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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简短 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简短版(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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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简短 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简短版(八篇)
2022-12-27 22:21:02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简短一

青莱高速房建工程第四驻地敬业建设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处承担的监理项目有fj15~fj19合同段、sb01~sb11合同段、dja、djb合同段、精装修07、精装修08共20个合同段。我们的监理组织形式采用直线制管理模式,设一个驻地监理处,由驻地工程师代表公司履行监理合同,监理处配备三位副驻地协助驻地工作。

我们监理处按照合同要求派驻地工程师王兆军负责监理处的工作,另外派驻孟令兵、东克强、王化成三位副驻地分别负责五个房建工程的具体监理工作。同时按要求配备了谢锋等5位监理员、资料员和安全员,满足了监理正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工程质量管理

监理处采取了平时巡视,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采取旁站监理的质量管理措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处重点抓施工企业自控,严格执行“三级报验”程序,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了工程质量。

施工过程中,重点对房建施工单位施工的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确保结构及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满足设计及合同要求。最终检查汇总所有房建单位的主体结构合格,其使用功能满足设计要求,通过竣工验收。监理的设备合同段均满足设计要求及使用功能要求,并通过了竣工验收。

监理过程中,我们强调过程控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避免施工完成后而造成重大的结构隐患或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经过施工单位、监理处的共同努力,避免了重大的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发生。

经过交工和竣工两个阶段的验收,房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均满足设计要求及合同文件的规定,质量评定合格。

三、计量支付、工程进度和合同管理情况

我们监理处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结合各标段的工程进度实际情况,及时准确的对各合同段的计量支付进行了审核,到目前为止所辖各合同段均按照合同文件进行了计量支付。

通过对施工进度的控制,除个别设备标段交工日期延误外,绝大多数合同段均能按照合同要求在2019年4月前进行了交工验收。

合同管理重点在计量支付方面、设计变更方面,存在争议的问题以合同、清单、图纸为依据,并做好解释,尽量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四、设计变更情况

监理处严格遵循设计变更程序,不论哪个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均要征求业主论证同意,并通过设计单位以设计回复函的形式回复。变更实施前必须有业主或设计单位的回复函或口头许可。变更单价尽量和原合同单价水平相当。

五、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交工验收时存在的问题,大多数的遗留问题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整改。竣工验收时又出现的新缺陷经过监理处、总监处、项目办、管理处的共同确认后又转交管理处处理,费用由相应的施工单位承担。

六、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评价

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对设计变更的答复总是有严格的程序,和可靠的依据,没有出现过大的失误,同时也才技术层面上积极的服务施工单位,对此施工及监理均给予设计单位很高的评价。

多数施工单位能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积极整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也有个别单位合同意识差,履约能力差,信誉度低。

建设单位严格按合同办事,有理有据,原则性强,公正廉洁,公平合理,处事严谨,要求严格。

七、监理工作体会

通过该工程项目的监理,我们体会最深的是可以概况以下几点:

1、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进行监理,合同文件是我们监理行为的依据,任何行为都不能违背原则。

2、监理人员必须有良好的执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业务能力。

3、监理处必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要善始善终。

4、监理处必须制定严谨的工作纪律,任何人不得破坏。

5、监理处办公室必须由专人负责,做好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做好收发文件记录,重要文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醒。

6、对于不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要利用计量支付手段加以约束其行为,使其履行合同。

7、对于业主及总监办的通知,要及时传达到施工单位手中。对于施工单位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答复或向总监处、项目办汇报。

对于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简短二

(一)工程名称:xx区xx路工程道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xx市xx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三)设计单位:xx市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四)监理单位: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xx工程建设监理部

(五)施工单位:xx弘洲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六)工程概况:xx路工程为新建道路,为南北走向,北起华西路,南至樱桃园路,全长1215m。道路总宽度为30m,现状无道路,沿线为民房、农田、沟渠等。道路横断面红线宽30米,其中:快车道宽15米,分隔带宽2*2.5米,慢车道宽2*3米,人行道宽2*2米。快车道路拱横坡为1.5%,慢车道、人行道、侧分带为反向1.0%路拱横坡。新增樱桃园路以东部分,道路结构层按主路设计,其横断面为4.0m人行道+20m快车道+4.0m人行道。

雨水、污水管道为分流制,污水管道敷设在东西侧慢车道下,距道路中心线9.0m,雨水管道敷设在道路两侧侧分带下,距道路中心线11.5m。

设计标准

城市次干道ⅱ级标准设计,设计速度v=30km/h,设计年限15年。

结构形式

1、快车道、交叉口处

设计为柔性路面,其结构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沥青封层+36cm二灰碎石+20cm12%石灰土+15cm10%石灰土,总厚度81cm。

2、慢车道

设计为柔性路面,其结构为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沥青封层+20cm 二灰碎石+20cm12%石灰土,总厚度45cm。

3、人行道

铺砌花岗岩石材人行道板,其结构为:6cmc30彩色面包砖+2cmm7.5水泥砂浆+15cm二灰碎石+15cm8%石灰土。

(七)合同工期:300天。

(八)质量目标:合格

(九)工程投资:18392115.08万元

现场派驻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试验监理工程师1名,现象监理3名,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配备满足工程要求人员和相应的交通通讯及办公设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首先,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组织所有人员认真熟悉了解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施工方案进行了审查,参加了设计交底和有关技术会审。对工程基准线、控制桩和水准点的现场交底都全程进行参与,并对水准点、控制点按规范要求承包人进行了复核,监理部也组织了抽检复查工作。检查了开工条件,如承包人人员、材料、机械落实、进场情况;原材料试验检测和质量控制情况,对施工前期要做的各项标准试验和工艺验证试验都要求承包人提前做好,并及时拿出试验结果以便施工时有一个明确的控制标准。本工程均为委外试验,驻地监理部除按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工作,还积极的和检测单位沟通协调,全过程的旁站见证了相关的试验过程,为试验检测的数据和施工质量监督控制提供了更为可靠的坚实基础。监理部编制了详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为我们开展监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在施工中要求承包人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验收,经监理复检合格并书面签认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管道工程

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水准、导线控制点及基准线的测量、复核工作和管道中心定位复核工作,并检查其有关记录,在承包人上报复测资料的基础上,对临时水准点等进行了复查,其结果均在误差范围内。同时,多次抽检了管道中线的控制点及检查井位置,确保其准确性。

在沟槽开挖工序中,检查了承包人沟槽横断面型式是否适用、安全,沟槽排水、支撑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控制沟槽不得受水浸泡,防止槽底土体扰动和超挖。对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提前通知承包人进行防范和整改,监理部也及时下发了书面通知,明确了具体的防范和整改要求。

管节安装的工作重点检查管底坡度和管道中心线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对管内底高程进行抽检。对管道接头橡胶圈的安放是否平顺密实,有无翘曲以及砂浆抹带进行了全程跟踪旁站。

通过巡视的手段,对全线检查井砌筑质量进行检查,发现有通逢、灰浆不饱满,抹面有空鼓、裂缝等现象的,均要求承包人做出返工处理。

在管道回填过程更是加强了现场监督和检查的力度,使承包人充分意识到回填质量的重要性,本次工程的回填土承包人均严格按要求分层夯实,监理部见证了回填压实度试验,并按一定的频率进行了抽检,回填土压实度均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2、道路工程

在路基开挖过程中,检查承包人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放线开挖,严格控制路床设计标高,禁止超挖。路基土方施工中要求承包人严格控制回填土的土质、虚铺厚度、含水量、压实度和碾压遍数等,对碾压过程中出现的“弹簧”、松散、起皮、翻浆等现象,要求承包人及时进行换填、洒水重新进行碾压。对于灰剂量、压实度等工序质量控制试验除见证检测机构取样试验外,监理部均按一定的抽检频率进行独立抽检,只有见证试验和监理抽检全部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监理部在合同和信息管理方面主要注重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对合同各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信息的收集、分类存档和整理。其次,随时向业主提供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及合同等方面的信息情况。

进度控制的总体任务就是在满足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要求的基础上,要求承包人编制并及时审查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对其执行情况加以动态控制、跟踪检查。要求按施工总进度计划制定月计划,按月计划制定周计划,上一阶段的计划未能按期完成的,先进行原因分析,拿出下一步的计划分解补救措施,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优先考虑实施,对重新分解调整后的计划要求承包人作出加快进度的方案。随时了解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会同建设单位帮助承包人协调解决,特别是承包人无力解决的内外关系协调问题。

在工程开工前,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各分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保证体系、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识、安全用品进行检查,要求是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提醒和制止,并下发了书面的监理工程师通知,让承包人更清楚的认识到安全隐患的存在和防范的具体措施。对现场安全标识牌、安全防护措施及承包人防护用品不到位等问题,也及时督促承包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增加现场人员的防护用品、加强现场人施工员的安全教育,从而避免了各类安全事故问题的发生。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保证工程能否顺利地在额定工期内按时、保质完成的重要条件。监理部对此常抓不懈,督促承包人在施工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xx路工程开工以来的监理过程中,监理部全体成员也增长了不少经验,学到了很多知识,具体的几点体会如下:

1、协调、沟通的重要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很多的协调沟通工作要做,一个成功的监理项目部既要严格监理工程,也要同承包人建立良好的监理和被监理的合作关系,站在不同的角度为了一个共同目的,做好各自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出色地控制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指标。

2、监理项目部自身建设:监理工作需要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和扎实的理论水平,综合素质要求很高,要做一个优秀的监理人员,只有取彼之长,补己之短,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把监理工作做好。充分认识到监理工作是一个团队的工作,建设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承包人积极配合,是我们监理工作顺利圆满的基础。

对于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简短三

我于20__年__月__日到阿克苏以城镇接受关于20__年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组,担任试验员一职。在实习过程中,我认真履行一个监理员应有的职责,团结同事,虚心向同事及领导学习专业知识,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工作。

在这几个月的实习工作中,我对施工单位的各种常规试验进行现场监督、旁站并做相应的平行试验,如原材料的取样,试块制作,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抗压和抗折强度试验,砂石材料的级配,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中每个结构层的压实度、厚度等试验。

工作中要求施工单位对材料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应限期由承包人运出场外。密度关系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标准试验在承包人有试验监理人员旁站条件下完成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组试验室审查批准后监理组试验室平行进行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在路基、路面及其它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在动工之前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尤其是新技术、新工艺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予以审查批准并在监理旁站下通过试验作出选定。

在施工进行中,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复核性的抽样试验检查;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对于有时间要求的,如水泥、石灰、粉煤灰、钢材等材料,存放期末应进一步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失效。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并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20%的频率独立进行独立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同时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现场施工中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看是否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一致。

在旁站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以口头形式向施工单位提出,要求其整改,并及时报告给总监办领导,且在事后做出详细的书面资料与旁站记录资料。每天下班前认真记录好当天的监理日记。从中我学习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习不到的知识,让我明白了试验监理工作是监控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客观、准确、及时的试验检测数据是公路工程实践的真实记录,是指导、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的科学依据。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推动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进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我的这些收获要感谢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关爱和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而且让我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上有了很大进步与提高。

当然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觉得自己还有很多缺点和不足,处理问题能力还欠缺,我只有在工作中学习、进取和完善自己,认真及时做好每一项任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感和自信心,一定能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进步。

对于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简短四

一年来,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本人以科学、公正、守法、诚信为准则,以监理服务质量为保证,以提高公司效益为目标,不断加强和建设单位的相处关系,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和运作模式,监理部方方面面的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现对今年工作加以总结。

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是: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根据工程的规模、特点及时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抓住对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实施;检查督促承包单位完善管理,保证质量保体系的正常运行,扭转监理人员较少而不能对整个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督的被动局面。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要求承包单位按见证取样,要求加强材料的进厂验收;按照新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加强对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控制。

工程工期要求非常紧。自己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工期催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基本保证了各项工程的按期完成。

一年中,自己深入工地,对土方量、垃圾量和各项施工工作量进行丈量核对,对入场的各种材料进行鉴别验收,保证了资金的合理使用。

由于前期工作中,承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班子不能到位,给监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监理部除经常向建设单位通报情况争取支持帮助外,尽可能处理好各施工队之间和外部环境的关系,协助承包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

在监理工作中,我重视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的管理,随着工程的进度及时做好技术和质保资料的签认、收集工作,不推不拖,为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为了确保工程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要求,监理部的人员都对现场的资料人员进行过交底。项目监理部对下发的文字性文件,要求用词严谨准确,分寸掌握适度,语言流畅,内容详实,要反复推敲,避免出现错字、错词,因为监理文件体现着公司形象和监理人员的水平。

监理公司的服务质量是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为核心的监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来实现。通过几年的实践,我觉得加强项目监理工作的质量保证体系是非常迫切的,努力构建项目监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不但抓住了重点、提高了监理工作效率,而且有助于通过健全体系规范监理工作的行为,为创建“专业化、规范化”监理工作的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新的一年里,我决心继续发扬延安艰苦奋斗精神,团结教育从业人员努力学习,克服各种困难,适应各种环境,一如既往的开展监理工作,合理调配监理人员,更好的监理工程,为监理公司赢得效益和荣誉。

对于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简短五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后付款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 补充条款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委托人: (盖单位章) 监理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对于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简短六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4.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5.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6.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

理工作总结;

7.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8.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9.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文件规定,保障安全生产,控制环境污染。

对于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简短七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桩工程施工部分,为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双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各种联系和协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

2、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管理及协助乙方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桩基础施工图纸贰套。

4、甲方负责处理好施工现场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操作人员,并根据图纸及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记录。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3、乙方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保证桩达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如达不到要求,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4、乙方保证从进场试桩之日起个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给甲方工程总价的0.3﹪的损失费。

5、如因机械设备严重故障影响工期,乙方负责增加或更换机械进场补充。

6、乙方保证进场的机械符合国家及深圳市建设局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施工资料。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桩以每米元的单价由乙方承包施工。

2、付款方式: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对于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简短八

××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书

(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与监理方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监理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    信息系统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信息系统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信息系统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二部分);

2.    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三部分);

3.    本合同附加合同条款(第四部分);

4.    实施监理方案和内容(第五部分);

5.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的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方向监理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方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监理方_____份。

委托方    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所(通信地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监理方    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所(通信地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付款方    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所(通信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信息系统工程标准条件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    “工程”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监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委托方”是指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本项目委托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在本顶目中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监理机构”是指监理方为本工程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其他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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