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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群众普法需求心得体会总结 关于普法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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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群众普法需求心得体会总结 关于普法心得体会(七篇)
2022-12-27 15:34:34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聚焦群众普法需求心得体会总结一

全系统党员干部、“三送”工作队队员、“活动办”成员、经办机构领导班子。

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在6月12日—6月17日期间,集中2—3天时间,分期分批深入“三送”联系村(社区、企业)及所在乡镇,蹲点解决实际问题。

开展专项活动是县委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本局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县委精神,自觉投入,积极行动,并与深入开展“三送”工作,扎实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相结合起来。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转作风、进村企、强服务”的实效。全系统党员干部要从解决自己“三送”联系户反映的实际问题入手,把重点放在应该解决且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上,尽可能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1.重点解决“三送”联系村(社区、企业)的民生问题、信访问题、发展难题等。具体包括:①掌握联系户的愿望需求,帮助解决危旧土坯房改造、道路硬化、农田水利、饮水安全、电网改造、垃圾处理、农村社保、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②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③开展民主法治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④对联系户有反映,但因管辖权限、条件欠缺、没有政策支持等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理顺群众情绪;⑤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谨防学生溺水事故,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解决一些实际困难;⑥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其他实际困难。各“工作队”要先行掌握基础情况,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2.开展集中宣讲。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两年来取得的显著成果。同时,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提高基层干部按法律、按政策办事的水平,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3.深入征求群众意见。重点围绕如何写好对照检查材料,如何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如何抓好问题整改,如何开展专项整治、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征求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要把班子和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带下去,请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提意见,进一步聚焦“四风”、找准问题、深挖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4.结合本行业及部门职能,力所能及的帮助所在乡镇、村解决一些发展方面的问题,同时加快解决本局服务基层和群众不够,履职不到位,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

5.加强联系村的党组织建设。重点围绕实现村容村貌(社区环境)、产业发展、班子建设、和谐稳定、服务质量有明显变化,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抓好各联系村的党组织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及时部署,加强调度,跟踪问效。各支部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根据“三送”联系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于6月10前,报局“活动办”存档备案,党员干部要制定个人工作方案,存各支部备案。方案审核收集工作由温晓星同志负责。机关及各经办机构信访办要及时梳理当前能解决的信访突出问题,报局领导班子,让领导干部带着问题下去。

2.注重取得实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汇总,原汁原味记录在《调查笔记》或《民情日记》上,真正掌握一份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基层资料。要善于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中,深入查摆本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打牢基础。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的每个同志要认真填好《党员干部下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情况登记表》和《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化解情况登记表》,并形成简要书面材料。机关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材料报局“活动办”汇总后统一报报县委“活动办”联络组。各“工作队”要认真填好《党员干部下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情况汇总表》和《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化解情况汇总表》,并报局“活动办”汇总,,统一报县委“活动办”联络组。材料审核把关工作由同志负责。材料收集工作上报工作由同志负责。

3.严格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车辆自备,每餐按要求缴交伙食费10元,不得大吃大喝,一律不准饮酒(包括不准自己带酒),不准打牌、赌博,不准收受土特产。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不能搞形象工程和短期行为,更不能为追求问题解决而突破法律和政策底线。“活动办”督导组要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督查督导,发现典型,查找不足。对开展活动不认真、不扎实、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公开曝光、追究责任。

4.加强资料收集。各“工作队”要注意收集活动的影像、照片等资料,及时上报一批帮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典型事例。影像收集工作由温龙辉同志负责。信息宣传报送工作由赖厚珍同志负责。同时,各“工作队”要及时报送《党员干部下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和活动基本情况书面材料(包括办理民生实事、化解信访积案的主要类型;新征求到的主要意见和新查摆到的主要问题;典型事例等内容)。

有关聚焦群众普法需求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进一步营造美丽、整洁、文明人居环境,推动我镇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普宁市创文办《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普市创文办〔2021〕2号)要求,我镇将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现就主题日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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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在全镇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心用情用功办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推动文明创建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xx提供精神动力和良好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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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广东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用一年时间,对照存在问题和群众期盼,下大力气办实办好群众身边的事情,充分调动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主观能动性,逐步形成“全镇上下凝心聚力,齐心协力创建文明”的良好局面,努力为群众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共建宜居宜商宜业的美好家园,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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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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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至12月每周二上午10时至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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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领导班子成员。

2.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3.镇各村(社区)干部职工。

4.镇志愿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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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干净、整洁、有序”目标,紧贴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脏、交通乱”突出问题,持续发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固化活动内容,共建共享文明xx。

1.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除公共场所、道路、房前屋后、沟渠池塘垃圾等,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消除卫生死角,使“垃圾不落地”成为广大群众的行动共识。

2.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为重点,深入各企事业单位、临街店面和居住户开展巡查、宣传、劝导活动,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等,使“门前三包我落实”成为广大群众的行动自觉。

3.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加强对主次干道、xx市场等易堵路段和区域的交通疏导,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形成“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行动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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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组织领导。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包村同志要分赴各联系挂钩村(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村(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参与广泛、整治到位、效果明显。参加活动人员要穿戴“文明志愿”标识马甲、帽子。

2.加强示范带动。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其他有关单位要突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组织各行各业志愿者开展常态化志愿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学雷锋志愿服务文化,示范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并固化成全民共同的自觉,促进文明风尚的形成。

3.加强宣传报道。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户外led屏、橱窗墙报、工地围墙、宣传栏、有线广播等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公益宣传,为深入开展主题日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有关聚焦群众普法需求心得体会总结三

在即将迎来建党10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聚焦“学党史、践宗旨、办实事”主题,坚持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的原则,既紧盯群众诉求集中、社会广泛关注的急事难事聚力攻坚,又注重群众身边的烦心小事切实解决,围绕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文明创建、政务服务、乡村振兴、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认真梳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推动形成各级领导带头示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党员干部共同参与的问题整改工作格局。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全面完成2021年市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要将主题实践活动作为深入推动xx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与党史教育和xx工作紧密结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由群众评价。要结合“巩固、提升、优化”主题年活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发挥各自业务优势,持续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活动内容下一步该院将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组织检察干警进企业、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弘扬法律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增强法律意识;

二是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做实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三是要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检察保障水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是要持续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守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五是要全面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做到“应听证尽听证”。

六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防止“因案返贫”;

七是要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

八是要实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一系列务实有效举措,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效,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优良作风。

四、工作要求活动分为全面排查、建立清单、认领交办、组织实施、跟踪问效等环节,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増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有关聚焦群众普法需求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xx字[2021]xx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xx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2021年3月-12月。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xx,电话:xxxx-xxxxxxx)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组织实施2021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区划管理工作,明确乡(镇)、村级界线,组织开展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地名“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培训;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编制《xx市主城区地名规划》,组织地名专家编写《xx市历史地名考》二、三卷;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示牌规范化设置,对市辖区建成区主干道门牌进行更新,安装标准地名标示牌。(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宁夏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关爱困难家庭老年人“暖春行动”,会同市卫健委,为市辖三区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以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会同市网信局,为市辖三区部分困难家庭老年人安装烟感一键报警呼叫以及天然气泄漏检测等物联网装置;对三区部分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纠纷调解、农村助老服务、心理慰藉、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培训等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七)开展“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精准摸排,了解掌握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现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针对性对2021年参加高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教育帮扶。充分挖掘“互联网+”的慈善募捐平台潜力,多渠道拓展募捐渠道,根据资金筹措规模,对2021年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以上的)进行适当资助。(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八)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开展第二届“百佳”城乡社区(村)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评选活动,提升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水平。总结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春风行动”,对全市xxxx名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疾病未成年人,以及临时遇困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康复治疗、解决生活困难等关爱帮扶服务。(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

(九)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做好银川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便捷性,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改善办公场所、更新设备,提高服务水平。(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十)开展“信息化建设便民”行动。通过整合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打造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有效融合的养老服务功能的信息平台,推动安心养老云平台上线运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生活料理、物品代购等医养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十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抓好贯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民政厅各处室对口联系,加强与市财政局、市网信局、市卫健委等单位部门联系,聚焦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围绕2021年xx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好《xx市春季大会战暨近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成果报送。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民政厅各处室对口报送十项任务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及时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宣传材料、新闻稿件,要做到任务进展情况明确、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资料文档规范。局机关各科室要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便于局办公室定期向自治区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组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有关聚焦群众普法需求心得体会总结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xx字[2021]xx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xx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20xx年3月-12月。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xx,电话:xxxx-xxxxxxx)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组织实施2021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区划管理工作,明确乡(镇)、村级界线,组织开展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地名“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培训;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编制《xx市主城区地名规划》,组织地名专家编写《xx市历史地名考》二、三卷;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示牌规范化设置,对市辖区建成区主干道门牌进行更新,安装标准地名标示牌。(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宁夏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关爱困难家庭老年人“暖春行动”,会同市卫健委,为市辖三区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以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会同市网信局,为市辖三区部分困难家庭老年人安装烟感一键报警呼叫以及天然气泄漏检测等物联网装置;对三区部分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纠纷调解、农村助老服务、心理慰藉、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培训等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七)开展“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精准摸排,了解掌握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现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针对性对2021年参加高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教育帮扶。充分挖掘“互联网+”的慈善募捐平台潜力,多渠道拓展募捐渠道,根据资金筹措规模,对2021年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以上的)进行适当资助。(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八)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开展第二届“百佳”城乡社区(村)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评选活动,提升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水平。总结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春风行动”,对全市xxxx名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疾病未成年人,以及临时遇困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康复治疗、解决生活困难等关爱帮扶服务。(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

(九)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做好银川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便捷性,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改善办公场所、更新设备,提高服务水平。(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十)开展“信息化建设便民”行动。通过整合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打造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有效融合的养老服务功能的信息平台,推动安心养老云平台上线运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生活料理、物品代购等医养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十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抓好贯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民政厅各处室对口联系,加强与市财政局、市网信局、市卫健委等单位部门联系,聚焦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围绕2021年xx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好《xx市春季大会战暨近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成果报送。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民政厅各处室对口报送十项任务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及时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宣传材料、新闻稿件,要做到任务进展情况明确、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资料文档规范。局机关各科室要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便于局办公室定期向自治区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组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有关聚焦群众普法需求心得体会总结六

各村(社区)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全县党史学习教育总体安排及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旺庆学组〔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学深悟透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目标要求,全面履行人民公仆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全镇党员干部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二、时间要求

2021年3月至2021年年底。

三、活动

1.领导干部要边学习、边调研,带头深入分管领城、村(社区)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群众的所思所盼,摸清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各村(社区)、各办所要结合实际,围绕民生旺苍“九大行动”,梳理形成办实事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聚焦推动“事要解决”“狠抓落实”,真心为民服务解难题。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调查研究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调研报告于10月31日前完成。

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各办所建立办实事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中层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至少为群众办实事1件以上。

2.各村(社区)、各办所通过召开座谈会、坝坝会、微信群、qq群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开门问计”活动,征集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问

工作要求:“开门问计”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形成意见建议工作清单、责任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

3.各村(社区)特别是便民服务创建-批“党员先锋示

范岗”,实行流动挂牌制度,推动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展示新时代共产党员的良好风貌,以优质服务赢得人民群众认可和好评。

贵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党组织每季度最后一月开展一次“党员先锋岗”评选,2021年第一季度“党员先锋岗”评选在4月15日前完成。

4.完成县委县政府确认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以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残疾儿童救助,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强化职业培训,提升农村通讯网络,法律援助等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

贵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工作要求: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

5.细化出台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东西部协作帮扶机制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资产管护营运、扶贫产业发展壮大、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脱贫群众文明素养和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落实好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衔接。

责任单位:镇脱贫办、镇纪委、财政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城乡规划办、人社所,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6.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实施提升农村公共

文化服务效能行动,优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布局,启动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试点建设,举办“美丽乡村文艺走亲”等群众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镇重点项目建设办,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7.符合条件的企业困难农民工、或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申请临时困难救助。将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整户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来源,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实行重点兜底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纳入单人最低生活保障。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口纳入单人“兜底保障”。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低保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对低保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贵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8.深化“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基层面向困难群众和其他有需要的群众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发挥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队作用,开展“银晖闪耀·启航新征程”等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9.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学党史、感党恩”志愿宣讲活动、“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乡村知客宣讲活动和“送文化、传技能”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致敬百年奋斗征程”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首要大事,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对联系村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立足实际,确保群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干部、各村的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二)加大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部门、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

(三)增强宣传力度。各村、镇级各单位要着重关注“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将实践活动与开展纪念建党100周年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对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进行多方位、多形式、多角度集中宣传报道。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推荐我镇的好举措好成效,展示我镇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实践活动的社会感染力和凝聚力。

有关聚焦群众普法需求心得体会总结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xx字[2021]xx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xx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2021年3月-12月。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xx,电话:xxxx-xxxxxxx)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组织实施2021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区划管理工作,明确乡(镇)、村级界线,组织开展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地名“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培训;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编制《xx市主城区地名规划》,组织地名专家编写《xx市历史地名考》二、三卷;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示牌规范化设置,对市辖区建成区主干道门牌进行更新,安装标准地名标示牌。(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宁夏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关爱困难家庭老年人“暖春行动”,会同市卫健委,为市辖三区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以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会同市网信局,为市辖三区部分困难家庭老年人安装烟感一键报警呼叫以及天然气泄漏检测等物联网装置;对三区部分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纠纷调解、农村助老服务、心理慰藉、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培训等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七)开展“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精准摸排,了解掌握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现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针对性对2021年参加高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教育帮扶。充分挖掘“互联网+”的慈善募捐平台潜力,多渠道拓展募捐渠道,根据资金筹措规模,对2021年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以上的)进行适当资助。(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八)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开展第二届“百佳”城乡社区(村)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评选活动,提升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水平。总结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春风行动”,对全市xxxx名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疾病未成年人,以及临时遇困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康复治疗、解决生活困难等关爱帮扶服务。(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

(九)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做好银川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便捷性,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改善办公场所、更新设备,提高服务水平。(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十)开展“信息化建设便民”行动。通过整合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打造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有效融合的养老服务功能的信息平台,推动安心养老云平台上线运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生活料理、物品代购等医养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十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抓好贯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民政厅各处室对口联系,加强与市财政局、市网信局、市卫健委等单位部门联系,聚焦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围绕2021年xx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好《xx市春季大会战暨近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成果报送。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民政厅各处室对口报送十项任务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及时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宣传材料、新闻稿件,要做到任务进展情况明确、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资料文档规范。局机关各科室要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便于局办公室定期向自治区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组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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