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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专员工作心得体会报告 仓储的工作心得(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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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专员工作心得体会报告 仓储的工作心得(八篇)
2022-12-27 23:47:31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仓储专员工作心得体会报告一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仓储物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仓储物名称_________

品种规格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

件数____________

仓储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 存货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存 货 人__________

存货人(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保 管 人___________

保管人(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对于仓储专员工作心得体会报告二

订立合同双方:

保管方:

存货方:

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 。

2.品种规格: 。

3.数量: 。

4.质量: 。

5.货物包装: 。

或者采用如下表格: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

法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

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

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其

它 。

保管方: (公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 户:

存货方: (公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 户:

年 月 日订

对于仓储专员工作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保管人):____________ 乙方(存货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一、仓储物

二、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

1、储存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五、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

1、入库检验的方法:______________。

2、时间:____________。

3、地点:_____________。

六、储存期限

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七、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损耗标准:___________。

2、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八、保险

1、险种名称:___________;

2、保险金额:___________;

3、保险期限:___________;

4、保险人名称:____________。

九、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

1、检验方法:___________;

2、保检验时间:___________;

十、仓储费(大写):___________元。

十一、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

1、结算方式:___________;

2、结算时间:___________;

十二、保管人的权利及义务

1、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2、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3、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十三、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或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元,或按双方合同办理;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潮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不可抗力,如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击、台风、族风、疫病、爆炸、机械事故、战争、暴乱、制裁、罢工或政府的行为,或其它任何确非人力所能预见并不可避免的原因,以致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合同,则可免除其在本合同项下相应范圈内的责任。但是此时,该方必须得到政府或有关机构证明的不可抗力之原因的书面通知,并以最快的逸度送达另一方。该等免除在另一方确认收到该等书面通知时正式生效。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否则该方应该承担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十五、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于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对于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3、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1)双方达成终止本合同的协议;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十六、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修改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任何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3、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伸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最终效力。双方由于进行仲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均由获得不利裁决一方承担。

3、在本合同争议或者仲裁期间,除争议的事项外,双方仍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七、其他规定

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执行性。

3、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

4、本合同以中文书就,一式_____份,本合同各方各持一份,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授权各自的授权代表于本合同文首所载日期签订,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对于仓储专员工作心得体会报告四

物流仓储租赁合同的格式

出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4.2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计付。

4.4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对于仓储专员工作心得体会报告五

存货方: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_________。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_________。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_________。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三条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存货方(盖章):_________保管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电挂: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对于仓储专员工作心得体会报告六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对乙方货物进行有效管理,妥善安排乙方货物的物流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商定,并就涉及乙方所经营产品(含危险品)的储存等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议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服务范围

1.1 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乙方所经营产品(危险品)的仓储管理服务。乙方储存货物以《危险货物一览表》为准,超出本合同内约定储存范围的货物,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入库。

1.2 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向乙方到货车辆及指定提货车辆提供货物的装、卸服务。

1.3 *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与危险品经营资质,属*有限公司直属关联公司。

1.4 公耀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与危险品经营资质,属公隆集团直属关联公司。

二、货物品类

2.1 乙方入库货物品名、规格及包装: 染料、色料、树脂与功能性添加剂等相关化工产品

2.2 乙方入库货物的性质: 危险品及一般化工品 。

三、仓位面积

3.1 乙方以自然存储方式使用甲方库房。

四、合同期限

4.1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2 始计费日以首批货物入库日为准。

五、计费项目

5.1.1 仓储费: 元/平米/天(危险品)

5.1.2 散货入、出库费: 元/吨。(含人工装/卸车费、理货费)(国家法定节、假日双倍收取,周六、日除外)

5.1.3换标签: 元/个。

5.1.4 贴标签: 元/个。

5.1.5 出库打托费(含托盘/缠膜): 元/托盘。

5.1.6分装服务费(普货): 元/小桶(含装卸、乙方提供桶和灌装设备)

5.1.7取样服务费(普货): 元/次(不含装卸、最多5小瓶/次)

5.2.1 a.散货进出费:0.5吨以上,不足1吨,按1吨计费;不足0.5吨按0.5吨计费;超过1吨按实际计费.

b. 轻浮货物按2立方米折1吨计算.

c.如需其他服务,费用另议.

d.以上所涉及重量均指毛重—以净重的1.07倍计算。

六、费用结算

6.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 每月 日为结算日。

6.2 乙方收到甲方开出的仓储及发生的各项费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须以电汇、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甲方。逾期甲方有权按收费总额每延付一日收取滞纳金0.5%,并有权拒绝付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免责。

6.3 乙方在货物全部提清以前须结清所有费用。

七、责任权利

7.1 乙方在货物进库前应以书面、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做好统筹安排。

7.2 乙方货物到达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入库单据(资料)进行验收。验收核对无误后,需在入库单上签字盖章并将入库回执交或传予乙方。如验收发现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等与乙方单据(资料)不相符的,应及时通报乙方作出确认或处理。因乙方提供的入库货物单据(资料)不准确而造成验收差错由乙方负责。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货损货差由甲方负责。

7.3 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所属产品存放资质的仓库存放对应产品,如是危险品,危险性质参照乙方提供的msds资料。按照危险品性质严格按照保管规章保管货物,储存期间应保证乙方货物安全无损,但不负责货物的内在质量和原外包装完好内部的细数。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在保管中出现的货物短少、破损、水湿等,由甲方负责按成本价赔偿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对入库时实际货物与唛头、单据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7.4 如由于甲方过错,造成出、入库货物操作失误(如错收货、错发货、错交收货人或漏发、漏收货、货物泄漏、毁损等)所产生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需由甲方承担。

7.5 货物需出(或入)库时,乙方需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预先通知甲方并注明出库货物的规格(包装形式)、名称、批号、件数、净重、要求货物出(入)库的日期等信息且经甲方确认。若乙方自行发送货物或委托提货人至甲方仓库提货,提货人须出具正本提货单(正本提货单以乙方盖章为准)方可提货。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单位座落在外阜)乙方可以出具盖章或签字(预留印鉴)的出库单传真件或邮件为正式出库手续(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等)。并在传真件或邮件上注明提货车辆的车牌号码。如提货车辆的车牌号码与传真件或邮件上的车牌号码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付货。乙方提货人(司机)按出库单核对无误后需签字确认。

7.6甲方提供24小时的货物进、出仓及相关物流服务,但非正常工作时间(晚22:00-早7:00)内提供服务的,乙方需在下午15:00之前通知甲方。

7.7甲方必须按乙方出货单指定的批号发货。若发生疑议,双方经联系并以文字方式确认后再进行业务办理。甲方未按照以上原则执行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8 甲乙双方在每月底至次月5日前对帐一次,做到帐实相符,若发现问题分清责任及时更正。

7.9乙方在甲方储存的货物,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无论乙方是否投保,甲方需要承担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相应损失。

八、相关条款

8.1 合同期间,如遇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不可抗力,造成一方经济损失,另一方免责。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及时通报另一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尽量减轻损失。

8.2合同履约期间,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届时即可终止本合同;否则,未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的,因提前解约方导致实际解约时,应支付另一方三个月的租金(以乙方前三个月平均租金计算),给守约方作为违约赔偿金作为补偿。因一方违规运作引起的争议,另一方有权随时终止合约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损失。

8.3 合同期间,若遇变更,补充合同,均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方为有效,任何口头要约、承诺均无效。

8.4 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约定的各条款,若一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5 合同期间,双方若出现争议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在仓储保管标的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双方协商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法律效力

9.1 本合同有效文本为中文,并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政府相关法规,若有与法律法规相悖内容,均以法律法规为准。

9.2 合同的附件及双方确认的合同变更补充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对于仓储专员工作心得体会报告七

存货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对于仓储专员工作心得体会报告八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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