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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条令心得体会和感想 关于公安机关条令的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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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条令心得体会和感想 关于公安机关条令的心得体会(7篇)
2022-12-28 19:58:32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治安管理条令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继续在队伍管理上下功夫,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五条禁令”、“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按照?提出的四句话的要求,使广大干警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执法观念进一步提高。努力锻炼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以学法用法为重点,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干警的法律素质。加大了在思想教育理论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刑法》《行政法》《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制度汇编》等业务知识,增强了民警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人本管理、办案的模式;坚持经常找民警谈心制度,及时掌握每名民警的思想动向,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把好民警思想关。全年所内无一名民警违法违纪。

1、加强常住人口的管理。我所始终把人口管理工作作为派出所各项基础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所对本辖区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了解。2、强化重点人口的管理。目前,我辖区境内列管的重点人口符合上级要求3‰的列管率,并全部建档并纳入日常管理,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漏管、无失控”。对这些人实行监督和教育相结合的管理方式,随时掌握思想动态以防发生重新犯罪。3、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由于我所地处市中心区,行业场所较多,所以对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动向,我所派专人负责对出其进行管理,把管理、教育、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保护房主与租客、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从中提供案件线索、发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通过加强对行业场所、重点部位的治安管理、切实提高阵地控制能力,全面掌握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重点要害部位的底数。首先,对境内的行业场所逐个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与各场所负责人签订治安、火灾责任状,并定期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责任区民警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对发现的治安、火灾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剔除治安隐患和火灾隐患,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加强阵地控制,净化辖区社会环境,严厉打击“黄、赌、毒”丑恶现象。

按照分局关于“清仓行动”的实施方案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同时制定方案,并成立“清仓行动”小组。通过行动,全面掌握重点人、重点阵地、非法组织及不稳定群体、时间、重点专案及线索等基础工作的底数、基本情况以及历史和现实情况。并建立档卡台帐,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台帐全、信息完整。工作重点明确,分级分层落实管控措施,实施动态化管理,确保有效掌控。为全面履行情报信息、侦查调查、防范保卫“三位一体”的职能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了确保在“三考”工作名列前茅,“五一”节期间我所无一人休假,全所民警全体上岗积极认真的准备“三考”执法考核工作。为在法律知识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民警积极备战,利用工作时间,相互探讨,民警们要通过此次的法律和业务考试,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在此次三考法律知识考试中我所的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

加强信访案件的处理。我所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排查工作,随时掌握辖区内出现的各种不稳定苗头提前制定预防处置措施。对本辖区的重点人和上访老户及时跟上工作,由所领导和社区民警负责做好化解工作,把不良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全市“两清一保”信访攻坚月专项行动中,确定的重点信访案件为陈玉芳到市上访案件,经我所大量艰苦细致工作,现陈玉芳已息诉罢访。

为打击震慑各类犯罪,有效稳定辖区社会治安,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我们全力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提升破案攻坚能力。对持械、持刀寻衅滋事恶性团伙施以重拳,目前我所抓获处理了三名持械伤害的嫌疑人,增大持械案件的打击强度,提高了打击质量,有效遏制此类案件多发势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xx年年共破获刑事案件x起,查处治安案件x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x名,其中抓获网上逃犯x名,现行犯罪嫌疑人xxx名。打掉犯罪团伙x个,刑事拘留x人,起诉x人,批捕x人,执行逮捕x人,行政拘留x人,强制戒毒x人。通过深入开展连续不断的严打活动,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有效地维护一方平安。

建立治安防控机制。通过会战规范治安防范网络,与今年开展的“严打行动”紧密结合,使治安防控机制更加完善。第一,建立巡控制度,明确巡逻任务和巡逻时间,做到打防并举。确定巡控区域、划定治安复杂区域与常规巡逻部位,划定必巡线、必巡点。按照上级规定各警务区划定一条必巡线,每条必巡线设立三个必巡点,以确保巡控工作能够发挥实效。并采取巡逻和蹲守相结合,长线巡逻和重点巡逻相结合等方法,对境内重点区域和易发案部位进行巡逻防控,在此基础上,根据发案的季节性特点,适时调整巡逻时间,加强社会巡控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对居民小区、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的巡控,死看死守,力争不发生重大的有影响的案件。强化打击职能,保持高压塔态势,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面对在今年取得的成绩,我所全体民警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关于治安管理条令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了确保社会稳定和内部治安次序,认真落实市政府22号令?企业治安保卫责任规定?,84号令?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大限度地预防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单位内部正常施工生产,决定与贵单位签定治安、防火协议书,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责任

1. 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2. 不发生一切火灾事故和违反消防法规行为

二、 主要任务

1. 必须严格落实治安、防火安全责任制,服从项目部领导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施工单位班组长对本单位治安、防火安全工作负首要责任。

2.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所有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管好自己的施工人员,保证不发生各类案件和违章事故。

3. 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组治机构。应成立治安、消防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并组织布置本单位的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工作,活动要有详细记录,接受我方检查、指导与处罚。

三、 具体职责

1. 按进京注册人数及时办理暂住手续、外地人员进京务工证、健康证,做到人、证相符,严禁雇佣没有注册人员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留宿家属或其他外来人员,如发现每人按500元进行处罚。

2. 妥善处理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有组织有系统的解决问题,严禁施工现场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如发生事故除赔偿受害人的一切损失外,还对参与打架的人员处以500—5000元罚款,聚众斗殴的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送至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3. 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是内部执法人员,各施工人员要接受他们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对故意刁难不听劝阻影响执法人员正常工作的从重处罚。

防火安全工作

1. 对违反消防法规和防火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除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处理外,并赔偿事故的直、间接损失。

2. 电气焊必须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方可操作,动火时必须按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对证件不全或不按规定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处以200—500元罚款。

3. 私自乱拉电线,不按规定使用电加热器具、照明灯具等电器设备的,处以300—1000元罚款。

4. 在施工现场吸烟每人每次按50—250元处罚。

5. 损坏消防器材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对当事人所在队伍处以500—20__元罚款。

6. 其他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按消防责任制规定和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深圳海外装饰工程公司

朝外南营房甲区工程项目部

责任人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施工方:精工装饰公司

责任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治安管理条令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的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

1.乙方人员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作业区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作业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2.乙方在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治安、防火、防爆等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3.乙方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分管安全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乙方必须认真做好本单位职工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5.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乙方进入甲方施工作业前,必须经甲方安全教育交底之后方可作业。

6.乙方作业过程中,如需要使用能源介质等,必须经甲方领导同意,由指定的专业人员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7.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器具,乙方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经确认不得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因违纪安全管理规定或因意外发生工伤事故的,必须上报上级公司和政府部门,并同时报告甲方。甲方配合乙方人员实施救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除承担上述相应责任外,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与此相关的其他损失。

9.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证上岗。

10.乙方员工不得酒后进入作业现场。

11.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2.乙方须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不得同甲方员工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不得盗窃和私拿甲方的物品。如有违反,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并移送保卫部门处理。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天进行清理干净,施工结束,乙方对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完毕后,清理出的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

14.乙方在施工作业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定制管理制度,物料要摆放整齐,工器具用完之后要归位,做到整洁、整齐、文明。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现场,并上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6.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乙方停工整顿。乙方人员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项目款内扣除。

17.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8.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9.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治安管理条令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根据县局党委工作部署,我所利用假日期间,进行了一系列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老王集乡位于豫东柘城县东部,东与睢阳区交界,东南与鹿邑县接壤,南与起台镇为邻,西与大仵乡毗连,北与胡襄乡相接。面积47平方公里,耕地49153亩,人口4万人。辖20个村委会:东街村、余庙村、大柴村、杨堂村、李振早村、陈楼村、西街村、史陆庄村、十门里村、方楼村、高庄村、潘庄村、索庄村、前秦村、板口村、许关村、赵楼村、谢堂村、余心白村、尹楼村。全乡共有内部单位4家,金融单位1家,公共场所15家,特种行业7家,流动人口23人。由于老王集乡道路不发达,经济发展缓慢,外来人口少导致治安状况良好,流窜性案件较少。

(一)强化维稳机制,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1、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我所不断完善情报信息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着力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动态性的情报信息。今年以来,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收集上报各类信息12条,录用12条,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疏导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起到了重要作用。

2、加强重点人员管教工作。今年以来,对辖区重点上访人员进行深入调查,清理排摸,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认真做好重点人员的疏导化解工作,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3、加强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对各类社会矛盾坚持做到发现早、控制早、预报早、处置早,有效地维护了我乡的社会政治稳定。

4、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时期的安保工作。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县局交办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打击力度,努力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今年我所按照县局的部署,积极开展了“春雷行动”、“夏季攻势”、“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治爆缉枪”、“铲赌患、正风气”、“打假证、建诚信”等专项行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三)近两年发案特点

至今所有发生的侵财性案件共计46起,其中夜间发案7起,白天发案39起,其中盗窃摩托车案件19起,占41.3%,入室盗窃现金案件7起,占15.2%,抢夺案件1起,占2.1%,盗窃电缆案件5起,占10.8%,盗窃家畜案件3起,占6.5%,盗窃辣椒案件1起,占2.1%,盗窃树木案件1起,占2.1%,其他侵财案件9起,占19.5%。通过发案区域分析,老王集东片发案35起,占76%。通过对盗窃摩托车案件和入室盗窃现金的犯罪嫌疑人逃跑的轨迹分析,犯罪嫌疑人应为鹿邑县和亳州市人。

(四)强化防范管控,努力提高驾驭社会治安能力

1、认真做好夜间巡逻防控工作。

2、全面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压降可防性案件。

(五)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治安行政管理水平

1、认真做好110接处警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规范和承诺,实行24小时接处警,做到不畏艰难,哪里有警情就扑到哪里、哪里有困难就出现在哪里。

2、认真做好户政窗口服务工作。我所窗口,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落实“四个一”服务模式。

今年十八大即将召开,各类社会矛盾凸现,维稳的压力越加突出。

(一)农民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薄弱。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贫富差距逐渐加大,各类矛盾逐渐凸显。

(二)外出打工者居多。大多数农民外出打工,村中只剩下妇女儿童和老人,不敢和犯罪分子做斗争。

(三)乡政府对社会治安的形势重视不够。认为老王集乡相比较于其他乡镇发案非常少,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劳民伤财,没有必要进行夜间巡逻,偶然发生案件是不可避免的。

(一)求真务实。用科学发展观来探索适合农村派出所特别是我所实际的勤务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警务效能,让社区民警有更多的时间走向街面、进入社区、进入警务室、融入群众。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凡是有利于调动广大民警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有利于打防监控一体化,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维护政治稳定的能力;有利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密切警民关系,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我们却要不断的探索。

(二)进一步落实大巡防机制。这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我们不能流于形式,而要做出实效。在不增加民警、协助警人员工作量的同时,不断向民警要素质,向科技、向社会综合资源要警力,要健全一套既科学又合理的巡防工作机制。

(三)围绕社区警务战略,将派出所真正建成综合性的战斗实体。力争通过内部盘活警力,实现规范管理体制和配套运行机制,形成人人尽职尽责,工作有效开展的局面,在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上加大投入,不断深化队伍建设

关于治安管理条令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2、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旅客须知》

根据《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的有关内容,住宿旅客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旅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旅馆工作人员管理,爱护旅馆财务

二、军人、人民警察、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等携带的枪支弹药,必须按规定交旅馆所在的军事部门或公安部门寄存保管。

三、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四、严禁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吸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百客酒店治安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2认真搞好安全防火防汛工作严禁使用明火.

3禁止旅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

4禁止在旅馆内卖淫嫖娼

5禁止在旅馆内赌博吸毒

6禁止身份不明或犯罪分子入住

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治安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搞好安全防火防汛工作严禁使用明火.3禁止旅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

4禁止在旅馆内卖淫嫖娼

5禁止在旅馆内赌博吸毒

6禁止身份不明或犯罪分子入住

关于治安管理条令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20xx年,县民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云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建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民政平安创建工作水平。一年来“平安县”、“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开展较好,未发生不良影响的事件。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二、逐级落实责任。坚持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把领导、干部抓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实绩,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干部评先、提拔、晋职晋级直接挂钩。将日常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落实到位,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人财物保障。建立健全综治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把手与下属单位签订综治责任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责任体系。加强对本单位的综治与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和部署平安综治工作,及时检查和督促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同时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行综治一票否决权制,确保综治与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为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20xx年11月20日召开了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员工作会议,总结 20xx 年度我县平安边界工作,布置落实 20xx 年创建平安边界工作任务。一年来,相关乡镇民政助理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管理委托书要求,对各界线和界桩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并做到对界线界桩情况定期通报,至年底没有发现界桩、警示牌移位和损坏等情况。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做好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工作,配合龙泉市、景宁县完成龙云景三交点堪界联检和资料整理上报工作。同时积极与毗邻县(市、区)做好平安建设定期互访工作,互通双方界线、界桩管理及维护情况。截至12月底,县域内没有发现界桩、警示牌移位和损坏等情况;没有发生一起边界纠纷事件,未发生因边界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械斗事件,未造成人员受伤和较大公私财物损失。同时做好莲云松三交点界桩管理员因病亡故的走访慰问工作。

四、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全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争取资金支持,1.今年,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向县财政争取财政预算资金8万元。2.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以包装项目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工作经费,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以包装项目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工作经费,20xx年,我县老李帮忙团服务中心和县居家养老暖巢服务中心两家社会组织得益省福利彩票公益支助项目共40万元。推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共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6家,涉及社区服务、社区文体、社区志愿等队伍。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助申报工作,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截止目前,我县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19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社会团体14家。 三是抓好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对全县107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参检率100%;四是坚持培育与监管并重,切实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如我县“老李帮忙团”是党员志愿服务新形式,成立了扶贫帮困、医疗卫生、法律援助等7个志愿服务队,分成21个服务小组。帮忙团成员以“帮助别人快乐自已”为口号,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地头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我局结合“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提升“老李帮忙团”服务品牌。成立云和县老李帮忙团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有扶贫帮困、综治维稳、法律服务、医疗卫生、科教文体、劳动就业、便民服务、精神慰藉等。五是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工作。我县已出台《云和县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实施方案》,从5月起,全面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截止8月底,168个行政村、8个社区已全部完成。

五、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和退伍安置工作。一是努力做好优抚工作。及时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83人,补助医疗费8.5万元; 先后为26名现役军人发放立功受奖奖励金1.27万元。为115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1417950元 ,为14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共计70000元。 二是有力提高退伍安置水平。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为54名20xx年冬季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17.8万元,完成3名转业士官岗位安置工作。扎实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活动,通过组织云和县电大、安泰汽校、云和电子商务培训学校,为退役士兵举办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三是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筹资20万余元分别在春节、八一期间,对驻云部队官兵及军队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为全县军烈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发放7000幅慰问年画。开展全县中小学“缅怀烈士魂·共筑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促使中小学生深切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教育引导青少年,学习烈士崇高革命精神;9月30日,成功举办第二个全国公祭烈士活动,缅怀烈士,弘扬烈士精神。

六、认真组织本局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全局人局及时参加县的普法培训考试,合格率100%。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完善调整公开内容、收费标准。加强对村委、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积极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在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村务公开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使村务更加规范、民主、公开。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对社团的非民办企业单位及时进行年审。由于宣传教育深入细致,没有发现非法宗教活动现象。

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全面开展对廉租房、医疗救助、城乡低保等申请家庭的经济核对工作,通过建立核对工作机制和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网上数据传输、核对和反馈,累计完成低保救助核对1946户5804人,医疗救助核对314户1390人,公租房1120户2746人,其他救助5户16人,清退不符合救助家庭523户1542人。二是及时调整提高了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达到了每月552元,最低救助金额为100元/人.月,平均补差达到308.46元人.月,截至11月,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1012.7099万元。

八、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20xx年,相继出台《关于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加大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力度。截止目前全县有养老机构4家,机构养老床位数734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29.5张(在建养老综合福利中心床位数230张)。20xx年6月6日至10日对我县54个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由班子成员带队。今年新建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21个,累计完成75家,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42%的农村社区。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了“暖巢养老”服务数据库,共计录入60周岁以上老人信息19094条。同时,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老年活动中心被评为省级四星级活动中心,和平护理康复中心列为省级医养示范点。内

九、认真落实各类救助政策。一是特困人员供养。今年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从355元/人.月提高到552元/人.月。集中供养标准从490元/月提高到640元月。全年下拨供养资金225.8222 万元;二是灾害救助。针对今年我县遭受台风、火灾、洪涝等自然灾害,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78.75万元;三是医疗救助。今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463万元,创历史新高,超出省定标准人均13元的近3倍,截止11月底共救助1047人 405.53万元;四是临时救助。针对群众出现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调查摸底,筹集资金185.5万元,创历史新高,超出省定标准人均3元的5倍,全年共救助、慰问临时困难群众家庭671户,救助金114.2万元。五是流浪救助。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关爱性救助,共接待进站求助40人次、上街救助9人次、医疗救治4人、送“缙云县大众托安养中心”临时安置18人(1250元/月.人),支出救助资金10.6万元;六是困难儿童救助,为6名孤儿、120名事实无人扶养儿童、175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94.2万元;七是助学救助。20xx年,共接收到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彩虹计划”爱心结对帮扶款22.1万元,808人次受惠。20xx年秋季困难大学生救助31名,合计15.5万元。八是支宁人员生活补助。有效实行动态管理,停发领取养老金人员5名;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8月1日起,支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从203元/月提高到220元/月;11月1日起又提高到229元/月。九是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补助。从 20xx年 10起,给予发放生活困难救助10人 11.75万元。

十、消除4600元以下低收入群体工作深入开展。为摸清4600元以下低收入群众实际情况,结合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排查出因突发性、临时性和支出性困难群众名单。同时,通过查阅医疗救助和重性精神病人救治资料,分析因病致贫群众状况,联合残联和司法部门等部门联系实地走访,掌握了解重病重残家庭、服刑人员家庭、单亲家庭的困难情况,为科学救助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一、积极组织防救灾演练宣教活动。5月12日上午,县减灾委、民政局、科技局、水利局、气象局、国土局、人防办、人保财险云和支公司等单位在县文化中心联合举办了以“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为主题的云和县防灾减灾知识竞赛活动,有10个代表队参加。人防办、科技局、气象局等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覆盖面,提高全县广大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同时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今年拟推荐白龙山街道河上村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紧水滩镇金水坑村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十二、全力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一是扎实开展“六边”非生态墓治理,继续推行“两送五保障”制度,引导丧户树立科学文明的丧葬方式,今年共为810位丧户实行了“两送”服务;二是加大对“六边”可视范围坟墓治理力度,通过覆土绿化、植树绿化等措施,治理非生态坟墓 579座;三是扎实推进村级生态墓地建设,今年新建村级生态公墓1处,累计已建成79处,覆盖107个行政村;五是继续保持火化区遗体火化率100%,认真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截止目前火化遗体610具,减免殡葬基本费用34.3万元。

十三、构筑“1+6+x”暖巢工程,开创养老服务新局面。一是建立健全政策体系。今年7月,我县出台了《云和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民办养老机构、“暖巢”工程、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等项目的补助政策及配套资金,着力破解制约养老服务业的瓶颈问题。二是规范建设机构队伍。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养老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同时,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养老服务的组织协调、调查评估、业务培训、养老服务补贴审核等工作。目前,全县已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4个,今年新建21个,累计已建74个。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144个,配备专(兼)职养老服务“暖巢管家”1363人和工作人员958人,负责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协调、情况调查、人员信息登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补贴初审等工作。三是不断提升硬件配备。县民办养老机构“云和县自强公寓”和“云和县颐乐家园”已完成建设,于8月份投入运行,总投资100余万元,新增床位数63张;今年全县建成7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总投资715.2万元,建筑面积 4299平方米,安置老人午休床(椅)200余张;建成47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总投资1838.3万元,建筑面积 12316.5平方米,安置老人午休床(椅)800余张;建成22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四是动态运行老年人信息库。建立了“暖巢养老”服务数据库,共计录入60周岁以上老人信息19094条,高龄老人信息3421条,贫困老人信息1825条,残疾老人信息516条,空巢老人信息782条、五保老人信息337条,老年人服务需求复评472人。

十四、认真耐心、热情高效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今年我局主办政协提案1件,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都做了答复和落实。认真负责地办理来信来访,共接待来访267批310人次,收到信访件及群众来信来访7件,现都已办结上报,没有发生越级上访,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局领导班子成员还开展“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16人次,走访农户278户;走访福利企业4家;解决积各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7件。切实加强做好民政信息工作摆到重中这重的位置,做到提前预测、排查,早发现、早化解,有效地将一些信访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县内的社会政治和谐稳定。

关于治安管理条令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维护旅馆、旅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大厦、山庄、会所、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计时休息或者住宿服务的洗浴、度假等经营场所(以下统称旅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消防、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旅馆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利用地下空间开办旅馆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四)客房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标明房间号、服务台、安全和消防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的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平面图;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四)旅馆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旅馆的开办条件进行实地勘验,作出书面决定;对外承诺的时限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许可的书面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旅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重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因装修、改建、扩建等原因改变原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第八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治安案件。

第九条旅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星级旅馆还应当在其出入口、通道、电梯及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旅馆应当加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条旅馆应当建立住宿登记制度。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旅客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第十一条已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应当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三小时内传送到旅馆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旅馆应当建立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或者询问其被访者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客房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第十三条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对旅客交付保存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当单独存放在保险柜(箱)。

旅馆为旅客提供机动车保管服务的,应当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办理保管手续,向旅客出具保管凭证,履行保管义务。

第十四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行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者纵容、隐瞒、包庇。

第十五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对入住旅客不验证、不登记;

(三)为无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或者为明知其持假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

(四)凭一人有效身份证件为两名以上旅客登记住宿;

(五)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服务。

第十六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旅客信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住宿人员图像信息秘密,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以外,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旅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旅馆服务台登记本人身份证件;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爱护旅馆财物;

(三)不私自留他人住宿;

(四)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禁止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指导、监督旅馆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依法查处旅馆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到旅馆执行公务,应当经其所属的派出所、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示工作证件。

人民警察依法检查住宿人员房间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未经许可从事旅馆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取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登记、及时传送住宿人员信息的;

(二)未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至(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旅馆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及其从业人员泄漏旅客信息秘密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住宿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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