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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袍哥码头文化心得体会总结 袍哥文化码头文化自我剖析(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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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袍哥码头文化心得体会总结 袍哥文化码头文化自我剖析(9篇)
2022-12-28 16:18:42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2整治袍哥码头文化心得体会总结一

市城管局负责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本单位受托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城管局和消防部门报告。

1、物业小区(大厦)建筑、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存在非法搭建现象。

2、物业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物业小区(大厦)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等管理制度。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6、物业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9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受托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细致排查梳理存在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自觉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市城管局。

3、排查整治阶段(7月20日至9月18日)。市城管局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可以现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具备条件的,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检查档案。物业主管部门在检查的同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记录表》,并及时报消防部门。

4、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至10月15日)。市城管局会同本地消防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物业小区(大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查漏补缺,确保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做到“四清”,即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不留盲区、不漏隐患。

2、强化责任,严肃问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检查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明确目标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分管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督促和指导,做到组织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其责任。

3、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深入检查整治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证物业区域消防安全。

2022整治袍哥码头文化心得体会总结二

一、全面加强社会卫生管理工作,促进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1、加强对全辖区各居民组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做好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的工作。同时,积极组织义务清扫队伍开展大扫除活动。防止出现管理松懈,卫生状况滑波等现象,进一步巩固、发展和提高创建成果。

2、在全辖区各单位开展创建“卫生单位”活动,推动各行各业爱国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二、加大除害防病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四害”防治覆盖面,有效降低全辖区“四害”密度

1、组织开展全辖区除四害统一行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组织开展春、秋除“四害”行动以及夏季除害、秋季灭蚊、冬季灭蝇灭蟑周等专项行动,全面控制“四害”孳生、活动的高峰季节。同时,加大公共场所的消杀力度,组织义务消杀队伍定期做好道路绿化带、预留地、待建地等日常除“四害”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防止病媒生物传染疾病在我辖区的发生和流行。

2、积极开展“四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蚊虫孳生问题。根据上级的要求,在全辖区认真开展“四害”防治设施建设的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

三、与城管大队联动,抓好辖区的卫生整治工作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门前环境卫生。社区与辖区内临街的单位、门店、住户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并建立了管理台帐;城管协管员每天对辖区内责任单位、门店、住户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责令责任单位、门店、住户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及时报告城管执法大队;积极配合城管执法大队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

四、广泛开展社区卫生宣传教育活动,致力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采取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模式,通过设立爱国卫生宣传专栏、派发宣传资料、刊登宣传专版,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完善和丰富爱国卫生内容,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信息,提供咨询等服务;组织人员在x小区、x小区x小区等派发健康教育资料,确保健康教育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的卫生行为。

2022整治袍哥码头文化心得体会总结三

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0号)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

专项治理原则上分为四个阶段交叉进行。8月15日至18日为个人承诺阶段和全面摸排阶段;8月17日至27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其中8月17日至19日以互查方式为主,8月20日至27日以自查方式为主;8月28日至9月15日为整治规范阶段。

(一)个人承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场所;不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均做出承诺(承诺书由单位党组织备案)。

(二)全面摸排。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组织协调,以网格化管理、社会治安管理体系为依托,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以基层社区为主要力量,对各地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同时,实时对接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数据,及时更新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分为互查和自查两种方式进行。互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各成立1个互查组,每组4人,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开展集中互查(互查相关表格随后下发)。被检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协助互查组进行集中检查;自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应以明察暗访方式进行,对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人员进行实名及身份证号码登记,并汇总填写《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附件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党员干部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整治规范。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对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地的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整治,对非法经营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同时探索研究私人会所、隐蔽餐饮场所规范化管理意见。

(一)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尽快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将此次专项治理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对专项治理要求应知尽知,对承诺书应签必签。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出承诺,带头践行承诺。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切实监督党员干部践行承诺的情况,以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为抓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各级网格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级网格要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对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的检查整治规范工作,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抓紧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的行为严肃查处,对组织聚会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本单位出现党员干部出入上述场所违规吃喝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对整治规范上述场所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问责,通过严肃执纪、严厉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扎实成效。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汇总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承诺书签订情况并填写《党员干部承诺情况汇总表》。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负责汇总本地情况,市直机关纪工委负责汇总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情况,市国资委纪委负责汇总市管国有企业情况,其他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情况,并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市纪委。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应分别于互查、自查结束后1日内将《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报送至市纪委。专项治理结束后,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填写《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与专项治理报告一并于9月16日前报送至市纪委。

2022整治袍哥码头文化心得体会总结四

根据xxx纪发〔20xx〕14号文《关于开展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我办党支部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把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主要任务抓好抓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情况如下:

1、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领导自查整治工作。坚决纠正和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我办党支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统筹领导协调整体工作的推进,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2、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

紧紧围绕4个方面13项具体专项整治内容一一对照检查,一一查明是否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拿出措施严改实改、立即整改、彻底改。

3、强化监督责任,开展重点督查

我办采取听汇报、个别访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督查。确保自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1、倡导节约朴素,禁止大吃大喝

2、严格规范外出开展业务检查的差旅标准。

3、切实规范其他公款消费行为。

经查,我办今年以来尚未发现有利用公开大吃大喝等现象,更没有发更没有发现存在高消费、娱乐场所接待等行为。

4、截止目前我办没有发现存在公管旅游现象。加强定期检查、随机抽查。

5、规范公车管理禁公车私用。我办无公车,对于下属事业单位市交易中心公车方面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公车私用。

此外,我办不存在检查评比,招商引资,办会办展中重形式、声势大、场面大的问题,也不存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的问题。领导干部带头做到按程序要求申报婚丧嫁娶情况。

坚持八项规定市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办将在市纪检委的领导下,防止“隐身”、“变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纠正落实八项规定工作是“一阵风”的错误认识。把“不公款吃喝、不违规收礼、不公款游玩、不公车私开、不滥发钱物”的“五不”要求作为不能触碰的“红线”,严格遵照执行,并形成长效机制。

2022整治袍哥码头文化心得体会总结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主线,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创卫工作由城区向镇村延伸,由主干道路向镇村道路延伸,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提升城乡卫生管理水平,让全市人民共享创卫成果。

这次环境卫生整治,以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道路路域范围,以及河道、塘坝、渠道等为重点区域,突出抓好路面及两侧垃圾清理、破损设施维修、作物秸秆清运、河道漂浮杂物清除等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国、省道路域。范围包括国道309线、省道102线、省道242线、省道243线、省道244线、省道321线、省道327线等7条道路。

1、路面及两侧卫生清理。已经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公路局负责。要进一步优化清扫时间、线路和次数,加大垃圾捡拾密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切实做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农作物垃圾、无落叶。

2、道路设施维护。公路局负责。要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井盖、路沿石、人行道花砖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

3、绿化带卫生清理。园林局负责。要加大绿化带养护清理力度,做好绿化树木花草整修和补植提升,及时发现和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物秸秆和枯枝落叶,确保绿化带整体效果。

4、沿线经营业户管理。城区范围内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范围以外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二)县道路域。范围包括世纪大道、潘王路、普雪路、平普路、梭石线等。

1、路面及两侧卫生清理。已经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交运局负责。要进一步优化清扫时间、线路和次数,加大垃圾捡拾密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切实做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农作物垃圾、无落叶。

2、道路设施维护。交运局负责。要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井盖、路沿石、人行道花砖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

3、绿化带卫生清理。世纪大道、潘王路绿化带,由园林局负责。要加大绿化带养护清理力度,做好绿化树木花草整修和补植提升,及时发现和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物秸秆和枯枝落叶,确保绿化带整体效果。

4、沿线经营业户管理。沿线各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三)镇村道路路域及河道流域。

1、路域流域卫生清理。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道路路域,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路域和河道流域,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参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重点进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物和柴草堆垛等的集中清理,彻底解决秸杆杂物乱堆乱放、道路、排污不畅、私搭乱建、随意围占等现象,实现两侧无垃圾堆积,河道无杂物飘浮,路面无积水污泥,树立乡村整洁新形象。

2、道路设施维护。各镇街负责。要加大乡村道路的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路沿石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交运局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协调、服务镇街搞好乡村道路养护和道路设施维修工作。

3、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反复性的工作,必须根据整治任务和阶段重点,坚持长年治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坚持专业清扫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群众自律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重要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市政府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调度,并对整治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2、凝聚工作合力。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卫生面貌和管理秩序。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强衔接配合,做到城乡联动,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

3、加强宣传引导。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范围广,要坚持深入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治理。要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脏乱差现象的监督曝光,引导群众树立清洁意识、养成卫生习惯,不断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4、完善长效机制。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要围绕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拓宽环卫投入渠道,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制度化、日常化,有效杜绝各类环境卫生问题反弹,以长效机制保障、保持清洁效果。

2022整治袍哥码头文化心得体会总结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区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或场所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储存规模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性质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四)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专(兼)职队员,配备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

(五)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强化抽查检查督导,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厘清职责,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三)严格检查,铁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搭建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和典型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倒促整改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中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行业领域,要派出工作组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措施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倒查追责。

2022整治袍哥码头文化心得体会总结七

为解决我市部分区域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杜绝个别企业违规投放车辆问题, 切实维护好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集中开展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规范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依法依规惩治乱停乱放和违规投放行为,坚决遏制人行道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乱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好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安全、便利的人行道交通秩序。

自3月12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

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有关部门依据《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标准及措施》,以南北中轴线及一、二类道路沿线和商业区、城中村、学校、广场、车站、旅游景点周边等路段和区域为重点整治区域,开展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整治。主要任务如下:

(一)从严治理违规乱停乱堆乱放。3月底前,将本辖区内目前以ofo小黄车为主的所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堆积点清理完毕,重点解决共享单车街面堆积问题。

(二)严格执法查处违规投放车辆。加大对哈啰单车、青桔单车和享骑电单车等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单车)的查处力度。整治开展第一周,各单位要统一集中对违规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行全面查扣,对随后继续违规投放的车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三)巩固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此次集中整治,各单位进一步探索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结合人行道车辆占压盲道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好人行道车辆成果停放管理。

市城管局执法总队要加强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履行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职能情况的日常监督指导和督促检查。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辖区停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抓落实力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局将对整治期间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全年考核成绩。

(二)严格标准,全员参与,力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监管人行道上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乱放行为;对占压盲道、遗弃在绿化带内清理不及时等乱停乱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按程序予以暂扣。对违规投放的车辆要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各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并通过岗位工作的责任落实和执法职能的灵活履行,做到区划、岗位和职能三方面责任的有机结合,确保取得工作实效。要灵活掌握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关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加大宣传,积极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公告》《人行道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标准及措施》等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理念,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规范停车,共同维护我市人行道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

2022整治袍哥码头文化心得体会总结八

为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我局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 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按照区纪委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党委、纪委迅速行动,利用党委会、办公会、三会一课等形式,迅速传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

2. 联系工作实际,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紧盯“十种表现”,聚焦“五个领域”,整治“四种行为”,全面查找、单位内部和职工身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摆查,从思想深处挖根源,定措施,为下一阶段落实整改打下基础。

1、学习积极性不足,理论水平还达不到形势发展的要求。学习主动性不强,满足于一知半解,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在工作的开拓进取上也就存在着差距。

2.思想上还不能完全做到与时俱进,仍然有保守、落后,甚至惰性心理的痕迹。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够强。在工作上、学习上、作风上不能高标准、严要求,提高自己、改进工作的紧迫感、责任心还不够强。

 3.工作思路不够开阔,未能大胆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有时会放松自己。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  

1、在强化政治自觉上持续用力。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紧跟党的创新理论步伐抓学习,及时抓好上级指示要求和政策法规学习,特别是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确保始终与上级步调一致、同频共振。继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用好“问题牵引、课题牵引”的有效办法,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果。

2、在突出以上率下上持续用力。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一言一行具有行为示范和导向引领作用,必须作为反“四风”、正作风的主体突出出来,切实以“关键少数”的自我革命带动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坚持“常态抓教育、刚性抓执行、从严抓问责”的总体思路,采取“畅通民主渠道,强化群众监督;发挥组织功能,强化党内监督;严格纪律检查,强化纪检监督”的办法,构建对领导干部全方位监督的管理体系。发挥党内生活的熔炉作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利用三会一课学习、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时机,抓好政策法规学习,强化纪律观念。

3、在督导问责落实上持续用力。力求把成功做法经验化、零散探索系统化、有效措施制度化,建立完善的管人、管物、管事的制度措施,切实做到有据可依、有规可循。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干部履职、遵守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检查,持续营造高压严管态势。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看似是新问题,其实是老问题,两种都说明了中国的官僚作风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必须深化改革,严抓狠打。

2022整治袍哥码头文化心得体会总结九

为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除隐患、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对全市城乡所有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xx〕86号)和《河南省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91—20xx)要求,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单位:

1.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个体诊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一)遗留问题整改。针对20xx年市政府组织开展“兵团化”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地要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

(二)现场检查重点。各地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八项内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场所合法性。检查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7.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8.微型消防站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9.建成应用人数控制系统。督促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安装人数控制系统。

10.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督促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

(一)开展兵团化检查。全市抽调卫生计生不少于10人、抽调消防警力不少于20人组成“兵团化”检查组,进行集中培训,逐县区开展兵团化排查。每到一个县区,要联合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逐个乡镇、逐个单位开展排查检查。

(二)开展集中约谈。要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要提请市政府领导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分析形势,讲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务求治理实效。

(三)依法处罚整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根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书”管理制度的意见》,严格整治违法经营单位。同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被处罚的单位,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办整改。

(四)集中宣传曝光。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震慑违法单位,教育警示社会。

(五)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和“三签名一确保制度”。专项治理期间,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突出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处罚措施,依法关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罚一批,依法曝光一批。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开展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次。对于检查情况,检查组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人员要分别签名确认,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行动不便,且设备集中,压力容器、化学试剂、被褥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消防支队防火处长随兵团化检查队伍开展检查。

(二)规范检查程序。兵团化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当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提请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本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隐患排查。各地每天要对兵团化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移交。检查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台账。当地卫生计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对兵团化检查组移交的问题,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该依法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严整治。要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严明治理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兵团化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移交。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排查发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要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专项治理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兵团化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每天下午5时前报市消防支队,7月23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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