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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林大桥心得体会精选 布鲁克林大桥怎么上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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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林大桥心得体会精选 布鲁克林大桥怎么上去(三篇)
2022-12-28 15:37:52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布鲁克林大桥心得体会精选一

弗兰西,一个来自美国布鲁克林的女孩,生于布鲁克林,也成长于布鲁克林,家境贫寒,经常吃不饱饭。

在她还小的时候,就时常与弟弟尼雷去街上捡垃圾,包括捡拾那些别人不要了的铁质用品,而麻袋当中的这些垃圾,则会被卖给一个收垃圾的老人,他们会用卖垃圾得来的钱去附近的便宜糖果店买糖果吃。

弗兰西喜欢看书,喜欢坐在爸妈租来的那个小房子沿边上翻看书籍,妈妈凯蒂是一名清洁工,工作辛苦,而爸爸约翰尼则是一名工会当中的临时侍者,没有固定的工作,喜欢喝酒。

虽然家里没有什么钱,他们一家人却从未丧失过对生活的希望,凯蒂时常教育弗兰西和尼雷要学会感谢他人,对待坏的事物,则要远离。

弗兰西不喜欢和其他的女孩子一起玩,她总是喜欢独来独往,却也时常羡慕着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于是在一次教会聚会时,当有一个叫玛丽的孩子打算送出那个可爱又好看的洋娃娃时,弗兰西举起了手来,表示她想要,虽然这一切的前提是,承认自己是穷人。

她最终得到了那个洋娃娃,却也被那些周围的孩子们鄙视着,他们看不起弗兰西这种行为,觉得她应该要保持自尊,而不是接受别人的施舍。

但是弗兰西自己却觉得无所谓,因为她是真的很想要这样的一个洋娃娃,仿佛只要拥有了它,自己就能跟其他的女孩子一样。

弗兰西有两个姨妈,一个叫艾薇,一个叫茜茜,她们都是罗姆利家的女人,天生坚强勇敢,不会轻易被生活击倒,而两个姨妈的丈夫却如出一撤的软弱无能,就跟弗兰西的爸爸约翰尼一样,对于唱歌文艺方面很是喜爱,却无法承担现实生活的重担,他们就像是活在幻想当中的人一样,对于贫穷和饥饿,以及那些来自外界的鄙夷无可奈何。

弗兰西和尼雷从小时候开始就读《圣经》和《莎士比亚》,每天晚上读一页,凯蒂的梦想,就是想让两个孩子以后能上大学,去学习更多的知识,也想让其他人看看,她家的孩子,也是很了不起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着,凯蒂准备了一个存钱罐,每天都会存点钱进去,为了能多存点,她在买东西的时候时常会耍点小聪明,而这份小聪明给她带来的结果却不容乐观。

因为生活总是在最为艰难的时刻,又给了她一记重锤。

约翰尼死了。

虽然凯蒂很清楚他是由于平时喝酒的关系而导致的疾病,却还是固执的让医生在死因那一栏填上了肺病,至少这样听上去好听一点。

她不希望弗兰西和尼雷被其他人嘲笑是酒鬼的孩子。

后来,弗兰西长大了,开始去外面找工作,以此来缓解家里的经济负担,而在此时,凯蒂也惊讶的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怀孕之后的凯蒂也并没有放弃掉清洁工的工作,只是会相对平时来说更为困难了一些。

弗兰西则开始尝试着去工厂上班,然而这样的地方也并不是长久的,厂里的女工们都是随着工作的需要而到处奔走,弗兰西却希望能有一份稳定下来的工作。

于是后来,她去了纽约市区,在那里的一家报社里找到了一份读报纸的工作,这份工作并不累,但是要每天看上好几百份的报纸,然后检查出当中的错别字,弗兰西年纪小,视力也好,所以这份工作她进步的很快,工资也涨了一倍多。

直到后来,她荣升为纽约市的读报员,工资直接涨到了公司里的最高。

与此同时,凯蒂的小女儿劳瑞也跟着出生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接着一天的过去,发生的也都是平常生活当中都会出现的事情,弗兰西有时候觉得时间过的太快了一些,但是又渴望着自己能早日长大成人,这样就能照顾好家里的其他人。

小说的结尾处,凯蒂和一个名叫麦克舍恩的警察结了婚,他是个很不错的男人,温柔体贴,对待凯蒂的三个孩子都很不错,然而弗兰西却还是无法叫他父亲,因为在她的心里,约翰尼才是她认可的唯一的父亲。

麦克舍恩说,要带着他们去往其他地方,所以她们要搬家了。

弗兰西最后一次走出公司的大门,然后带着劳瑞去附近的公园玩,又去了一趟自己以前经常去的图书馆。

她要离开布鲁克林了,所以她要和这里的一切好好告别。

只是弗兰西自己也知道的是,不管她离开这里有多久。

她的故乡,永远是布鲁克林。

当然,她也同样不会忘记之前紧挨在他们出租屋旁边的那颗臭椿树,人们习惯性的叫它天堂树。

寓意着美好且光明的事物。

弗兰西知道,她正在如同这棵树一般生长着,总有一天,她会长成枝繁叶茂的模样,也会经历寒霜的侵袭,不过所谓的困难都不算什么,因为成长原本就是一场历练。

而她此时正在经历着这一切。

推荐布鲁克林大桥心得体会精选二

“原谅是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而且一分钱都不要花。”这句话出自美国著名作家贝蒂·史密斯的《布鲁克林有棵树》。

《布鲁克林有棵树》是一本关于成长的书,讲述的是一个生活在贫穷地区的小女孩弗兰西是如何成长起来的。在生活中,总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的身世或许很不幸,他们的父母或许不宠爱他们,或许过早去世,他们总是受到别人的嘲笑。弗兰西就是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童年如同打翻了的五种调味料:母亲偏爱弟弟,父亲深爱她却英年早逝,家境贫寒,在学校饱受轻鄙。面对如此坎坷人生,她也曾苦闷、忧愁,却始终保持着那份尊严和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念。人生的另一扇大门终于为她打开。

整本书就如同一首歌,一首古老而又婉转的民谣飘荡在夜空里,在心中的湖面上平添几分涟漪。它不是阳春白雪,只能在华丽的宫廷中歌唱;它或许是下里巴人,在贫民窟肮脏的街道上、破烂的衣衫旁,高亢地唱着生命的歌。

弗兰西是一个孩子,但是她饱尝了大人们为生计奔波的艰辛:卖垃圾、购物、打工……是这些让她成长起来的。她养成了坚韧的性格,同时这种性格使她受益终生。

其中有一段令我记忆犹新:弗兰西和弟弟尼雷在上学前要去打天花疫苗,但是因为他们玩泥巴馅饼而忘了洗手,手臂上十分肮脏、沾满泥巴的弗兰西受到了医生和护士的鄙夷:“这些人这么肮脏的活着,实在不应该。”但弗兰西勇敢地反抗着:“我弟弟是下一个,他的胳膊和我一样脏,请不要吃惊,你不用跟他说跟我说好了。”护士很吃惊:“我真不知道我们说的这些话她居然都懂”。

为什么弗兰西应该不懂?难道穷人家的孩子就没有“知书达理”、“有文化”的权利吗?这个护士出身于布鲁克林,可是当她飞黄腾达以后,她选择了忘本,这也是人性的一大悲哀所在。

我放下书去品味的地方在这本书的最后一部分。弗兰西去她曾经生活过的地方,重新触摸那些旧日时光。她想记住它们的样子,但再也不会回到过去的生活。成长的经历逐渐塑造了你现在的样子,但我们需要用更多新的经历去填充新的生活。

每一本书,每一个故事都应该有一个主题。而这本书显而易见的主题就是成长,是经历了更多的人和事,逐渐的打开了自己的视野,发现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追寻它的过程。那么主人公的成长会带给读者什么呢?我想了很久很久,最终的想法是,成长并不能带来什么,而是成长的过程中不断遇到的事和主人公的思考,带给读者的体会与影响,这才是成长的故事的魅力所在。

推荐布鲁克林大桥心得体会精选三

总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会认识到自己的成长以及生活,从稚嫩变为成熟,却也始终保持着那颗澄澈着的心。

弗兰西,一个来自美国布鲁克林的女孩,生于布鲁克林,也成长于布鲁克林,家境贫寒,经常吃不饱饭。

在她还小的时候,就时常与弟弟尼雷去街上捡垃圾,包括捡拾那些别人不要了的铁质用品,而麻袋当中的这些垃圾,则会被卖给一个收垃圾的老人,他们会用卖垃圾得来的钱去附近的便宜糖果店买糖果吃。

弗兰西喜欢看书,喜欢坐在爸妈租来的那个小房子沿边上翻看书籍,妈妈凯蒂是一名清洁工,工作辛苦,而爸爸约翰尼则是一名工会当中的临时侍者,没有固定的工作,喜欢喝酒。

虽然家里没有什么钱,他们一家人却从未丧失过对生活的希望,凯蒂时常教育弗兰西和尼雷要学会感谢他人,对待坏的事物,则要远离。

弗兰西不喜欢和其他的女孩子一起玩,她总是喜欢独来独往,却也时常羡慕着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于是在一次教会聚会时,当有一个叫玛丽的孩子打算送出那个可爱又好看的洋娃娃时,弗兰西举起了手来,表示她想要,虽然这一切的前提是,承认自己是穷人。

她最终得到了那个洋娃娃,却也被那些周围的孩子们鄙视着,他们看不起弗兰西这种行为,觉得她应该要保持自尊,而不是接受别人的施舍。

但是弗兰西自己却觉得无所谓,因为她是真的很想要这样的一个洋娃娃,仿佛只要拥有了它,自己就能跟其他的女孩子一样。

弗兰西有两个姨妈,一个叫艾薇,一个叫茜茜,她们都是罗姆利家的女人,天生坚强勇敢,不会轻易被生活击倒,而两个姨妈的丈夫却如出一撤的软弱无能,就跟弗兰西的爸爸约翰尼一样,对于唱歌文艺方面很是喜爱,却无法承担现实生活的重担,他们就像是活在幻想当中的人一样,对于贫穷和饥饿,以及那些来自外界的鄙夷无可奈何。

弗兰西和尼雷从小时候开始就读《圣经》和《莎士比亚》,每天晚上读一页,凯蒂的梦想,就是想让两个孩子以后能上大学,去学习更多的知识,也想让其他人看看,她家的孩子,也是很了不起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着,凯蒂准备了一个存钱罐,每天都会存点钱进去,为了能多存点,她在买东西的时候时常会耍点小聪明,而这份小聪明给她带来的结果却不容乐观。

因为生活总是在最为艰难的时刻,又给了她一记重锤。

约翰尼死了。

虽然凯蒂很清楚他是由于平时喝酒的关系而导致的疾病,却还是固执的让医生在死因那一栏填上了肺病,至少这样听上去好听一点。

她不希望弗兰西和尼雷被其他人嘲笑是酒鬼的孩子。

后来,弗兰西长大了,开始去外面找工作,以此来缓解家里的经济负担,而在此时,凯蒂也惊讶的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怀孕之后的凯蒂也并没有放弃掉清洁工的工作,只是会相对平时来说更为困难了一些。

弗兰西则开始尝试着去工厂上班,然而这样的地方也并不是长久的,厂里的女工们都是随着工作的需要而到处奔走,弗兰西却希望能有一份稳定下来的工作。

于是后来,她去了纽约市区,在那里的一家报社里找到了一份读报纸的工作,这份工作并不累,但是要每天看上好几百份的报纸,然后检查出当中的错别字,弗兰西年纪小,视力也好,所以这份工作她进步的很快,工资也涨了一倍多。

直到后来,她荣升为纽约市的读报员,工资直接涨到了公司里的最高。

与此同时,凯蒂的小女儿劳瑞也跟着出生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接着一天的过去,发生的也都是平常生活当中都会出现的事情,弗兰西有时候觉得时间过的太快了一些,但是又渴望着自己能早日长大成人,这样就能照顾好家里的其他人。

小说的结尾处,凯蒂和一个名叫麦克舍恩的警察结了婚,他是个很不错的男人,温柔体贴,对待凯蒂的三个孩子都很不错,然而弗兰西却还是无法叫他父亲,因为在她的心里,约翰尼才是她认可的唯一的父亲。

麦克舍恩说,要带着他们去往其他地方,所以她们要搬家了。

弗兰西最后一次走出公司的大门,然后带着劳瑞去附近的公园玩,又去了一趟自己以前经常去的图书馆。

她要离开布鲁克林了,所以她要和这里的一切好好告别。

只是弗兰西自己也知道的是,不管她离开这里有多久。

她的故乡,永远是布鲁克林。

当然,她也同样不会忘记之前紧挨在他们出租屋旁边的那颗臭椿树,人们习惯性的叫它天堂树。

寓意着美好且光明的事物。

弗兰西知道,她正在如同这棵树一般生长着,总有一天,她会长成枝繁叶茂的模样,也会经历寒霜的侵袭,不过所谓的困难都不算什么,因为成长原本就是一场历练。

而她此时正在经历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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