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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书籍读书感想心得体会总结(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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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书籍读书感想心得体会总结(通用8篇)
2023-11-22 00:22:30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行为、决策的反思和总结,是自我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写心得体会之前,我们可以先进行一些相关的调研和资料收集,以便做好充分的准备和了解。这里有一些非常有价值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对您的写作产生积极影响。

法律书籍读书感想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博登海默是美国的综合法学派的重要学者,一生著述颇丰,其中《法理学——法律哲学及法律方法》(邓正来译)是其学术思想的代表之作,写的非常精彩,让人流连忘返。法理学在法律学科的基础和根本,同时也是一门高深的理论学科,不少学术著作相当的晦涩难懂,不过本书是他为教学而编写的一部法理学教材,写的颇为精妙而易懂,对于我们研究西方法律文化、道德哲学很有启迪意义。

本书一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介绍西方历史上各个主要的法学流派的法学思想,由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注重于西方法哲学的批判,同时认为马克思法学的真理性质,所以本科时期我对西方法律思想史学习的是一知半解。然而,博采众家之长,促进中国社会的发展,了解西方的法律也是很重要的。由此书介绍,西方法律思想的历史明了于心,同时对西方的哲学也有了认识,因为法哲学是从哲学中分离出来的。

择一点而思,博氏认为,人出于天性等原因,乐意使他们的自由受到社会有益的控制。个人的天性加上为保障自身利益的诱导,政府在法体系中的地位、法在限制和干涉自由问题上的正当性就大大提高了。不过,我认为,这也为公权力破坏个人自由埋下了一根导火索。

第二部分是本书的精华,阐述了作者对法律本质和作用的认识。博登海默认为,法律乃是秩序与正义的综合体。“即法律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

秩序。博登海默给秩序下了一个很不错的定义,“秩序是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中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人类的社会生活不可能脱离秩序,无序则生产生活不能开展。而法律正是建立和维护秩序的最佳社会治理工具。由于对法律定义的不同,中西各家对法律特点有不同的认识。中马克思主义法学强调的法是国家阶级性、统治性。

对于正义。“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当我们仔细查看这张脸并试图解开隐藏在其表面背后的秘密时,我们往往会深感迷惑。”换句话说,正义似乎不是一个能由人的理性来回答的问题,因为不同的人对不同的价值有着不同的偏好,甚至正义在很多场合似乎纯粹是一个个人情感的诉求。但是尽管存在种种困难,博登海默坚持认为正义问题的探讨是可欲的,可以通过理性认识达致的。博登海默认为,“在评价领域中,一种理性论证或判断,从其广义来看,是建立在下述基础之上的:详尽考虑所有同某个规范性问题有关的事实方面;以及根据历史经验,心理学上的发现和社会学上的洞识去捍卫规范性解决方案中所固有的价值判断。”

此外,博登海默还发现,当人们对正义问题发生分歧的时候,“争议的解决往往是以能否正确确定和评价经验性基据为转移的。”这话不太好理解,举例来说,在古代,人们认为妇女的智力不能同男子相匹敌,则妇女不能进入学校学习或在劳动领域内受歧视被认为是正确的,但当现代科学和社会生活证明了妇女的能力后,前述行为就不再是正义的了。换句话说,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识程度,决定了什么是正义的。

此书还没看完,尚待自己深深思考,对于法律与道德的那部分,更是需要我仔细咀嚼。

法律书籍读书感想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学习《教育学》,就知道我国有个大教育家叫陶行知的。但那时对陶行知的教育思想连一知半解都说不上。这学期,我认认真真地读了《陶行知教育名著》,真正认识了我国的大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读罢《陶行知教育学》,掩卷沉思,顿觉获益匪浅。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前苏联教育家马可连柯这句话道出了陶行知教育的真谛。作为一名伟大的人民教育家、教育思想家,陶行知先生以睿智的目光、博大的胸怀,倡导并实践了爱的教育,他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称学生和学校为“爱人”,令人耳目一新,也给我很大的启示。

在书中先生指责现在的学校“论起名字来,居然是学校;讲起实在来,却又像教校。这都是因为重教太过,所以不知不觉地就将教和学分离了。”先生提出:“然而教学两者,实在是不能分离的,实在是应当合一的。”现在的新课程思想,不正是从重教到重学的思想吗?“传统”的教学,主要是看老师教得如何,而忽视了学生学得如何。或者误解为只要老师教得好,学生就必然学得好。评价一堂课,也主要是看老师讲得如何精彩,即使看学生,也只是看学生是否与老师的讲配合得好。陶公早在八九十年前,就深刻地提出了“老师的责任在于教学生学,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这才是我们教育的真传统!现在的新课改,其实就是回归传统,回归教育的真传统。这不由得使我想起这么些年来,教育上不断提出新思维、新口号、新观念,不断地在搞着仿佛是在打破“传统”的改革。一会儿素质教育,一会儿新课程,一会儿创造性学习,一会儿探究性学习,把我们的一线教师弄得晕头转向了,无所适从了。我们何不少提那么多口号,少抛那么多新理论新观念,静下心来,真正回归传统,从孔子学起,从陶先生学起,从苏霍姆林斯基学起。今天的新思想,新口号,新观念,都从他们那里找得出来。

传统,有优秀与糟粕之分。优秀的传统,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真理,是须我们永远继承的。不但要继承,还要在传统的基础上,随着时代的变迁、事物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将其发扬、拓展、光大。比如孔子的“因材施教、有教无类、温故知新”,比如陶公的“教学做合一、生活教育”等等。至于传统中之糟粕,或称之为习惯势力、传统势力,才是改革的目标。我们的改革,不仅是教育改革,乃至于社会改革的很多方面,都喜欢摧毁一切,然后重来。结果糟粕未除,而优秀传统却荡然而失。

教师没有爱就不能教育学生。对学生爱是教师高尚职业道德的自我体现。热爱学生,喜欢学生,以温存慈详的态度、和蔼的语言对待他们,使他们与自己越来越贴近,在两颗心逐渐融化为一的过程中,教师按真人的规范导之以行,或示范,或帮助,或催化,或促进,每一施教又无不浸透着期望和成功的喜悦。没有对学生爱,即使教学也没有激情。没有课堂上师生间心的相通、情的交融,也就不可能产生教学所需的智慧和吸引学生的技巧。只爱一部分学生,意味着对另一部分学生冷漠,那是偏爱,偏爱是一种非理智的情感。陶行知特别反对“纯以面貌美丑为取舍”的选拔法,他办育才学校施爱于所有难童,包括有生理缺陷或有病的难童,他做到了如谚语所说的那样:“漂亮的孩子人人都喜欢,只有爱难看的孩子才是真正的爱。”教师有“不偏爱学生的义务”由此我想到,教师对学生的爱应是一种理智的诚实的公正的稳定的师爱,它是高尚情感和科学的严格要求相结合的产物。师爱是包含教育目的的爱,而且通过这爱以受到教育效果。陶行知称学生为“爱人”,说明他的教育思想,是把爱和教育视作天生的结缘。教师爱学生,就有教育,学生爱教师,于是教育产生效果。

法律书籍读书感想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段落1:引言(论述主题的重要性)。

法律书籍读书心得体会是法学专业学生和法律从业者在法律领域中积极学习思考的重要方式。通过阅读法学经典著作或专业书籍,不仅可以增加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还可以提升法律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因此,花费时间阅读法律书籍,记录自己的心得体会,对于个人的法学素养和职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段落2:提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能力。

通过阅读法律书籍,我们可以深入了解法律学科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制度。通过对法律著作的研读,我们可以从作者的角度和思考方式,拓展自己的法学思维。通过学习经典案例和理论观点,我们可以对法律的本质和发展趋势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通过理解法律原则和法律思维方式,我们可以更加准确地分析法律问题,并为其提供恰当的解决方法。

段落3:提升法律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法律书籍读书心得体会,不仅仅是对知识的吸收和理解,更是培养自己的法学思维能力的过程。通过深入研读法学著作,我们可以学会从多个角度看待问题,扩展自己的思维视野。我们可以站在法官、律师、法学教授等不同的角色上,来思考问题,从而做出更为客观和全面的判断。这样的思维锻炼有助于我们培养批判性思维和跨学科综合能力,在解决复杂法律问题时更加得心应手。

段落4:提升学习自觉性和技能的培养。

在阅读法律书籍并记录读书心得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一定的学习自觉性。通过观察、总结和归纳,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学习法律的不足之处,并寻找对策和解决方法。同时,记录读书心得还可以培养我们的分析和表达技巧,提升学习效果和交流能力。通过书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理清自己的思路,表达自己的观点,将知识更好地转化为实际行动。

段落5:对个人法学素养和职业发展的促进。

通过阅读法律书籍并记录读书心得,我们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学素养和职业能力。通过深入学习和思考,我们可以理清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和见解,形成自己的法学思维方式和批判能力。这将有助于我们在法律从业领域中更加从容自信地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同时,记录读书心得还可以为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学习和职业目标。在竞争激烈的法律行业中,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深厚的法学素养将会成为我们立足和发展的重要优势。

总结:

阅读法律书籍并记录读书心得,对于个人的法学素养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通过阅读法律书籍,我们可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能力,提升法律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记录读书心得,我们可以培养学习自觉性和技能,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因此,我们应该重视法律书籍的阅读,并将自己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学素养和职业能力。

法律书籍读书感想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如果把法律和幸福放在一齐,很多人会疑惑,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其实我们很难用只言片语来解释清楚什么叫做法律,什么叫做幸福,前一段看了几本伦理学上的书,书中有关“幸福和法律的关系”这一让人头疼的问题作了很多引导式的解释,那么什么是法律呢?说道法律,我们这些不学法律的人往往想到了法院高高的大楼,检察院,警察局,穿着正装的律师,高高在上的法官,等等。解释什么叫做法律,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那就换种思路。我们人类赖于肉体而生存,肉体带来无尽且不断增长的欲望,欲望使我们具有两面性,正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着魔鬼与天使的两面性,才需要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来约束我们。法律、道德和宗教史三种最主要的约束。与其他二者相比,法律是社会对某种行为的道德价值评价作为基础的,是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应当与否的标准则是社会的公共利益,调整的是一种涉他的行为。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对外在环境和自身产生的一种主观上的偕同。从伦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幸福不仅仅仅是主观感受,而且是人们对于客观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观感受。在我们的生活中,生理和生存的需求是幸福的低级阶段;相爱。被爱与施爱是幸福的高级阶段。

在这些书中,伦理学上的法律是以道德决定为基础的。法律观取决于社会观,社会观取决于人生观,人生的目的就是社会的目的,社会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所以说,人生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在伦理学上叫做“至善”,“至善”分为工具性的善和目的性的善。而我们所讨论的幸福,就是目的性的善中的一种。共同善是存在于法律的最高目的,规范的背后总有一种制裁力量在彼此帮忙的关系上实现我们个人的需要,既然幸福的实现需要合作,那么幸福就需要有共同善和基本善作为基础才能存在。法律的目的就是对每个人的基本尊严和平等权利的维护,是对自由、正义、平等、效率的追求,作为一种行为的规范和行为的约束机制,法律约束一切掌握优势资源的人滥用资源的权利。总之,在法律的众多特征中,限制和约束权力的滥用是其最主要的特征之一。通俗地说,只有在法律的约束和限制下,普通人的尊严以及平等的权利才能真正实现。

以我的`看书感受来看,我们把基本善作为法律的目的,把共同善作为社会的目的,把至善作为人生的目的,并且至善不能成为到达其他善的手段,那么就能够像“阶梯状”一样,将基本善作为所有善存在的基础。法律作为一种制度的保障,让我们大家在有共同利益的时候能够进行合作、建立契约,而幸福的实现通常需要合作的存在,所以法律史幸福的基础和保障,当然,伦理学好处上的法律与幸福往往是理想状态下的,毕竟幸福作为一种主观感受很难确切地进行论证。

法律书籍读书感想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我在阅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第一章《文明和社会控制》中,社会控制的问题引起了我的深思。

首先,在本书中提出社会控制是指社会组织利用社会规范对其成员的社会行为实施约束的过程。而这种支配力直接是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是通过人们对每个人所施加的压力所保持的。施加这种压力是为了迫使他尽自己本分来维护文明社会,并阻止他们从事反社会的行为,即不符合社会秩序假定的行为。而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是道德、宗教和法律,我们就其中的道德来说,在希腊城邦文明中体现为传统规则,这是伦理习惯的一种近代形式,当伦理发展的结果产生了道德体系时,就出现了一种法律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们试图将法律和道德等同起来,使一切道德戒律本身也成为法令。这便让我不禁想起了近期热议的话题——“不给老弱病残让座车长和乘务员可拒载”。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一项规定》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接受了审议。规定公交车乘客不给让老弱病残让座罚款50元并有权拒载。这项规定引起了专家、学者以及广大市民的热议,争议的焦点无非是政府和司法机关是否应该通过社会控制将道德行为上升为法律约束?我认为这一案例正好契合了《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这本著作中的观点,即上述提到的社会控制。

我们平时所讨论的行为约束有两个方面,一个是道德约束,一个是法规约束,二者具有不同的功能和内涵,所以才有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依存的说法。坐车让座的问题属于道德范畴,一旦对不让座给予经济处罚就属于法律范畴,然而道德是不能够考法律来加以强制执行的。我们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倡尊老爱幼,这本应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不让座的现象盛行的时候,只能说明我们的国民整体素质底下,价值观念有待提高。

另外,我们对公交弱势群体与公交强势群体的界定:公交弱势群体是指老、弱、病、残、孕以及抱小孩,在公交车上不能够很好保护自己的群体;公交强势群体是指其他的正常人员,能采取适当措施保护自身安全的群体。现在郑州市既然把乘车让座行为上升到法律的层面,那么就法律的严苛行来讲,是否应该明确规定什么样的弱势群体享有优先待遇?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标准去衡量老弱病残呢?什么算老?是不是要规定个年龄段?倘若如此,中国规定年满60岁的人颁发老年证,那么请问59岁不算是老年人吗?我们不应该让座了吗;什么算弱?有钱有势开私家车的算不算强?那坐公交车的又算不算是弱;什么算病?是不是有医院的诊断书就算病?如果在车上有人突发心脏病,却没有就诊书,按法规,他是不能享有优先坐座位的权力呀!什么算残?从表外特征看,瘸子瞎子这种在公交车上无法正常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人坐座位无可厚非,可是如果是身体素质较好的聋子哑巴算是残疾人,难道也应该享有坐座位的待遇吗;这就是这项法规出台后带来的可操作性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我认为法律将道德进行社会控制是违背法律的根本精神的。首先,一般人的态度是反对服从他人的专横意志,但却愿意过一种以理性为准绳的生活,而目前,我们所缺乏的,正是对法律和对道德的一种信仰,而信仰则是对某种主张主义极其相信、尊重,并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南,也是希望法律所体现的道德为广大人民所接受。其次,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的局限性需要道德和宗教来弥补。而道德是一种无形的社会控制手段,是存在于人们的认知或是社会舆论中的不成文的,道德几乎涉及到人们日常行为中的一切行为。因此,道德又具有法律的性质被人民普遍遵守,将这种外在的约束真正转化为内在的自我约束,才能将法治与德治完美结合。

法律书籍读书感想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为了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在___公司开展,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提高公司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公司党委中心学习组把《六五普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选为“一季度读一本书”必读书目可谓很有必要,很是需要。经过认真阅读该书,我的法律法规知识得到丰富,我的依法服务意识得到提升,我们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成效显著。

通过对本书的学习,我的法律法规知识得到丰富。通过对本书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宪法》、第三章《我国的基本法律概述》等章节的学习,进一步坚定了我对法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信念,提高了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了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通过对宪法全面深刻理解,使我充分认识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了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树立起了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只有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国家的各项事业才能健康发展。

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法的内在结构。2011年3月,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所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实现了依法治国的历史性跨越。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以及基本特征的学习,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不管是学习《宪法》还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的学习,我得到的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丰富,更是今后学法守法用法社会行为的形成。

法律书籍读书感想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引言段:

法律书籍是法律从业人员必备的工具,也是普通人了解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而对于我个人而言,阅读法律书籍更是深化了对法律的理解与应用,提升了我的法律素养。在这些书籍的指引下,我体会到了法律的伟大与博大精深,感受到了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和法律精神的力量。

发展段1:

首先,通过阅读法律书籍,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是社会的基石和规则的体系。法律不仅是某一国家制定出来的行为准则,更是人们生活中的信仰和底线。通过法律书籍的学习与研读,我明白了法律是社会运行中关系到权益、理念和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工具。正是法律的规制与保障,才能使得各类社会成员的利益和权益有序维护和平等保障。

发展段2:

其次,阅读法律书籍让我深入了解了法律的体系和原理。从宪法、刑法到民法,不同法律领域的书籍让我对法律的各个方面有了全面的把握。这样的全面把握,让我在法律实践中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提升了自己的法律素养。此外,法律书籍中的案例分析和理论研究,也使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解读法律的适用和诠释,提高我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发展段3:

再次,阅读法律书籍带给我法治社会的思考与认识。法治是现代社会进步和稳定的重要标志,也是法律的核心理念。我在阅读中了解到法治的内涵和关键要素,认识到法律是维护社会正义和平等的有力保障。法治的价值观和法律的威严,使得社会的各个层面能够有序运作,为人民创造幸福和安定的社会环境。

结论段:

通过阅读法律书籍,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伟大和博大精深,也深入认识到法律的价值和意义。法律书籍的阅读不仅为我的法律素养提供了保障,更在我认知和实践中展现出了法律的力量。在今后的法律学习和实践中,我将保持对法律书籍的持续阅读,并将书籍中的精华运用于实际工作中,为法治社会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书籍读书感想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调整者,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因此,读一些法律类的书籍,对于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有着很大的帮助。在读过一些法律类书籍后,我不仅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还在其中找到了一些非常宝贵的心得体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分享这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在读了一些法律类书籍之后,我对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法律意识是指个体对法律的基本认同和尊重,是行为人在实践活动中应当遵循法律规范的观念意识。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了解到,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一个人是否能够正确理解和适应法律环境,并且影响着一个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识和追求。因此,我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不只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第三段:法律知识的丰富。

在读一些法律类书籍后,我发现法律知识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不仅包括了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等基本知识,还涉及到了法院判决、律师辩护、法条解读等具体实践。通过学习这些知识,我不仅对法律的概念、原则、规范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明白了在实践中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这些法律知识的丰富不仅提升了我的法律素养,也让我能够更加理性和客观地看待和解决各种法律问题。

第四段:个人权益的保护。

在读了一些法律类书籍之后,我对于个人权益的保护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法律是保护个人权益的重要工具,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通过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我了解到了法律是如何保障个人的基本权益的,例如人身自由、财产权利、言论自由等。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遇到一些侵害个人权益的情况,而只有熟知法律,了解相应的法律程序和途径,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对于每个人来说,学习法律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第五段:法律责任的意识。

在读了一些法律类书籍后,我深刻认识到法律责任的重要性。每个人在生活中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对违法行为者进行法律制裁的一种方式,也是保护社会公正和稳定的重要手段。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可以了解到什么样的行为是违法的,从而在生活中避免犯错误。更重要的是,了解法律责任的概念和原则,我们可以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规避风险,同时也能对他人的违法行为保持警惕并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增强法律责任意识是我们每个人应该追求的目标。

总结:

通过阅读一些法律类书籍,我不仅对法律产生了更深刻的认识,还从中获得了宝贵的心得体会。正确树立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丰富法律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保护个人权益的必要性,以及增强法律责任意识的重要性,都是我在读书过程中所体会到的重要方面。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能够为构建法治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因此,我将继续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为更好地适应和维护社会法治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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