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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谈判的案例心得体会报告 法律谈判经典案例(二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6 22:33:14 页码:9
法律谈判的案例心得体会报告 法律谈判经典案例(二篇)
2022-12-26 22:33:14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法律谈判的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列明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件,即

附件a 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件b 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 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件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 户:(签章) 工程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地 址: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主题法律谈判的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二

法律谈判

(1)法律谈判就是一个将法律培训、法律技能和人际交往的能力融合在一起并最终达到预期目的的一个过程。

(2)用证据来谈,用法律来判。

法律谈判的重要性

谈判是影响律师生涯成功与否的关键。谈判是解决冲突和争端的最常用方法。维持商业秩序的唯一有效的途径。

超过95%的民事纠纷是通过谈判协商解决,而不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在诉诸法院的纠纷中,也有大部分是通过谈判协商解决的。

法律谈判的利与弊

一般来说,通过谈判达成和解可以为涉及的当事方提供一定的潜在的好处。它可以避免审判带来的拖延、经济投入和不确定性。而且谈判减轻了出庭的压力,因此还有利于那些必须出庭的原告。

然而,当委托人为寻求新的进展或法律的澄清,或感到个人受到公开侮辱必须通过诉讼才能获得心理慰藉,或对其提起的诉讼完全就是毫无价值的无稽之诉时,则不适合谈判。同样的,当责任或损害不确定希望由法院来评判时,或对方不愿妥协或接受协商的解决方案时,均应通过诉讼来解决。

法律谈判的主要类型

一般分为三种,目标不同。可将它们分别称之为“竞争型”(competitive)、“合作型”(cooperative)和“问题解决型”(problem?solving)。每一种都对应着相应的策略。

这些策略不是仅适用于特定的情形,而是可以交替使用的。

(1)竞争型法律谈判

有时称为对抗型或零和型。法庭诉讼就属于这种类型的谈判,所谓“零和”(zero?sum),就是指胜利一方所获得的正是失败一方所失去的;在该状态下,因为资源有限而且只能在两方之间分配,所以必然导致一输一赢。

“双方对于同一稀缺资源的分配产生分歧,谈判者必须提出利益分割的解决方案。”

门克尔—梅多(menkel?meadow),1984年

所以,竞争中的谈判者不愿做出让步,因为失去地位、失去形象将会削减自身优势。他希望一开始就提出较高的要求,很少做出让步。

采用这种谈判方式一般会使用一些特定策略,比如从不提出初始报价,总是试图隐藏委托人的真实目的,总是最后提出报价,并且经常使用夸张、威胁、欺诈给对手制造紧张与压力。

不过,这些竞争型策略也有其局限。它们会将对手逼向防守,反而不利于出现新的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如果对方以不履行最终达成的决议或在以后的谈判中心怀愤恨作为回应的话,它还会给谈判者及其委托人带来更为严重的弊端。

(2)合作型法律谈判

合作型谈判一般会要求谈判者做出让步,信任对手并鼓励谈判者随后做出更多让步。谈判一方做出让步,其对手自然会以礼相待也做出让步,双方最终达成妥协方案。

在这种类型的谈判中,主要应用的策略有:做出让步、共享信息以及行事公正合理。因此典型的合作型谈判者会解释其让步或建议的理由,并会试图调解双方的利益冲突;他的建议是根据双方均认同的标准提出来的,比如案件的是非曲直和双方的公平。

但是合作型谈判也会遇到一些难题。当谈判双方的财富、地位不平等,或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达成互利时,则谈判很难进行。

3.问题解决(或综合)型法律谈判

“……[这]是谈判的一种趋势,着重于发现针对双方潜在的利益和目标的解决方案。”门克尔—梅多,1984年

这不是寻求分配有限资源以让步为基础的模式,而是为扩大共同利益和拓展有限资源、使当事方问题解决的潜力最大化,以扩大其委托人的潜在的共同利益。

发掘双方潜在的利益目标可以产生更多潜在的解决方案,因为双方的需求并不是绝对相斥的。

举例:商业领域:一方因为缺乏资金而希望迟延付款,而另一方因为税收原因正好希望接受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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