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企业融合个人心得体会如何写 团队融合的心得体会(五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7 17:57:56 页码:8
企业融合个人心得体会如何写 团队融合的心得体会(五篇)
2022-12-27 17:57:56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企业融合个人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它掌握在人手上,会让太多的是是非非,太多的流言蜚语,顿时暗淡,进而烟消云散------它们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它平凡而又高深,简单而又复杂,于是,上帝让它担负起了开启成功之门的重任,可曾有多少人怀疑它被藏在了天使的翅膀里,他们总是仰望天空去寻找它,殊不知它就在地上,就在每个人身边,只不过有人把它看作是一种装饰品罢了。

从古时起,金钥匙便散布在人间的每个角落并早被古人意识着。有人不屑;有人追求;有人成功。还有古语为证:“成在学、思、行,行在诚、实、信”、“车无辕不行,人无信不立”、“有德有才者,谓之君子;有德无才者,谓之贤人;有才无德者,谓之小人”。上述三句古言也反映了诚信、成人、成才的关系。其中“成在学、思、行,行在诚、实、信”就已经高度概括了诚信、成人、成才的关系,诚信是基础,然后才谈得上探索如何成人与成才。

要注意“才”≠“财”,诚信与财富无关但诚信远比财富重要。有的人富了,反而离诚信远了,离平庸近了;有的人很穷,却拥有了诚信,且无处不在。诚信需要用互动来维持,它是有回报的,然而诚信又并非简单地视为“感情投资”,它并不是要你稍微有了一点资本以后,你就可以让别人诚信于你,而不是你对别人诚信。人的一生就是在“相信别人”和“让别人相信自己”中度过的。从“相信别人”到“相信自己”仿佛更是顺风顺水的事。由此综观中国历史,“诚信”曾引出了多少时代骄子。

大家有没有想过,没有诚信,这个世界会是什么样子呢?孩子说谎、朋友违约、贪官吟哦不决、奸商东游西荡,到处充满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人人都生活在欺骗的面具下面,你的眼睛还可以相信谁呢?料是谁都会一筹莫展,终日人心惶惶,那活在世间又能得到什么乐趣呢?人类文明又怎能前进呢?一个言而无信的人,他又怎能保住人格的最低限度?此类人繁衍凝聚成的又是怎样的一种族魂、国格?长此下去,人类文明将停滞不前。有谁还想重复皇帝的新装的故事呢?还是这话说得好:要使社会上所有人都讲诚信,那未免过于天真,而若连讲诚信的人都找不出,那又未免过于堕落。

诚信是另类的大树,浓郁挺拔,无论雨有多大,它都始终婆娑憧憬着。诚信是一面鲜明的旗帜,迎风摇曳,无论风有多烈,它都始终舞动希冀着。

诚信企业更是一个需要我们全体职工共同推进的奋斗目标!

我们不能对此无动于衷,也不能空待诚信体系的趋于完善,才释放自己心里那微弱的诚信。心底坦荡天地宽:诚信为人,必能取信于人,立信于人,收获的一定是朋友;诚信做事,必能韧如江流,动如海啸,赢得的一定是信赖和尊重;诚信对待生活,才能挫之不馁,安之不燥,我们终将能取得成功。

诚信是驿站,给劳顿的步履以歇息;诚信是力量,给疲惫的身心以补给;诚信更是我们做人处世之根,安身立命之本,给我们生命以支撑,给我们一路跋涉以意义。

让我们携手共创诚信企业!诚信从你我做起!诚信从现在做起!美丽的人生从诚信开始!

2022企业融合个人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合资经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方签名:

外方签名:

2022企业融合个人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自至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职务)为_______。

二、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乙方应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身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四条、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天,每天_______小时工作制,每周最多不超过40小时。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六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月。转正后工资为__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_______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七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所扣缴款项在工资单中列出。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病不能上班,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病假工资。

第八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在公司局域网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在任职期间从事以下竞业限制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罚金。

1、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2、为他人经营或提供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合同的续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过甲方出资或其它形式的培训,乙方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按培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的100%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第十条第一项竞业限制内容的,除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天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二、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三、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若通过环评工程师资格考试后,需继续为甲方服务三年,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如违反约定,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伍万元整。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2企业融合个人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摘 要:在税收政策标准下,纳税人在相关法规学习过程中,统筹策划企业生产经济和财务活动进而取得经济效益的行为是税收策划。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运用财务管理方式实现纳税的延迟或者是缩减,提升企业生产效益。本章分析了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的现状后,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税收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企业通过减少纳税的方式实现企业自身经济的发展。需要保障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根据实际内容的分析税收策划能够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企业税收和财务管理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做好税收策划是企业中的重要环节。

1.可行性分析

税收筹划可行性主要体现在税收差别待遇过程中,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前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在财务管理中引进税收筹划的管理模式,有利于企业管理模式的转型升级,同时,增强企业财务管理的明确化以及规范化,拓展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的发展空间,这有利于其发挥优化作用。将税收筹划应用到财务管理工作中,能够为税收筹划工作提顺利开展提供动力,提升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实际工作中将财务管理环节运用到税收筹划工作中,极大地丰富了财务管理的功能,从而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

2.问题分析

放眼国家企业发展的历史,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很多方面还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没有全面了解企业税收筹划的工作内容。在国内的企业财务管理中引入税收筹划的工作机制时间比较短,企业不能深刻的理解税收筹划工作的理念,在实际执行环节不能将税收筹划工作的具体环节落实到位,导致税收筹划管理模式发挥的作用不佳。更严重的是少数企业在税收筹划工作还存在着错误理解,认为税收筹划工作环节复杂,不如直接偷税。漏税、逃税效果明显,没有正式税收筹划工作的科学性。在企业税收筹划中不能充分理解风险意识,企业管理不重视税收策划的风险管理,严重限制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并且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没有体现出良好的成本控制认识,在税收筹划工作中缺少专业的技术人才。工作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表面。不能深入剖析税收筹划机制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所以,使用更加科学的税收筹划手段,根据企业在引进税收筹划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可行性高的.方案,并贯彻执行每一个工作环节,才能够提升税收筹划的效率。

为了达到提升企业价值的目的,需要深刻认识企业财务管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石,同时,引进税收筹划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有效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由于企业发展运用应力能力权衡企业发展的潜力,实际中税收利润与企业应力之间关系非常紧密。实现企业缴纳税收后利润的最大化,就要明确认识税收筹划工作具有科学性以及高效性,只有完善这方面的制度,才能增强企业的整体应力能力以及偿债能力。

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税收筹划方面以及会计管理水平中。在企业实现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对资金。利润、成本等方面是重视程度比较高的。企业经营中实施税收筹划能够协调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促进企业全面水平的提升,落实税收筹划工作的过程中,运用先进的管理模式提升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进而促进会计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有效防止企业陷入税收法的陷阱中的有效措施,就是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增加税收筹划的应用。加强企业税收筹划的应用,有利于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

企业财务管理是决定企业生存能力的关键,同时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的分支机构,二者之间关系密切,并且税收筹划能够有效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流程,从而实现企业生产的有序性,逐渐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这种方式将直接影响税收筹划工作实施的受益以及企业的获利能力。表现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主要就是财务决策作用,为企业领导在做决策的时候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保障决策的高效性。

为了增加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科学性,要注重措施的合理应用,文章结合企业管理中的目前现状,优化了税收筹划模式,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运行。

运用客观公正的企业管理原则,严格将税收筹划的相关环节落实到企业财务管理中,保障其管理的科学性。强化企业管理合法性的认识,在法律的框架中应用税收筹划,同时遵守国家财务会计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时代进步的背景应用税收筹划,依据前沿的法律规范,统筹财务管理的总目标,保障财务筹划工作顺利进行。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是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的目的,因此二者目标必须统一,另外,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工作中应该遵循成本效益和财务决策过程。在此前提下,发挥税收筹划应用的最大价值。

在企业财务管理的不同阶段应用税收筹划,能够保障每一个环节都能发挥其效能。这种方式能够将筹资方式详细的阐述。为了有效减少企业筹资的成本,企业将主要运用于成本列支方式相适应的税收筹资管理方式结合,根据实际融资量选定非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充分重视税收筹资的应用,是企业管理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原则。及时调整缺乏税收筹资观念的问题。在进一步优化税收制度的背景下,更要深化税务体制管理的层次性。同时,政府方面也要跟进步伐,增加税务活动的举办次数,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基础规范知识的宣传,提升企业参与税收筹划工作的积极性,详细阐明将税收筹划应用于企业管理的前景。

在税收筹划的应用过程中,本着实现企业效益的目的,根据企业经营的状态,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税收筹划管理方式,是企業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有效权衡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效用,同时,明确税法在企业税收筹划中的时效性,提升企业风险预测能力,根据经济环境与税法的调整,从而密切结合税法的相关规定。

税收筹划管理工作中完善机制建设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对税收筹划的应用措施。聘请本领域内高水平的专家,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税收筹划的科学机制。保证工作人员能够独立设计税收筹划的方案,紧密结合相关机制以及法律规范,加强和完善税收筹划制度,充分体现税收筹划的应用价值。

为了保证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税收筹划能力,国家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应该具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提升税收筹划工作的效率。针对不同的经济业务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管理,管理过程中根据业务特征有效分析国家的税收政策,增强对不同税收政策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提升税收管理的水平,保障国家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同时调整税收筹划理念是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水平的关键因素,提升开展税收筹划工作的能力,积极转变企业管理者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与理解,深刻认识到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企业管理者应该加强税收筹划方法的学习,创新税收筹划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税收筹划水平,同时增强税收筹划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员工重视税收筹划的程度,积极配合税收筹划工作的运行,奠定良好的税收筹划基础。

综合文章上述内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一定运用科学的方式加强管理。全方位的将税收筹划方法应用在财务管理中。在经济环境复杂的当下,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就是税收筹划,能够保障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基于此加强税收筹划的科学方式以及理论研究是关键。

[1]李仁献.浅析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商业会计,20xx,61(36):41-19.

[2]顾晓娟.浅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j].市场周刊,20xx,61(36):74-19.

2022企业融合个人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甲方: (以 下 简称甲方)

联系人:

电子邮件:

办公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电子邮件:

办公地址:

电话: 传真:

为充分利用政府资源,更多地享受政府对高新技术的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实现共赢,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知识产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资质的申报以及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发改委、郑州市科委、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各部委办的相关项目申报,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合同:

一、甲方义务:

1.甲方派专人配合做好各项资质和各类项目申报工作,提供资质申请、项目申报所需的素材和相关附件,并承担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如:查新报告、审计报告、检测报告等)。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聘请乙方为质资申请、项目申报的唯一合作对象,以保证乙方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各项工作保密。

二、乙方义务:

1. 提拱政府各种资质和各类项目申报的信息,解答项目申报流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应甲方要求提供项目申报计划。

2. 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包括:资质申请和项目申报、立项、监理、验收。

3. 配合甲方办理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和布图保护的申请、财务审计报告等项工作,为申报政府项目打好基础,本项条款涉及的各种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4. 协助甲方草拟、修改、整理上报项目所需资料,提供包括: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ppt 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5.协助甲方策划各类专项的申报,专项经管部门包括: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信厅、河南省发改委、国家科技部、国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主要专项如:国家863、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撑计划项目、重大装备专项、国家四部委联合支持专项(包括财政部)、各行业产业链提升项目等。

6. 全权负责项目申报前后的沟通工作,公关费用自乙方负责。

7. 协助甲方申报各种企业荣誉和产品奖项,特别是领袖的荣誉和资质,提高甲方的社会影响力,为项目申报打好基础。

8. 指导甲方做好各类资质申报,帮助企业规划申请各种税负减免项目,帮助企业减轻税负,享受各种国家税收优惠。

9. 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协助甲方做好融资服务工作,直至甲方进入上市辅导期。

10. 乙方对甲方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前期费用: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五个作日内应一次性支付10000元(壹万元整)人民币给乙方后,全方位合作工作开始启动(提供企业资质、项目申请规划方案)如果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包括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期内没有成功申报到任何资质和项目资金,乙方必须将前期费用(不包括利息)全额退还甲方。

2. 咨询服务费:

1) 资质申报:

2) 项目申报:

甲方根据项目立项总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立项资金在200万以下(含200万)的.项目按照25%的比例付乙方咨询费,立项资金在200万-400万的项目按照20%的比例付乙方咨询费,400万-1000万以上(不含 1000万)的项目按照18%的比例付乙方咨询费,1000万以上的项目统一按照15%的比例付乙方咨询服务费,乙方所有公关费用自付。

3) 其他服务:

公司提供展会布置、邀约嘉宾、新闻发布会等,具体根据活动大小协商收费。

3. 支付方式:资质申报是先收费,项目申报在成功后收费,即:第一批资金到位的一周内,甲方按照上述咨询服务费比例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

4.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足额向乙方的银行账户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开户名:

帐号: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双方均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否则,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合同签订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止对甲方的服务,则应对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额度限于乙方已经收取的前期费用;如甲方自行进行申报或者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申报,则甲方应就其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乙方的咨询服务费,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2.如因甲方未按项目申报时效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项目申报失败或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进行项目申报,乙方已经收取的甲方支付的前期费用或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费用等不予返还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3.成功申请到项目资金后,如甲方拒绝接受政府项目资金,仍视同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咨询服务费,时间比照同批其他企业第一批拨款后的一个月内,金额比照立项申请的金额。

4. 如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将向甲方另行加收迟延履行利息,利息技应付款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直至所有款项付清。

五、联系与通知:

因申报需要,双方的项目申报业务文件往来应使用本合同首页记载的传真号码、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传递,传递后应马上告知对方项目联系人签收。在七个工作日内,对方若无确认回函,可视为对方签收以及对所提及的事项己确认。如一方需变更传真号码、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任何一方确需变更或补充本合同,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签订书面变更、补充合同,该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宣告解除:

(1)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咨询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甲方的申报项目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内容,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虚

假情况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前两项原因而解除合同的,解除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其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因第三项原因而解除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凭权威机构提供的相关证明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具体免除范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3. 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宣告终止:

(1)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 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自愿解除本合同的;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之目的不能实现的;

(4) 双方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七、保守秘密:

1.甲乙双方及其员工因履行本合同而得知的对方的技术及业务上的信息,且对方认可该等信息属于秘密信息,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在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均对该等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泄露。对于必须获知该等信息的双方员工,一方应事先与该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后,才能将该等信息提供给该员工。因该方员工违反保密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应由该方承担赔偿责任。

2. 除事先取得对方的书面许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签订、本合同的内容予以公开或向任何第三者泄露。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及相关补充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及相关补充条款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及相关补充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及时圆满协商解决的情形下,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依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避的,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3年(付款时间不受此限制)。合同终止日时甲方已经进行申报的项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