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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秸秆批评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 焚烧秸秆批评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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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秸秆批评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 焚烧秸秆批评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9篇)
2022-12-27 09:42:13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焚烧秸秆批评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全市城镇建设区周围20公里区域;以机场为中心20公里区域;沿高速公路两侧各10公里,铁路两侧各5公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5公里区域;油库、粮库等仓库周围5公里区域;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5公里区域;距林地边缘5公里区域,春秋两季重点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秸秆焚烧行为。

二、当气象部门和林业部门发布大风蓝色及其以上预警或森林火险黄色及其以上预警时,所有区域坚决禁止一切秸秆焚烧行为;山区、半山区任何时段全面禁止焚烧秸秆行为。

三、严禁在路边、村边、渠边、树下、通信光缆和高低压变电设施、线路附近及其他有碍公共安全的场所,乱堆乱放农作物秸秆。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烧范围内野外焚烧农作物秸秆。对于违规野外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罚款;对阻碍、干扰执行禁止焚烧秸秆公务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以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是农作物秸秆野外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六、市政府将派出农作物秸秆野外禁烧工作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五大连池风景区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对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多处发生焚烧秸秆的地方,市政府将约谈所在地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并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投诉、检举、揭发农作物秸秆野外焚烧行为,市政府举报电话:0456-8272912;北安市举报电话:0456-6551021;嫩江县举报电话:0456-7521875;五大连池市举报电话:0456-6399188;爱辉区举报电话:0456-6106732;逊克县举报电话:0456-4459085;孙吴县举报电话:0456-8422862;五大连池风景区举报电话:0456-7220689。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7日

关于焚烧秸秆批评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目前,我镇秸秆禁烧处于关键时期,面对秸秆禁烧带来的巨大压力,镇督查、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范围,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昼夜不间断督查和巡查,不留死角。

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农业部门统计,今年我镇共种植水稻面积4.2万亩,目前杂交水稻收割已基本结束,但还有大量田间粳稻还未收割。前期收割杂交水稻产生的还未收储及还田的秸秆,以及田间堆放的大量玉米秸秆,给秋季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容易引发大面积秸秆焚烧。经镇督查巡查组巡查,我镇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村(社区)甚至连续发生多起秸秆焚烧现象,有的着火面积较大。区督查组也多次在我镇发现火点。

2、村(社区)思想松懈。由于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已持续将近一个月,部分村(社区)出现疲态,思想松懈。经镇督查组巡查发现,部分村(社区)到现在为止还未配备巡查车上路巡查,未安排专人重点区域和路段巡查,甚至出现区、镇督查组发现了火点,村(社区)还未发现,且行动迟缓,漫不经心,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十分被动。目前正值水稻收割高峰,产生的秸秆越来越多,且天气以晴好为主,是禁烧压力最大、防控力度最强的时候,秋季禁烧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于当前的防控工作。

3、安全隐患。目前,我镇正在进行水稻收割,经巡查组巡查发现,产生的秸秆大量堆放在道路两边和田埂上,隐患极大。大量堆积的秸秆一旦燃烧起来,将难以控制,大量正在收割和未收割的水稻也是重大隐患。

二、对于省、市督查力度加大,我们将采取的措施

18日起,省环保厅派两组媒体记者将对我区禁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请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深入田间地头,切实做好白天、夜间禁烧巡查工作,确保巡查人员在岗在位,发现火情,迅速扑灭,焚烧痕迹及时清理,确保全市第一把火不发生在我区,确保不发现卫星火点、省市巡查点及媒体爆光点。

近日天气连续晴好,禁烧工作进入最后攻坚阶段,省、市、区督查组加大了昼夜巡查力度,根据省、市、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会议精神,为推进我镇秸秆禁烧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巡查防控力度。

各村(社区)务必咬紧牙关,坚持不懈,严防死守,绝不能有半点松懈、半点马虎,各村(社区)要安排巡逻车辆和人手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昼夜不间断巡查,不留死角,不留空档。要强化田间地头的巡查防控力度,排查重点地块,对可能焚烧秸秆的重点区域,要重点跟踪和巡查,安排专人蹲点看管,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对于发现火点的,及时扑灭,及时清理焚烧痕迹,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

从即日起,各村(社区)如被镇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将双倍扣除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连续两次被镇督查组发现秸秆焚烧,将扣除一半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被镇督查组连续三次发现秸秆焚烧,将全部扣除秸秆焚烧保证金;火面积较大(10亩以上),扣除全部秸秆禁烧保证金并立即全镇通报,严厉问责;如被区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即按“全镇第一把火”处理,扣除全部秸秆焚烧保证金,并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

2、严把农机作业关。

各村(社区)要明确要求进行收割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安装切碎装置,方可进行收割作业,坚决从源头控制秸秆焚烧。

3、要强化对焚烧者的处理。

对于不听劝告、故意焚烧的人员,村(社区)要立即通知派出所,派出所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焚烧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并通过抓典型案例威慑认识不到位的人员,充分体现党委、政府严惩焚烧者的决心。

4、加大秸秆集中清运力度。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引导、帮助农户集中堆放秸秆,迅速组织力量,完成道路两旁、路边沟渠、田间地头、田埂上下、村头树下堆积秸秆的清理、清运和集中处理工作,妥善收贮,彻底消除隐患。对秸秆未及时清理而造成秸秆焚烧现象的,要从重追究责任。

年月日

关于焚烧秸秆批评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农民朋友们:

夏收时节已经来临,大家辛勤的劳动即将换来丰收的喜悦。然而,近年来,部分农户在夏收过后,在田间焚烧油菜、小麦等农作物秸秆,不仅破坏了耕地土壤结构,而且产生的浓烟污染了空气,加剧了雾霾发生,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对交通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同时,秸秆焚烧容易引发火灾事故,还释放二氧化碳导致地球变暖(据统计,每焚烧1吨秸秆将产生1.5~1.8吨二氧化碳,约需1~1.5亩森林才能完全消耗)。秸秆焚烧问题已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农作物秸秆还田具有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结构,增强土壤肥力,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和提升农产品品质的作用。每还田1000公斤农作物秸秆,相当于施用12.8公斤尿素、12.2公斤过磷酸钙、19.1公斤氯化钾,可节约化肥成本80元。建议广大农民朋友采用秸秆粉碎翻压还田、秸秆覆盖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等综合利用模式。

在此,我们向广大农民朋友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烧一根秸秆、不冒一处烟。

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选用带粉碎机的收割机收割油菜和小麦,做到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

农民朋友们,为保护蓝天碧空、建设美丽乡村、创建生态安乡,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支持秸秆禁烧!

安乡县农业局

5月12日

关于焚烧秸秆批评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县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农作物收获季节,严禁露天焚烧秸秆,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弃置于河道沟渠内。

二、本通告所称农作物秸秆包括小麦、油菜、玉米、水稻等其他农作物秸秆。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乡镇要落实分工负责制,建立镇、村、组三级防控网络,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积极支持鼓励广大农户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

四、违反本通告,在本县区域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单位和个人,由巡查人员责令其禁止焚烧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一定数额罚款。因焚烧造成环境污染、水灾和公共安全事故的,由县公安、环保等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拒绝或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无为县环保局

无为县农委

年九月二日

关于焚烧秸秆批评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xx〕612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切实改善全省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和环保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各市(州)环境保护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强化责任,督促检查,开展了秋收期间农作物秸秆禁烧执法巡查活动,并联合农牧、公安、乡镇政府等部门重点对交通干线两侧、城镇周边等采取分片包干和加大巡查频次等措施,使全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近**50多人次,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50多起。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省除玉树、果洛两个牧业州外,其他六个市(州)结合实际,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责任落实到各县、乡镇政府,具体落实到专人负责。西宁市根据《20xx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四区三县环保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特别对全市城乡结合部、西宁机场及三县县城周围,青藏铁路、109国道、西湟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公路、兰西高速公路西宁段等公路两侧2公里范围加强监管,确保西宁机场、道路交通秩序和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受影响。各县环境保护部门积极与乡镇政府协调联系,把相关责任落实到乡镇,实现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海西州成立以分管州长为组长,主要牵头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州秸秆禁烧工作,实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负责对全州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导。

(二)抓好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

为使禁烧工作收到实效,营造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自觉遵守禁烧规定的良好氛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等内容,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西宁市各区县责任单位及时采取村广播、小会议传达、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走街串户宣讲等形式,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宣传教育工作,共张贴“秸秆禁烧通知”400余份,张贴有关秸秆禁烧的宣传标语5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横幅20余条,引导村民主动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海北州环保部门结合秋冬季防火安全,深入田间地头检查监督、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焚烧秸秆对大气的危害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活动,秸秆焚烧现象大为减少。

(三)突出禁烧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省环境监察总队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多次派出督查组对西宁市、海东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通知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焚烧秸秆现象不再发生。西宁市环保部门组建联合检查组,在主要道路、重要设施等处设立检查点,加大检查和夜间巡查力度,建立了合力巡查、巡回巡查和重点巡查的“三巡查”制度,力争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扑灭的三个第一,将秸秆焚烧现象消灭在萌芽阶段。海东市在农作物收割期间,秸秆禁烧领导小组以109国道、宁互公路、平化公路、兰青铁路两侧及城镇周边为主的川水地区机械收割耕地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分片包干的措施,加强现场检查频次,较好地遏制了焚烧秸秆的行为。黄南州采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农牧局、交通局、公安局、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全面落实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五定”要求,各负其责,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监控。

(四)采取综合利用技术,减少秸秆焚烧行为。

在加强秸秆焚烧监管的同时,部分市(州)采取秸秆饲料化养殖、秸秆编织、还田等不同利用途径,推动综合利用技术发展,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西宁市大通县引导群众利用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发酵技术,每年消耗的农作物秸秆达到8000吨左右,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将进一步提高秸秆利用量。海西州积极探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今年秋收时节,部分地区采取秸秆腐熟技术,把秸秆翻入土层中,利用雨水或灌溉水将秸秆腐烂,即可使土地增产、增收,又减少秸秆量。 海北州各畜牧养殖户与各大型农场建立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秸秆充分用于畜牧业养殖户,一方面解决了牲畜草料紧缺的问题,另一方面减少了秸秆禁烧行为。

通过各地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焚烧秸秆现象。

(一)个别地区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秸秆禁烧工作有畏难情绪,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焚烧现象时有发生。

(二)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难以推广,综合利用率低。秸秆还田等综合开发利用成本过高,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很难在短期内迅速推广;机械收割的农作物秸秆留茬较高,没有好的处理办法,致使部分地区虽然在禁烧初期通过严防死守,暂时控制了秸秆焚烧现象,但后期由于综合利用工作未跟上,导致焚烧现象出现反弹。

(三)执法对象点多面广,执法监管难度大。秸秆禁烧工作的执法对象是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点多面广,环保执法人员相对较少,难以做到全区域监管,同时对农民焚烧秸秆的行为,没有具体的处罚法律依据,仅依靠环保部门很难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发改委、环保、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开展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工作,共同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现象。

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各级环保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指标层层分解,层层签定责任书,一级抓一级,最终落实到村、户和田块,责任到人,考核到人,把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当中,确保禁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出台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扶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加大资金的投入,在做好禁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畜牧养殖、堆沤、秸秆固化成型等综合利用技术,做到禁烧与综合利用并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关于焚烧秸秆批评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各村、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我街道交通安全,保障空气质量,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就我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街道辖区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

二、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资源节约利用意识,自觉杜绝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

三、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树木死伤的,由林业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四、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公共或他人财产损失,影响交通安全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要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青贮、秸秆养菌、秸秆固化、秸秆气化和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转化利用成果,实现秸秆综合利用。

八、广大群众一旦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要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

关于焚烧秸秆批评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xx市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确保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省厅要求示范区尽快部署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

20xx年,关中地区4市1区环保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安世园会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xx〕24号)精神,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宝鸡、渭南等地仍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西安、咸阳虽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但仍有疑似火点被环境保护部公布。为此,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把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我省改革开放新形象的高度来认识,按照省厅、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做好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

二、 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各级环保部门要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重要意义,要把秸秆禁烧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要根据夏收农忙时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搭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宣传工作要努力扩大覆盖面,深入田间地头,力求收到实效,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 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确保实现全面禁烧

市、县环保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会同公安、农业、农机等部门集中力量确保重点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机场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做到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察,严格控制焚烧秸秆行为。对重点焚烧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遏制焚烧蔓延之势。对不听劝阻、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秸秆禁烧工作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禁烧期间,省厅将组织力量对关中地区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和环保部12369网站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发现的火点予以通报。

请各市(区)于6月30日前将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封东琪

电话:(兼传真)

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焚烧秸秆批评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禁止焚烧秸秆,加强综合利用。

严禁焚烧秸秆,建设生态家园。

禁止焚烧秸秆还我蓝天碧水。

各人看好自家田,确保露天不冒烟。

见烟就罚,见火就抓。

加强秸秆收集利用,禁止抛撒污染沟塘。

做守法公民,当禁烧模范。

秸秆用途真广泛,燃气餐具好资源。

加大秸秆禁烧力度,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严禁焚烧秸秆净化生态环境。

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转化利用保护家园。

禁止焚烧秸秆,还我蓝天碧水。

响应号召坚决不烧秸秆。

秸杆可卖钱,协力保蓝天。

焚烧秸杆,拘留罚款。

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防火稳如山。

上午烧麦茬,下午就拘留。

秸秆综合利用,利国利民。

谁用秸秆谁受益,谁烧秸秆谁受罚谁。

秸秆禁烧,人人有责。

禁烧秸秆,保护环境。

防止大气污染,共建生态水城。

烧荒烧草烧秸秆害人害已害子孙。

搞好秸秆禁烧,建设生态水城。

秸秆还田土地增肥。

严禁焚烧秸秆,净化生态环境。

回收秸秆,变废为宝。

搞好秸秆综合利用,促进都市农业发展。

关于焚烧秸秆批评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九

各管理区、广大种植户: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交通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黑龙江省10日召开的《秋季农业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建三江管理局《20xx年秋收及明年生产准备工作指导意见》、《建三江管理局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及《八五九农场20xx年秋收及明年生产准备工作方案》要求,特发此通告,望各管理区、广大种植户遵照执行:

1、秸秆除资源综合利用外,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等,并严禁将秸秆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2、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确保全面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3、突出管控。管理区要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签订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要求其主动禁烧,带头禁烧。严禁农户焚烧秸秆,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对违规焚烧秸秆的从严处理。

4、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执法督查、环保执法体系,健全秸秆禁烧执法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秸秆禁烧环保执法,对焚烧秸秆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严格执行焚烧 “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有效监管和执法威慑,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及禁止烧荒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加强组织领导。各管理区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区主任、书记任组长,作业站站找任副组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严格落实,出现问题,严肃追责。

6、注重宣传动员。将《八五九农场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发到全体农户,并在相关政务栏和交通要道口公开张贴有关禁烧政策,做好典型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在全场上下形成浓厚的禁烧氛围。

7、强化督查巡查。各单位要把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来抓,必须全力以赴,强力推进,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秋收期间,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巡查组和督查组,负责全场范围内的禁烧督查工作,确保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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