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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败诉案件心得体会总结 行政诉讼案件心得(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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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败诉案件心得体会总结 行政诉讼案件心得(4篇)
2022-12-27 01:52:21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行政执法败诉案件心得体会总结一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行决字第号《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拒不履行________________的处罚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_________________有关材料__________份。

注: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行政执法败诉案件心得体会总结二

3月7日,我局在四楼会议室召开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议程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依法治交建设

(一)扎实推进依法治交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巩固依法治畜工作成果,提升工作水平。结合本单位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二)推行依法行政公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定期报告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监督。

(三)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水产畜牧兽医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力度,通过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方式,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准确把握合法与合理的关系,进一步清理并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深入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规定。逐步开展行政审批项目评估工作。

(二)继续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在水产畜牧兽医行政权力进一步清理的基础上,建立行政权力动态管理机制,并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水产畜牧兽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深入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的公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加强基层站所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水产畜牧兽医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完善重大决策评估机制,及时发现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完善科学、民主制定规范性文件机制。进一步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式方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研究,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田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切实做到“三统一”。

五、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一)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渔政站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明确从轻、从重、加重的行政处罚情形,并予以公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二)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水产畜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等各项制度,量化标准和考评办法。今年共组织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率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案卷总数的20%。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继续加强复议机构与法院行政审判机构联系,完善与行政诉讼协调对接机制。高度重视司法监督,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七、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健全矛盾防范和化解机制

按照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完善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和纠纷。加强行政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提高行政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依法做好信访工作。

八、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一)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局属各单位要向县局报告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将法制机构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人员配备,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与法制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定期联系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的成功经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法制工作顺利开展。

与会人员:

会议记录:

最新行政执法败诉案件心得体会总结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事发于xxx市局财务科在财务清查工作中,发现一份被涂改了罚没款数额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核实,我是该处罚决定书对应案件(xxx非法经营案)的承办人之一,同时也就是该份处罚决定书的涂改者。

经核实,xxx一案依法经审批的案件文书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都是3500元;依法送达当事人的案件文书(包括《处罚决定书》和《处罚告知书》)上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都是3500元人民币,但当事人实际才缴纳了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因此财务人员向当事人开具的罚没票据记载的也是3000元人民币的罚没数额。同时,工商所财务人员通常都要求案件承办人在结算罚没票据时,要提供一份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分局财务室备案。在xxxx一案结算罚没票据时,作为承办人,我向财务人员提供了一份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务人员发现该份《处罚决定书》上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是3500元人民币,与向当事人开具的罚没票据上记载的3000元人民币,在数额上有出入,便提醒我进行核对。我本人在未经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就简单盲目地认为数额上有出入是因为校对失误引起的,加之法律意识淡薄,便又盲目地以罚没票据上记载的3000元数额为标准,顺手将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原本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3500元人民币用水笔涂改为3000元人民币,导致了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出现严重瑕疵,造成极其不良的后果。

古人常说,“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但一开始,我并未能及时地进行自我反省。古人又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因此,在自我反省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犯错误的根本原因找出来,若是找不到根本原因所在,敷衍了事,于事无补,将来还会犯更多更严重的错误。悔悟后,归结原因如下:

1、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不论有多少理由,都应端正执法办案的态度、严格执法办案的程序,全面准确地掌握案件情况,确保事实无误、程序无误;对同事提出的疑问,更应认真核实、查对。同时,更是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有一句法的格言说到“魔鬼出于细节”。

2、事发后,不能心平气和地面对错误,有逃避的心理。一开始,就想着把很多问题推给别人,而不能立刻想着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为什么不能心平气和呢,因为是“龌龊的面子”在作怪:觉得自己读了那么多年书,起码也是个正宗本科学历,心理上建立了一种“本科生是不允许犯错误的”的观念,一旦犯错误就是对自己的否定,本科生这张招牌挂起来就不那么光彩了。因此,一开始,还不能接受领导的“棒喝”法门,把问题东推西推,想牵强附会到别人身上,还强装出一副“此事与己无干”的样子,对事情展开一番“与己无干”的耍赖分析!每每想起当时的嘴脸,心中甚是羞愧。

通过这件事,我重新反思了自己读书学习、做人、做事的态度,感悟到:

1、“一个人一生最重要的是做事做人的能力。做人要专注,做事也要专注。做事不专心,一定无法把事情做得圆满,无法清楚地掌握细节。学习就在做人、做事的点点滴滴中。经典绝不是在书本里,而是在做人、做事的点滴中。“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读了那么多的书,假如不融会贯通,不与生活结合,就很难有喜悦,就是古人所讲的「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2、“学习最重要的境界是体悟。如果学习中不能体悟,那只是“记问之学”,就好像人吃了东西没有消化,对身体当然就没有帮助,甚至还有害处。”最近,听到一个讲座,讲座里举了一个例子,说某人毕业于某个研究所,有一天,母亲叫他处理点家事,他做完以后,母亲检查后觉得他做得不是很好,就说:“儿子,你怎么连这点小事也做不好?你怎么这么笨。”那人听后,马上脸孔变得非常凶恶,然后接着母亲说了一句话:“我都念到研究所了,你还骂我笨!研究所给了他什么?有没有给他人生的智慧,待人、处世、接物的智慧?只是给了他傲慢,给了他不受教。这点小事没办好,恰恰是学习的机会,但他并没有把握这个机会,反而对母亲的指责和批评很不能接受。事物都有一体两面,不往好处发展,就会自然地向坏处发展。听完讲座,再想想自己,也甚是惭愧!

总之,我的行为给单位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做出这样的行为,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和羞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也会努力成长为一个理智的人,一个理得心安的人,从过去的错误中学到智慧,不再单纯地懊悔。“经师易得,人师难求”,我真心感谢领导的教诲,希望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能从你们身上学得到更多的“智慧”,能得到你们的教诲和帮助,我倍感幸运和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行政执法败诉案件心得体会总结四

答辩人: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西区大队

答辩人根据x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转来的的刘某某不服x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沈铁西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的上诉状副本,现答辩如下:

一、刘某某20xx年12月12日9时10分在铁西区某小区院内发生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证据充分。

20xx年12月14日,答辩人受理杨某报案称辽a33与辽a79发生交通事故,前车驾驶人造成后车撞损后离开现场,20xx年12月17日答辩人对杨某的车辆进行了鉴定,车辆损失金额共计1036元,属于有交通事故发生,为了作痕迹鉴定对比,要求上诉人刘某某将其车开到交警大队未果。20xx年12月20日,答辩人接到杨某的报案称辽a33车辆停放在某小区,随即赶到车辆停放地点将刘某某车辆扣留并于当日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以上事实有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上诉人辩称其不会驾驶汽车,也无驾照,事发当天未在现场属于混淆视听,经过答辩人调查取证,辽a33机动车所有人为刘某某,答辩人扣留辽a33机动车是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是答辩人依法履行职权行为,与上诉人刘某某是否会驾驶汽车,是否在案发现场无任何关系。

上诉人刘某某辩称单凭杨某的报案不能认定辽a33碰撞辽a79观点不能成立。答辩人委托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作出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检验报告》中警鉴字【20xx】75号已证明了上诉人车辆刮碰杨某车辆的事实。

二、答辩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符合法定程序。

在查处该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受案、通知、调查取证、告知等程序。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答辩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无违法行为。

上诉人辩称答辩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未通知原告等观点根本不成立。答辩人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反而上诉人刘某某从案件发生后一直拒绝配合履行相关义务,答辩人秉公处理,无违法行为。

三、本案适用法律正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适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综上所述:答辩人做出的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一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刘某某的诉讼请求。故请求贵院依法维持一审判决,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西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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