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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费用利润核算心得体会实用 收入费用利润的总结(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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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费用利润核算心得体会实用 收入费用利润的总结(八篇)
2022-12-28 10:02:55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收入费用利润核算心得体会实用一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一向是中国的头等大事,而农村问题又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表现,是关乎国际民生的大问题,对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和生活状况的调查,有利于我们更好更直接的了解农村现状。实际上,农民在人口基数上占了很大的比例,国家要想繁荣稳定,农民日子是否好过关系重大。对于我们在校大学生来说,能够直接接触农村,了解农村生活状态的机会并不多,但是作为中国未来的脊梁,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国家真丝的状况,认识到中国大多数农民在怎样的环境下。清醒的认识有利于我们形成踏实与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唐八里村村民

实地走访

现在的农村居民,已经不再单纯依靠家里的一亩三分地过日子,他们不但有农业、牧业、副业的收入,更加懂得充分利用时间,获得更大收益。大部分年轻人不会呆在家里专门从事农业生产,而这些农业生产大都是他们的父辈完成的。当地的年轻人一般会选择本地的一些公司‘饭店’商场等地上班,也有一部分人选择外出打工,还有一部分年轻人通过学习一门技术来养活自己。、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的来源,使农民收入不再单一化,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国家近几年来不断大力度增加农民收入,三农问题一直处于党和政府工作的中心,这些政策落实到,便是一系列的农民政策。从减少到免除农业税,提高余量购价,给农民补贴等,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由原来的人均年收入20xx元增加到5000元。

我国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缓慢,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同过去的情况比速度大大降低。改革开放的前6年,农民人均收入的年增长按可比口径计算在14%~20%之间。而1997年以来平均只有4%。二是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比差距很大。20xx年我国农业劳动力人均gdp为4460元,大约相当于540美元,按农业人口折合为人均300美元右。到20xx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人均gdp要达到3000美元。农村人均要实现这个目标,每年的增长率要达到12.2%。即使考虑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将农村人均gdp的目标确定为社会平均水平的一半即1500美元,每年的增长率也要达到8.4%。同这个要求相比,实际发展速度要低得多。

1、与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20xx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05元,欠发达地区农民人均收入为800-1500元,城乡差别为4.12至7.62。但实际上,农民收入中实物性收入占了40%,如果考虑到农民收入中生产投入占较大比重,城乡差距则达到1000,有的家庭甚至达到20xx。

2、与富裕地区农民收入差距拉大。县与县之间农民收入差距逐年拉大:20xx年,城区农民人均收入为3420元,村镇为20xx元,相差约1333 元;20xx年相差约1500元,20xx年相差约1540元。同一个县中,乡镇与乡镇之间农民人均收入也有较大差别,相差在一倍甚至几倍。

不同地区之间农民的人均收入差距较大,并且这种差距没有缩小的趋势。从全国的形势来看,呈现出明显的东高西低、从东南沿海向西部内陆地区递减的趋势。上海、北京和浙江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是西部云南、贵州、甘肃和陕西等省的3~4倍。由于城市居民在不同地区之间相对差异较小,因此,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现出明显的由东向西的递增趋势。即东部沿海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别较小,而西部地区城乡差别更大一些.

突出表现:一是文化素质较低。据调查分析,农民劳动力中,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约占6%左右,初中文化程度的约占20%左 右,高中文化程度的约占20%左右。二是思想僵化,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在结构调整上,思路狭窄,不敢主动出击,存在等靠思想和过份依赖政府心理,瞻前顾后,怕担风险,不敢大胆地调整产品结构,不 具备适应市场经济的应变能力。三是绝大多数农民对市场把握不准。从调查情况看,多数农民不了解和掌握市场行情,对市场需要什么,既不去研究,也不会去搞深入细致的调查,捕捉不到有价值的市场信息,在组织农业生产时,不是先看市场后抓生产,而是今年的生产看去年,对市场判断不准把握不准,造成的结果是“什么赚钱种什么,种出什么就赔钱”。

总体看,一是特色主导产业总量小,覆盖农户少。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还不高,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力弱,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低,大部分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还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还是单纯的买卖关系,产业化经营链条短,农产品加工增值水平低,初级原料生产比重大,大部分农产品基本上是从农田到市场,缺乏深加工、高附加值的产品,高科技含量产品少,加工增值率低。二是结构调整还只是停留在规模扩张上,缺乏在内在质量提高上下功夫。以蔬菜为例,近两年来,有的地区蔬菜种植特别是设施蔬菜种植,面积连年快速增长,为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种植结构

2022收入费用利润核算心得体会实用二

致 行:

兹证明先生/女士( 已婚 未婚 离婚)系我单位( 正式 临时 兼职)在职员工,其现今我单位担任职务,职称;已在我单位工作xx年,我单位性质为 。其年均总收入为人民币万仟佰拾xx元整(小写¥ )。

身份证号为:

对以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我单位负法律责任。

特此。

单位地址:

人事劳资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022收入费用利润核算心得体会实用三

兹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工作年限____年,在我单位工作____年,职务为______,岗位为________ ,工作性质为________(正式制/合同制/临时制/其他),职称为________,该员工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有/无)。其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

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承诺该职工的收入证明真实。

本收入证明仅限于该职工办理贷记卡用途,我公司并不对该职工使用贷记卡可能造成的欠款承担任何责任。

填表人签字:________

证明单位(盖公章):

填表日期:___年___月

2022收入费用利润核算心得体会实用四

中国农业银行:

xx系我单位正式员工,年龄xx岁,婚姻状况xx,行政职务xx,xx学历,xx职称,月收入情况如下:

1、基本工资xx元;

2、奖金及福利(补贴)xx元;

3、其他收入xx元;

合计:xx元,

(大写)xxx元。

特此证明。

出具人签字:

出具人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人事劳资章或单位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2022收入费用利润核算心得体会实用五

xx银行: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工作年限xx年,在我单位工作xx年,职务为: xx。岗位为: xx。工作性质为(正式制xx;合同制xx ;临时制xx ;其他xx )职称为:xxx。

该员工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有xxx;无xxxx)。其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其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 xx元。

填表人签字:

证明单位(盖公章)

单位联系电话:xxxxx

单位营业执照编号:xxxxxx

单位办公地址:xxxxx

本单位承诺该职工的收入证明真实。

本收入证明仅限于该职工办理贷记卡用途,我公司并不对该职工使用贷记卡可能造成的欠款承担任何责任。

填表日期:20xx年xx月

2022收入费用利润核算心得体会实用六

**市支行:

兹有 同志,性别 ,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号码: ,自 年 月至今一直在我单位工作,目前在 部门担任 职务,税后月工资、薪金所得为人民币(大写) 元,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为人民币(大写) 元,月住房补贴为人民币(大写) 元。

特此证明!

我单位对本收入证明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1、单位全称:

2、单位地址:

3、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4、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姓名: (签字)

盖 章:

日 期:年 月 日

2022收入费用利润核算心得体会实用七

建设银行:

兹证明 系我单位正式(临时、合同)员工,

并且该员工:

1、现担任职务:

2、职称:

3、最高学历:

4、已在我单位工作 年

5、已与我单位签订 年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月均收入总计人民币 元,其中工资收入为人民币

元,其他收入为人民币 元,单位工资收入证明。

人事劳资部门联系电话:

人事劳资部门联系人:

我单位保证上述填写内容是真实的。

单位公章或人事劳资部门章:

年 月 日

收入证明

2022收入费用利润核算心得体会实用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税收入设立、征收、票据、资金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罚没收入;

(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五)国有资本收益;

(六)彩票公益金收入;

(七)特许经营收入;

(八)中央银行收入;

(九)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十)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十一)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十二)其他非税收入。

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不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指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部分)。

第四条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根据非税收入不同类别和特点,制定与分类相适应的管理制度。鼓励各地区探索和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六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管理权限审批设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监督中央非税收入,指导地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管理权限审批设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非税收入。

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

第二章设立和征收管理

第九条设立和征收非税收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按下列管理权限予以批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二)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特许经营收入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由拥有国有资产(资本)产权的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资本)收益管理规定征收。

(五)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规定筹集。

(六)中央银行收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征收。

(七)罚没收入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征收。

(八)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按照同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管理规定征收或者收取。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或者设定非税收入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

第十条取消、停征、减征、免征或者缓征非税收入,以及调整非税收入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应当按照设立和征收非税收入的管理权限予以批准,不许越权批准。

取消法律、法规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非税收入可以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也可以由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执收单位)征收。

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非税收入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公示非税收入征收依据和具体征收事项,包括项目、对象、范围、标准、期限和方式等;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

(三)记录、汇总、核对并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四)编报非税收入年度收入预算;

(五)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执收单位不得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非税收入执收管理和监督,不得向执收单位下达非税收入指标。

第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履行非税收入缴纳义务。

对违规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的,缴纳义务人有权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缴纳义务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缓缴、减缴、免缴非税收入的,应当向执收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执收单位报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审批。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

第十八条非税收入收缴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

第十九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逐步降低征收成本,提高收缴水平和效率。

第三章票据管理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票据是征收非税收入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体适用下列范围:

(一)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执收单位征收特定的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第二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通过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规范执收单位的征收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并确保依法合规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第二十三条非税收入票据实行凭证领取、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

执收单位使用非税收入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领。

第二十四条除财政部另有规定以外,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应当向缴纳义务人开具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对附加在价格上征收或者需要依法纳税的有关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应当按规定向缴纳义务人开具税务发票。

不开具前款规定票据的,缴纳义务人有权拒付款项。

第二十五条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非税收入票据;不得串用非税收入票据,不得将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

第二十六条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完毕,使用单位应当按顺序清理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非税收入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非税收入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确定的收入归属和缴库要求,缴入相应级次国库。

第二十八条非税收入实行分成的,应当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确定分成比例,并按下列管理权限予以批准:

(一)涉及中央与地方分成的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

(二)涉及省级与市、县级分成的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财政部门规定;

(三)涉及部门、单位之间分成的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按照隶属关系由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规定。

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不得对非税收入实行分成或者调整分成比例。

第二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存储、退付、清算和核算。

第三十条上下级政府分成的非税收入,由财政部门按照分级划解、及时清算的原则办理。

第三十一条已上缴中央和地方财政的非税收入依照有关规定需要退付的,分别按照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根据非税收入不同性质,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收益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非税收入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非税收入情况和相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非税收入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并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提高非税收入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和举报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职责受理、调查、处理举报或者投诉,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设立、征收、缴纳、管理非税收入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教育收费管理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第四十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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