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医疗对口帮扶精神心得体会精选 医疗对口援助总结(七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8 03:36:34 页码:13
医疗对口帮扶精神心得体会精选 医疗对口援助总结(七篇)
2022-12-28 03:36:34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医疗对口帮扶精神心得体会精选一

乙方:________医院

为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立足于“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抢救”的原则,协助煤矿做好事故的医疗救护工作,积极有效的降低或控制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甲方职工在生产作业中因自然灾害、交通、瓦斯、水灾、火灾、顶板、机械、运输等意外事故发生人身受伤和发生职业危害需要救助的事项,由乙方负责组织医疗救援

二、协议期限:长期。

三、甲方职责和任务

1、甲方负责对职工进行“三大规程”的教育培训和演练,确保规范作业,减少人身伤害。

2、甲方提供必要的矿井相关图纸和线路。发生意外事故时,甲方有必要的急救设施和组织现场自救。

3、第一时间向乙方发出救助请求,并简要说明事故状况。

4、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义务。

5、及时结付医疗费用、急救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乙方职责和任务

1、每年配合甲方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紧急情况自救知识培训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2、第一时间接受甲方的救援请求,并保证足够的医护力量投入救援。

3、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伤患者未与甲方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随即与甲方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

5、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以及工伤职工社保报销相关资料。

6、对甲方新职工上岗前健康体检工作负责,严格把关,核实人员,杜绝职业禁忌和不宜接尘人员蒙混过关。

7、为甲方职工提供病理的和心里的咨询服务。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先行施救,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对于医疗对口帮扶精神心得体会精选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已建立了用工关系,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根据《劳动合同法入《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及乙方竞业限制问题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商业秘密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协议的签订即为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手段之一。

甲方商业秘密具体范围为:

(一)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举内容:甲方已完成或正在开发的医疗设备、药品、制剂、诊断治疗技术等研发技术方案、技术规范、技术操作方法及手册、流程及工序、配方、开发的产品样品、数据、调研报告、相关参数、设计资料、照片等技术内容。

(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举内容:

1、甲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甲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甲方尚未付诸实施或虽已付诸实施但不为公众完全知悉的商业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战略、经营规划、研发项目、经营项目、经营决策、投资计划、营销策略、推销手段、对外业务合同、广告策划创意、广告宣传计划;

3、甲方商业情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业绩、计划、渠道、对客户的特殊价格表、货源情报、原材料价格、客户要求、客户报价、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客户档案信息;

4、甲方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诀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资信状况);

5、甲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有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预测、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情报);

6、甲方职员人事档案(含外聘专家、顾问名单)、工资薪酬、劳务性收入信息及资料、佣金制度、提成制度;

7、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法、管理经验、管理诀窍、管理模式)。

(三)其他任何甲方标有“机密”(或类似表达)字样或采取其他保密措施的文件,或任何乙方已被告知为保密的或乙方应当预见到为甲方保密的经营信息与技术信息。

上述三款所涉的信息,其存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计算机磁盘、会议和其他口头形式。

第二条 乙方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

1、禁止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商业秘密。

2、禁止以不合法方式取得甲方商业秘密,不合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故意或过失向他人打听、故意或过失超越岗位职责和范围接触、违反甲方保密制度获取甲方商业秘密。

3、禁止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获取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4、在保密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私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通过正当途径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调换工作岗位或离职后,应当向甲方所属部门交回全部技术资料,不得自己保管或带走。乙方保证无条件向甲方移交与甲方有关的乙方掌握或乙方控制的所有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制服、光盘、磁盘、磁带、笔记本、文件、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单、推销资料、广告资料、报告、案卷、样品、账簿、财务报表、信件、清单、录象带、幻灯片或其他书面、图示记录等),并履行离职交接手续,不得将在甲方所知悉、掌握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若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由甲方复制后,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6、乙方未经批准禁止带领外来人员参观、考察科研、制剂生产区域或治疗区域。

7、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且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兼职、持股、就职(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员工等),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8、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保密制度。

前3-4款所指披露及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传播、交换、转让、使用等手段,以及口头、书面、视听或图象等方式。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方与乙方用工关系开始之日起至甲方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即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脱密约定

由于乙方将知悉、掌握甲方部分商业秘密,因此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在此期间甲方将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的,则当然视为乙方同时已违反该条第三款,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退回此款所述资料。

2、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调换乙方岗位、降低乙方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或第二款,同时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该侵权行为获利的,其获利所得同时归甲方。

4、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款的,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与本条第三款约定一致。

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五款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可要求乙方交回全部资料,甲方同时有权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6、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任何一项时,除应向甲方支付五万元违约金,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如下:损失包括甲方开发、获取该商业秘密成本;甲方管理该商业秘密成本;甲方因失去该商业秘密导致市场丧失的预期可获利损失。甲方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时可参照乙方或第三方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获利所得,但实际赔偿数额不少于壹拾万元。

7、甲方为追究乙方责任而支付的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全部违约追究成本亦应当由乙方承担。

8、甲方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义务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将侵犯甲方上述商业秘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乙方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由甲方投资研发的项目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研究开发或发明的技术成果(包括获得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均属职务成果。

2、甲方对乙方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所给予的经济补偿按月发放并已包含在乙方薪酬中,不再另行支付。

3、本协议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但本协议同时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4、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医疗对口帮扶精神心得体会精选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提供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技术服务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条款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服务。

2.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提供注册资料并附有中文译本。甲方承诺对所提供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具体要求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3.乙方负责资料文件送审,并协助甲方对文件资料(包括产品标准)进行整理,并保证在资料文件完整的情况下,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受理该产品之日起,在其规定的工作日取得注册证,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

4.关于注册时间计划见合同附件。

5.乙方取得注册证书,在确定收到甲方全部应付款项后,应将注册证书及甲方提交的剩余资料退还甲方。

二、支付条款

1.甲方支付乙方上述产品____________注册技术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万元;检测技术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___万元,标准技术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在合同签订 日内,甲方应该支付乙方80%的代理服务费;当乙方拿到上述产品sfda的受理通知书后,甲方支付乙方15%的代理服务费;当乙方取得上述产品的注册证后,甲方支付乙方5%的代理服务费。

3.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所有上报至sfda的注册资料需要提供中文译本。甲方可自行翻译但需对翻译质量负责。如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料翻译。乙方收取的翻译费用为人民币200元每千字。乙方保证翻译文档质量符合sfda关于注册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附加的支付条款(国家收费)

1.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对每个注册证收取的审查费人民币3000元。甲方按照乙方书面通知,按时将款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2.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注册产品需要检测的,甲方应负责样机自发货地点与乙方检测中心的来往运输,并承担自己相应的样机运输和质量检测费用。质量检测费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检测中心收取,甲方应在样机运送至sfda指定的检测中心 日内支付检测中心质量检测费,由检测中心出具正式发票。

3.在产品sfda检测过程中,如因甲方做出产品型号增加等重大调整而造成注册时间的延长,责任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注册失败和不可抗力

1.如确因无法抗拒原因(如国家注册法规发生重大变化等)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乙方在扣除基本费用(代理费20%)后,将已收取的注册代理费退还甲方。

2.如甲方发生在送审资料、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产品质量检测不合格等单方面原因造成注册失败或甲方中途提出更换代理(或停止委托项目),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

3.如因乙方在整理注册资料、申报过程中的错误等单方面原因造成注册失败,则需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

五、一般条款

1.本协议不完备之处,甲乙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对于医疗对口帮扶精神心得体会精选四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办上述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事宜,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对于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及时提供药监局的不予注册的文件。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二。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费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导致其产品注册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有违法违章行为等),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双方的代理关系至注册当局发文不予注册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产品注册不能按时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还除已产生费用外的剩余代理费用。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医疗对口帮扶精神心得体会精选五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共赢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承诺,按乙方的经营范围,甲方在乙方处采购的医疗器械,包括血糖试纸,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及所要求的技术标准。

第二条、 对于医疗器械,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及服务承诺做好免费保修服务,若出现三次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乙方负责更换同类新的器械,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血糖试纸甲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若超过期限,乙方不负责任退换。

第四条、 甲方所需产品,应提前3—5天告诉乙方,乙方按规定时间将货送到甲方手里,并开出机打税收发票。

第五条、 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甲方收到产品后,应立即验收,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汇报。

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三个月结一次款,不得拖欠,汇到乙方的账户上。

开户名:账 号:

附:雅安市壹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1:雅安市壹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雅安市壹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地税税务登记证

5:国税税务登记证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对于医疗对口帮扶精神心得体会精选六

经省级医院建议、患者申请和享受单位同意,省公医办批准同志转

医院诊断治疗疾病,转诊时限为月。为便于转诊费用报销,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商定的转诊医院特指该医院本部,凡接商定医院、转诊项目、转诊时限发生的转诊医疗费用按公费医疗规定报销;凡在该院分部、分院、联合病房、其他非商定医院和非转诊项目、本次转诊时限以外的费用不列入公费医疗报销。

二、患者须严格执行我施省级公费医疗开支范围》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药品目录》的规定。超出范围的项目及药品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转诊的普通医疗项目按当地规定的收费标准报销,超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转省外治疗的住院床位费,其报销标准不得超过省内规定的同类人员的最高标准(普通人员每天12元,保健人员每天25元)。

四、高额诊疗项目(含单项费用等于或大于1000元的检查项目),应事先通过单位向省公医办申请。未经批准和不属我省公费医疗开支范围的项目,不列入公费医疗报销。虽属我省公费医疗开支范围,但费用高于我省标准的,按我省标准结算。

五、转诊返昌后必须在15天内凭我办转诊介绍信、发票(门诊附病历、处方,住院附出院小结及费用明晰清单)和《省级公费医疗医药费报销单》到省公医办审核报销。因材料不全无法审核的应在一个月内补齐材料后再送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宜:

以上条款由省公医办负责解释。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转诊人签字:年月日

享受单位签字(盖章):省公医办(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对于医疗对口帮扶精神心得体会精选七

四十九、乙方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各类项目(包括普通门诊、门诊包干、门诊特病、门诊特检、普通住院、病种住院等)的记账比例记账。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各类已核准应支付费用总额的95%,其余5%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深劳社规[20__]7号)和《        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深劳社规[20__]26号)等办法年度进行总结算(年度总结算均以一个医保年度为结算单位)。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门诊的5%质量挂钩金,结合调剂金考核分值进行年终总结算。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当地社保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年度总结算。

甲方应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配合,确保对乙方的应支付费用及时到账。

五十、乙方应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规定于次月10日前及时将核对无误的医疗费用数据报表报送甲方,申请费用结算。上报资料包括:社会保险医药费用结算申报汇总表、社会保险门诊和住院记账汇总及各单项报表等。乙方未按时报送资料造成医疗费用不能按时结算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上报材料,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乙方如需更改结算偿付资料(如: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等),应于申请费用结算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依据。因提供的结算偿付资料有误而影响费用结算的,由乙方负责。每月末,乙方可自行在网上医院打印医疗保险医药费用偿付结算表,并与甲方实际支付的上月医疗费用进行核对。

五十一、对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按绑定参保人数划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金额的95%与乙方按月定额结算。年度总结算时,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行为、为参保人提供满意医疗服务,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低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按以下办法结算: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50%归乙方,5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以下,8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40%归乙方,6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80%以下,6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30%归乙方,

7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60%以下的,100%结转下年使用。乙方克扣参保人待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结算医院享受本条款结余有奖资格。

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超过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甲方按调剂金管理办法(另行规定)予以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比例按照调剂金拨付考核评分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的超支率成反比例计算,但最高拨付率不超过90%:超支1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95%拨付;超支10%以上,2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85%拨付;超支20%以上,3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75%拨付;超支30%以上,4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65%拨付;超支40%以上,5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55%拨付;超支50%以上的,50%以内部分按上款补偿,超过50%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五十二、慢性肾功能衰竭维持性血透治疗,参保人可在甲方选定的血透定点医疗机构中,任意选择其中一家医院做血透治疗。办理程序、结算标准和结算办法按《        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维持性血透管理办法》(深社保发[20__]27号)执行。少儿医保的大病门诊按《        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执行。

五十三、甲方对乙方门诊特检费用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控制指标为参保人全年特检总费用(包括20%自付部分)与全年门(急)诊人次的比值(简称“门诊特检费用标准”)。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就诊4小时内所有的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经测算确定乙方门诊特检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

甲方每月按门诊特检费用标准核算乙方门诊特检项目费用,超标准部分当月不予支付,以当月标准额中的记账部分(门诊特检费用标准×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医保记账/医保合计)作为应支付总额;当月未超标的,以实际记账费用作为应支付总额,每月支付应支付总额的95%。    

五十四、甲方对乙方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偿付,采取按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偿付的方法(部分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采取按病种标准包干方式结算的除外)。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包含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1)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之外疾病发生的费用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采取同类型、同级别医院标准一致的原则,计算近三年普通住院医保费用(特材、超3倍除外)平均值作为标准。

(2)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每家医院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在该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2倍以上、病例数30例以上的,纳入病种结算。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人次÷医保住院总人次

(3)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的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医保费用超过乙方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的,超出部分的

90%,按服务项目结算,其余的10%纳入乙方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的计算范围。

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过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部分90%的总和÷医保住院总人次

(4)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血管内球囊七项可支付的特殊材料费用按月单独偿付,不纳入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和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进行总结算。

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医保住院特材总费用÷医保住院总人次

五十五、经测算确定乙方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元,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 

乙方按病种结算的病种名称及费用支付标准(icd-10疾病编码)详见附件。

五十六、病种住院、普通住院人次费用是指: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内(含起付线)的住院费用:即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各类项目,包括诊金、床位费、诊查费、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化验费、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等各项费用总和(以下简称“医保费用”),即总医疗费用减去个人超医保范围使用的现金自费部分。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和病种住院标准的实际住院人次数和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转往外地治疗的病人人次数。

(3)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的转诊病人规定内费用,以及住院期间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由乙方医保办审核同意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审核报销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项目),记入乙方当次的住院费用一并核算。

五十七、乙方年度内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目录外自费的医疗费用,应控制在参保人住院医疗总费用的    %以内。

五十八、经测算,核定乙方住门比标准为        ,其中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4小时内就诊发生的所有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

所有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分娩住院人次不纳入住门比标准。

五十九、医保住院人次核定:

(1)月结算: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当月实际住院人次;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每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2)年度总结算: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全年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实际住院人次;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六十、医保住院费用核定:

(1)月结算:

每月普通住院、病种住院实际医保人次费用低于标准的,按当月实际住院医保记账费用支付;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标准费用时,按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支付。

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平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医保记账/医保合计

(2)年度总结算:

年度实际住院医保总费用(含月结算时已扣减的超标准费用,下同)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的,按标准支付;低于标准的,年度总结算时,实际发生费用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9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50%;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40%;低于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的,支付节约部分的30%。

[(全年支付住院人次×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全年实际医保费用]×(医保记账/医保合计)×50%、40%或30%

六十一、具有市外转诊资格的乙方,应按双方协商由甲方核准转诊的疾病目录执行。由甲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核准报销,不记入乙方当月支付的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由乙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先由甲方核准报销,然后按以下办法与乙方结算:                                                  

(1)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以内的,每一个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住院人次或一个病种住院人次。甲方将转诊人次及核准报销的费用记入乙方当月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2)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的,每一个市外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或病种住院人次费用。超出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病种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且在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分担90%,乙方分担10%。转诊人次和由甲方核准报销的基本医疗费用扣除甲方负担的90%费用后,记入乙方当年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年度总结算。

六十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特指转诊目标医院)住院时予以刷卡记账;当需再次转诊到另一家定点医院,必须到结算医院再次办理定向转诊手续,才能在再转入的医院刷卡记账。

经结算医院转出后,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超过结算医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以上部分的10%,纳入结算医院农民工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总结算,但不重复支付。

六十三、 乙方为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甲方对其住院费用偿付标准,以当地医疗保险部门与该医院签订协议偿付标准为基准,结合地区差异适当调整。

六十四、甲方对乙方少儿医疗保险住院费用采用单元结算方式。双方根据测算结果,经协商确定乙方年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为人民币    元。

(1)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包括诊金、        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和        省增加的儿童用药、        市基本医疗诊疗项目范围内项目和部分少儿适用诊疗项目、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千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和特材(包括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脏血管内球囊、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可支付部分费用(以下简称“少儿医保费用”),不包括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项目费用、社会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及少儿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实际住院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和由医院转往外地治疗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

(3)甲方对乙方的住院次均费用标准按月执行,年度总结算。 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少儿医保费用超过乙方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办法结算。年度总结算办法参照本协议第六十条执行。

六十五、工伤保险伤者住院记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伤保险参保伤者住院结账单、费用明细清单、医疗发票、已核准的所有核准单(表)等有关资料,报所属社保部门审核并扣除违规数额后,将符合工伤保险医疗管理规定的费用偿付给乙方,资料不齐致无法审核的费用甲方不予偿付。

六十六、每年1月,甲方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各医疗机构上年度月平均医保费用为基础,扣除上年度已经预付的金额后,对乙方医疗费用实行预付,进行差额结算。

六十七、乙方因违反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及本协议各项条款造成的违规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可在偿付给乙方的医保费用中扣除。如当月偿付费用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由乙方将违约金一次性返还。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