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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训练作风心得体会如何写 作风教育整顿心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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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训练作风心得体会如何写 作风教育整顿心得(四篇)
2022-12-28 05:43:20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整治训练作风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今年x月,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xx个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拉开帷幕,全国民政系统迅速响应,全力宣传发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吹响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冲锋号。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作为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单位之一,民政部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领导小组,于x月xx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印发打击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规范整治养老服务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x月xx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第一次推进会,部署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环节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为确保专项行动抓紧抓细、走深走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均已制订印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工作力量组建专班。如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组建了由养老服务处等多个处室为主要成员的工作专班;在河南省,各地市民政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开展有力有效。

加大宣传发动提高识别防范能力

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是专项行动的x个关键环节,其中宣传发动贯穿始终。为了让广大老年人快速识别涉养老服务诈骗行为,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了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xx等多地民政部门梳理总结了养老服务诈骗的常见类型和套路,比如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通过免费礼品、高回报等噱头引诱老年人,进而实施养老服务诈骗、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与此同时,xx等多地民政部门整理制作了反诈公益短片、指南、告知书、海报、漫画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大影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专门制作藏语宣传片方便老年人观看,陕西省富平县还将养老诈骗案例编入地方戏曲传唱。

为扩大社会面宣传,使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提示深入人心,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到老年人身边进行引导。xx等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条幅等方式,推动反诈宣传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揭露养老服务诈骗的套路,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如江苏省民政部门要求以民政服务大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重点,结合居家上门服务,向老年人宣传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xx省民政部门开展“五个一”活动,通过发布一份倡议书、发送一张“明白卡”(老年人权益明白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设一个专栏、签订一份承诺书、提供一份提醒函,全方位筑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屏障;福建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将防范养老诈骗、保健品营销等内容纳入养老院院长培训课程,纳入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湖北省武汉市“见缝插针”,在核酸检测点发放卡片,不断延伸养老服务反诈宣传的“触角”。

加强线索排查形成风险管控合力

xxxx年年底,民政部召开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此次全国专项行动开展后,再次提出完成复查“回头看”的任务,准确摸清隐患底数,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目前,全国民政系统正在按照民政部统筹部署,对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开展复查,对风险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再纠偏,制定详细的工作台账,并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实施分类处置,按照“一院一策”的要求,有效化解风险。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对未登记备案但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

除了上级转办、全面排查以外,民政部门还积极推动构建全民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的高压局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号召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在宣传推广中央政法委xxxxx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还通过官方微信、媒体宣传等公开各级养老服务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等信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保投诉有门、受理及时。

为强化线索收集,福建省民政部门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增强防范打击整治的声势;江苏省将“xxxxx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纳入养老服务诈骗举报途径;海南省民政厅要求加强举报线索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处理进展情况向举报人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开局良好,后程可期。全国民政系统将持续营造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强大舆论声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有关整治训练作风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 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管网配套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村庄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车。在县内按规划选址建1—3 个高标准垃圾处理填埋场,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每村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乡镇配备3-5名环境卫生监督员。

(四)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三新五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7月)。县、乡镇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县研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和环保、农办、财政、农业、林业、扶贫、水务、卫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年度工作安排等。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并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各乡镇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从乡村规划抓起,尽快编制完成覆盖全县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政府管理,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的日常工作中去。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同时设立督办卡,对各乡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乡镇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有关整治训练作风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各村(居)委会: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镇20xx年上半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促进该项工作落实到位,结合7月初镇党委政府安排两个组对各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督查、考评情况,镇党委政府于7月28日召开了全体党政领导专题会议,会上对全镇各村(居)委会上半年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客观、公正点评,并进行了综合排名。现就20xx年上半年农村环境整治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鉴于两组的考核标准有部分差异,由考核组对被考核村分别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党政领导会议审定。第一组由陆朝辉同志带队,考核的村为:柳厂、石田、马安、托坝、古洞,经考核小组评分认定:第一名是托坝居委会、第二名是柳厂,考核依据:1、托坝居委会两委重视程度高,村书记亲自带队抓整治,集中一周的时间进行彻底的清扫,目前已经投入3万元的整治经费,且集镇常年保洁、集贸市场管理有序、杂物堆放整齐、市场卫生干净;2、柳厂村支两委高度重视,已投入整治经费2万元,发动村组党员干部进行了一周的清扫,在督查中所经村组路边可视范围内无裸露垃圾、柴草杂物堆放整齐,田间、地坎、池塘无成片垃圾。第二组由李晓庆同志带队,考核的村为:何洞、新生、龙泉、长塘、水圳,经督查考核小组评分认定:第一名是何洞、第二名是龙泉,考核依据:1、何洞村常年保洁,辖区内无裸露垃圾,水库堤坝无垃圾倾倒、无漂浮物;2、龙泉村支两委高度重视,特别是支部书记能够首先做好自己责任片的卫生从而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发动村组党员干部、十户长清扫4天,在考核小组督查时房前屋后没有裸露垃圾,田园、水塘干净,无任何漂浮物。经党委政府集体决议奖励托坝居委会、何洞村各1000元,柳厂、龙泉村各800元,给予所在村办点干部奖励。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督查考评中,某些村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

1、部分村干部的环境整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思想上有厌战、畏难情绪,甚至还有抵触情绪,整治工作停滞不前;

2、有些办点干部不够务实,没有把文件精神宣传到位、把督促落实到位;

3、有些村人力、物力、经费投入太少,日常保洁工作做的不够,只对公路沿线进行清扫,纵深隐蔽部位还有不少垃圾未动。

x年xx月xx日

有关整治训练作风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缺失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稳定,根据《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21】27号)和《防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区安委办发〔2020〕25号)等文件要求,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实际,落实民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一)治理重点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幼儿看护点(以下简称学校)。

(二)重点治理内容及标准

(1)学校所属各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是否通过验收或备案;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机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明白人”,公布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

(3)是否按要求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教育培训(至少每学期演练1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

(4)校内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畅通,三层及三层以上窗户上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建筑三层以下设置窗户防护网的,防护网上是否设置满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装置以及辅助疏散设施;

(5)是否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采用夹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钢夹心板搭建临时建筑物;

(7)住宿区域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等行为,违规使用液化气、酒精炉、电炉等灶具的行为;

(8)饭堂是否存在厨房与住宿同在一建筑,或在同一建筑内是否采用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厨房内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寄宿制学校床位数在1500张以上的学校和床位数300张以上的幼儿园是否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建(构)筑防火性能、消防设施运行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等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10)学校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且总人数不应少于6人,每班不少于2人;

(11)中小学校及大型以上幼儿园(10个班以上(含10个班))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应急防护装备;

(12)是否符合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机制,认真对照治理内容、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检查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门要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定期联合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帮扶,切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凡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由消防救援部门函报应急部门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或开展部门联合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学校要主动参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附件)开展创建自评,自评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区教科局联合评估组申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对申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各学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于获评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并视情开展表彰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各民办学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一)严把审批关口杜绝先天性安全隐患。教科局要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对未办理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的建筑物、办学场所不予颁发有关证照或批准文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确实需要办学且未符合建管部门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前置条件的场所,要组织建管、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将相关部门的消防检查意见作为社会办学审批前置条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办学规范安全有序。建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建〔2019〕14号)等法律法规,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关口,简化、优化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和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建管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照重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多措并举,不留死角、查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排出时间表,落实专人进行“销号”整改,确保校园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快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桂教安稳〔2021〕14号)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建管局)

(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2021年8月底前,教科局组织民办中小学校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全面增强其责任意识、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站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馆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实操培训。(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教科、建管、消防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各个环节。

(二)加大指导,督促隐患查改。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派出专人负责隐患监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日常防范管理,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加强沟通,完善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现实意义,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科、建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切实为民办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

(四)强化督导,夯实消防责任。民办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和防城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适时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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