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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纪律行为心得体会报告 违反纪律行为心得体会报告怎么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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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纪律行为心得体会报告 违反纪律行为心得体会报告怎么写(5篇)
2022-12-28 18:24:22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违反纪律行为心得体会报告一

您好!

今天晚自习的时候,我和周围的同学大吵大闹,严重地违反了班级纪律,以及被学校领导记名,在全校大会上点名批评了。这不仅让我感到羞愧,也同时让班级的荣誉受了挫。我反思之后,深深的感慨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恶劣,所以,我怀着无比真诚的心在此篇检讨中深深的表达了歉意,以及对自己的改正。以下是我的检讨:

从小学毕业之后,我就不再是一名小孩子了,我应该是一个有自追求,有梦想,懂得是非的一个小大人了。在老师眼中,我们仍是小孩子,但是,我们有了自己的独立思考,自身的人格也在逐步发展中,我应该有树立的学习观,在今后的学习上不断进步不断突破。而我此次犯错,是由于自己的学习意识不够强烈,从而纪律意识淡薄,从而引发的违反纪律的问题。经过这次之后,我会树立专属于自己的学习观,用自己的方式学习,尽快的进步,尽快的发展。

作为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我想我应该有责任管理好自己的行为。我知道,一个人在一个集体中,个人行为会严重影响到整个集体,比如我这次讲话,就带动了周围一整片人,导致整个班级都无法认真学习,最终被学校记名。而我就是那个始作俑者,如果我有一个好的纪律观念,好的行为,心得体会那么这一系列的事情也不会发生了,我们的学习也不会被耽误。所以,我会管理自己,无论是自己的行为,还是自己的情绪,我都会在这个阶段中好好管理,不让其去影响他人。

我身处在一个集体中,就应该拥有集体荣誉感,如果一个人没有了集体荣誉感,我想这个人的人格无法发展完善,会给自己今后的人生带来诸多的麻烦。我们生活在群体中,就应该有一个群体意识,为什么要爱国,因为我们都是一个国家的同胞。为什么要爱班级,因为我们都是日日陪伴的同学啊,因此,我会增强自己的班级荣誉感,更加注重纪律,不再为班级抹黑。

一个人犯错,最重要的是要学会改正自己,当人有了一颗改正的心之后,我想他改正一个问题就会不费吹灰之力,更不会再次犯错。人们犯错也许不自知,但是当自身认识到错误之后,及时的改正才会不触发更多错误的产生,因此,我会改正自己,在今后保持好的状态进行学习,不给老师同学们添堵,添麻烦。

最后,我想对老师道个歉,也想对同学们道个歉,是我一个人的原因,让整个班级都受到了批评,也让老师的工作变得更加沉重,希望我此次道歉可以让大家知道我的后悔之心,也希望大家能够原谅我这次行为。我一定会越做越好的,不会再给大家拖后腿了!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对于违反纪律行为心得体会报告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企业名称,保护企业名称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名称的使用及企业名称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企业名称是指企业用以区别其他企业或组织的标志。

第三条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的同时,取得名称权。

企业名称权归企业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本省实行著名字号制度,对著名字号实行保护。著名字号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认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企业名称的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纠正自己或者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登记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企业名称。

第二章企业名称的构成

第六条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法组成,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是指企业所在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八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

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不得用作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著名字号相同,也不得与冠以同一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的同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第九条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经营业务。企业主要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在企业名称中可以反映所从事的主要行业,或者使用概括性词语反映经营业务。

第十条使用概括性词语反映或者不反映所从事的行业的企业名称,其字号不得与冠以同一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字号相同。

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中为反映经营特点,可以在字号和行业词语之间使用国家(地区)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第十二条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字号、行业及“集团”字样依次组成。

集团规模较大,并且核心企业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集体名称可以不反映行业特征。

第十三条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名称应当由集团名称和企业组织形式组成。

集团成员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集团字号;符合冠以集体所冠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条件的,可以使用集团名称,但必须同时使用本企业字号。

第十四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本地区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十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企业的名称,也不应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第十六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

(三)不符合民族、宗教习俗的;

(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

(五)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的;

(六)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七)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禁止的。

第十七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名称、文字、字母、数字:

(一)国际组织名称;

(二)政党、宗教组织名称;

(三)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军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称;

(四)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不含汉字数字)。

第三章企业名称的登记

第十八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冠用湖北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名称。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核准冠以本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名称。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企业名称中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一)字号著名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

(三)外商投资企业;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可以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其他企业。

第二十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可以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其他企业,必须是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并且在全省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不得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二十一条企业名称依申请在先原则核准。

第二十二条设立企业或变更企业名称,应当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或变更企业名称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

第二十三条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或者开办企业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代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证明;

(三)代表或代理人的法人资格或身份证明;

(四)全体出资人的法人资格或者身份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股东投资的,还须提交投资各方的共同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公司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应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五条已设立的企业依照本规定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应向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经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企业申请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四)有关证书、文件的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文件。

企业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呈报材料包括:

(一)企业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关的审查报告;

(三)其他文件。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核准的企业名称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经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预先核准或者呈报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正当理由在6个月内未能完成企业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在保留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长保留期,延长的保留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八条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未进行设立登记的,不得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对申请企业的名称予以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企业名称自注销或变更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请使用;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原企业名称自被吊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使用。

第四章企业名称的使用

第三十一条预先核准或呈报核准的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住所标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

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信函以及有关法律文书、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业名称,必须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第三十四条使用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二)引起公众误认;

(三)仿冒他人名称;

(四)其他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企业名称可以依法转让。企业名称转让后,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第五章分支机构

第三十六条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三十七条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使用反映该分支机构行业特点的字样。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超越其所从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第三十八条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使用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但分支机构与其所从属企业不在同一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应当使用分支机构所在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三十九条企业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可以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不一致,但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使用“分公司”组织形式。

第四十条企业变更名称,应当自企业名称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变更登记。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xx元以下的罚款:

(一)使用企业名称不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的;

(二)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名称的;

(三)未在住所标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

(四)企业名称牌匾简化未在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备案的;

(五)企业印章、银行帐户、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信函以及有关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业名称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不相同的。

第四十二条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的企业名称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使用预先核准或者虽经核准但未予以变更登记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已核准的企业名称,予以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假冒他人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非法转让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企业名称核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已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违反纪律行为心得体会报告三

各县、特区、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水城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经济开发区,省属驻市有关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重要性

工作纪律既是公务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也是确保党政机关良好运行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始终重视机关工作纪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但是,一些党政机关及公务人员仍然存在漂浮散漫现象,降低了党政机关工作效能,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务人员要强化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从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的高度,深刻认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推、拖等不良现象,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明工作纪律

(一)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和擅离职守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不准上班时间在电脑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游戏、聊天、观看影视视频、炒股和网购等活动。

(三)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到机关办公室使用电脑等公用设备。

(四)不准在办公场所、工作时间参与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党、政、工、团组织的活动除外)。

(五)不准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三、严格监督管理

(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对机关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

(二)夸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每年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明察暗访不少于4次;各部门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至少每月要对所驻部门或单位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1次以上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三)各级组织、人资社保部门要把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以及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严肃责任追究

(一)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明察暗访或抽查工作中,发现机关干部职工在同一年度内违反上述纪律1次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金。同一年度内违反上述纪律2次以上的,还要进行诫免谈话、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并以此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属于聘用人员的,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处理。

(二)追究领导责任。在明察暗访或抽查工作中,发现同一分管领导分管的科室(站、所)干部职工在同一年度内违反上述纪律1人次的,对该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违反上述纪律累计2人次以上(含2人次)的,对该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金;违反上述纪律累计5人次以上(含5人次)的,还要对该单位分管领导进行诫免谈话、组织处理,同时对该单位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金。明察暗访或抽查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追究单位责任。在明察暗访或抽查工作中,发现违反上述纪律的,对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按当年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扣减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分值。

中共xx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4月8日

对于违反纪律行为心得体会报告四

敬爱的老师:

对不起,违反纪律的检讨书。

作为一名学生,我深知好好学习,遵守校纪校规是我们每个学生应该做的,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可是我作为当代的学生却没有好好的把它延续下来。就像很多中国青年都不知道有圣诞节,却隆重的去过圣诞节一样。我们都在无知中遗失了纪律,不明白自己的学习目的……

首先,造成上课讲话最直接的原因是我的自我约束力差了,当然,这不能成为上课不遵守纪律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歌德也说……我们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检讨书《违反纪律的检讨书》。

这次上课讲话违背了教育管理体制,影响了老师的工作正常运转,此乃不忠,一罪也。又有辜负了伟大父母对我殷切希望,好浪费在校学习的时间,乃不孝,二罪也。

更让老师您为此事殚精竭虑,伤心失望,此乃不仁,三罪也……在写此检讨之时,我深感自己的无知,后悔之极。

最后,麻烦老师及同学费时来检阅本人所做之检讨,交了这份检讨,我正处在老师对我的考验之中,……我现在彻底理解老师教育我们的苦口婆心……

上课不遵守纪律,决不是一件可忽略的小事!只要我们都有很好的约束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在上课上就没有任何借口,任何理由可以为讲话开脱!我们只有认认真真思考人生有那么多事要做,那么多的担子要挑,就没有理由在正常的上课堂上不遵守纪律了。

对于违反纪律行为心得体会报告五

第一条 目的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严肃性及纪律性。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三条 归口部门

行政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 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会,会务人员提前连好投影设备,准备好相关数据文件。

2、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3、员工大会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半个工作日在行政部备案,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4、进入会场前,参会人员应整理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神、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

5、发言人在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发言简明扼要。不准跑题。遵守发言时间。

6、提意见和建议要先征得主持人许可,不需七嘴八舌、污言秽语、泄私愤、恶意攻击。

7、会议进行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8、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9、开会时参会人员应坐姿端正,不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10、参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

11、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12、违反会议纪律者,公司根据情节的轻重做出乐捐处理(见附表)。

第五条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备注:捐款时限一周7天,提前主动交清的额度减半,到期交的保持原额度不变,不缴的从工资扣的在原值基础上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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