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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青少年心得体会实用 青少年法治实践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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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青少年心得体会实用 青少年法治实践心得体会(4篇)
2022-12-27 09:57:29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法治宣传青少年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两抓一确保”为中心,以“六五”普法学习宣传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校的方针,增强教师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法律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工作走上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法制轨道,使学校成为教学秩序好、教育质量高、文化氛围浓、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制度、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师生法律素质,使依法执教和遵纪守法成为师生自觉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真正做到依法治理,制度管人。按照“及时、妥善、依法、慎重、稳定”的原则,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师生伤害事故。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保证师生和校园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三、工作任务:

1、在惩防体系建设上,认真执行《中共舒兰市纪委“十条禁令”》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健全权利运行监管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民主决策机制。加大校务公开工作力度,实行教职工大会制度。

2、在行业作风建设上,深入开展“师德模范带动工程”活动,通过树立师德模范,实现典型带动,整体提高。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教师从教行为“十不准”的规定,杜绝“三乱”(即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开展“学生评价教师”、家长评价学校“的“双评”活动。以评促纠,以评促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执法行为。

3、在法制建设和学校管理上,通过舆论宣传营造“六五”普法的氛围,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结合“六五”普法专用教材《新编教师法治教育读本》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对于学校发生的财产纠纷、安全事故、学生伤害事故等妥善处理,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可能减少学校损失。

4、在控辍工作上,增强做好控辍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强化管理,认真落实控辍保学的各项措施,实行全员包报责任制,结合我校开展的“五帮五禁止”活动(“五帮”即指帮助贫困生克服困难,帮助学困生增强信心,帮助问题生懂得事理,帮助留守生学会自立,帮助单(无)亲生体验亲情。“五禁止”即指禁止讽刺、挖苦学生,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禁止上课吸烟、接打电话或酒后上课,禁止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禁止向学生推销各类资料和书籍学生),解决个别学生“厌学”的问题,教师要经常和学生交流谈心,特别是有流失迹象的学生,要通过同学对其进行帮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家访等形式,做好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力争做到未流先控。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机制,严格执行控辍保学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在校务公开上,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我校工会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我校要认真落实《市校务公开规定》,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增加学校管理透明度。

四、工作要点:

1、做好学习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主要利用校会、周会、教职工政治学习、学生班会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可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2、开展“依法治校”教育工作,做到定期完成组织教师学习《新编教师法治教育读本》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教职工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水平。

3、积极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学习和理解新编教师法治教育读本》的主要内容以及安全教育等法规,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中小学生“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方案》,促进学生遵守法规校纪,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4、把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提高教师整体管理水平,规范学生的行为,建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保证学生无违法犯罪,不出安全事故。一方面,要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主要依靠班主任指导学生学法、知法、自觉规范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校规校纪,把法律规定化为学校纪律要求,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实现法制教育目的。

5、通过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具体工作中,一是学校依法搞好教学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加强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加强师德教育,调动教师积极性,形成严格管理、照章办事、领导带头、教师投入、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二是教职工要把学法知法落实到自觉行为上,执行教育局规定、学校制度和教学常规上。特别要运用课堂主渠道,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师德修养,认真抓好教学,服务教学,服务学生。

推荐法治宣传青少年心得体会实用二

依据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为明确我乡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任务和目的,保证我乡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特制订高塘乡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法治高塘和平安高塘建设为载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执法,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推进我乡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巩固和加强,法治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氛围浓厚。

2、基层基础法治建设工作明显加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3、政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明显提高。

4、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明显优化。

5、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增强。

6、严格贯彻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7、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纠纷受理率、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8、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能力的改革与完善。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使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探索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增强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3、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重视用制度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4、加强对民间纠纷的排查和及时调处,发挥调解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依法行政

1、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以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建章立制,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强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3、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对违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的制度。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把行政效能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强、内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

5、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党政干部和分工在村乡干部下访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依法享有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应积极引导信访人、举报人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解决;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反映矛盾,及时解决矛盾;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体制。

(三)深化普法教育

1、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二年,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落到实处;

2、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

3、以“六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让广大农民通过新农村法制学校,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研究探索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工作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乡战略的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依法治乡工作研究,以适应“法治高塘”、“平安高塘”、“和谐高塘”建设的需要。

推荐法治宣传青少年心得体会实用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x大精神,坚持用党的十x大精神贯穿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市、以法治密的要求,紧密联系不断发展变化的保密工作实际,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与保密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为我局保密工作法制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全局中心工作,根据广大干部群众对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实际需要,结合保密法制建设的新进展,通过深入扎实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巩固“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推进“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公务员的保密法律意识和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组织安排和落实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把领导干部开展保密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民主生活大会,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加强检查督导,确保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为我市粮食工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保密事业的发展服务。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从不断发展变化的保密工作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教育方法,尤其是新任公务员的保密形势教育和保密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并加大保密教育培训力度,突出重点人员的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要结合保密形势和保密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改进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明确具体要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在运用行之有效的传统宣传教育形式的同时,注重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努力营造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四)学以致用,学用并举。通过学法,要在用法、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通过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定密、依法检查、依法管理的实践活动,加快保密管理法制化进程。

四、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干部和各科室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加大对干部和各科室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促使每个人重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带头学法、用法、执法,依法开展保密工作。

2、积极探索干部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多渠道、多形式,使保密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使全局干部不断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自觉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二)切实加强对保密要害科室、部位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培训。要根据保密要害科室部位涉密岗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制订具体的保密教育培训计划,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保密技术防范要求和知识,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的保密教育培训和离岗前的保密教育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制度、考核制度以及跟踪检查制度。

2、提高针对性。保密要害科室部位涉密人员要进行全员保密教育和考核,使其明确保密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3、加强指导性。要加强对保密要害科室部位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推进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教育要规范。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着力提高公务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

2、学用要结合。在加强公务员保密教育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他们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遵守、履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四)切实加强对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对专(兼)职保密干部,既要在工作实践中加强保密业务工作指导,又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必备的保密法规知识。

2、开展保密工作交流活动,推进保密法制建设步伐。要深入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密工作依法管理的新思路、解决问题的新对策、突破难点的新途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保密宣传教育目标任务纳入保密工作发展的整体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并指定一名党组成员同志分管。

(二)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要积极创造条件,主动开展工作,积极争上级部门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和业务指导。

(三)落实好宣传教育教材、资料。“六五”保密普法期间,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好教材、资料的编写、订购工作。要加强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力量的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四)经费保障。安排一定的宣传教育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推荐法治宣传青少年心得体会实用四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020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十一个坚持”的明确要求(《求是》杂志2021年第5期)。在“十一个坚持”中,第四个坚持就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系统地阐明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供了遵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深刻把握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12月4日召开的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这就从性质、内容与实践等方面更加明确了宪法在党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现代法治国家,宪法普遍被视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这种根本法地位是由宪法的权威性确立的,而宪法的权威性则根源于宪法的民意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意志是人民意志最重要的表达方式。党通过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实施宪法,把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国家的意志,并用根本法的形式予以确定。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赋予了宪法的权威性,宪法的权威性又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我国宪法在内容上对国家制度进行了整体性的顶层设计,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国体、政体、民主集中制原则、民族政策、法治原则、经济制度与分配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也就是说,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明确了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发展成果,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成果,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国家最高意志的体现。实践证明,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

<>回顾我国法治实践发展历程就会发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是我国法治实践的一条基本规律。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地位和强大的力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与基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把法治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表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愈发凸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坚定不移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从规范层面看,我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的第五条“法治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以根本法的形式为依法治国提供了明确依据。从实践层面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法律体系与制度体系的统一,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

<>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西方法学家也认为公法只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话语形态,公法领域内的争论只是政治争论的延伸。每一个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因此,依宪治国还体现在我国法治建设应当始终维护宪法确立和维护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更加明确指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些重要论述说明依宪执政是依法执政的前提,依法执政是依宪执政的延伸。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我国现行宪法第一章总纲的第一条“国体”中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样就把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从制度上有机统一起来。因此,宪法不但是党治国理政的依据,还是党必须遵守的准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先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既是宪法实施的核心领导力量,也是宪法实施的坚强政治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同时,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讲话和论述深刻揭示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对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宪法的生命力以宪法在现实中的实际效能为衡量标准。宪法实施是制定、适用、解释和遵守宪法等活动的统称,要把文本的宪法转化成实践的宪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一论断明确了宪法实施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基础性作用,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要的实现方式。法治的权威取决于宪法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则以实施宪法为基础。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宪法的权威性除了其自身的规定性外,还需要通过其自身的有效性即实施宪法来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提出四个方面的明确要求:第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第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第四,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起到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明确提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就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出了更高水平的明确要求。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伟大实践和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明确要求充分说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关键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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