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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违规操作心得体会报告 电梯安全操作的体会(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7 14:38:31 页码:7
电梯违规操作心得体会报告 电梯安全操作的体会(4篇)
2022-12-27 14:38:31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电梯违规操作心得体会报告一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并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

4、做好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5、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6、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7、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8、发生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电梯速度显著变化、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等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维保单位及时进行修理。

9、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10、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1、电梯发生事故,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12、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13、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安全管理人及时处理。

有关电梯违规操作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我司负责安装的________________共____部电梯现已调试完毕,并通过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由于施工现场已将楼外电梯拆除,现需要使用我方安装的电梯,为了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同时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甲方应遵守以下使用协议。

1.电梯在使用前,要对轿厢内部作妥善的保护。经乙方验收同意后使用。

2.电梯内要保证良好的清洁。

3.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电梯自身原因造成损坏与乙方无关。

4.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甲方应派持有《电梯司机操作证》的专人看守。

5.电梯不可运载超重、超高、超宽的物体。

6.如电梯因井道跑水和进入杂物造成等非甲方电梯司机造成的人为损失由乙方负责。

7.电梯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驻地维保人员。

8.电梯使用过程中出现一切电梯故障,切勿自行修理。

9.电梯使用过程中严禁损坏轿厢内,厅门,呼梯层显等一切电梯设备,如有损坏或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需方负责赔偿。

10.电梯使用电缆(三相五线)不低于____平方。电费及电缆线维修由电梯使用方负责承担。

11.甲方在使用电梯前完成厅门门洞封堵,底坑积水及机房防水台工作、机房承重墩、承重洞回填封堵、机房门窗安装完毕、机房绳孔防水台阶及机房高台扶手的爬梯,护栏等工作未完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因业主原因现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未完善,使用方须配备对讲机给乙使用。

13.每台电梯甲方派持有《电梯司机操作证》负责____小时工作,月工资________元。

14.驻地维保人员每台月工资________元。

15.加班每月加________元。

16.开启使用时间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安排电梯司机。工资按乙方签证计取。第____月工资开启前____天支付,第____月开始月工资到当月底支付。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电梯违规操作心得体会报告三

单位名称:(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代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20xx年11月 2 日

单位名称:(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销售总部: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代码: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 产品和价格

(1) 合同总价包含出厂价、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货物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各种伴随服务费、质保期内保修费用和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设备供货的全部费用。 (2) 合同总价已含为完成本工程按相关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 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全部交货日期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2. 买方在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后、电梯正式排产前,预付设备费总价的20%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3. 买方在交货期前二十一日支付设备费总价的80%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4. 卖方须在买方第二次付款前五日向买方提供设备费总价10%的银行质保金保函,保证期为自电梯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质保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5. 卖方须在付款前向买方提供相应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卖方依法承担。

6. 设备费发票由卖方出具,运输保险费发票由运输保险方出具。 注:如买方要求分批供货,双方同意按上述付款进度和比例分批结算货款。 四、交货日期

1 卖方在支付合同规定的第一次付款项且电梯安装图纸双方盖章确认后,38天内全部设备必须发送到施工现场。

2 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电梯安装图纸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确认的时间(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顺延。 五、货物发送方式及地点

由卖方负责办理托运和保险,运输保险费由买方在交货期前七日付至卖方账户。卖方负责卸车,产品送达后,买方对产品的箱数和箱体的完好进行清点并签收。产品交货地点: 。

六、产品包装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因设备包装和装卸运输过程造成的设备损坏由卖方自行承担。

七、产品质量保证

1 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对买方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完成电梯安装图纸的确认。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买方现场安装条件,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电梯产品按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 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4个月,并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日期起的30个月。

4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第549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5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本身的质量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6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并遵照执行。

7 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8本合同内电梯设备所有不锈钢全部采用304材质。 八、产品质量验收

1 本合同产品规格及功能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附件一)、“设备功能综合表”(附件后)。

2 电梯安装完成后,卖方须帮助电梯安装单位及买方,按国家有关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标准通过最终质量验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

九、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此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部分合同款的10%。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十、售后及保修服务

1. 卖方必须有相应的保修服务人员配备,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要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维修结束。 2. 卖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电梯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24个月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培训服务,时间从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工厂最终出货期后的30个月。

3. 在质保期内,卖方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电梯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提供服务支持,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4. 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免费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 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具备技术监督局检验资质的专业工程师依据国标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所检出的属质量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由卖方免费修理,并得到甲方认可。修理完成后,乙方应将修理及恢复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

6. 在质保期内,如卖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卖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有关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损失买方有权视情况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其它

1 若买方延迟提货,须提前21天通知卖方,买方不收取保管费用。

2 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而提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按付款比例归买卖双方所有。

3 本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产品安装合同》的签订应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第十七条规定。

4 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电梯安装图纸”、“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 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 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9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书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的全部承诺 (4) 标准、规范及买提出的有关要求 (5) 图纸

(6) 经双方确认的洽商、变更、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 卖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时间: 时间: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有关电梯违规操作心得体会报告四

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电梯事故,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今天召开这次视频会,主要是通报事故情况和电梯大会战进展,传达领导指示,布置下一步工作。

一、几起事故通报和处置情况

今年7月以来,全国相继发生几起电梯事故。7月15日,沈阳市和平区华阳国际大厦1台电梯下行超速,轿厢紧急制停,造成5名乘客受伤;7月26日,湖北省荆州市安良百货公司,一名乘客掉进自动扶梯梯级与防护板之间,卷入运行的梯级中死亡;7月27日,广西梧州市太阳广场,一名无人看管的幼儿手臂卷入自动扶梯梯级内,造成左臂断肢;7月30日,杭州新华坊小区住宅电梯轿厢非正常移动,造成一名乘客被夹死亡;8月1日,上海长宁区中山公园龙之梦购物中心,一名清洁工用自制工具清理运行中的自动扶梯,造成梳齿板爆裂,清洁工腿部夹伤。

总体上看,近期电梯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是,荆州自动扶梯事故视频上网后,对大众心理产生强烈冲击,特别是眼睁睁看着活生生的人被一点点吞没,同时又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托起了自己的孩子,给人以极大的震撼,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甚至出现个别乘梯恐慌的现象,已经从一起事故演变成危机事件,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很大压力。

事故发生后,总局连续发出《关于加强在用电梯工作制动器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督促电梯制造、使用和维保单位开展针对性安全检查,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积极与媒体沟通,主动发布事故有关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各地积极应对,采取针对措施,紧急排查事故隐患;妥善应对媒体采访,引导正确舆论导向,如北京、内蒙古、上海、江苏、江西、福建、湖南、广东、海南、贵州、陕西、青海、深圳、厦门等省市处置果断,应对及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主流媒体的报道总体客观、正面,但也反映出一些实际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完善制度,加以解决。

二、电梯大会战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电梯安全大会战是今年总局重点工作,自3月份以来,总局细化工作方案,积极部署,统一数据规范,推进电梯应急平台建设,强化信息统计,做好宣传工作,完成了第一次督查;联系安监总局,拟促成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发文,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按照总局方案要求,各级质监部门积极指导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至7月10号,全国各级质监部门排查统计20xx年以上老旧电梯共8.2万台,督促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查电梯236.9万台,发现存在隐患的电梯11.1万台。其中,隐患已整改的7.9万台,停用5697台。

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各地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有多个省、市以政府或安委会的名义发文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积极推动当地电梯安全立法,建立与电梯安全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制度,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大会战宣传工作。同时,各省积极开展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工作,制定方案,筹措资金,开展试点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7月中旬,全国已有6个省(自治区)开通电梯应急专用呼叫号码,其中江苏、浙江、广东、陕西为“96333”,湖南为“96366”,内蒙古为“96116”,杭州、南京、广州、西安、长沙、呼和浩特、苏州、南通、常州、温州、浏阳等11个城市建成并运行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

但是,目前电梯大会战工作进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自查自纠工作没有按计划完成。截至7月10日,全国统计数据显示还有32%的电梯还没有完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还有23%没有整改,有的省市完成比例更低。二是电梯应急处置平台进展缓慢。虽然各地逐步认识到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重要性,也在积极开展工作,但一些地方还在进行建设方案的论证,没有系统规划,存在重复建设问题。三是相关部门协调存在一定难度。存在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落实、选型配置与使用条件不适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四是老旧电梯改造存在诸多困难。部分地方政府对老旧电梯改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统一指导,公共维修基金提取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近期电梯安全形势,总局党组高度重视,特别是树平局长,连续参加电梯相关专题会议,并对当前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示我们:一是要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近期发生的电梯事故要从严处理,不能再按一般事故来看待,要从严要求,按“重大事件”认真对待。尊重客观事实,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二是要加快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加快建立清晰完整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电梯应急救援体系,积极推进《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等规范标准的宣贯和实施,推动畅通老旧电梯报废和更新改造资金提取渠道,开展电梯责任保险试点,增加电梯技术防范措施和要求,提升电梯安全水平。三是要做好近期的宣传工作。要关注媒体报道的动向,及时掌握近期电梯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注意解答公众有关电梯安全的疑问。加强与媒体沟通,加大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的宣传,避免过度渲染引起社会恐慌。四是要反思这次事故的教训。要加强对事故发生地的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是否存在隐患排查工作不落实的情况。要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追责;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的程序,做好调查处理过程中的有关信息的发布。

为切实贯彻落实总局党组和树平局长的指示精神,各地要结合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硬性措施,坚决遏制电梯事故多发势头。近期发生的电梯事故表明,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强在用电梯工作制动器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督促所有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认真开展电梯安全大排查,特别是针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务必要求使用维保单位在8月10日前完成安全检查,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一是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和值守。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切实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特别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进行值守,疏导客流,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二是加强电梯使用的跟踪调查。督促电梯制造单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对所制造的在用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对使用和维保单位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工作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要求制造单位针对近期事故情况开展风险分析,消除隐患。三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质监部门要加大对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务必使企业的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对不认真排查的,以及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按照上限进行处罚。

(二)加强重点督查,切实做好电梯大会战的各项工作。按照《质检总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应在6月底前对所有在用电梯进行自查自纠,但是目前还有部分省市没有完成任务。近期发生事故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是否认真进行了隐患排查?是否发现隐患?是否对隐患进行了整改?自查自纠是否流于形式?对此,相关地区要认真进行检查。关于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督促落实自查自纠。各地要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和制造单位认真落实电梯安全大会战的各项部署,严格按照“一梯一表”的要求,尽快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加强重点督查。根据大会战第三阶段工作内容及要求,针对近期事故情况,突出重点,做好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相关单位是否做到逐台排查,是否发现隐患,隐患是否整改,要一查到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处理。三是强化隐患整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要及时向使用单位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改正;隐患严重或逾期未改正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用,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电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加强宣传报道,普及安全常识,让群众了解电梯、了解我们的安全监管工作,尤为重要。一是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及时解答公众关注的一些具体问题,引导媒体客观公正报道电梯事故等情况,防止恶意炒作。二是加强安全常识的宣传。集中开展电梯安全乘用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提醒公众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特别是对老人、小孩的安全乘梯引导,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注意的电梯使用社会环境。三是做好电梯大会战宣传工作。可以利用当前契机,突出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重要性,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资金落实紧迫性等问题,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电梯安全,从而促进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开展。

(四)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电梯事故引起全社会关注,有助于我们变压力为动力。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清原因,汲取教训,提出改进的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地要充分认识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一是要讲事实,用事实说话。事故调查关键事实要清,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掌握第一手情况,及时客观向公众说明客观事实,打消群众和媒体的疑虑。二是要讲科学,讲科学依据。根据客观事实,科学严谨的进行技术分析,通过实验验证、专家论证等方式,全面系统分析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把事故调查做深、做细、做成经得起推敲的铁案,对事故预防真正产生作用。三是要讲规矩,按规矩办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事故调查处理主体,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周密开展相关工作。四是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原则,讲纪律。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严格遵守事故调查的工作纪律,对任何信息要严格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统一发布,不得随意泄露。

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总局党组和各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扎实做好电梯安全大会战各项工作,努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为提升电梯安全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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