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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 公共场所员工多久培训一次(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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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 公共场所员工多久培训一次(9篇)
2022-12-28 21:52:51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公共场所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广大旅客及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候车(船)室,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各公共场所。

第三条 交通系统各级行政部门是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交通系统各级卫生防疫站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未设立卫生防疫站的,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应委托地方卫生防疫机构负责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第四条 港口客运站、长途汽车站、客船的设计、经营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五条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由所在地交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考核。

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学大纲”编写教材。下达培训任务和要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后成绩不合格不准上岗。

第六条 凡在主要对旅客和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从事直接服务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从事此项工作的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准上岗。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应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应检人员名单。健康检查工作由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指定的医疗部门承担。检查工作应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检查结果上报交通卫生主管部门。对检查合格者,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核发健康合格证。

第七条 乘客定额一百人以上的客船,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港口客运站候船室及其他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持有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交通卫生许可证,方准办理营业手续。申请交通卫生许可证,须向所在地的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审查、监测,符合《条例》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

新建、改建、扩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或变更营业项目,按上述程序重新申领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未按《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期复核的原卫生许可证即自行失效。

第八条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候车(船)室,水路、公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各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下列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除进行妥善处理外,应及时报告交通卫生监督机构。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应向受害人赔偿损失:

(一)因微小气候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虚脱休克的;

(二)因空气质量恶化造成呼吸道传染病的;

(三)因强烈眩光刺激造成短暂视力损害的;

(四)因强烈噪声造成短暂听力损害的;

(五)因饮用水不卫生造成介水传染病流行和中毒的;

(六)因公共用具和卫生设施不卫生造成肠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皮肤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

(七)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中毒的。

以上各项必须用标准方法检测,经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确认。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九条 各级交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中心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所属地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并对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条 各级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对所辖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参加竣工验收,对经营活动进行预防性和日常的卫生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任务。卫生监督员应选择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医士以上(含医士)的技术职称、熟悉有关监督监测业务和规章的人员担任,并经卫生监督机构的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考核批准。

设置卫生监督员后,应向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年发送旅客在五十万人次以下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港口客运站候船室,可设卫生监督员一人。超过五十万人次,每增加三十万人次,增设卫生监督员一人。客船每十五艘设卫生监督员一人。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公务,必须着装整洁,佩带“中国卫生监督”证章,出示卫生监督员证书。

交通部直属单位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由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各双重领导港务局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可由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交通主管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应依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依法行使职责的卫生监督人员谩骂、殴打,阻挠卫生监督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者,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交通系统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人员、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以及所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描写公共场所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商场、书店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才开始经营,并按时办理

年审及复核或换证手续。

二、设置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三、要在明显处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卫生信誉度等级牌。

四、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

五、设置清洁工具洗消间(区)。每日进行湿式卫生清扫,做好楼梯扶手、购物车(篮)等公共物品定期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同时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记录。

六、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有防蝇、蚊、蟑螂、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

七、场所内做好新风供应,将新风入口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做到定期清洗或更换。如果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要确保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八、场所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九、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的柜台分设在清洁的地方,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要设有单独售货室。

十、厕所要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采用水冲式蹲式便器,确保良好通风。

描写公共场所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

(本制度仅作为参考条款,各经营场所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具体另行制定)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经营场所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本经营场所传染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名单、联系电话及分工)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安全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的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按要求设置公共场所卫生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四、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管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按要求更换、清洗、消毒,定期进行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和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确保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五、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督促患有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六、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疫情报告顺序为:顾客或从业人员—部门负责人—卫生管理机构(卫生管理人员)—企业第一责任人(法人或负责人)—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七、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做到及时消毒,其他场所隔周用有效消毒药剂进行消毒。

八、发现顾客患有传染病,立即进行隔离,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描写公共场所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1、争做文明市民,争创卫生城市。

2、预防为主,教育当先,博爱人间洒惠雨;扎根社区,造福民众,健康社会沐春风。

3、预约健康让未来少些遗憾。

4、公共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家家受益。

5、定期体检,保障健康。

6、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

7、送健康到家,结关爱奇葩。

8、珍爱生活空间,热心创卫工作。

9、卫生是城市的脸面,文明是城市的窗口。

10、同护蓝天绿地碧水江南,共建卫生健康文明家园。

11、你我多一份自觉,村庄多一份清洁。

12、卫生为健康护航,服务携社区腾飞。

13、培育文明新风,构建和谐农村。

14、保护健康就是保护生产力。

15、重视预防: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16、学习卫生防病知识,增强农民卫生意识。

17、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共建文明卫生新农村。

18、卫生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

19、强化卫生意识,遵守社会公德。

20、习惯一生培养,卫生一生讲究。

21、树公共卫生服务新理念,创居民就医医疗好氛围。

22、公共卫生齐参与,健康生活共受益。

23、敬业、诚信、关爱、助人是我们的理念。

24、做城市主人,当创卫先锋。

25、我当公共卫生服务使者,你享健康美好生活。

26、清洁环境,保障健康。

27、让我们共同营造洁静的生活空间。

28、重视预防: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29、公共卫生服务以人为本,健康呵护以爱为魂。

30、十步之内,必有芳草;百步之内,决无垃圾。

描写公共场所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定,为进一步搞好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素质为目的,以辖区内居民健康为主体,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手段,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力争201_年下半年使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机构和基层教育网络,落实人员、经费,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国家确定的宣传日、宣传周进行卫生法规、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正确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居民把被动的“为疾病花钱”转变为主动的“为健康投资”,从根本上提高居民自身的健康知识水平和保健能力。

(二)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

(三)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5%。

(四)各村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5%、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60%、基本技能掌握率≥60%。

(五)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医疗机构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规定

按照市卫生局《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卫生部《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_版》,认真做好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一基本知识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戒烟、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3.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4.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开展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戒毒、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二)开展健康活动

201_年主要开展以下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发放健康教育资料:

(1)下发到村级健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手册、宣传单等)。需要收集:一是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二是资料发放表,三是所有放的健康教育资料存档。

(2)放置在院内的候诊区、诊室、咨询等处的宣传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手册、宣传单等)、统计发放资料的数量,填写一张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

(3)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院内诊断室及各村卫生站在正常应诊时间,在健康教育室播放。需在收集:一是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二是播放音像记录表。

(4)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2个,村卫生站不少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户外最明显的地方,镇卫生院及村卫生站每季度最少要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需要收集:一是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二是宣传底稿、三是制作的宣传小样,四是每期宣传栏更换内容的照片。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结合慢病综合示范及健康生活方式活动,需要开展公众各项健康咨询活动。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健康知识讲座的对象是辖区村民,乡镇卫生院每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乡村卫生室每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需要收集:一是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二是健康知识讲座底稿;三是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的效果计价;四是居民签到册;五是讲座时的图片资料。

5.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

四、学校、幼儿园健康教育

对学校健康教育进行宣传指导,慢病及常见疾病口腔保健等进行健康教育,开展此教育覆盖率达60%。对学校在校学生进行性教育。

五、实施督导与考核

(一)督导考核主要内容: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二)考核指标

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数量和发放率。

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3.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4.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次数和参加人数。

5.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的调查。

6.健康教育资料收集整理。

描写公共场所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xx年是推进医改工作的关键之年,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改为主线,以提高全镇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落实好党的民生工程。为了我镇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得更好,使我镇居民真正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以及旗卫生局的相关要求和指导,对我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 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健康档案的建立,存在电子档案的录入与纸质档案不同步现象,建档率低,致使各项重点人群的筛查率低于理论数。

2、 健康教育及健康咨询活动次数未达到项目要求。

3、 由于慢病患者外出,致使慢病管理频次及管理率不达标。

4、 由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能力有限,慢病随访和其电子录入工作未能及时完成,个别随访无意义,甚至不真实。

5、 与门诊大夫未配合好,档案未很好的利用,大多数成了“死档”,失去了建档的意义。

6、 由于仪器及试剂等原因,65岁老年人体检中的辅助检查工作未完成。

二、xx年的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惠民政策,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 长期工作安排:

1、健康档案。继续建立健全信息化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在上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完善返乡及流入等人群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2、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至少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定期进行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对其电子录入,尤其是高血压人群,应分级及时按月做好随访工作。利用随访宣传防病知识,使农民对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并做好资料汇总和信息上报。对慢病的管理率达80%以上,慢病的控制率达25%。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测血压率达100%。同时加大筛查重点人群,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做好门诊日志记录。

3、健康教育工作。要真实,有意义。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季节防病重点,每月更换一次室外及室内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内容,印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覆盖率达60%以上;要求相关人员在上门访视时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使居民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达80%以上;组织动员孕妇及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我院举办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讲座;孕妇在孕早期或中期接受一次健康教育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3岁以下儿童家长覆盖率达到85%以上。每个月进行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每个月利用集市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活动;每天循环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六种;提供不少于十二种的印刷资料,居民覆盖率达30%以上;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60%以上,其相关资料(通知、照片、记录、教案、试卷等)必须规范存档。

4、老年人保健。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护和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尤其是管理的老年人辅助检查工作,今年至少完成95%以上。65岁以上的老年人管理人数达到90%。加强体检宣传工作,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体检率要求。全年对上述人群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参与强化免疫,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5、档案(纸质和电子)的利用工作既是重点,也是难点。今年不漏来院的任何一个就诊、咨询者,未建档的建档;建档的充分利用档案,如信息的更改,内容的填充,随访等,除特殊情况下,必须当面立即完成。

6、预防接种。建立规范化的免疫门诊,建立健全计免制度,规范计免接种操作,每月接种不少于8天,同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到安全注射,为我镇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熟练掌握接种前、后的全面情况,做好接种反应事故的处理登记,加强冷链管理,做好疫苗的进出管理、冷链远转管理、失效报损登记。根据上级疾控中心的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强化和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的传染病。新生儿建卡率、建证率、卡证符合率都达到100%。入托学生验证率达100%。

7、传染病防治。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组织和传染病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使用门诊日志,建立健全发热、腹泻门诊登记,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疫区管理及疫情登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让医务人员全了解法定传染病的病种分类、法定报告人、报告时限、方式、程序等业务知识。同时让更多人群认知疾病防治的重要性。要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及时完成疫情登记,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每月至少报一例传染病,报告率100%,报告卡及时、准确、完整率100%,疫情登记率100%。

(2)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开展病人的追踪治疗及随访管理,督促其定期复查,并将信息及时上报贺州市疾控中心。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普及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规范的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

8、儿童保健。加强儿检工作,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7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90%。加强散居儿童保健管理,使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80%以上,婴幼儿系管率和使用生长发育图监测率分别达75%以上。及时发现与治疗影响儿童健康的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开展儿童保健技术培训。

依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管理。对新入托园的幼儿一律进行体检,合格者方能入托。5-6月份完成所有幼托儿童的健康体检。保证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80%以上。

免费向我镇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同时对儿童的生长发育、辅食的添加等营养及护理的咨询指导,对常见病的预防、心理发育、意外伤害的预防指导。对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疾病进行预防,规范儿童保健服务,逐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描写公共场所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座落:。

2、该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3、甲方双方约定,乙方承租该房屋后,

4、室铺木地板、墙面刷白;室内主要设施包括:厨房安装厨柜、灶台、燃气热水器,卫生间安装洗脸台、马桶、淋浴头,阳台安装晾衣架,各室均安装木门与灯具、开关插座等。上述设施于本合同签订后进行房屋交接时由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如未在本合同尾部注明异常则表示完好无损。

二、租用期限、租金及押金、费用承担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该房屋年,自月年日。甲方于租用期开始之日起 叁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房屋租金:乙方不需甲方提供发票,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先付后住。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第一支付周期租金,并于本支付周期租金到期日前 叁 日支付下一支付周期租金。甲方收取乙方现金支付的租金后应出具收条。如在约定付款时间甲乙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则乙方应在联系甲方后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以汇款成功的银行凭条作为已支付租金的凭证。

4、押金:乙方须另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与租金一并支付。租房终止,甲方将房屋及室内设施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如乙方对房屋及室内设施有所损坏,乙方须按所损坏设施市场价格或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予以赔偿;如押金不足赔偿的,乙方须就押金不足赔偿部分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保留就此采取法律措施追偿的权利。

5、租赁期内的水、电、天然气、暖气、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及物业管理费等房屋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以上费用中如须由甲方向费用收取部门支付,或甲方已先行垫付的,由乙方在支付房租时点付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应保证乙方相关服务的使用。

6、如房屋在正常使用中需进行大修,或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对房屋进行改造修缮等,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室内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7、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房屋租金或水、电、天然气、暖气、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及其他约定承担的费用达 叁 天。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承租该房屋后,可用于其本人所注册的公司的办公,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扰邻。

2、甲方同意乙方可将其本人所注册的公司办公地址注册于该房屋,但乙方在租赁期结束后,应将其公司注册地址迁走,并将以其本人或其公司名义对外办理的与房屋相关的业务事项进行注销并结清费用。如在租赁期结束后存在与乙方承租期间有关的债权债务事项,甲方不予承担责任;如给

3、乙方须按时缴纳水、电、天然气、暖气、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及其他约定承担的费用,并在该等费用收取部门向甲方收取时将相应缴纳凭证交甲方以检查其支付情况。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5、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方;甲方如进行房屋所有权的转让,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须保证乙方在剩余租赁期内的正常居住。

6、乙方不得损坏房屋设施,不得在厨房、卫生间的瓷砖上和房屋内任何地方的地面上钉钉子。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时,对乙方对房屋所做的改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7、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如经双方协商就续租达成一致的,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商后解除本协议,但由提出解除协议方向对方支付与押金同等金额的解约补偿金。如由乙方提出解约,在通知甲方解约起至实际解约之间的期限内,须为甲方重新出租本房屋提供看房等便利与协助。

9、乙方入住该房屋后应爱护房屋,保持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应对房屋进行交接,对房屋及室内主要设施做出检查;如房屋及室内主要设施存在损坏现象,应在本合同尾部注明具体情况及双方协商的解决方式,并在该事项解决后再次注明解决情况。待租赁结束后,双方共同对照本合同检查验收房屋及室内主要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予赔偿。

2、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同时交接该房屋全部钥匙及水电卡、天然气卡。在交接完毕后,乙方租用该房屋期间的安全事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在租赁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交回全部钥匙及水电卡、天然气卡,如有损坏,乙方应予赔偿。

3、乙方入住本房屋时,水表显示剩余水方为度,天然气表显示剩余气量为 方。上述读数已经双方共同确认,待租赁结束时根据乙方在租赁期间的缴费情况及租赁结束时的读数,办理在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甲方已预付费能源或乙方付费后结余的结算。

4、租赁期结束后,乙方将其对外办理的与房屋相关的业务事项进行注销并结清费用。如在租赁期结束后存在与乙方承租期间有关的债权债务事项,甲方不予承担责任;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公共场所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第三十五条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第三十六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

(四)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

(五)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

(六)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

(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

(九)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

第三十八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违反其他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描写公共场所培训心得体会及感悟九

31、告别陋习崇尚文明,向不良卫生习惯宣战。

32、大环境,小环境,干净才有好情绪。

33、留下一路洁净,带走一身快乐。

34、美化市容,净化心灵。

35、手边留情花似锦,脚下留情草如茵!

36、顺手捡起是的一片纸,纯洁的是自己的精神。

37、讲礼貌话,办礼貌事,做礼貌人。

38、一时的快乐,永恒的伤痛——请勿吸烟。

39、审慎个人行为,共建公共空间。

40、点燃你的烟,污染了空气,害了人性命,良心在哪里!

41、众人手脚勤,城市才干净!

42、都说吸烟的男生够潇洒,可知香烟的危害有多大?

43、讲礼貌,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

44、道路的拐弯处,人生的转折点。

45、文明是快乐的源泉。

46、请把您的垃圾带走,请将您的美德留下。

47、礼貌是最容易做到的事情,也是最容易忽视的事情,但她却是最珍贵的事情。

48、学校是学习之所,文明是成功之本。

49、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50、香烟是魔鬼的契约。危险场所未经批准禁止入内!

51、请把火柴留给你的生日蜡烛,而不是香烟。

52、摒弃吸烟陋习,创造健康新时尚。

53、身体要健康,环境不能脏。

54、保护环境山河美,持续发展事业兴。

55、还人类一片清新,请丢掉手中的香烟。

56、提神不妨清茶;消愁不如朋友;若吸烟,又何苦?

57、万水千山总是情,礼貌旅游传美名。

58、顺手捡起是的一片纸,纯洁的是自己的精神;有意擦去的一块污渍,净化的是自己的灵魂。

59、为了爱你和你爱的人,请不好吸烟。

60、健康随烟而逝,病痛伴烟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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