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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托运流程模拟心得体会实用 进出口模拟操作心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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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托运流程模拟心得体会实用 进出口模拟操作心得(六篇)
2022-12-28 10:44:48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出口托运流程模拟心得体会实用一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描写出口托运流程模拟心得体会实用二

协议甲方:__________ 出口企业__________

协议乙方:__________ 代理机构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应港澳冻肉禽出口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和《关于对港澳出口冻肉禽的若干管理规定》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供港澳冻肉禽的品名:冻乳猪、冻猪肉、冻牛肉、冻羊肉、冻鸡、鸭、鹅、乳鸽及上述商品的副产品,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出口地区:香港或澳门。

三、代理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对港澳出口冻肉禽的总代理。具体的代理方式按不同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一)按有关管理规定,甲方以类似'卖断'的方式或以代销方式委托乙方经销的一般质量规格标准的冻肉禽,甲乙双方应通过合同或传真等方式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

1.具体品种、数量和交货期。甲乙方应根据外经贸部给甲方下达的年度配额,并在广办下达下月月度配额前,由甲方落实各品种货源情况,并根据市场行情由乙方向广办提出各品种数量建议。在广办下达月度配额后,应严格按配额执行并签订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月度配额规定的品种、数量和时间签订合同,甲乙双方需提前报请广办重新调整后再执行。违约者,应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2.质量规格。甲方的供货质规应符合供港澳冻肉禽的有关质规标准(详见《关于对港澳出口冻肉禽的若干管理规定》的附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货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确系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港澳存放期间完好无损,如发生货物损失、灭失,应负责赔偿。

3.价格及结汇时间。

在由乙方采取'买断'方式经销的情况下,价格由甲乙双方按照市场行情,本着优质优价、同质同价的原则商定。双方应在每月25日前确定下月有关商品的价格,一经确认,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结汇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正常情况下,结汇时间不能超过甲方货物到达后三十天。

在由乙方代销的情况下,乙方应按市场实际售价,扣除有关费用及佣金后,如数结付给企业,每次结付的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应向甲方公布所有费用的详细情况及帐目。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佣金比例3-5%。

4.其它。供港澳冻肉禽的出口商检证(包括收货人名称等内容)、包装箱唛头标记等事项,甲乙双方严格按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二)按有关管理规定,对甲方可以选择甲方、乙方和客户三家签约方式的商品(即良种猪分割肉、小包装的冻肉禽和供给新客户的各类商品),三方应通过合同来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其中:

1.品种、数量和交货期。根据甲方的供货能力和客户实际可以接收的能力,在三方事先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乙方向广办提出具体的品种、数量和交货时间的建议。在广办正式下达月度配额后,三方可签合同确定具体的品种、数量和交货期。

2.质量。甲方的供货应符合相应的供港澳冻肉禽的质规标准(详见《关于对港澳出口冻肉禽的若干管理规定》的附件)和客户的具体要求。

乙方有检查甲方到货的质规、数量并向国内有关管理部门报告检查结果的权利。如因供货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共同与客户交涉,有关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价格及结汇时间和结汇方式。

采取三家签约的方式成交的出口价格不得低于乙方认可的最低价格。

结汇时间原则上由三方协商确定。乙方负责统一收汇、统一结汇。客户应按三方确认的时间及时将货款结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客户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结给甲方,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三方签定的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乙方负责统一办理有关商品的进口手续,货物入口后,具体的交接货方式由三方商定。

5.甲方应按出口金额的2-3%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具体的佣金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6.乙方有向国内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客户经营销售情况的义务,如发现客户后参与走私等违章行为或有低价冲击乙方有关商品销售渠道的情况,乙方在向有关部门报告时,应通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其它。有关出口商品的商检证(包括收货人名称等内容)、包装箱唛头标记等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四、乙方负责市场的调研工作和市场开拓工作,有义务向甲方通报市场行情和对甲方所供商品的质量、市场销售、市场反映的情况,帮助甲方提高商品质量,发展市场适销品种,扩大甲方商品的市场销量。

五、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问题。甲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市场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反映,乙方对此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贸管司、广办)备案。

七、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描写出口托运流程模拟心得体会实用三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产品: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单品总额:

5、总金额:

第二条、装运期限: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三条、装运口岸:

第四条、目的口岸:

风险提示: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第五条、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_____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六条、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

2、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3、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4、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5、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第七条、装运条件:

1、离岸价条款:

(1)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2)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_____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3)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_____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4)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______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2、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第八条、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九条、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风险提示: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约定不明时,极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应在验收条款中详细列明货物的验收标准、验收手续及过程,还可选择约定验收结果的最终确认权人。同时还应详细列明货物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及以处理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第十条、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_____天内,根据____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_____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_____天按货款总额的_____%。不足_____天者按_____天计算。罚款自第_____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_____%。

第十三条、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国______市用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描写出口托运流程模拟心得体会实用四

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确定的清单nol。该清单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l中所载明的商品,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独联体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装运、_____的费用。

第三条?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运往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l中载明。清单nol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在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应有以下标记:

____到达站名称:

____卖方名称;

____买方名称;

____货件号;

____毛重;

___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_____发票一式三份;

__________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_____包装单一式三份;

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在独联体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独联体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_____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港之前进行_____。

第九条?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l(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l(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要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

--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

第十三条?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识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给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独联体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独联体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_____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适用中国法律,由国际_____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买方: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描写出口托运流程模拟心得体会实用五

甲方(买方):

住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注意,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乙方(卖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规格:

4、价格:

第二条、质量和数量的保证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

1、生产国:

2、制造厂商:

第四条、包装

应当能达到防压坏、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装运通知

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第六条、付款条件

风险提示:

应就对账方式、确认形式,以及付款时间、开具发票等事项进行约定,以防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产生分歧,甚至诉讼纠纷。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_______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单据

1、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2、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3、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4、装箱单及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5、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6、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7、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保险

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九条、检验和索赔

风险提示:

应对送货、签收、验收事项进行约定,特别是在发货人或收货人为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时,一定注意留存发货单、签收单等交易凭证并备注,以防另一方在结算、支付货款、发生质量问题时不承认存在前述交易。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___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_______天内,根据_______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_______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延期交货及罚款

风险提示:

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因此,建议交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_____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_____天按货款总额的_______%。不足_______天者按_______天计算。罚款自第_______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国_______市用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持_______份。

风险提示:

对于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销企业,每次供货都签订合同是件很繁琐的事情。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常年销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烦恼。

但是,即使签订了常年销售合同,考虑到每次购销的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体事项是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为准,因此,应特别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货款结算凭证并妥善保管。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描写出口托运流程模拟心得体会实用六

合同号码:

日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gb1884-80

②含硫:重%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 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

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

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 买方: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传: 电传: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

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

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

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

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 月 日至 月 日:18:00,从 月 日至 月 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 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 afra 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__-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 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

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

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 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

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

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

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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