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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检修实践心得体会实用 采煤机维修培训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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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检修实践心得体会实用 采煤机维修培训心得体会(5篇)
2022-12-27 08:35:52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煤矿检修实践心得体会实用一

前提下进行,煤矿安全一刻都不能放松。近期,矿上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动员全矿职工时刻紧绷安全弦,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

作为东曲矿的一名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谨记安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工作中以安全为前提,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学习安全知识,踊跃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本事。

2、工作期间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时刻紧绷安全弦,防患于未然,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筑牢安全防线。例如:下班关掉电脑、打印机等电器电源,并确定办公室门窗关掉等等。

4、在发现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为了自身的安全与家庭幸福,我保证做到以上几点,让自我每一天都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经过我们大家的努力,使安全的大坝永远矗立在东曲矿和我们大家心中。

保证人:xxx

单位:xxxxx

xxxx年xx月xx日

2022煤矿检修实践心得体会实用二

可以说在我们离开母亲的呵护,摇摇晃晃地行走在人生道路上以后,我们一直依赖着“安全”的支撑,没有它,我们可能会摔跤,可能走不过人生路上风风雨雨,更不可能去实现人生理想和目标。

那么,安全到底是什么?

安全意味着责任。责任是一种要求、一种义务、一种保持企业持续稳步发展的庄重使命。因为有责任,我们才可以从不断变换的安全问题上积累进步的经验。细细体会各项措施处罚,这些看似繁琐、苛刻、不近人情的制度条款,这不正是企业对员工负责任的一种体现吗?不正是员工生命保护重要举措,不正是对员工的最大关爱吗?

安全还是一种态度。在众多企业之中,煤矿行业是公认的高危行业,作为一名煤矿职工更应该将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就是我们的态度。安全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我们不能只把“安全第一”停在口头上,挂在墙壁上,而是要实实在在把“要我安全、我要安全”转变为“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行动。当侥幸心理闪现、麻痹思想抬头时,请想一想:父母双鬓的白发,妻子牵挂的眼神,孩子睡梦中那甜甜的微笑。这时,我们还能置安全于不顾吗?

安全也是经验教训。可以说所有的安全规程是一部血书,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甚至用生命的代价写成的。我们只要牢记,无须再次亲自去验证,更不能犯规程中同样的错误。我们靠规程来保证我们的安全。血的教训告诉我们,谁在安全问题上打折扣,谁就会付出代价。

安全是伴随我们一生的话题,是企业生产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根基。安全工作无止境,“更细”、“更严”是一项艰难却有效的工作,安全生产需要我们的责任,安全生产更加依靠我们的责任。让我们每一个人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让我们在苦过、累过以后,绽露幸福的笑容,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关爱生命,安全从我做起!

按理,如此惨痛的代价该使‘三违’者有所收敛了,但是习惯了凭侥幸心理偷机取巧的‘三违’者并没有为之所动,依然我行我素。于是,‘三违’的悲剧继续上演。

当日历刚刚翻到5月24号的时候,磁矿五更山采区赵有亮因拒不执行作业规程规定,违章蛮干,冒险作业,为了赶时间提前升井,擅自在上段作业组的分接点附近再次掐头作业,导致大石块推倒支柱,将自己送上了通往黄泉的道路。《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规定:分段回柱的间距不得小于15米。赵有亮却熟视无睹,违章操作,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选择了一条赶时间、升井的捷径,结果却选择了一条通往地狱的捷径。从这一起顶板死亡事故中,我们可以清醒地看到,在煤矿生产中,现场安全管理是多么重要啊。这次伤亡事故虽然发生在兄弟单位,但它却又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深思。结合我矿现场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我们要以此次的教训为反面教材,认真反思我们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把现场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取得实效。

2022煤矿检修实践心得体会实用三

甲方(转让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商贸有限公司

丙方(转让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转让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戊方(转让方):商贸有限公司

己方(受让方):能源有限公司

以上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五方合称“转让方”,若表示个别或部分转让方称“转让股东”。“转让方”和“受让方”合称“双方”。

鉴于:

1、*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001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该公司拥有鄂尔多斯市闫家渠煤矿采矿权(采矿权许可证号:c00000111,详见本协议附件1)。

2、甲方持有目标公司50%股权,乙方持有20%股权,丙方持有15%股权,丁方持有10%股权,戊方持有5%股权,以上五方共计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3、转让方一致同意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目标公司100%股权整体转让给己方,且转让方各方均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己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收购转让方所持目标公司100%股权。

为此,协议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陈述与保证

1.1 转让方各股东保证对转让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权利,不存在质押、司法限制等权利限制情况。

1.2 本协议转让方及受让方均具有完整的签署本协议的权利,且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已经通过有效的审批程序并取得必要的授权;受让方已通过尽职调查完全知晓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环境和生产情况。所有正在履行的合同及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清单,在签订本协议时,由目标公司统一汇总编制后递交受让方,以备最终作为双方对目标公司的交接依据,如部分与财务记载的凭证不符,以本协议附件所列为准,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1.3 本协议签订前,己方已组织技术人员对目标公司矿井进行下井踏勘,并在接受矿井开采布局及开采现状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图纸与实际开采存在的差异己方予以接受。

1.4 己方保证股权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同意受让上述股权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和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

2.1 转让方共同依据本协议,将持有目标公司共计100%股权转让给己方。其中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50%股权,乙方持有20%股权,丙方持有15%股权,丁方持有10%股权,戊方持有5%股权,共计100%股权及项下相应的股东权益转让给己方,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己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受让上述股权。

2.2 转让方各股东及受让方均承诺,本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是基于“全部股权整体出让”的基本原则,转让方各股东与受让方之间不得对目标公司进行私下、单独的股权交易。

2.3在本协议签订之后至股权变更工商过户登记期间,因本次股权交易所产生的各项交易税(含所得税)按税法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由各方依据法规政策及时缴纳。若未及时缴纳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违约责任。

第三条 转让价款与支付

3.1目标公司100%股权整体作价人民币 220xx万元。

3.2 本协议签订前己方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共管帐户,己方汇入该共管帐户20xx0万元作为本次股权受让定金。

3.3本协议签订当日各方将签署的全部协议集中放在签署桌上,己方立即通知财务另需向转让方支付150000万元作为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己方将上述款项按照各转让股东的股权比例分别汇入各转让股东指定的如下账户。本协议签订后当日内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和己方共同将共管帐户内的20xx0万元定金自动转为股权价款,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和己方将上述20xx0万元款项按照各转让股东的股权比例分别汇入各转让股东指定的账户,各转让股东收到上述全部转让款后,将股权转让协议书分给各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转让股东确保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明确、真实、有效,具体如下:

甲方账户名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账户:【 】开户银行:【 】

乙方账户名称:商贸有限公司;

账户:【 】开户银行:【 】

丙方账户名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 】开户银行:【 】

丁方账户名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 】开户银行:【 】

戊方账户名称:商贸有限公司;

账户:【 】开户银行:【 】

3.4本协议签订当日,己方需将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50000万元汇到各转让方与受让方在银行开立的共管账户内,己方即可开始办理100%股权转让工商变更,转让各股东须积极配合己方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同时签署工商版本的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见附件)。

3.5待工商变更完成2日内各转让股东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扣除各项费用(包括处置前包干费用、评估费用等)后,按照各转让股东的股权比例将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50000万元分别汇入各转让股东指定的上述账户。

第四条 工商变更

4.1 本协议涉及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由己方负责办理,转让股东、目标公司予以全力配合。为及时有效地实现工商变更登记,本协议签订时,己方应列明需转让方出具的有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文件清单与文本。转让方股东收到10000万首付转让款后应出具与上述股权转让及股东工商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等(工商版本的股东变更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确认并配合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产生的费用由己方缴纳。

4.2为配合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如有必要,签订只为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内容简单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各方同意有关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所有权利义务均应执行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用本协议以外而另行签订的内容较简单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抗辩或试图推翻本协议的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另行签订的内容简单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不在本协议各方之间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公司交接

在己方付清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10000万并将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50000万元汇到各转让股东与受让方在银行开立的共管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目标公司交接,转让方按照本协议附件列明内容向己方进行移交;由己方书面授权委派的交接代表对移交内容签字确认后进驻煤矿并取得目标公司实际管理和控制权。各转让股东授权甲方,代表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煤矿。在此期间,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移交或延误的,由甲方单独向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债权债务

6.1 交接日之前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享有与承担;交接日之后(含当日)目标公司产生全部债权债务,由己方享有与承担。

6.2 甲方在交接日依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向己方办理财务税务等相关资料的交接。己方认可交接日前目标公司出现的财税问题以及所产生的所有费及负债或目标公司日后出现的或有债权、债务均由甲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交接日(含当日)后出现的财税问题以及所产生的费用,由己方负责。

6.3目标公司正在履行的各项合同协议,除煤矿与当地村民因历史沿革形成的合作或承揽关系外,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与第三方所形成的各类合同,如己方不愿意继续履行,应当在公司交接完成后10日内提出,由甲方负责予以解除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应严格保守本协议内容,以及因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其所知晓的目标公司以及与其他双方及关联方有关的全部商业秘密及其他未公开信息。己方应对转让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期间,目标公司及转让方有关的生产经营与财务资料、各类文件、协议合同等各类信息等承担严格保密义务,非经转让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否则任何一方须给造成损害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为独立条款,对双方均有长期的约束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转让方或可发生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8.1.1 转让方中若有转让股东在协助配合己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发生迟延的(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则违约的转让股东除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应按照应收股权转让款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向己方承担直至实际履行日止的违约金;如确有政策特殊情况,另行协商解决。

8.1.2 若因转让方中任何一方或几方股东的自身原因(管理部门提出的不能转让等原因系股东之前也不知情的其他原因除外)导致股权工商变更无法履行时,违约股东双倍返还己方交付的定金。此外该违约股东还应按本协议交易总价的百分之十分别向其他守约的转让股东支付违约金。

8.2 受让方或可发生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8.2.1 若己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己方与目标公司共管或已经支付到位的定金无条件归转让方所有。如逾期超过30日的,己方除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外,还应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每日千分之五向转让方承担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日止,且转让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总金额30%的违约金。

8.3 诉权行使

守约方可共同或分别行使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订立、执行、效力及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9.2 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10.1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在发送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时,应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发送,或用挂号信件,或用电子邮件信箱递送至下列双方的地址或传真号码,或递送至收件一方已经提前十日书面告知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

甲方地址:【 】 邮箱:【 】

传真:【 】电话:【 】收件人:【 】

乙方地址:【 】 邮箱:【 】

传真:【 】电话:【 】收件人:【 】

丙方地址:【 】 邮箱:【 】

传真:【 】电话:【 】收件人:【 】

丁方地址:【 】 邮箱:【 】

传真:【 】电话:【 】收件人:【 】

戊方地址:【 】 邮箱:【 】

传真:【 】电话:【 】收件人:【 】

己方地址:【 】 邮箱:【 】

传真:【 】电话:【 】收件人:【 】

10.2 任何通知均用挂号信寄出,在向收件人的地址寄送后五日即被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

13.1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即生效。

13.2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的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与履行。

13.3 本协议原件一式拾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转让各方各执一份,己方执一份。

(以下签字页,无正文)

附件1:*煤矿采矿权证复印件

附件2:目标公司财产及资料清单

协议双方签名盖章:

甲方: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乙方:*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丙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丁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戊方:商贸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名):

己方:[ ] (盖章)

代表人(签名):

2022煤矿检修实践心得体会实用四

一、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月3日,筠连县维新镇钓鱼台煤矿发生重大瓦斯事故。这起事故是在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全市上下认真吸取巡司镇大地煤矿地面爆炸事件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后发生的事故;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站在gdp千亿元的新起点上,加快建设区域性经济强市的关键时刻发生的事故,使我市近年来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发生逆转,打乱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工作部署。更为重要的是,事故夺走了13条鲜活的生命,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给遇难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痛苦。

这起事故值得我们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进行认真回顾和深刻反思。从客观上讲,我们在抓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特别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后,将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抓得紧之又紧,在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委四届二次全体会、市政府四届一次全体会等会议上,都对安全生产进行了重点强调。近两个月,市上还连续5次组织召开了有区县政府领导参加的各类安全工作会议,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我们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不断完善一把手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措施、责任都非常明确。特别是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市政府要求各区县政府对煤矿实施了停产措施,并对煤矿节后复工复产进行了严格管理,严把隐患排查整改、验收检查、复产审批关口。针对春节前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的特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区县和重点骨干企业,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大检查。仅煤矿行业,就组织三个安全检查组,采用暗访、夜查、突击检查等方法,检查了煤矿14个,查出违法行为和隐患289条。

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筠连县继去年12月20日发生大地煤矿地面爆炸事件后,今年2月3日再次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们在安全生产监管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加以深刻反思。一是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仍然对安全生产的艰巨性、重要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认识不到位,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措施执行不坚决。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差,对煤矿内部的安全检查督促、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不了解不过问,对安全工作的监管不深入。三是监管不到位。一些负有煤炭安全监管责任的区县部门工作不扎实,没有靠前指挥,只把安全生产工作停留在口头上,落实在表面上,没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去真查、实查,盯住整改,致使一些重大隐患至今仍未得到解决。四是投入不足。煤炭资源整合矿井技改工程建设进度缓慢滞后,对科学治灾、技术防灾的研究运用还有差距,没有完备可靠的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平台,一些区县没有实时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全程信息化监管。五是行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煤炭行业员工安全知识缺乏,素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明显不够,监管专业人才严重不足,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同志们,新的历史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有着极强的特殊性和极端的重要性。只有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对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对经济带来的损失和对事故家庭带来的不幸,社会才能和谐安定,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当前,我市正积极抢抓机遇,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确保“一季度”开门红顺利实现和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吸取这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在血的教训面前,做到清醒、清醒、再清醒,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创新的方法,真抓实干,超前防范,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涉及范围广,工作环节多,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切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造成事故的根源是安全隐患的存在,隐患不除,事故难免。全市上下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排查必须彻底。隐患排查年年都在搞,容易使部分单位、部分干部职工产生麻痹松懈、疲劳厌战情绪。全市上下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特别是煤矿、道路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要排查彻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台账必须规范。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市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台账,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内容、整治要求、整治时限明确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三是重点必须找准。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突出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必须把问题找准,找到症结所在,对症下药,重点突破。要突出找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备带病运行、超期服役、超负荷运转、超能力生产等问题,集中开展好整治。

(二)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把煤矿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紧抓好。一是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决纠正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各级领导干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二是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和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必须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三是要突出抓好煤矿“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矿,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要突出抓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特别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资源整合矿井、技改矿井未经安全验收,不得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擅自开工建设的,经信、安监等部门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取消矿井资源整合技改资格。四是要切实强化县、乡政府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进一步明确辖区内的重点矿井、重点部位,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非法生产建设煤矿,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已经取缔的非法生产建设煤矿,要严防死灰复燃;对“打非”责任不落实、引发事故的,除要追究矿主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全力确保安全生产总体稳定。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存在的安全问题,突出抓好全市各行各业安全生产。一是要抓好交通安全。严格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对河道和库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二是要抓好消防安全。切实抓好公共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切实加强对市场、商场、歌城、网吧、宾馆等消防重点监控单位的执法检查。三是要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大力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勘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严防各类建筑事故发生。四是要抓好学校安全。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检查,特别对危房、餐饮、住宿等部位要重点监控,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五是要抓好食品卫生等安全。要加强对副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检查整治,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在全市各行各业中形成安全工作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第一”和“不安全不生产”作为一种理念、一种意识,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切实做到预防为主,超前防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层层分解细化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加大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力度,督促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政府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是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实现的,市安监局、经信委、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及川南煤监分局均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部门,既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又要强化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细、做实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措施,严格执法。一是要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已经建立的区县要按照事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的方式健全完善,发挥作用,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尚未建立的区县必须在今年9月以前建成投运。要督促煤矿业主加大资金投入,在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中,建设本质安全矿井。二是要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各区县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保证监管工作需要。要加大从芙蓉集团、芙蓉煤矿、川南煤业等单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区县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队伍。要创新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与省安监局联合建立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为煤矿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撑。三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重点查处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的行为,及时督促企业建立严格的“不安全不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坚决克服陈旧的安全生产思维模式、管理模式和操作规程。要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加大督办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查事故,依法问责。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和事故查处规定及处理权限,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实行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目标责任完成进度月通报、季检查、年考核制度,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快速、准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对负有煤矿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以及不正确履职行为,市监察局要严肃追究责任。

2022煤矿检修实践心得体会实用五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职工朋友们:

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作为开拓二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从事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采矿业,深知安全对于我们职工的重要性。加之我队又是在水患肆虐,瓦斯涌出量日益增大,地质条件复杂的—700未开拓区施工,所以我无时无刻不有如履薄冰的感觉。

社会和谐,安全为先。各类事故对社会和谐稳定的负面影响难以估量,已经成为当今最不和谐的音符。20__年,全国煤炭系统发生了3341起死亡事故,累计有5986名矿工失去了他们年轻鲜活的生命。我国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当年gdp的2.5%左右。辽宁阜新“2.14”、河北承德“5.19”、广东梅州“8.7”、河南鹤壁“10.3”和黑龙江七台河“11.27”等等,一次次地伤害着我们的心灵,震憾着我们的灵魂。矿难,矿难,噬人的矿难!当我们沉浸在无限的悲痛之中时,不得不进入对事故的沉思中。如此多发的事故究其深层原因是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现时安全施工要求的矛盾。可一些煤炭企业是否依法经营,煤矿职工是否按章作业也是重要的因素。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法制秩序的形成,煤矿安全法制建设从传统的人治观念转到了现代法治观念。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在深刻反思人治观念的基础上,逐步树立了法制观念。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也主要依据法律而非领导人的意志。依法规范,完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的观念也逐步深入人心。

法律法规是人类趋向文明的成果,一些法律法规既然出台就是用来被公民遵守和保护公民的,而不是用来肆意践踏的。所以在坐各位以至推广到广大职工,广大中国公民,遵章守法都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法规如果能够在群众内部得到很好的实施和得到普遍的尊重,那么将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保障我们的安全生产,有利于国家资源的合理的开发利用,并能充分体现我们是以人为本,走的是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人为本,首先是依人的生命为本,关爱生命就是人们对自身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能力的认同,只有关爱生命,我们才能更好的改造这个世界。对于我们煤矿工人而言,关爱生命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拒绝违章。

只有我们按章作业,危险才会远离我们。特定的作业环境,特殊的作业类别,需要我们细心、认真、负责任,爱护自己,爱护他人,做到自保的同时,不忘联保。我们的职工,深入千米井下,面对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可能出现的多种自然灾害,如果不细心、不按章作业,那么,哪怕只是一个很小的疏忽或失误就有可能损害到我们宝贵的生命。我们的职工大多是家中的顶梁柱,一柱倾倒,全家何其悲!国家为我们的安全生产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法律保障,我们自身更应认识到安全是我们职工最大的福利,违章是拿自己或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搞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需要全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一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五要素”,即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安全生产“五要素”是对国内外安全生产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实现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必然要求。要把安全文化建设与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相结合,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升级;二是要创新发展模式,着力自主创新,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是制约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深层次矛盾。近年来矿难频发,可以说是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的一种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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