量充满信心。另一个是从党领导国家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成就中增强信赖。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60多年、我们党成立90多年,成就有目共睹,上下感同身受,一系列成就令人鼓舞、催人奋进,这些都得益于我们有一个英明正确的执政党。再一个是从“中国梦”的宏伟蓝图中增强信赖。“四个伟大”的战略目标,彰显和昭示了我们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气魄和坚定决心,是我们为之奋斗的共同理想。作为党员干部,当前最紧要的就是按照党章要求,坚守我们选择的政治信仰,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对习xx、党中央的信赖,内化为永恒的价值认同,固化为稳定的情感归宿,转化为持久的责任行为,立足本职,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以一流工作业绩向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对党的理论要入脑入心。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会坚定。往大处说,党的理论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鲜明旗帜,是每名党员干部的人生指引;往具体讲,我们学习理论,坚定的是信念,启发的是思维,推动的是工作,受益的是自己。党章关于党员义务的第一条就鲜明提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这一点上,大家对抓学习的重要性是有共识的,但具体落实起来却差别很大。实践证明,机关干部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学习,爱学、肯学、善学是先人一步、高人一筹的重要途径,一个干部理论修养越厚实,思维层次就越高,心胸眼界就越开阔,明辨是非能力就越强。大家要把理论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习惯,像毛泽东同志说的那样“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只有这样,才能成为政治坚定、业务过硬、能参善谋、修为良好的优秀机关干部。我感到,重点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口学以固本。着重抓好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理论武装,切实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来坚持:突出学好党章和党的法规条例,切实作为做人干事为官的准则和信条来坚守,增强政治自信。2学以铸魂。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信党、爱党、跟党走的价值追求,不断打牢高举旗帜、维护核心的思想根基。@学以励志。多读多学领袖著作、红色经典,真正弄懂党的理论的历史背景、内外联系和现实指导意义,在耳濡目染中洗涤灵魂、升华追求、铸牢信念。用学以增智。充分领会党的理论中蕴含的辩证法和方法论,提高辩证思维、理性思维和系统思维能力。这里建议大家多拿出点时间,学一学哲学,比如毛泽东的《矛盾论》等都值得很好读一读。同学以促建。就是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用蕴含其中的科学思路和方法破解新形势下单位建设遇到的矛盾问题,尤其是要深入研究xxx等重难点问题,切实在对接实践中深化理论、传播理论、印证理论。

(三)对党性历练要持久经常。习xx指出,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党性观念在老一辈共产党人心中铭刻在心,是因为他们大都经历过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经历过战争实践和千锤百炼,对党性观念的认识和理解是刻骨铭心的,是根深蒂固的。反观我们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共产党员,对党的认识、对党性原则的认识都是从学习中来、到学习中去,或多或少都缺乏深刻的实践历练。党员标准不是墙上的画,不是桌上的摆设,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通过学习认识我们的党,建立党性观念,也要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锤炼党性、践行标准。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历练作为党委领导的重大责任,坚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如既往地抓下去、抓到底、抓出成效:另一方面,机关党员干部,要强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持续强化优患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直面问题的勇气、务求实效的举措,定期给自己照照镜子,给思想扫扫灰尘。这几年,全党先后开展了“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对我们来说就是一次难得的党性历练。当前来看,就是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查找过的老问题经常“回头看”,该巩固的巩固,该整改的继续整改,防止反弹回潮;对这次教育查摆出的新问题,深刻反思自身责任,主动出击,打好实践淬火的进攻战。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每名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重要途径。从实际情况看,机关党组织在落实组织制度上普遍不够正规。我和机关工委的同志在分析这个问题时,大家一致认为,当前机关落实组织制度主要有“四个不经常”:时间经常被挤占,落实经常走过场,内容经常有遗漏,人员经常到不齐。这些问题大家对对号,我想每个党组织、每名同志,都会有更深刻的感受。下面,我重点围绕提高“三性”,讲一讲机关如何更加严格地落实组织制度的问题。

(一)要提高落实的自觉性。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制度落实的力度。只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行动上才能真正自觉起来。强化机关组织制度落实,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这个根本问题。具体讲,要做到“四个认清”:一是认清组织制度的政治功能,不能把它看“低”了。这是由党的性质和政治任务所决定的。通过落实组织制度,能够将党的创新理论灌输到每一名党员,党的方针政策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党的法律法规约束到每一名党员,确保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末端、落实到党员。二是认清组织制度的教育功能,不能把它看“软”了。这是由党内主要矛盾的性质决定的。党内的主要矛盾在各个时期各有不同,但总的来说,都是正确思想与错误思想、先进思想与落后思想之间的矛盾。毛泽东曾经强调指出:“先进的思想意识不会自发地在工人和群众中产生,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这就要求我们落实组织制度,必须把解决思想入党作为根本责任,把保持党的先进性作为基本要求。三是认清组织制度的管理功能,不能把它看“小》了。这是由组织制度的刚性决定的。组织生活是党员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人管人、人看人,而是组织管、制度管。党的组织制度,是党组织规范党内生活的准则,明确规定了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做好了如何对待、没有做或者做错了应当怎样处理等问题。四是认清组织制度的监督功能,不能把它看“轻”了。这是由党的监督需要决定的。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监督不是监视,不是对党员不信任,而是保证党内正常生活的重要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党员干部本人的一种保护。通过了解组织制度的四种功能,大家要切实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对加强个人党性修养、提升务党能力的重要性;组织生活并非可有可无、可参加可不参加,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和应尽的基本义务,从而进一步夯实思想认识根基。

(二)要提高落实的实效性。列宁曾说,有了规矩如果不遵守,比没有规矩还要坏。客观的讲,当前各项组织制度很健全,关键是落实不到位,必须在强化执行力度上下功夫。这里,我着重强调三个问题:一是过双重组织生活重在自觉、贵在经常。双重组织生活,指的是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现在看,我们一些领导同志参加民主生活会效果不错,但参加组织生活还不够经常、不够自觉。从客观上看,有的工作确实忙,抽不开身:从主观上看,有的还是放不下架子,没有真正把自己当作普通党员摆进去:从组织上看,也确有一些支部或小组有畏难情绪,认为领导职务高、事情多,有时提醒不及时。实际上,领导干部过组织生活好处很多,我看至少有“四好”:好在可以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自己的组织观念和群众观念;好在可以深入了解下情,能够听到群众的真话、实话;好在可以密切上下感情,掌握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带动群众完成任务的主动权;好在可以直接向群众学习,从大家身上吸取营养,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因此,处以上领导干部应自觉地、经常地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如实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请假。二是党日重在坚持过、党课重在出效果。党日,是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最基本的载体,主要用于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党的生活、处理党的工作。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机关干部,都要坚持过党日。主要把握好三条:@专时专用。机关党支部每月至少落实2个半天,每年不少于12天,可以相对集中使用,但总数不能减少、不能挪用。2突出党味。就是要体现党的特点、开展党的工作,强化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防止行政化、庸俗化、娱乐化。3创新方法。就是要紧贴时代要求、紧贴使命任务、紧贴党员实际,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解决形式单一、方法呆板等问题,不断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党课,是党员学习党的理论接受党的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上好党课,也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责任。组织好了,就有综合效益:组织不好,就是形式主义。具体要把握两点:一方面,要科学组织。党课不在数量,重在质量。要真正讲到大家心里去,讲一课就留下一个深深的烙印。另一方面,要搞好讨论。就是要做好下篇文章,不仅讲得好更要议得好,通过组织课后讨论、开展体会交流、搞好答疑解惑,真正消化理解、入脑入心。三是党员汇报、报告工作重在诚恳认真、实事求是。党员汇报,是党员向党支部或者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个人向组织的汇报,机关党员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报告工作,是组织向党员的报告,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每半年要报告一次,特殊情况要专题报告。无论是党员汇报还是党委、支部报告工作,都是工作和思想透明的过程,是增进沟通和了解的途径,是接受管理和监督的渠道,重在诚恳实在。党员汇报,要对组织襟怀坦白,讲真话、讲心里话,做到“事无不可对党言”;报告工作,要全面准确、实事求是,思想性、实践性、典型性都要很鲜明,不能“白水一杯、没滋没味”。

(三)提高落实的严肃性。落实组织制度不严肃,党内生活就没有质量,组织就会失去权威性。一是时间要保证。这是落实组织制度的前提。这方面,要把握好两点:一个是,要事先准备,心中有谱。就是过组织生活干什么要提前准备和通知,避免临时安排,走了形式或根本不组织,确保党日真正用于过组织生活。另一个是,时间要落实满。无论是上党课,还是过组织生活,不能名义上安排半天,实际上不到一个小时就匆匆了事。二是人员要落实。《党章》明确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建立登记考勤制度,严格请假批假,对漏课人员搞好补课等等,以促使每个党员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三是程序要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中的每道程序,都是经过长期的实践总结出来,哪一道程序都有它特定的意义和作用,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增可城的。它就好比工厂的生产流程,缺少其中哪一道工席,都会直接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转和产品的质量。在这个问题上,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敢于较真,严格把关,不能有盲目性和随意性。四是内容要全面。组织生活制度是一个有机整体,每项制度的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削弱了哪一项,都会给支部全面建设造成缺口。因此,落实组织制度必须全面抓、抓全面,不能顾此失彼、重此轻彼。越是薄弱环节,越是要重视抓;越是不懂不会的问题,越是要用心去学。这才是我们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应有的态度。

从严管党员管干部,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现实需求。现在对党员干部,有的重使用轻管理,工作见面多、思想见面少;有的对存在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包着、护着;有的搞矛盾上交,不敢承担责任,把得罪人的事推给上级,自己当“老好人”,等等。这些都是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的表现,也是对党员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一个单位原则空气不浓,必然导致正气不足、邪气上升,必须下力纠治。

(一)要发挥组织作用。事实证明,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组织抓最有力、抓组织最管用。只要各级组织的功能发挥好了,党员干部的管理也就能抓好。过去常讲“干部问题不出支部,党员问题不出小组”,说的就是组织力量的作用。长征途中,有29名伤病员在茫茫的草地上掉队了,处在了孤身奋战的境地,面对饥寒、伤病、敌人袭击等种种生死考验,有的信仰动摇了,意志消减了,甚至绝望了。就在这时候,当中有一名共产党员李玉胜,将其他伤病员收拢起来,组建了“草地临时党支部”,他们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走出了草地,没有一个掉队,全部到达了陕北,用组织的力量管住了人,凝聚了力量,战胜了困难。以前党员最怕开党小组会。为什么怕?就是因为党小组会上批评很激烈、很尖锐,谁有问题往往被批得坐不住,思想灵魂真能受到震撼洗礼,甚至有的批一次一辈子也忘不了。现在看,我们机关党支部、党小组的这些作用往往没有发挥好,甚至被忽视。有的对党管党员的组织优势知之不多、感受不深,重业务轻党务、重行管轻党管;有的常常碍于情面不愿管、瞻前顾后不敢管、方法不多不会管,甚至一味靠小恩小惠笼络人心。有的党小组管党员、管干部观念淡化、功能缺失,有群众形象地说,党支部的作用就是“学习汇报开个会、发了工资收党费”。党员不把支部当回事,不向组织交实底,不靠组织解难题,党支部对党员批评帮助、管理监督的作用基本消失。在这方面,我们机关各级组织、各级领导都有责任。我觉得,党的领导是靠党支部、党小组来贯彻落实到每一个人,这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永远不能丢、永远不能忘。下一步,我们无论抓什么业务都不能忽视抓党建,特别是要用好思想汇报、组织生活会等载体,真正把党员干部管理好教育好。

(二)要坚持较真碰硬。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对存在的问题,是消极回避、上推下卸,还是较真碰硬、一抓到底,最能体现原则性战斗性。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主要原因在个人,但管理上较真碰硬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原xxx部有个领导干部,多次到地方赌博被公安机关抓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将他领回后,既不向上级报告,也不对他作出处理,还让他自己去“私了”。领导的放任使他更加肆无忌惮,以至发展到为偿还欠下的巨额赌債和继续参赌,先后从下属单位挪用公款85万元,最终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个单位的领导在作检查时说,“以感情代替原则,以义气冲淡正气,看似袒护了他,实质上是害了他,同时也害了自己。”当前,从我们机关的实际情况看,在执行管党员管干部的纪律上,总体是好的,但还有许多薄弱环节。有的“怕伤及面子”,下单位检查工作,提前打招呼、卖人情,总结时只讲好话、光唱赞歌,对发现的问题不指正、不汇报;组织考核评比,打人情分,有时发现作弊、弄虚作假的不批评、不制止。有的“怕激化矛盾”,不敢认真较真、尽责担当,生怕捅马蜂窝,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怕引火烧身”,往往心存顾虑,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问题明哲保身、绕着走。这就要求,各级要注重学法知法,认真学习各项纪律法规,掌握基本要求、明确是非界限,切实提高法规素养、增强守纪自觉;要加强管理监督,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与社会、家庭、自我监督相结合的整体效能,确保人人在组织之中、在监督之中;要坚持从严执纪,对发现的问题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纠正的要坚决纠正、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

(三)要硬化奖惩措施。古人讲,“舞弊者得利,则效仿者至;舞弊者受罚,则接踵者绝”。对有成绩的不奖励,对有问题的不严纠,就不能发挥奖惩的激励和警示作用,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我党素以纪律严明、奖惩分明而著称。黄克功少年时代参加红军,跟随毛泽东经历了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身经百战、战功显赫,是“老井冈”中留下来不多的将领。1937年10月,黄克功对陕北公学一个女学生刘茜逼婚未遂开枪将她打死在延河边。经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黄克功被处以死刑。有人提出国难当头,人才难得,可让他戴罪杀敌。黄克功也给毛泽东写信,要求从轻处理,戴罪立功。毛泽东接信后给边区法院院长雷经天回信,支持法院判决,这件事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教育了党员干部,维护了党的形象。现在看,党内表彰和奖惩弱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觉得,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既要有严格的制度要求,更要有严明的奖惩措施。下一步,各级要切实扎紧笼子。市委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出台了《围绕解决“三个弱化”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措施》,各级要严肃认真抓好执行和落实。要坚持奖惩分明,把争创结果与党员晋职晋级、评功评奖等挂起钩来,切实使党内评先实起来、硬起来;对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履行党员义务的,要按照《党章》规定给予处理,立起奖先惩后的鲜明导向。要突出以上率下,坚持严下先严上、严人先严己,从领导抓起、从机关严起,在以身作则、以上带下中为单位和群众做好表率。

作风关连党的形象,关系事业兴衰。领导机关是单位全面建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也是单位作风建设的实践者和示范者,必须通过领导机关的过硬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以良好形象感召群众、推动发展。

(一)要真抓实干、紧抓快干。真抓实干是提高工作质量的保证,紧抓快干的作风决定着工作的效益。我们机关的绝大多数同志,工作是非常敬业的,实干精神比较强,经常加班加点,克服了很多来自生活上的困难,一心扑在工作上,这种精神使我非常感动。但也有一些同志,干工作静不下心、稳不住神、吃不了苦,习惯于疲沓、拖拉,任务来了挑肥捡瘦,工作拈轻怕重,说到底都是工作干劲、敬业精神弱化的表现。很多人包括我们自己也都在说,机关工作忙、头绪多、任务重,加班加点,永远有干不完的活,但大家可以观察一下,也不是所有人都忙,忙的总是那几个人,加班的也总是那几个人。大家可以想一想,为什么同时进机关,三两年之后,能力素质拉开了一大截,有的很快能挑起大梁,有的只能干些边边角角的活,原因在哪里?关键是有的同志经常加班加点,主动在繁重的任务中磨砺锻造自己,能力素质提高很快;反之,有的干工作拖拖拉拉,一项任务很长时间也完成不了,就是完成了也很难成为精品。蒙牛集团职工公寓门口挂着这样的标语:如果你有智慧,请你拿出智慧;如果没有智慧,请你拿出汗水;如果你没有汗水,请你让出岗位。如果没有真抓实干、紧张快干的作风,不要说进步,时间久了在本职岗位上也呆不住。当前,单位工作头绪比较多,各项工作要求很高,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标准。任务部署了就要迅速展开,上级要求了就马上行动,问题发现了就立即改正,切实有一种“事不过夜,案无积卷”的劲头。尤其是要善于抢抓单位建设发展的有利机遇,用好机遇,加快单位建设发展的步伐。筹划工作要高起点,把目标定在提高战斗力上,不能满足于不出事;完成任务要高质量,切实强化争先创优的意识,不能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搞建设要高层次,真正对单位长远建设负责,抓一件、成一件,确实做到干一流的工作,带一流的单位,创一流的业绩。

(二)要把住大节、守住本分。所谓把住大节、守住本分,就是踏实做人、老实做人的问题,是怎么管好自己的问题。一要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和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各种诱惑越来越多,不少党员干部自觉不自觉地迷失了方向,把人生的目的放在了当官、发财、享受上,加上攀比心理、侥幸思想作祟,思想颓废、道德滑坡,在背离党性宗旨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原红塔集团董事长褚时健在被查处后说:“我也苦了一辈子,不能就这样交签字权。我得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不能白苦。所以我决定私分了300多万美元。”重庆市垫江县原交通局长蒲树培悔过时曾讲:“有那么多人都在收钱,我收受钱财可能不会被发现,也没有人来追究,如果不收就会吃亏”。邓小平同志曾告诫我们:“如果说要变质,那么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大家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筑牢抵御各种侵蚀干扰的思想防线;要不断加强学习改造,把握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始终牢记任职之初、入党之初、为官之初的信念和追求,保持正确的人生轨迹不偏移;要经常对照党章和党纪法规的要求检查反思,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常除非分之念,防止官升欲望长。二要在用权上守住红线。所谓“红线”,就是政策法规,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反思党内外那些落马的高官,绝大多数都是从权力失守开始的。所谓“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海,不遏则滔天”,一旦权力成为满足私欲的工具,个人的政治生命和前途也就到头了。江苏省xx局原局长xx乱用职权,“落马”后给自己算了七笔账:政治账自毁前程,经济账倾家荡产,名誉账身败名裂,家庭账妻离子散,友情账众叛亲离,自由账身陷牢笼,健康账身心交瘁。这几笔账令人警醒、发人深思。作为局一级的机关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权力,很多人是想利用你的权力达到个人的目的,这是很自然的现象,也是很常见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坚持秉公用权,把权力用在促进单位建设发展上,用在解决基层的急难问题上,用在为民服务上;坚持依法用权,严格按照法规制度规定用好权尽好责,防止违规越线;坚持谨慎用权,始终心怀敬畏之心,“勿以恶小而为之”,千万不能胆子太大,目无法纪、滥用职权,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三要在行为上不越底线。现在有的干部不能抵御“灯红酒绿”的诱惑,不能抗拒“香风俗气”的迷惑,对外交往过多过滥,生活作风不检点,有的甚至是迷恋女色、乱搞男女关系。

党员干部的个人行为关乎品行修养、关乎党的形象、关乎个人前途,决不是无关紧要的私事、小事。据了解,现在我们有些同志在生活作风上还是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去了不该去的场所、认识了不该认识的人,尽管最近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但绝不能自认为能够把持得住而心存侥幸。作为机关干部有职位更要有品位,有本事更要守本分,重大节更要拘小节,任何时候都要严格自律,控好生活圈、娱乐團和交往團。

(三)要心系基层、服务群众。机关工作的重群众,本质要求是服务。作为xx机关干部,尽管算不上位高权重,但社会上对我们都很尊重。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放下架子,躬身服务。机关大,但不能“口气大、架子大、脾气大”,让下边的同志反感;离基层远,但感情不能疏远;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但不能忘了为基层服务的职责。应该讲,这几年我们在服务群众、帮解难题上下了很大功夫,密切了与基层感情,受到了群众欢迎。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与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宗旨意识相比,与人民群众需求期盼相比,与改进作风的根本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比如,还有个别同志群众观念不够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把正常服务变成个人思赐,甚至把岗位权力私有化;有的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办事看来头、分亲疏、搞“小圈子”,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对群众疾苦和困难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答复不及时、解决不到位,遇事推诿扯皮,有时把小问题拖成老大难。能不能尽心尽力地为基层排忧解难,全心全意地为群众服务,是衡量一级党委机关宗旨意识和作风形象的重要标准。因此,各级要齐心协力、各司其职,以最大的决心和诚意把好事办好,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组织温暖,焕发出更高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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