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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服务礼仪心得体会 政务礼仪培训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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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服务礼仪心得体会 政务礼仪培训心得体会(5篇)
2022-12-29 06:59:47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政府会议服务礼仪心得体会一

今天我们隆重集会,召开大连金沃集团20__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今天大会的主要内容是:由集团总裁张总做xx年度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安排报告以及对评出的20__年度优秀员工进行表彰。

参加今天大会的主要领导有集团总裁张,总经理兰,总经理王x,集团顾问许,参加今天大会的有集团大厦部分工作人员、日鑫食品有限公司和庄河园区、加工厂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员工代表,共40人。

在这里,向集团公司领导在百忙之中亲临大会,首先让我们以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一、大会第一项:请集团张总裁做xx年度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安排报告。让我们再次用掌声向张总表示感谢。xx年是我们金沃集团不同寻常的一年,我们坚信,xx年在以张总为核心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我们将以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重生产,抓效益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真正做到沃土生金。

二、大会第二项:请行政总监刘伟光宣布xx年度优秀员工名单。并请优秀员工到主席台前领奖。

三、大会第三项:请优秀员工代表张x发言。我想张会计的发言也代表了全体受奖人员的心声,成绩只代表过去,面对崭新的一年,希望在不同工作岗位的优秀员工能够不骄不躁在工作中真正地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大会第四项:由日鑫厂员工代表王x发言。xx年我们对日鑫加工厂进行了全面的改造,相信在新的一年,随着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展,加之科研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日鑫加工厂的发展会越来越好!大会进行第五项:请塔岭园区王英明经理代表庄河基地发言。

可以说庄河基地是我们金沃集团的主要支柱,我们的领导也是几年如一日的把心血和精力全都倾注于庄河塔岭这片土地上,从政府到地方也非常重视,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把园区建设好,没有理由不把加工厂管理好,xx年,庄河基地依然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相信新的一年会有新的起色。瑞气呈祥舒万物,同心同德开新局。我们坚信,金沃集团经过人才优化,管理变革,背靠优秀的企业文化,通过实施多元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定会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好,大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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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府会议服务礼仪心得体会二

同志们:

开展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有效方式。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和中心工作,不断丰富评议内容、完善评议方法、狠抓落实整改,有力促进了政府部门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更好地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更好地抓班子、带队伍,对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年人大对市环保xx局、x局、x局进行工作评议,是经过市委研究同意的。列入今年工作评议的3个部门,都是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部门,承担着服务大局、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能,责任重大,社会关切。评议工作自4月全面开展以来,市、镇两级人大上下联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体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履职;被评部门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评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刚才,5位人大代表作了认真的评议发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充分肯定3个部门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整体上发言质量较高,既体现了对党负责、对宪法法律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又体现了对被评议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3个被评部门负责同志的自查自纠报告态度诚恳,认识到位,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得比较准,提出的整改措施切实可行。可以说,今天的评议大会体现了认真负责、求实求效的精神,充满着民主坦诚、积极鼓劲的气氛。康力副市长对评议工作也充分肯定,对下阶段被评部门的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总的来看,前一阶段的评议工作,调研搞得好、组织协调得好、评价尺度把握得好,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指导思想明确,组织领导有力。评议活动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为依据,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全市工作大局,着力推动被评部门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推进依法行政,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启东作出更大的贡献。工作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对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建立了高规格的工作评议领导组,组建了专门的工作机构;主任会议多次专题研究相关事宜,听取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评议活动开展以来,各代表小组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各镇、街道、园区人大的负责同志,高度负责、认真细致,对工作评议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关键节点亲自过问、亲自参与,确保了评议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动员发动广泛,调研深入细致。整个工作评议公开性强、透明度高。市、镇工作评议领导组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公布电子信箱、评议办公电话,印发《征求意见函》,发放《民主测评表》,努力为搞好这次评议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关心、支持这项工作。调查了解阶段,各代表小组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他们深入被评议部门、服务单位和选民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被评部门干部职工、相关单位、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尽可能多地掌握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情况。各代表团又对本片区内代表组的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整理、汇总,形成了内容较为翔实、评价较为客观的评议发言和调查报告,为评议活动顺利进行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积极配合。市政府把这次工作评议作为促进政府职能部门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康力同志亲自参加动员会和今天的评议大会,分别对迎评工作和整改落实提出工作要求。3个被评议部门态度端正,主动配合,成立迎评组织,制定迎评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亲自登门征求意见,并指定专门负责同志与市评议工作领导组及各镇人大加强沟通联系,体现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觉悟。同时,在评议过程中,各被评议部门既立足工作实际,积极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又坚持开门迎评,主动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一些能够马上改进的问题,积极制定措施,边查边改、未评先改。这种认真负责、勇于面对问题的工作态度,为评议活动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是代表热情参与,履职认真负责。人大代表作为工作评议的主体,能够科学处理本职工作与参加人大工作评议的关系,统筹安排自己的时间,按时参加工作评议的各项具体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投入工作评议之中,表现出了较高的政治热情和责任意识。据统计,全市共有x名省x市镇四级人大代表参与了评议,收集意见建议x条。为保证评议发言准确全面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针对性,有的代表还牺牲休息时间,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重点调研,并全程参与撰写和修改发言稿。刚才,5位代表的评议发言,充分肯定了3个部门的工作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反映了基层和群众的要求,我认为是客观全面、富有建设性的。

根据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安排,今天评议会议结束后,整个活动就要转入整改落实阶段。整改落实阶段是工作评议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是开展评议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代表关心,群众关注。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下阶段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正确对待评议意见。评议大会的召开,不是整个活动的终点,而是整改提高的起点,改进工作才是评议活动的最终目的。这次评议一共梳理出3个部门存在的问题27条,这是在综合分析x份调查问卷、x多人次座谈、x个人大代表小组的意见之后形成的,是送上门的真诚民意和基层呼声。希望被评议部门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真正从思想深处把这次工作评议视为听取群众意愿和呼声、查找差距和不足的难得机遇,从讲大局、敢担当、谋发展、尽职责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对待评议意见,真心实意地接受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自觉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切实可行,整改上求真求效,工作上狠抓落实,善始善终做好后续各项工作。

二要明确任务,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评议整改阶段安排了两个多月时间,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被评部门、各镇(园区、街道)人大和代表组要迅速行动、紧密衔接、环环扣紧,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让代表和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评议大会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和评议领导组要集中力量,把代表所提问题建议进行进一步归纳整理,及时反馈给各被评议部门。本次评议活动中,代表对3个被评部门提出的评议意见涉及10多个方面,如:进一步加大对畜禽粪污、偷排等行为的造成的环境污染惩处力度;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确保海洋资源的生态平衡,有力保障海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广养殖技术,推动水产业优化发展;加强基层文化工作部门和文体队伍的培训指导;进一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等。3个被评部门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要逐条分析、对症下药、精准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找准原因。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逐条研究,多从主观上、管理上、服务意识上、履行职责上、工作作风上和工作方法上查原因、找不足,真正把问题根源找准。要明确责任。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改清单,制定符合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实际的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排出责任清单,做到整改内容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要健全机制。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要抓好统筹。把整改工作与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准薄弱环节,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努力方向,以新作为、新业绩、新气象,体现整改落实成效。

三要跟踪督查,切实巩固评议成果。在整改工作阶段,评议各方要继续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互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市人大常委会和评议工作领导组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查,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合代表团要适时组织召开整改情况通报会,请被评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各代表组要当好被评部门、代表之间联系的桥梁,既要让代表及时了解被评部门整改情况,又要把代表对整改工作的反馈信息传递给被评部门,确保整改阶段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各被评部门要继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细致分析、落实责任、切实整改。特别是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对一些事实不够清楚、但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与代表联系,弄清事实,明确处理意见;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要注重巩固拓展工作成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要督促其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被评部门要在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并形成整改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9月份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满意度测评。

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于这次评议中反映的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尤其是需要多个部门配合、上级部门支持帮助才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统筹考虑、分类施策,拿出解决办法和推进措施,确保件件得到落实、事事都有回音。

在整改阶段,主要是被评部门根据评议意见进行整改落实,人大代表参与程度和前阶段比相对少一些,但并不是说整改工作与人大代表无关,评议整改任务的圆满完成离不开代表的密切配合。各镇(园区、街道)人大、各代表小组要积极引导代表履行监督职能,让代表以主人翁的姿态继续监督好被评部门的整改工作,重点监督被评部门整改是否到位,同时,要及时反映被评部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同志们,今年的评议工作已经进入整改阶段,全市人大代表对这次评议活动寄予厚望。希望市政府和被评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统一认识,开拓进取,努力推动各部门工作再上新台阶。我相信,在被评部门的自身努力下,在各镇(园区、街道)人大以及各代表组的通力配合下,在全体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下,评议整改工作一定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有关政府会议服务礼仪心得体会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常用住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暂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甲方聘用乙方为其全日制职工,且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受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不时修改并备存在甲方的员工手册和其他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乙方在此确认:(1)其为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劳动者且未与任何第三方建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2)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被告知所从事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3)办理入职手续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相关个人信息(如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银行工资卡号等等)如有变更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后果。

一、劳动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选择以下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完成工作任务止。

2、双方约定,合同期的前6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届满前,甲方对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

3、试用期转正考核的内容分为企业适配度和工作适配度两个方面,分别由甲方人力资源部门和乙方上级主管按照10分制进行评估,每一项评分均为10分满分制,任何一方面综合计分低于6分即为不胜任录用条件。

4、企业适配度指标是指与工作结果实现本身关联程度不大,但是同员工个人是否适应企业组织文化和系统方面的指标,例如:

a.做人做事遵循“________________”的核心价值观;

b.工作中秉承“________________”的企业精神;

c.保持谦卑,尊重他人,改变自己,容忍不同意见,能自我反省;

d.热爱工作,热爱生活,珍惜每一天,永怀感恩。

5、岗位工作适配度指标是指与员工本职工作成果的达成存在直接关系的指标,包含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

6、为了乙方的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甲方应当在试用期转正通知中将乙方表现出色和不足方面全面予以概括并告知乙方,并在乙方签收后存档备案。

7、乙方有权知晓试用期考核的结果,并应当在试用期考核结果或者转正通知上签字确认,存有异议的有权书面表达异议。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车间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对该岗位的工作任务、范围、内容所作的要求,如实并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

2、甲方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依照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经过法定程序确定的流程,对乙方的工作部门、职务或工作进行调整,确是经营需要而不涉及乙方级别降低或者报酬水平下降的合理调整,乙方应理解并服从;涉及乙方级别降低或者报酬水平下降的,甲乙双方应平等协商。

3、甲方对乙方工作内容确是经营需要而不涉及乙方级别降低或者报酬水平下降的合理调整,乙方无故拒不服从是破坏公司经营秩序的行为,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予以相应处分。

4、甲方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规定,乙方在绩效评估工作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视为不胜任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岗位进行转岗或者培训,乙方应当服从,否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予以相应处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实行 (定时、综合计算、不定时)工作制。

2、乙方同意,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施行不定时或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后,乙方的工作时间将根据甲方以及国家和地方关于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的相关规定执行。

3、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加班须按照甲方关于出勤和加班方面的规定、流程经乙方的部门主管事先书面审核和批准,否则该额外工作时间不视作加班。

4、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在适当时候统一安排补休。甲方提供的带薪休假超过法定部分的是企业福利,具体政策由甲方予以解释。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所从事工作的工资执行以下 种方式:

a.甲乙双方实行月(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日、小时)工资为________元(人民币)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日、小时)

b.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元。

c.甲乙双方约定工资按下列方式执行 .

2、甲方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月工资制的,甲方应于次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实行日、小时工资制的双方约定工资支付时间为 .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甲方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综合补贴或综合津贴,综合补贴或综合津贴包括交通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及政府规定的其它各项补贴和津贴。

4、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水平;甲方有权根据其公司政策、经营需要、乙方职务、岗位或工作的调整,合理调整乙方的薪酬。

5、甲方可将下列费用和款项从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减或扣除:

a.司法机关在裁判中要求甲方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除的费用;

b.根据本合同或其他协议,或依法应由乙方付给甲方的损害赔偿;

c.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须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的应由乙方本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等。

五、社会保险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甲乙双方的法定义务。甲方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乙方应承担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2、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负责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为其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提供的待遇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应当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并在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乙方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无故缺席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本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系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按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特殊劳动保护。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关于防火、防盗、防灾害等方面的安全规定以及命令指示,严格遵守工作中的操作规程,对自身安全以及其他同事尽到谨慎防护和帮助义务。

6、鉴于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如果不严格执行案例操作规程会产生职业病危害,比如从事粉碎加工的尘肺危害、从事分割的操作不慎会有肢体受伤等,乙方应当严格按甲方要求遵守操作规程、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例如口罩、耳塞等)如有违犯,乙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属于严重违犯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处分,并追究乙方经济赔偿。

七、劳动纪律

1.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甲方依法并依实际不时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例如劳动纪律、员工手册、奖惩办法、安全和卫生要求、业务规程、生产工艺等),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实施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地位、职权及影响,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或亲友谋取利益,做一名奉公守法的公民和员工。

2. 乙方如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给予处分。如给甲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甲乙双方都明确,企业正常经营得以存续的前提是经营秩序的维护,基础是诚实信用的合作和履行各自义务。

4. 乙方不得利用职权或职位优势制定或发布或扩大或保护或采取利于自身利益的任何管理办法、规定、流程、措施或其他临时性意见等,以上均视作无效行为。

5. 乙方按照职责参与甲方的工作管理,可就相关事宜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或者申诉,在甲方做出决定后,乙方应无条件的予以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 工作时间内乙方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得在工作场所、食堂或宿舍等生活区域存放、上传、下.载、浏览、复制、传播、讨论暴力、色情、赌博、毒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其他违法的资料、事项和行为,不得长时间上网影响他人正常作息等行为。

7. 乙方如有在绩效考核中被评估为不合格,即为不胜任本职工作,加方依法对乙方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8. 本合同期内或解除、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当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甲方将依据其性质进行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

10. 甲方已经提示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现有或者将来制订修订的所有规章制度,特别是注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过失的内容,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如有违背则视为违反规章制度予以相应处分。

本合同所述应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八、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1、 本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并未书面续签的;

2、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a. 在试用期内,乙方经甲方考核不合格;

b.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例如隐瞒重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隐瞒或虚报学历、工作经历,品德不良等;

c.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或违反劳动纪律虽未达到严重程度,但有重犯、屡教不改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d.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重大损害例如超过人民币两千元的经济损失或给甲方的声誉、社会影响造成损害等);

e.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或为他人提供劳务,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的;

g.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h. 乙方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甲方财物或收受.贿赂的;

i.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或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劳动报酬以代替前述书面通知: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为其另行安排的工作;

b. 乙方不能依甲方的要求胜任其工作、履行其工作职责,且经过甲方的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无法胜任其工作;

c.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客观情况例如甲方住所迁移、被兼并、甲方资产转移,甲方业务外包或出售,以及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组织结构、经营条件、发展战略调整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且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4、在合同期内,乙方可以提出辞职并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乙方解除本合同则须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a.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b.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c.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d.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

e.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的其他情形。

十、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的,甲乙双方须遵守如下约定:

1、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a.向甲方指定的人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b.完好移交或归还所有属于甲方的财产,例如:

(a)甲方依本合同为乙方提供的与聘用有关的所有设备、装置和工具;

(b)乙方负责或被委托保管、使用或在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有关甲方的信息,包括会计、财务、管理、经营、服务和产品的文件、档案和文件、档案的任何形式的复印件;

(c)甲方的供应商、客户以及其它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和/或资料;

(d)甲方提供的电脑设备、软件、磁盘、硬盘、光盘和其他办公用具。

c.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d.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e.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应提供经济补偿的,则于乙方完成工作交接后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f.须妥善完成其负责的有关甲方事务的交接工作,确保其所负责的工作在其离职后仍能得以顺利进行。若乙方违反并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则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的生产和经营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a.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b.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c.应乙方要求, 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十一、培训服务期

甲方可能在必要时向乙方提供培训以提高乙方的专业技能,满足甲方以及乙方个人长期发展目标。乙方如果接受甲方安排或由甲方资助的培训计划, 如果乙方在甲方已经支付了培训费用后约定的服务期限之前解除或终止《培训协议》和/或本合同的,应当根据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或相关规定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向甲方偿还相应的培训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虽接受了甲方资助的培训,但双方尚未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的,则本合同期限视同服务期限。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 承诺与确认:甲乙双方均确认以上身份为真实合法,并愿意承担因不真实而造成的本合同无效、解除或其他法律后果。双方的住所地若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按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为双方法律文书送达地(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例如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2、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期内)对其他所有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

3、 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内容如下(如无内容请划掉)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7、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因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而导致无效的,该条款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存续和有效性。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收:________________

本人已经收到本《劳动合同》,并已经签字盖章。

乙方签收:________________

签收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关政府会议服务礼仪心得体会四

采购单位(全称): (甲方) 供 应 商(全称): (乙方) 号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2、采购方式:

3、品目: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四、付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合同格式条款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市政府采购科、市采购中心各一份备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有关政府会议服务礼仪心得体会五

第一部分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委托人(全称): 某某 宾馆

代建人(全称): 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壹亿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20__.7.1-20__.1.20,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 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建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组织。

(5)“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7)“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五条 委托人对工程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监督代建人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代建人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代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八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第九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条 代建人调换项目经理需经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权利

第十一条 代建人根据委托人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监督委托人与其签订合同。

(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代建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

(4)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协商。

(6)代建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代建人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并经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9)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委托培训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委托投资合同 ·委托书

(10)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11)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十二条 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第十三条 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条 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第十五条 代建人处理代建业务时,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义务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宾馆内有关部门的关系的协调,为项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负责与代建人联系,协调关系,监督代建工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条 委托人应按代建合同规定支付代建管理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代建人工程项目资金专户。若因委托人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协助代建人办理须以委托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并根据代建人申请,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由委托人及时交纳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种相关政策性费用。

第二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代建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应在项目建成、代建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代建人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五条 代建人对建设工程全权负责。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代建人应严格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

第二十七条 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 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九条 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监督下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签订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三十一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向委托人提出资金计划申请。

第三十二条 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使用建设资金,并接受委托人监督。

第三十三条 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 代建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会同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六条 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三十七条 代建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应付全部责任,做好善后工作,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八条 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建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因委托人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代建人实际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代建人的责任期即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四十二条 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代建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四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暂停或终止,以至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四十六条 在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代建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

第四十七条 代建人在应当获得工程项目管理代建费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代建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已暂停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获得额外的报酬。

第四十九条 当委托人认为代建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义务时,可向代建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一条 代建人与委托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代建人报酬

第五十二条 正常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五十三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建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五十四条 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五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对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代建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 他

第五十六条 代建人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代建人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五十七条 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及使用功能试验时,代建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委托人到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条 工程变更。发生工程变更在施工合同额5%以内或者变更总额在50万元以内的由委托人、代建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同意后实施,并填写备忘录报委托人备案;超过5%或总额超过50万元由代建人报委托人审核,并填写备忘录,委托人按现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若工程出现意外的安全及质量险情,代建人可边采取紧急抢险避险措施,边通报委托人。

第五十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设计人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经委托人同意,从建设费用中支出。

第六十条 在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费用由代建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从建设费中支出。

第六十一条 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六十二条 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设计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条 代建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解决。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标准及及工程项目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本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 代建范围和代建工作内容

代建范围:------------------------。

代建工作内容:

1、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3、负责与施工单位及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4、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人批准;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户,按计划领取并拨付建设资金,按月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结算,组织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6、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人审批执行。

7、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委托人应在 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资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立项批文

3、用地建筑规划报批情况

4、项目建筑总体方案

5、规划红线图

6、施工设计(包括施工图及方案)、施工概算

7、资金来源和总投资金额

第四条 委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

第六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建设资金和代建人的报酬:

建设资金核拨程序:

1、代建人根据代建项目概算投资、进度控制目标及项目建设计划,编制项目资金计划报委托人审批;

2、根据核批的资金年度计划,及时拨付到代建人的资金专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代建项目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费按工程总概算*万元的 2 %计算,其中----*万元,———*万元,在工程结算之前按概算总价计算并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

2、本合同签定后一周内支付-------代建管理费( 万元的)30%计**万元;

3、------工程进行一半时,再支付代建费的40%计**万元。

4、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至全部实际费用的95%。

5、代建费5%作为质检费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费支付方法按此进行。

第七条 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按有关部门确认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 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代建人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

罚金=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第九条 因代建人管理不当,未科学安排施工造成投资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处罚:

处罚金额=工程费用超支额×30%

第十条 委托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计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

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延长期管理费从合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 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议、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所节约的工程投资,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奖励: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30%

工程费用节省额=工程概算投资(不含征地拆迁投资)- 竣工审计决算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结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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