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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小学父母课堂心得体会简短 父母课堂感想(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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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小学父母课堂心得体会简短 父母课堂感想(5篇)
2022-12-28 11:31:09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青岛小学父母课堂心得体会简短一

我们在青岛已经游览了半天的时间,我见大家对大海都非常的亲切,很多朋友还捡了些小螃蟹、小海星、小贝壳之类的东西。在咱们青岛有一道地道的特色菜,叫做“萝卜丝炖虾”,很好吃也很有营养,那大家知道这世界上个头最大的虾是什么虾吗?先别急着告诉我,大家好好的想想,我在这里也卖个关子,一会儿再公布答案。

去过北京的客人,肯定听过这样一句话,“没登上八达岭长城,别说您来了北京。”来我们青岛,也有一句话叫做“没看过海底世界,别说你到过青岛”。旅游圈还流行这样一句话“到了上海看人头,到了西安看坟头,到了北京看墙头”,那么到了我们青岛看啥呢?——看海里头!

乘船看海,可以感受海风阵阵,却看不到海的精髓;登高望海,可以欣赏海的博大胸怀,却望不到海的奥妙。所以来青岛的朋友都会选择一条可以领略到大海神奇奥妙的旅程,那就是参观青岛海底世界。

在那里有“日本钳工”之称的巨螯蟹,它来自日本附近的深海,双螯展开比人的手臂还长,可以说是世界上最高大的钳工了;海蜇大家都吃过吧,倒吊水母跟它很亲近,它们随水飘动时犹如蓝天上的降落伞一样漂亮,水母的触手上有一种秘密武器——刺丝胞,里面有刺丝,含有毒素,可以使猎物麻醉,因此被人称为空降部队;我国南海的鹦鹉螺,它们是生活在深海里的活化石,是国际一级保护动物,它们有一个漂亮的花纹贝壳,里面有许多气室,可以用来调节浮力,还可以用来储存氧气用来维持生命活动。世界上第一艘核潜艇“鹦鹉螺号”就是根据鹦鹉螺的结构而设计制造的;海马是一种十分奇特的海洋鱼类,头部外形像马一样,尾巴卷曲,可以钩住海藻,浑身上下披着厚厚的铠甲,最为奇特的是,雄性海马有一个育儿囊,雌性会把卵生在雄性的育儿囊中,由雄性孵化,如果您在海底世界看到身怀六甲的父亲也就不足为奇了。同时,海马还是非常名贵的中药呢!这些海洋生物,只是奇妙的海底世界中的几种,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难得一见的稀有海洋生物,如古老奇特的非洲肺鱼、会在水中放电的电鳗、美丽的热带珊瑚礁鱼,生活在南极的小天使,通体透明的小精灵,透明到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内脏。除了这种.种千奇百怪的海洋生物能给你留下难以忘怀的印象,青岛海底世界还创造了多项全国第一乃至世界第一,相信会给您留下了无限遐想的空间。

国内第一家开放式海洋实验室——当您带着孩子参观游览海底世界的同时也接受了海洋科普教育。

海洋生物标本馆——是世界上馆藏海洋生物标本最全的博物馆之一,也是全国唯一一家专业性海洋生物标本馆。成立七十多年来,共收集了1950余类,2万多件的珍稀海洋生物标本,其中有多种濒危珍稀海洋生物,唯此独有。

世界上已知最大的海洋动物标本——抹香鲸的展厅,在那里有70年代青岛搁浅的抹香鲸骨骼标本及外皮标本,抹香鲸大家见过吗?很大,像小潜水艇一样大,因为能从它身体里提取龙涎香而得名。

国内海洋旅游业第一个服务品牌——“海底情深”,到处是无微不至的关怀。

这里还有:

难得一见的精彩表演,惊心动魄的人鲨共舞,美轮美奂的美人鱼表演。

“从海上看青岛是最美丽的!”现在也可以说从海底看青岛更是另一番美景!咱们这几天的旅程打的都是游击战,今天我们可以改变一下战术,来一次地道战,让我们潜入深海,与神秘的海洋来个第一次亲密接触!

“不到长城非好汉,不去海底真遗憾!”的确,青岛的海底世界值得您一看。否则,您来你一次青岛如果没去海底世界,我可不想您回去之后成为中国的第57个民族---“不满族(足)”!

那各位就要问了,海底世界这么精彩门票贵不贵呀?如果所有馆都看而分开买票,需120元每人。若买通票只需100元。还有,70岁以上老人,1.2米以下儿童免票,1.2—1.4米儿童,60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半票。咱们也马上要到海底世界了,请各位团友准备下车。

推荐青岛小学父母课堂心得体会简短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路_________幢(号)_________层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2;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3;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4;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5。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3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1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2、_________。

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2),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4),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将取得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时采取了适当救护措施,并在_________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1、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

第十二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从甲方通知的乙方应当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并承担该房屋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如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其他连带责任,甲方除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损失进行追讨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_________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

甲方在产权登记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成就的,应当向乙方发出办理产权登记的书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若乙方不履行其在办理产权登记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导致产权登记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接收催告书后,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_____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应当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国内)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共同检测的书面意见后_________日内,另一方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可以单独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同意该机构做出的书面鉴定意见。

第十七条该房屋交付后,房屋权属证明办妥前,乙方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条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八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十九条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约定。

第二十条甲方已选聘____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使用公约》(见附件5)。

第二十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____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本合同甲方的)与该房屋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用书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直接送达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国外的可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_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若邮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国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

第二十四条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正文、补充条款、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填空部分,手写体与铅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图章条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写体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甲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____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本合同登记备案情况注记: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本合同,已予登记备案。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青岛小学父母课堂心得体会简短三

各位朋友:

山东,中国古老文化的发祥地之一,这片伟大的土地不仅有名山大川、碧波万顷,而且在漫长的文明历史发展过程中孕育了非常灿烂的文明。山东的名胜古迹、山水风光举不胜举。

各位游客、各位先生、小姐,一路辛苦了,欢迎您来崂山景区。

崂山风景名胜区是1982年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全国44个风景名胜区之一,以“海上名山第一”著称。位于山东半岛的南部,青岛市区东北端,面积446平方公里,东临崂山湾,南濒黄海,海山相连,水气岚光,变幻无穷,雄奇壮阔,灵秀幽清,为内地名山所不及。

风景区由青岛海滨和崂山两处景区组成。

崂山景区:位于青岛市区东南约30公里,面积300多平方公里。以崂山为主体,地域辽阔,崂山景区景点甚多,可分为六个小区:南线太清宫区,东线太平宫区,中线北九水区,西线华楼宫区,北线鹤山景区和巨峰崂顶区。

崂山位于青岛东部的黄海之滨,主峰海拔1133米,是中国18000公里海岸线上最高的山峰,也是我国海岸线上唯一一座海拔超千米的高山。这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是游览、避暑、疗养胜地,全年平均气温12摄氏度。崂山拔海而立,山海相连,峰雄壑险,水秀云奇,自古被传为“神窟仙宅”、 “灵异之府”。

崂山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尤以“明霞散绮”、“云洞蟠松”等十二景为最。崂山的主要景点有:龙潭瀑与八水河、太清宫、上清宫、明霞洞、八仙墩、太平宫、白云洞、华严寺、百福庵、华楼宫、九水、巨峰、蔚竹庵、塘子观、法海寺。

推荐青岛小学父母课堂心得体会简短四

各位团友:

大家好!我们今天游览的第一站是栈桥。栈桥是青岛的象征,是青岛人的骄傲。它位于青岛湾,全长440米,宽8米。20世纪30年代栈桥曾被誉为青岛市内十景之首、青岛二十四景之一,不少文人墨客都曾写下赞美它的诗词,国内外的重要宾客、知名人士来青岛观光时,都要登临栈桥,欣赏海滨风光。驰名中外的青岛啤酒商标便是以栈桥为图案设计而成的。

现在我把栈桥给大家做一下介绍:

[栈桥概况]

栈桥有着一百多年的历史,她既目睹了青岛的屈辱岁月,也见证了青岛的建设与发展。1891年清政府下诏书在青岛(时称胶澳)建置。1892年清政府派登州总兵章高元带四营官兵驻扎青岛,为便于军需物资的运输,建了两座码头,其中一座就是现今的栈桥,长200米,宽10米。该码头原称谓很多,有海军栈桥、前海栈桥、南海栈桥、李鸿章栈桥、大码头等。另一座位于总兵衙门前方的“衙门桥”长100米,宽6米,亦称“蜗牛桥”。这两座码头都是中国工程师自己设计的,是青岛最早的码头。

栈桥是当时惟一的一条海上“军火供给线”,也就是说,谁控制了栈桥,谁就控制了胶州湾。1897年,德军以演习为名,从栈桥所在的青岛湾登陆,武力占领了青岛,栈桥成为德军侵占青岛的见证。德帝国主义侵占青岛后,于1920xx年5月将原桥北端改为石基,水泥铺面,在南端钢制桥架上铺设木板,并建轻便铁轨,将桥身延长到350米,仍为军用码头。1920xx年大港第一码头建成后,栈桥逐渐失去它作为码头的历史使命,开始向游人开放。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从崂山仰口登陆占领青岛后,仍然在这座桥上举行阅兵式,以此证明其对青岛享有“充分主权”。

1920xx年,青岛被中国北洋政府收回后,中国水兵在此阅兵。

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出巨资由德国信利洋行承包重建,桥身加长到440米。桥南端增建了箭头型的防浪堤, 并在防浪堤上修建了具有民族风格的回澜阁。整个工程至1933年4月竣工。 栈桥从此成为青岛第一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多次拨款对栈桥进行维修,1985年青岛市又对栈桥进行了大规模的全面整修,两侧围以铁索护栏,12对欧式桥灯相峙而立,外铺花岗岩石台阶。1998年底至1999年6月,市政府再次拨款对栈桥进行了大规模整修,此次维修既达到防风浪、防腐蚀,保持原有的风韵的要求,又与两侧护岸设施相匹配,增加了美观效果,使整个桥体焕发了青春。

20xx年包括栈桥在内的海滨风景区,被国家旅游局评为首批aaaa级风景区。

各位团友,我们现在站在栈桥桥头,前面这片水域被称为青岛湾。远处看,栈桥像一条彩虹横卧在大海之中,尽头的“回澜阁”仿佛飘浮在大海之上,有“长虹远引”、“飞阁回澜”之美称。

要领略栈桥的魅力,最好是沿着这条通往海中的桥走进去。走进去,仿佛将自己置身于大海环绕之中,可充分感受海的气息,体验海的浩淼,增强对大海的立体感受。碧波拍打着桥面,白云漂浮在蓝天,海鸥在海天间飞翔,游船在海浪中穿梭,这种美妙的感受,您能只能在此时此地才能充分体味。大家在行进中可以看到岸边绿树掩映、楼台辉映的美景,那又是一幅充满浪漫欧陆风情的城市画卷,正如康有为先生所描写的:“碧海蓝天,红瓦绿树”,梁实秋的“观壮阔波澜,当大王之雄风”。

[回澜阁]

各位团友,现在我们来到了回澜阁,“回澜阁”匾额上的3个字最初是由原青岛市市长沈鸿烈题写的,这个匾额在日本第二次占领青岛期间被掠往日本,放在日本东京陆军博物馆内展出,以显示其侵华战争的“功绩”。现在“回澜阁”三字为著名书法家舒同所写。

此阁为二层八角凉亭,亭子由彩色琉璃瓦覆盖,24根红漆柱子支撑,阁心有螺旋形楼梯,楼上四周为玻璃窗,有“一窗一景,一景一画”之说。我们可以凭窗眺望,全方位地看到美丽的青岛湾和周围的各个景点以及著名建筑。

[栈桥周边景点]

与栈桥在一条南北直线上的这条路是中山路,它是青岛市一条老商业街,有着100多年的历史。德国占领青岛后,为了在后海修建深水码头,于1899年开辟了一条南北连接的道路,这便是中山路的雏形。德县路以南是德国人居住区,命名为“斐迭里街”,德县路以北是中国人居住区,称为大马路,1920xx年,两条路合并在一起,命名为山东路。1920xx年,为纪念孙中山先生,又改名为中山路。中山路全长1300多米,63座建筑,160多家商场,同时它还竖家确定的全国100个文明示范点之一。目前中山路也是老市区最繁华的地方之一。这样看来,栈桥成了大海与街市的过渡。它将大海和陆地紧密地连接在一起。

中山路上那座最高的建筑是“百盛商厦”。1998年9月开业。它竖务院批准的首批全国18家合资零售企业之一,由青岛第一百货公司与马来西亚的金狮集团合资兴建,总投资7.8亿元人民币,地下5层,地上49层,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商场面积5万平方米。在当时被称为齐鲁商业第一楼。

栈桥西边这个沙滩是第六海水浴场,它是市区浴场中最小的一个,与繁华的中山路相邻而且周围环境十分优美,有很多人到此游泳。

我们看到的那座玻璃幕墙楼是山东省国际贸易大厦,它于1991年1月份动工,同年12月份封顶,施工过程中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创造了4.5天建一层楼的当时的全国最高纪录,它共有39层,地下3层,地上36层,高118.5米,是20世纪90年代齐鲁第一高楼。

接下来我们看到的那座高大的建筑是青岛海关大楼,海关大楼始建于1992年10月,共26层,地上24层,地下2层,139.9米高,青岛海关虽然以青岛命名,但却是山东口岸进出境监督的总管理机关,下辖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等十多个海关,是中国北方的三大海关之一,而且自1997年开始连续五年监管的进出口货运量名列全国第一。

海关大楼前面那座造型奇特的建筑是海上皇宫,海上皇宫是一座集游览、娱乐、演出、餐饮于一体的旅游场所,投资一亿多人民币,整座建筑是由几个四分之一的圆体组成的,共6层,地下一层,地上5层,整体用108根柱子支撑,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它以一流的环境,五星级的服务,被列为青岛餐饮特一级店。

回澜阁对面那座小岛是小青岛。小青岛位于胶州湾入海口北侧的青岛湾内,美景天成。其海拔仅为17.2米,面积也只有0.012平方公里。该岛小巧如螺,山岩峻秀,林木葱茏,因此得名小青岛。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的《灵山卫志》载:“小青岛在淮子口对岸,入海者必由之道”。因该岛形如古琴,水如弦,风吹波音铮铮如琴声,故又被人们称为“琴岛”。德国占领青岛时,将小青岛命名为“阿克那岛”,1920xx年日本取代德国占领青岛后,将该岛改为“加藤岛”。青岛回归后,胶澳督办公署将其命名为小青岛,并于20世纪30年代初开辟为“小青岛公园”,设有茶厅、花圃、石凳、石椅、辟建了道路,修筑了游艇码头,游人可乘船前往。日本二次侵占青岛后,成为日军驻地,此后一直被作为军用。

1988年夏,小青岛经重新规划建设成为前海一处旅游景点。如今的小青岛,遍植黑松、樱花、碧桃、石榴、木槿、紫薇等花木。婀娜的琴女雕塑,别致的花廊、水榭为小青岛平添几许妩媚。

我们眼前的拦海大堤是20世纪40年代日本人修筑的,长720米,将小青岛与海岸连接。大家往上看,小青岛最高处有一座白色灯塔,它于1920xx年由德国人建造,是青岛市重点保护文物,高15.5米,呈八角形,塔内装有水晶棱镜镶成的反射镜,并以牛眼形旋转式闪光灯发光,1997年更换为西班牙制造的航标灯,原灯送到秦皇岛航标博物馆收藏。这座灯塔海上射程15海里,是海上过往船只进出胶州湾的重要航标。它与栈桥一起,被视为青岛市的主要标志。每当夜晚降临,岛上灯塔红光闪烁,飘浮于海面波涌之上,引人入胜,勾勒出青岛一大胜景——“琴屿飘灯”。因此有“茫茫海湾有红灯,时明时灭自从容,翠岛白塔沐夜色,琴屿飘灯传美名。”之说。

在小青岛南面还有一座岛,那就是薛家岛。薛家岛原来是一座荒僻的小岛,在明朝初年,岛上渔村里有一姓薛的人家出了一员大将叫薛禄,从此逐渐发展成为规模较大的渔村,改名为薛家村,此后小岛又改名为薛家岛。该岛又名“凤凰岛”,因其形状如飞凤,而得名。它的面积为27平方公里,海岸线长达38公里,有青岛最优美的沙滩之一—“金沙滩”。

大家看到小青岛东面停泊着许多军舰,这是中国海军博物馆;往北边看,靠近海岸的那座古典建筑是天后宫,远处楼群中那两座高高耸立的塔楼,就是天主教堂。

栈桥以东、太平路北沿,有一座栈桥宾馆,原是德国青岛大饭店附属的旅馆部,由德国建筑师保尔·弗里德里希设计,为典型德国古典式建筑。而原德国大饭店的主要建筑于1993年拆毁,在原址上盖起了泛海名人大酒店。

德国占领青岛期间,德国皇帝威廉二世的弟弟海因里希亲王多次来过青岛,并曾下榻于这座饭店,因而当时俗称“亨利亲王大饭店”或“亨利王子饭店”。当时的德国墨克连堡亲王、清朝邮部大臣盛宣怀也曾在此住过。1920xx年8月,孙中山到北京与袁世凯会晤,在返回上海的途中,于9月28日抵达德国统治下的青岛,曾下榻于此饭店。

各位游客,栈桥的游览即将结束,相信栈桥美丽的景色定会使你有一个美好的回忆。

推荐青岛小学父母课堂心得体会简短五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委托的事项

(一) 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权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币__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字/名称):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民法典》、《青岛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产经纪组织代理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合同所称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并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代理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约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进行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和其他相关事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代理人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依据合同约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佣金。但作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时,不得同时成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义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费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转委托他人的,应当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或经委托人事后确认,否则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在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代理业务的组织和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应充分考虑与代理人约定的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并将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在合同中明确。

五、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时间、支付佣金的数额、发生违约时的佣金退赔与经济赔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同时,委托人对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询服务和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的疑问,应及时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双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制定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二○○一年十二月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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